二 经济实力和环境整洁
每个人都有恶习,这一点不需要回避,我们都是从动物进化过来的,没有恶习那才叫不正常。只不过在文明的时代,我们会克制自己,懂得在公共场合尽量使自己体现得文明优雅一些。
那么在家里呢?那就爱咋咋地吧,狗窝也是自己的窝。比如我,不怎么讲卫生,也不太爱收拾,关键是别人给我收拾了,还怪人家多管闲事。这倒不是我特别贱,就喜欢乱的环境,比方说书房里,别人看上去乱,像被土匪糟蹋过似的,可哪件东西放在哪里,我自己一清二楚,随手一拿就能拿得到,让人一整理,倒是齐整了,可我要的东西找不到了。
所以说人都有两面性,去公共场合时把自己捯饬得道貌岸然的,还彬彬有礼,一回家就变了个模样。不过这种行为无伤大雅,只要不危害公众,不破坏公共秩序,在自己的家里怎么都行。
这个章节我们要讨论的命题叫“经济和卫生”,有人可能已经敏感地意识到,你这是要将经济和卫生挂钩,赤裸裸堂而皇之地鄙视穷人吗?
我也是穷人,还没蠢到自己鄙视自己的程度。经济和卫生这个命题是站在城市整体环境治理的角度来说的,而这个环境也不是指空气质量之类的,特指法律、制度、教育等等综合因素。
听起来很高大上是不是?也可能有人会觉得,你后面写的章节越来越严肃正经了,这说的哪里还是什么闲事儿,你这是要干预国事,想上天啊!
其实不是的,想上天我也得先有翅膀啊。请不要过于担心我会大谈经济、法律领域的话题,其实归根结底,我要说的是城市的治理问题,但要说清楚城市的治理,就不免会涉及法律和制度这些具体的事情。
我前面说了,每个人都有恶习,能不能改正,或者可不可以克制、自我约束,这取决于平时的生活习惯和受教育程度。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需要两样东西来约束自己,一样是内在的,另一样则是外力,即自律和法律。
自律我就不说了,无非是约束、克制自己的行为,着重来谈谈法律。放心,我不是想给大家普法,这里要说的是古代在卫生治理方面的相关法律,了解完下面我要讲的这段内容后,你可能会大跌眼镜。先上一段古文,震一震大家:
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这句话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应该不难理解,是说殷商时期,如果随地扔垃圾,直接剁手。
是不是非常的简单粗暴?很多人到了双十一总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剁手,请穿越去古代吧,剁手这种小事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
言归正传,殷法虽简单粗暴,不过倒也直接,如果说扔个垃圾,就会被剁手,还有哪个手贱敢乱扔垃圾?在这样的情况下,别说一米之外有个垃圾桶,你会乖乖地把垃圾放进桶里去,就算是在一公里之外,你也会乖乖地拿着垃圾,规规矩矩地把垃圾放进去,毕竟谁都知道一件小小的垃圾没有自己的手值钱。
珍爱生命从不乱扔垃圾开始。这种广告词到了秦朝同样适用,《秦法》规定:弃灰于道者刑。将乱扔垃圾的行为列为犯罪,上升到刑法,按扔多扔少量刑,虽说比殷商时期稍微人性化了点,但性质是一样的——扔垃圾是犯罪行为。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是不是太严酷了?客观地说,是严酷了一些,毕竟乱扔垃圾只是行为上的不文明而已,不至于上升到犯罪的境地。但是,任何事情都得看具体的环境,我们必须承认垃圾治理是个让人头疼的顽疾,举个例子,当时的欧洲由于卫生条例的欠缺,整个城市简直就是天然的露天垃圾场,上完厕所之后开门去路边倒掉还算是文明的,有些人直接把便溺物包了后像沙包一样往窗外扔,你走在大街上,被粪包砸中的概率比捡到钱的概率要高出好几倍。
想象一下那是个什么样的场景?简直是人间地狱。
从这一点上来说,中国古代把外国人视作是未开化的蛮夷,并非没有道理。我们不妨再想象一下,如果把当时欧洲的情景移植到中国,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那时欧洲的城市普遍只有几万人,他们眼里的超级大都市也不过几十万人而已,而在当时的中国,无论是唐宋还是明朝,动不动就上百万人口的城市多的是,如果大家都在街上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只怕中华文明不可能流传至今,早让垃圾湮灭了。
好了,闲话表过,言归正传。我们来看唐朝是怎么对待乱扔垃圾这种陋习的。《唐律疏议》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
相对来说,唐朝对乱扔垃圾的处理方式要人性化一些,将垃圾像手榴弹一样扔出墙外的,杖六十,如果管理者看到有人扔垃圾而不管的,也要杖六十。
个人觉得,唐朝的规定很不错。为什么这么说呢?现在大家都住高层,从高层将垃圾扔下去而砸到人这种事,已经不算是什么新闻了,年年都有,其实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入罪,因为从高层扔东西下去是可以致命的。还有泼水的,虽然说走在街上被泼到的概率比捡到钱还要低,但不是没有见到过,实在是可恶至极。
当然了,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动不动就杖六十,显得太粗暴,但可以用其他处罚手段代替。那么杖六十是什么概念呢?相信大家在电视剧里都看到过类似的场景,官老爷一拍惊堂木,喊声打,两侧的衙役将犯人摁在地上,抡起水火棍照着屁股就打,被打者一般都会惨叫,那场面委实十分凶残。
可能在大多数人眼里,手臂样粗的棍子六十杖下去,不死也得残了,其实不一定。
所谓的杖刑,执行之杖的大小、重量是有限制的,换句话说,刑杖在全国是统一的,例如唐朝的杖,长三尺五寸,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实际大小如同荆条,就跟树枝差不多。
这么一解释,可能大家都明白了,谁在小时候没挨过父母的打啊,是不是?我小时候父母用的是竹梢儿,那玩意儿很细,但抽下来是真疼,皮肤火辣辣的。唐朝的杖虽没那么细,但打下去的效果应该差不多,六十杖下去估计会被抽出血来,满屁股的血痕,但绝对不会致残致死,起到的是一种警戒作用。然而,被父母打,其实无所谓,打了后也不会觉得是羞辱,更不会记恨在心,可如果是因为在路上扔了个垃圾,被拖到官府毒打一顿,而且为了起到警戒作用,还是公开打的,那就太羞耻了,谁还敢为了扔个垃圾冒这种险?
宋朝对乱扔垃圾的处理方式基本沿袭唐朝的制度,不过在管理上有所加强。
宋朝前期设有街道司,专门管理街道清洁、疏浚沟渠等这些事,其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城管。到了绍兴十年(1140),宋高宗将街道司并入工部,不再单独设立官员和官署,街道司在宋朝历史上存在一百六十三年,为大宋城的清洁作出了巨大贡献。
街道司旗下有支规模较大的队伍,约五百人,每人穿着一种特殊服装,这种服装有个专用的名称,叫做青衫子,那五百人每月领钱二千。由于治理街道任务繁重,“工作甚重,事任非轻……恐日后不济……委本司招置少壮堪充功役之人……”这段话,分别引自宋真宗、宋仁宗时期的相关记载,可见皇帝对城市清洁的重视程度。
从上面的这一段内容里,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专门治理城市的机构,始于宋。同宋朝一样,明朝也有专门的机构,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就颁令:“若在京桥梁、道路,本部自行随时计工成造修理,果有系干动众,具奏施行。”意思是说,工部下面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部门,专门管理城市的清洁卫生,完善基础设施。
此外,又有《大明会典》记载:
凡京城该管地方,街道坍塌、沟渠壅塞,及皇城周围坍损,工部都水司行委分管填垫疏通。
成化十五年,又在虞衡司“添注员外郎一员,专一巡视在京街道、沟渠”。后虞衡司又称作“街道厅”,其职掌包括:“每年查理都城内外街道、桥梁、沟渠,各城河墙、红门、水关,及卢沟桥堤岸等处,或遇有坍坏,即动支都水司库银修理……每年春季开浚沟渠以通水道,以清积秽。”
这些内容都出自《大明会典》,并不难懂,我就不专门翻译,浪费篇幅了,继续往下讲。
在京师郊外地区,以及附近的府、县,负责治理的则是五城兵马司。关于五城兵马司这个部门,我在《大明梦华:明朝生活实录》一书里有详细介绍,这里简单说明一下。北京兵马指挥司始设于永乐二年(1404),后来由于京师太大了,于永乐七年(1409),又增设了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城五兵马指挥司,统称五城兵马司,每个兵马司均为独立机构,各设指挥一人,副指挥四人。五城正副兵马使“各司一城,一城之中,又各司一坊”。其职责除了“防察奸宄,禁捕贼盗”外,还有“疏通沟渠,巡视风火”等职责,用大白话讲就是,除去管理城市卫生、秩序以外,还得负责防盗、抓捕等,如果发生火灾,还要充当火警去救火。
听着是不是感觉五城兵马司很辛苦?如果尽心尽职,五城兵马司的确会很辛苦,你想把火警、城管、环卫、派出所等机构的活儿都干了,怎么可能不辛苦?但是绝大部分衙门,时间一久,就容易形成官僚作风,工作浮于表面,“每年虚应故事而已(注:语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9《两京街道》)”。这算是官场上的一个顽疾了。景泰年间,为了对五城兵马司加强管理,建立了巡视五城御史公署,又称巡城察院,并责令锦衣卫巡视,目的是监督兵马司的作风,发现问题,提交巡城御史办理,如果御史不办,一起治罪。
增设巡城察院足以说明,五城兵马司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办事不力。这里有一则故事,话说在成化年间,大雨骤至,由于城中沟渠没有及时疏通,内河涨水,沟渠堵塞,放眼望去,京师街道形如汪洋,大水直接灌入民居,百姓来不及逃亡的,不乏溺死者。
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官府不作为而闹出的事情太多了,这些事情只要不是很严重,一般都会被压下去,只有出了人命,才会被重视起来,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太残酷了。当时巡城御史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就慌了,城中沟渠每年春季疏通一次早已是定例,平时每日巡视,查漏补缺,更是他们职责所在,但查是查了,也知道问题所在,却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总觉得问题不大,得过且过,及至灾情出现,后悔莫及,急令官兵倾府而出,营救百姓,争取把百姓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这事过后,成化帝大怒:“京师沟渠,户部每年皆有拨款,工部修缮执行,何以还酿成大灾?”
工部自然不想背这个锅,因为他们出了条例,并且命令下面去执行了,该做的都做了,凭什么背锅呢?于是就推给巡城御史和锦衣卫,他们是具体的督察机构,就算没有直接责任,也该负领导和监管责任。可是巡城御史和锦衣卫也觉得冤啊,他们按例巡察了,也把发现的问题报给街道厅和五城兵马司了,是他们没有执行落实到位而已。
成化帝一瞧,照这趋势发展下去,你们都没责任,最后是不是得把这口锅扣在社会上招募的临时工身上去?各个部门之间踢皮球的行为,终于把成化帝惹火了,下旨将巡城御史、锦衣卫、五城兵马司和街道厅主要领导抓了,一并入狱。
从以上文字中不难看出,明朝对环境治理是动真格的,不可谓不严。那么效果如何呢?客观地讲,至少从京师的情况来看,并不怎么样。来看看当时的百姓是怎样抱怨环境的:
燕市带面衣,骑黄马,风起飞尘满衢陌。归来下马,两鼻孔黑如烟突。人马矢,和沙土,雨过淖泞没鞍膝——屠隆在《在京与友人书》
这段话说的是在京师你要是想出门的话,必须戴面巾,不然的话,马蹄踏过街头,沙尘弥天,会把人给呛死,那简直就是场灾难。可是即便戴了面巾,口鼻遮挡了灰尘,依然难免受罪,回到家时,下了马,面巾一摘,两只鼻孔黑得像烟囱一样。要是遇上下雨,那就更惨了,马鞍和人的膝盖到处都是泥。
屠隆是明朝文人,万历五年的进士,为官清廉,关心民生,以他的秉性,涉及民生问题,断然不会信口胡诌,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相信这段话。
另外,还有一位明代文士谢肇淛,也曾抱怨过京师的环境问题,他说:京师“市上多粪秽,五方之人,繁嚣杂处,又多蝇蚋,每至炎暑,儿不聊生……”
屠隆说的是沙尘,谢肇淛则说的是街上的卫生,说街市上到处都是粪便,人多的地方苍蝇也多,嗡嗡的到处飞,到了夏天,真的,没法过日子。
谢肇淛同屠隆一样,是耿直之辈,有事说事,更不会胡编乱造诋毁朝廷,我们也无须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一味说好话,北京的环境治理问题,固然有衙门为官不作为的因素,但更关键的是自然环境因素,譬如沙尘治理,历史上没有哪个朝代能将其彻底根治。
看到这里,小伙伴们可能会大吃一惊,京师啊,看电视剧的时候,那都是富丽堂皇、干干净净,而且是井然有序的,特别是街道上,青石板路都是干干净净的,像被狗舔过一样光洁,真有你说的那么脏吗?
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电视剧里街道的场景都是创作者想象的产物,事实上脏乱差问题不光在明朝存在,历朝历代都是存在的。
毫无疑问,这自然有朝廷的责任,在本章节的开篇,我就说了,一座都城是否干净整洁,取决于居住百姓的素质,而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则取决于生活习惯和受教育程度。那么新的问题又产生了,京师达官贵人聚集之所,人才济济,莫非那些人的受教育程度和素质都不高吗?
这是个好问题!在解答这个问题前,请容许我先搬出另外一个问题,同样的一套制度,在京师行不通,为什么到了江南一带的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等城市,就行之有效,成了像天堂一样的地方了呢?这到底是制度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明朝的文学家沈德符曾经对南京、开封和北京的街道进行过比较,他认为:“街道惟金陵最宽洁,最秽者无如汴梁,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睹面不识。若京师虽大不如南京,比之开封似稍胜之。但冬月冰凝,尚堪步屟,甫至春深,晴暖埃浮,沟渠滓垢。”
沈德符这个人,相信大家不会陌生,我曾多次提及,是《万历野获编》的作者,经他这么一比较,问题就更明显了,将这段话换个说法,可以理解为:中原地区环境最差,北方次之,江南最好。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奇怪的差别呢?这就又回到本章节提出的核心问题了:经济实力和环境整洁。
经济实力决定了城市的整洁,这个问题大概不需要我赘述了,江南富庶之地,人均收入相对均衡,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优于其他地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但还有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城市的结构问题。
细心的人可能还记得,前文中我曾提到,北京属消费型城市,除去文化之外,没有值得一提的工业,而江南则不同,它是中外货物聚集之所,可以说全国用的、吃的、把玩的所有的东西,绝大部分出自江南,如果没有良好的环境,那一条完整的商业链将不复存在。
那么江南是如何治理生态环境的呢,他们有怎样的妙方,可以做到既是商业之都,繁华之所,又是人间天堂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