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 斯万的爱情
[叙事时间回到十五年前,斯万还没有结婚的时候。韦尔迪兰府邸的布尔乔亚沙龙。]
要想加入韦尔迪兰府上的小核心、小集团、小圈子,有一个充分而又必要的条件:心照不宣地服膺一些信条,其中一条,就是默认这一年受韦尔迪兰夫人保护的那位年轻钢琴家,也就是她常爱说“把瓦格纳弹得这么妙不可言,真是绝了!”的那位小伙子,一下子就能让普朗泰[1]和鲁宾斯坦[2]都吃瘪,而那位戈达尔大夫的医术,则比波坦[3]更高明。每个新来的,要是不听韦尔迪兰夫妇的劝说,执意不信没到韦尔迪兰府上来的那些人的晚会就跟下雨天一样讨厌无聊,那么马上就别想站住脚。在这一点上,女人要比男人犟劲更足,更难于摆脱那份世俗的好奇心,心痒痒地总想亲自去打探一下别的沙龙的虚实,而韦尔迪兰夫妇生怕这种好探究的风尚,这股轻浮的邪气,会传染蔓延开来,成为对这个小小圣殿致命的威胁,于是他俩终于一个接一个地把女性信徒给赶了出去。
除了大夫的年轻妻子外,女性信徒在这一年几乎就只剩下——虽说韦尔迪兰夫人本人品德高尚,出身于体面的中产阶级家庭,但是这个极其富有却毫无门第可言的家庭,她也已经有意地渐渐和它断绝了所有联系——一个差不多算得上名声不佳的女人德·克雷西夫人,韦尔迪兰夫人总用昵称奥黛特称呼她,管她叫可爱的妞儿,另外还有那个钢琴家的姑妈,她以前大概是给人看门的。这两位都对上流社会茫然无知,又天真至极,假如去对她们说,德·萨冈亲王夫人和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得花钱给一些可怜家伙让他们到餐桌上来凑数,那轻而易举就能说得她们信以为真,所以,要是真有人邀请她俩到那两位贵妇人的府上去做客的话,当年的看门女人和这位宝贝妞儿还准会鄙夷不屑地拒绝呢。
韦尔迪兰夫妇不用邀请客人来吃饭,这些客人在这儿府上都有各自的常设餐具。晚会嘛,也没有节目单。年轻钢琴家有时弹弹琴,但仅限于如果他高兴的话,因为谁也不想强迫谁去做什么事情,正如韦尔迪兰先生说的那样:“一切为朋友,友情至上!”要是钢琴家想演奏《女武神》里骑马下山的那段或是《特里斯当》[4]的序曲,韦尔迪兰夫人就会提出异议,倒不是她不喜欢这种音乐,而是正好相反,由于这种音乐给她的印象过于强烈了。“那么您是非要让我的偏头痛发作不可啰?您明明知道每回弹这曲子总是这样子。我知道我有得苦头吃哩!等明天我想要起床的时候,得,客人都走了!”要是钢琴家不弹琴,大家就聊天,朋友中间有那么一位,通常总是那位当时最得宠的画家,随口,照韦尔迪兰先生的说法,说句无聊的粗话,引得大家哄堂大笑,笑得最厉害的是韦尔迪兰夫人——她有个习惯,碰到人家拿她所感受到的情绪来打个比喻,她总是按字面上的意思照单全收——有一回她笑得实在太厉害,笑得下巴脱了下来,多亏戈达尔大夫(当时他还刚刚进入社交圈)才把脱了臼的下巴托了上去。
晚礼服是不许穿的,因为彼此之间都是哥们儿,不该弄得跟那几个大家像怕瘟疫似的躲着的讨厌家伙一样,那几个家伙只是在盛大晚会上被邀请过几次,这种晚会一般总是尽可能地少举行,仅在要想让这位画家高兴高兴或是把那位音乐家介绍给大家的当口举行过几次。其余的时间,大家就这么玩玩字谜游戏,穿着化装舞会的奇装异服吃吃夜宵,不过成员只限于自己人,决不让任何一个陌生人混进这个小核心里来。
但是随着这些哥们儿在韦尔迪兰夫人生活中的地位变得日渐重要,所有那些让她的朋友们勾留在外,那些使他们有时不得空的人和事,比如这一位的母亲,那一位的工作,还有另外一位的乡间别墅或者欠佳的身体状况,都成了讨厌家伙,成了天主不能见容的东西。要是戈达尔大夫在餐毕离席的当口,觉得他该告辞再去看看某个病情危重的病人,韦尔迪兰夫人就会对他说:“谁知道呢,说不定您今晚不去打扰他,对他倒要好得多哩;您不去,他就会安安生生睡上一夜;明儿一大早您去看他,敢情他好都好了。”从十二月初开始,她就老想着这些信徒到时候要滑脚去过圣诞节和元旦,变得愁眉苦脸起来。有一次正赶上钢琴家的姑妈一定要钢琴家元旦那天到她母亲家去吃晚饭:
“要是你们不学乡下人的样,元旦那天不去陪她吃晚饭,”韦尔迪兰夫人没好气地嚷道,“难道您以为她就会死了不成!”
到了圣周[5],她又变得心绪不宁了:
“您,大夫,是位学者,是个有头脑的人,耶稣受难日[6]那天,您当然会跟平时一样,仍然来的啰?”第一年,她对戈达尔大夫这么说,用的是一种很自信的口气,仿佛拿得准对方会怎样回答似的。可是在等他作出回答的时候,她不由得浑身打起战来,因为他要是不来的话,她说不定就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耶稣受难日那天我会来……向您告别,我们要上奥弗涅去过复活节。”
“上奥弗涅去?敢情您想去喂跳蚤、养虱子呀,那可真选对地方啦!”
接着,沉默片刻过后:
“要是您早点对我们说一声,我们也可以想办法安排一次活动,一块儿舒舒服服地上那儿去旅游嘛。”
同样,要是某位信徒有个朋友,或是某位女性的常客有个调情的对象,他或她有时因此而要滑脚的话,韦尔迪兰夫妇就会说:“嗨!那就把您这位朋友带来吧。”他俩并不怕某位女客有个情人,只要她把他带来,在他们家里跟他谈情说爱,而且对他的感情不超过对他们的就行。他们给他一个试用期,以便观察他能否做到对韦尔迪兰夫人毫无隐瞒,是否可以被接纳加入这个小圈子。如果结论是不行,他们就把引荐此人的那位信徒拉到边上,交代她或他完成跟男友或情妇翻脸的任务。如果情况正相反,那么这个新来的也就可以加入这个小圈子了。所以那一年当这个名声不佳的女人告诉韦尔迪兰先生,她结识了一位可爱的斯万先生,并且暗示说他很想来他们府上时,韦尔迪兰先生当即把这一要求转告给了妻子。(他一向要等妻子发表意见以后才有自己的意见,他这个角色的任务,就是凭着他高度灵巧的本领,把她的愿望以及信徒们的愿望付诸实现。)
“德·克雷西夫人有件事要问你。她想向你引荐她的一位朋友斯万先生。你看怎么样?”
“哎哟,难道我们还能对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宝贝说不吗?您别开口,我可没问您是怎么想的,我就是要说您是个宝贝。”
“既然您要这么说,那就好吧,”奥黛特用一种马里沃风格[7]的语调回答说,接着又补上一句,“您知道我可不是 fishing for compliments[8]。”
“嗯!那就把您这位朋友带来吧,要是他挺讨人喜欢的话。”
[到了斯万的年龄,一个男人在爱情中追求的主要是一种主观的乐趣。奥黛特的形象渐渐占据了斯万的脑海。]
斯万可不想在跟他一起消磨时光的女人身上发现她们的漂亮,他宁可跟一眼就觉得漂亮的女人一起消磨时光。而那些女人的美常常是很俗气的,因为他下意识地追求的女性体态美,跟出自他所喜爱的那些大师之手的雕塑或画像中的女性美,是迥然对立的。深沉的表情、忧郁的神态,会让他看得感觉麻木,而只要一见到健康、丰满、红润的肌肤,他就会变得心往神驰。
如果在旅途中遇到一家人,按说一个雅人是不该设法去结交这种人家的,可是这家人中偏偏有位在他眼里具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魅力的女性,那么,要他一味自持,要他舍弃她在自己心中激起的欲念,用另一种乐趣来代替他在这个女性身上所能得到的乐趣,比如说写封信叫旧日的情妇来找他,只会让他觉得是面对生活的一种可耻的退缩,一种对新的幸福的愚蠢拒绝,好比放着外乡异邦的风光不去游览,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呆望巴黎的街景。他不把自己封闭在现成的社交圈里,而是随身带着一座轻便的拆卸式帐篷,一旦遇上个中意的女人,立马可以当场装配,就地把帐篷支起来,就像探险家随时扎营一样。只要是没法带上的,或者是没法用来换取新的乐趣的劳什子,他一概扔掉,哪怕在别人眼里那都是些宝贝。不止一次,他凭着跟某一位公爵夫人多年交往赢得的信任,让那位夫人动了心,颇想给他个甜头却苦于没有机会,不料他的一封冒冒失失的急信,顿时就坏了好事,原来他是要公爵夫人马上发份电报,把他介绍给手下的一位总管,因为他瞧上了这位总管在乡下的女儿,这种事,简直就像一个饿得发慌的人拿一颗钻石去换片面包!可他事后也会自嘲,笑自己即便练得了非凡的细腻敏感,骨子里却总还有一丝野性未脱。再说,他属于这种类型的聪明人,他们生活悠闲,而且认为这种悠闲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的种种内容,跟艺术或学术的研究同样值得重视,“生活”本身的内涵,要比所有的小说都更有趣、更浪漫得多,他们在这样的观念里寻求一种安慰,甚至也许是一种借口。他至少自己是这么相信的,而且毫不费力地说服了社交圈朋友中最高雅的那几位,尤其是德·夏尔吕男爵也相信了这一点。他总喜欢说些奇闻趣事来逗男爵开心,或者是说有一回在火车上遇见一位姑娘,后来把她带到了家里,才知道她竟是一国之君的妹妹,而这位君主手里,掌握着当时欧洲政局的所有线索,于是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对整个政局了然于胸,或者是说,由于情况错综复杂,他能不能当一个厨娘的情人,竟然要取决于枢机主教团推选教皇的结果如何。
而且,斯万涎着脸拉来充当中间人角色的,还不光是那群与他时相过从的德高望重的寡妇、将军和院士。他的所有朋友,都已习惯了过一阵就会收到他的一封信,信上用巧妙的外交辞令央求他们写封信或是写张便条,把他介绍给某人;心仪的对象一个换一个,所找的借口也各不相同,而措辞之巧妙却一以贯之,从中明显地——比笨嘴拙舌更明显地——透露出了他性格的固执和目标的专一。好多年以后,当我由于他的性格在所有其他方面都显得跟我挺相像,而开始对他的性格感兴趣的时候,我常会想到下面这一幕情景:他写信给我外公(当时还没当上外公呢,因为斯万这段重要的恋情,是在我快要出生的当口开始的,此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没有移情别恋过),外公从信封上认出了他的笔迹,就大声说道:“斯万又有事来找我们了,可得当心哪!”而出于不信任,抑或出于驱使我们把东西拿在手里,要的人不给,偏给不要的人的那种下意识的狠心肠,外公外婆对斯万提出的任何请求,一概断然拒绝,即便那只是举手之劳,比如说把他介绍给一位每个星期天都来吃晚饭的姑娘,以至于每回斯万提起这事儿,他们都只好装出再没见过她的样子,其实呢,他们每个星期都在为邀请谁来给她做伴煞费心思,结果常常一个人也没找到,可就是不肯对心心念念想来的那位透半点口风。
[……]
每一次这般的恋情,或者调情,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一种梦想完满的实现,只要斯万见到一张脸蛋或一段身材,情不自禁地、出于本能地觉得它可爱动人时,这种梦想就会油然而生,然而,有一天一位从前的朋友在剧院里把他介绍给奥黛特·德·克雷西时,情况却迥然不同了。这位朋友曾经说起过她,说她是个非常迷人的女人,斯万也许可以和她有点意思,不过他说这话时,却把她说得比实际上的她更难相处,为的是表示自己这样把斯万介绍给她,在他来说已经是很够意思了,结果一见之下,斯万虽然不能说她不美,但觉得那是一种他不感兴趣的美,它不能激起他的丝毫欲念,甚至会引起一种生理上的反感,这种女人,我们都会遇到,尽管各人遇到的各有不同,但总归属于跟我们的感官要求相对立的类型。要说讨他喜欢,她的轮廓线条未免太硬,皮肤未免有欠弹性,颧骨未免太高,脸孔又未免有欠丰腴。她的眼睛很好看,但是大得沉甸甸地往下坠,压住脸上其余部分,所以看上去总像气色不好或情绪不佳。在剧院相识之后不久,她给他写了封信,说自己“虽然无知,但对漂亮的东西极感兴趣”,很想去看看他的收藏品,还说她觉得,能在她想象中“茶酽书香、舒适温馨”的“尊府”见到他,她一定会对他更为了解,不过她也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惊讶,说得知他居然住在这么个称得上寒碜的街区,“对一个像他这么smart[9]的男人来说,未免太不相称了吧”。登门拜访过后,她在分手之际对他说,这次造访使她感到非常高兴,遗憾的是时间太短,口气里仿佛她和他已然有了跟别的熟人所没有的那么一层意思,俨然在他们两人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联系,斯万听到这儿,不由得莞尔一笑。但对年届不惑的斯万而言,一个人能为爱而爱,在爱的本身的乐趣之外并不想索求太多的回报,就已经足够了,那种心灵的契合,虽说已不像少年时代那样是爱情必定的目标,但反过来依然通过一种观念的联想,跟爱情结合得密不可分,一旦有这种心灵契合先出现,它就会成为爱情的缘由。先前,你会渴望占有你所爱的女人的心;到后来,感到自己占有一个女人的心,就足以让你爱上她了。于是,到了一定的年龄,既然男人在爱情中追求的主要是一种主观的乐趣,对女性美的欣赏似乎就理应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这时候,爱情——纯粹生理意义上的爱情——说到底无须依靠事先的欲念就能产生。一个人到了人生的这个阶段,已然经历过好几次爱情;它无法再面对我们惊异而盲从的心灵,循着我们既无从知晓、更无从变更的规律,独来独往地演进。我们会参与其间,我们会凭借记忆,凭借联想来帮助它逸出轨道。只消认出其中的一种征兆,我们就会回忆起,就会让它派生出种种其他征兆。由于我们已经掌握了爱情之歌,把曲子从头到尾铭刻在了心间,用不着有个女人来告诉我们曲子的开头——其中充满美貌所激起的赞美之情——我们就知道下面该怎样唱。倘若她从中间——从两个心灵的契合,从诉说彼此离了对方就无法活下去——唱起,我们凭着对这首曲子的熟习,立即可以在这位女伴等待我们的乐段,从容地合上她的节拍。
奥黛特·德·克雷西又来看斯万,而且来访日渐频繁;每次来访,无疑都叫他再尝一遍失望的滋味,每回重见眼前这张隔了些时日,他已经有些忘记细部特征的脸,已经记不真切它竟然这么富于表情,或者,尽管她还很年轻,竟然这么憔悴时,他都会体验到这种滋味;她跟他谈话的当口,他心里总感到不胜慨然,她虽说长得挺美,可惜这种美并不是他天性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美。另外还有一点也不得不提一下,因为奥黛特的前额和脸颊上部几乎连成一片,显得分外平坦,上面覆盖着的头发,则按当时流行的款式,梳成前冲的发型,再稍稍往上卷拢,蓬松的发绺贴着耳朵披散下来,结果她就变得特别瘦削、特别凸起;至于那副生就的好身材,则叫人难以看清它的来龙去脉(这得怪那年头的时尚,按说她还算得上是巴黎最会穿衣打扮的女子呢),胸衣那么突兀地隆起,犹如罩在一个假想的肚皮上,然后骤然缩成一个倒三角,再往下就是鼓得像个球的夹层裙子,使这个女人看上去似乎是由一些彼此不相匹配的部件装配而成的;绉领、荷叶边和衬衣背心,因图案各异或质料不同,各不相干地分头顺势而下,延接到缎子的饰结、花边的褶裥以及乌黑发亮的竖条蓬边,或者连绵到鲸须片的裙撑,但对活生生的人体而言,没有一处是合身的,这些劳什子衣饰,不是裹在身上,就是悬空张开,弄得她不是耸肩缩颈,就是像套在个壳子里。
然而,等奥黛特走了,斯万想起她说,每次等他允许她再去造访的这段时间,对她来说有多么漫长,想到这儿不由得微微一笑;他又想起她有一次请他别让她等得太久时,那不安而羞涩的神情,还有那胆怯而恳求地凝视着他的目光,别在配黑绒飘带的圆边白草帽上的那簇人造蝴蝶花,使这道目光显得格外楚楚动人。“那么您呢,”她说,“您就不上我家去喝回茶吗?”他推说手头工作挺忙,正在研究——其实荒疏都有几年了——代尔夫特的弗美尔[10]。“我知道自己是个微不足道的女人,跟你们这样的大学问家没法相提并论,”她回答说,“就像青蛙没法和大师相比[11]。可是我特爱学习,样样都想了解,样样都想懂行。一头埋进旧书堆里,做个书蠹虫,那该多有趣!”她说话时心满意足的神态,就像一位高雅的夫人在声称自己不怕脏,最乐意干亲自下厨之类的粗活。“说出来您一定会笑话我,这位拦住您不让您来看我的画家(她是想说弗美尔),我可从来都没听说过;他还活着吗?在巴黎能看到他的作品吗?要是这样,我就可以想象您喜欢什么,猜一猜这个不知疲倦的大脑门里,这个让人觉得永远在思考的脑袋瓜里,到底藏着多少东西,对我自己说一声:‘喏,他在想的就是这些。’能够参与您的工作,那有多美啊!”他对自己怕结新交表示歉意,不过出于礼貌,他说成是怕感情受挫。“您怕坠入情网吗?真有意思,我可是求之不得,哪怕要以生命为代价我也情愿呢,”她说这话的语气那么自然,那么肯定,他听了不由得很感动,“一定是有个女人让您吃过苦头。您就以为别的女人也都像她一样了。她没有能够理解您;您确实是个与众不同的人。您最吸引我的就是这一点,我感觉到您跟别人都不一样。”——“可您不也是这样吗?”他说,“我了解女人,你们一准也挺忙的,抽不出什么空。”——“我呀,一直闲着没事干!我随时都有空,只要您需要就行。无论白天黑夜,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您有便见我,就让人来唤我一声,我会非常高兴地赶来。您会这么做吗?您知道我想做什么吗?我想把您介绍给韦尔迪兰夫人,我可是每天晚上都去她府上的喔。您想想,要是我能在那儿见到您,想到您有一小半是为了我而去的,那该有多美!”
不用说,每当他像这样回忆他俩的谈话,像这样想起她的时候,他只不过是在自己罗曼蒂克遐想里那许许多多别的女人的形象中间,添进了她的形象而已;然而一旦由于某种环境(甚至也许连这一点都不需要,某种一直潜伏着的情绪得以宣泄之际的周边环境,可能对这种情绪并无丝毫影响)的缘故,奥黛特·德·克雷西的形象占据了他的脑海,一旦这种遐想跟对她的回忆已经融合起来,那么她形体上的缺点,以及跟别的女人相比,她的形体是否更合他的口味,就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既然这个形体属于他所爱的女人,从今以后就只有它才能给他带来欢乐和痛苦了。
[凡特伊的奏鸣曲。斯万在回忆其中的乐句时,重又感受到了奉献出自己生命的那种愿望。]
前一年,他在一次晚会上听到过一首钢琴和小提琴合奏的曲子。起初,他欣赏到的只是两种乐器发出的富有质感的乐声。当他骤然感到在小提琴纤细、柔韧、致密,而又处于主导地位的乐声下面,钢琴那丰满、浑然、舒展,宛如被月光蒙上迷人清辉、加上降号的碧波荡漾的流水般此起彼伏的声部,挟着汩汩的水声,极力要升腾而起的时候,他不由得感到心旷神怡。然而到了某个时刻,他虽然没法把让他感到那么喜欢的东西明确地勾勒出一个轮廓,给出一个名称,但他突然间像受了一种魔力的诱惑,尽力要想——他自己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把刚才的那个乐句或和弦记录下来,这个乐句或和弦已经使他的心扉敞得更开,宛如有些弥漫在夜晚湿润空气中的玫瑰花香具有扩张我们鼻孔的效用。也许这是因为他不知道这首让他感受到一种如此复杂印象的曲子,究竟是哪首曲子的缘故,而这种印象也许又正是属于那些纯音乐的、摆脱空间概念的、全然新颖的印象,它们无法归结为任何其他范畴的印象。这样的一种印象,在一刹那间,不妨说是sine materia[12]的。可能我们当时听见的那些音符,已经按它们的音高和时值在我们眼前展现了幅度不等的曲面,描绘了富有装饰意味的曲线,给我们以恢弘、纤细、安稳或变幻不定的种种感觉。可是还没等这些感觉真正成形,足以和接踵而来,甚至同时发出的音符业已激起的那些感觉相抗衡,不被它们所吞没,这些音符早就消逝了。而这种印象却继续以其流动和“融合”的性态,把那些不时冒出来,但几乎难以觉察,旋即沉没并消失的音乐动机包孕在里面,我们仅仅从它们所给予的那种特殊的快感中,才能感知那些动机的存在——要不是记忆,就如一个工匠在湍流中间打下牢固的底座那样,在为我们提供那些转瞬即逝的乐句的复制品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将它们跟相继而来的乐句进行比较和区别的可能,那种快感就简直是无法描述,无从回味和命名,完全不可言喻的。于是,斯万体验到的那种美妙的感觉刚一消逝,他的记忆立即为他提供了一个副本,这个副本尽管是粗疏的、临时的,但它毕竟曾在乐段进行之际经他细细地寓目过,所以等到那个相同的印象蓦然重现时,它已经不再是难以觉察的了。他回忆起与它有关的音域和乐句的衔接,以及一个个音符和富有表现力的强弱变化;他眼前看到的东西,已经不再是纯粹的音乐,而是画面,是建筑,是思想,它们使他有了可能去重新记起那首曲子。这一回,他清楚地辨认出了一个升起在声波之上,延续了一小会儿的乐句。这个乐句即刻使他感受到了精神上的愉悦,这是他在听到乐句之前,从来不曾想到过的,而此刻他却觉得唯有这个乐句,才能让他领略到这些愉悦;这个乐句使他体验到的是一种类似于陌生的爱情的感觉。
这个乐句,以一种缓慢的节奏把他先引到这儿,再引到那儿,随后又引到别的什么地方,就这样,一步步把他引向一种崇高的、难以理解却又很明确的幸福。蓦然间,当它到达某个地点,而他也在一刹那的停顿之后,准备跟随它继续前行时,它骤然改变了方向,以一种新的更快更小的,忧郁的,持续而柔和的动作,引他趋向未知的前景。随后它又消失了。他渴望能第三次再见到它。它果然又出现了,但并没有更明确地告诉他什么东西,甚至带来的愉悦也不如刚才强烈了。可是,等回到家里,他却感到自己很需要它:他就好比是这样一个男子,在路上邂逅的一位姑娘刚使他对形象美有了新的概念,而且切身感受到这种美有一种更重要的价值。可是他没法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再见到他已经爱上、却连名字也说不上来的那位姑娘。
就是这么一种对某个乐句的爱恋,刹那间仿佛在斯万身上诱发了一种焕发青春活力的可能性。长久以来,他一直无意给自己的生活确定一个理想的目标,而始终只是局限于追求一些日常琐事的满足,尽管他从没对自己明说,其实他心里是相信这种状态到死也不会改变的;而且,正因为他已经无法在心中感受到那些崇高的思想,所以他就不再相信它们是现实存在的——尽管他也还没能完全否定它们。于是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让自己躲进一些本身无足轻重,但能让自己对事情的实质不闻不问的想法里去。正如他从没问过自己,是否干脆不去社交场合要更好些,而是一味抱住这么个宗旨,就是如果他接受了邀请,就该去才是,即使不去,也该在名片上写几句话让人带回去,他在谈话中同样也尽量不对一件事情很坦率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只是提供些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其价值,同时自己又能免得在人前显山显水的具体细节。对于一道菜的烹饪方法,对于一位画家的生卒年月,以及他的全部作品的名称,他都能讲得头头是道。虽说有时候他也会情不自禁地对一件作品、对一种人生哲理,表示一下自己的观点,但这时用的总是一种调侃的口气,倒像他并不完全同意自己的话。然而就像有些体弱多病的人,到了一个新的地方,采用了一种不同的饮食制度,或者由于一种自发而神秘的器质性的变化,病情好像一下子减轻了很多,甚至考虑到了从晚年开始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这样一个原先从未想到的可能性,斯万觉得自己在回忆所听见的那个乐句时,在为了寻觅那个乐句而请人弹奏的一些奏鸣曲里,找到了那些他曾经不再相信的东西,它们是无法看见的,但又是确实存在的,而且,他那颗久已干涸的心灵,仿佛对这音乐起了一种近乎默契的感应,他重又感受到了奉献出自己生命的那种愿望,或者说那种力量。但是,由于没法知道听到的那首曲子是谁写的,他没能弄到它,到后来终于也就把它忘了。在那个星期里,他遇见过几个跟他一起参加那次晚会的朋友,也分别问过他们;可是有好几位不是在弹完以后才来,就是在弹奏以前就走了;有几位当时在那里,不过他们到另外的一个客厅里谈话去了,而留下来听的那几位,也并没比前面这几位听到得更多些。至于宅邸的主人,他们只知道这是他们请来的那几位音乐家提出要演奏的一首新作品;而因为这些人已经巡回演出去了,斯万没法再了解更多的情况。他当然也有一些音乐家朋友,但是尽管这个乐句给他带来的那种无法言传的快感记忆犹新,它所描绘的情景也还历历在目,毕竟他已经没法把它唱给他们听了。后来他也就不再去想到它了。
然而,年轻钢琴家在韦尔迪兰夫人的客厅里刚开始弹了几分钟,斯万就突然在一个持续了两拍之久的高音后面,倏地瞥见他心爱的那个轻盈、芬芳的乐句,正在越过这个嘹亮而紧张的长音(犹如一道遮掩它降临奥秘的音帘)向他趋近过来,他认出了它,那么神秘,那么轻款,那么清晰。它又是那么独特,自有一种富有性格的、任何别的乐句所无法取代的魅力,所以对斯万来说,这就好比在朋友的客厅里碰到了一个他在路上艳羡地见过,以为再也无缘重见的女子。最后,这个乐句又在它一路洒下的芳香中间,认准一条归路悄然而去,只剩下那抹笑容依然留在斯万的脸上。但现在他可以打听他那位陌生女子的名字了(人家告诉他说,那是凡特伊的《钢琴与小提琴奏鸣曲》中的行板乐章),他拥有了她,可以在家里什么时候想要见她就能见她,可以尝试去了解她的语言和秘密了。
[斯万坠入了情网。他觉得奥黛特不是人家所说的那种坏女人。]
在萌生爱情的所有缘由中,在传播这一崇高的烦恼的所有因素中,我们有时曾体验到的那股激动不安的情绪,无疑是最有效的一种。我们在怀有这种情绪时一旦喜欢上某人,那么事情就定了,我们爱的就是他或她。在这以前我们是否有更喜欢或同样喜欢的人儿,那根本不相干。唯一需要的,是我们对他或她的喜爱的排他性。而一旦(在尚未得到他或她时)一种以他或她本身为对象的急不可耐的需要,一种世俗法规使之无法得到满足的荒谬的需要——占有对方的失去理智的、令人痛苦的需要——突然在我们身上取代了对他或她的可爱之处所带来的乐趣的寻觅,这时,排他性的条件也就实现了。
斯万吩咐驱车去还没关门的那几家餐馆;这是他曾经心绪宁静地想象过的那种幸福的最后一个假设了;现在他不再掩饰内心的激动不安,不再讳言这次相遇在他有多么重要,他许诺雷米事成后重重有赏,仿佛在这车夫身上也激起一份期盼成功的愿望,加在自己的那份愿望上面,那么即使奥黛特已经回家睡觉了,她也还是会出现在林荫大道旁的某个餐馆里。他一路赶到金色餐厅,两次踏进托尔托尼餐厅,都没见她的人影,刚从英格兰咖啡馆出来,慌里慌张地迈着大步朝等在意大利林荫道拐角上的马车走去,冷不防撞上迎面而来的一个人:居然就是奥黛特;她后来向他解释说,她在普雷沃咖啡馆没找到位子,就去金色餐厅吃夜宵去了,由于坐在一个凹角里,他准是没看见她,这会儿她正要回到她的马车那儿去。
她没想到会见到他,不由得吓了一跳。他呢,这样跑遍巴黎城也并不是当真以为有可能遇见她,而只是因为就此放弃实在心有不甘。然而这份他在这个晚上始终以为无法得到的快乐,此刻在他看来却显得分外实在;他对这一快乐仅仅考虑过它的可能性而已,所以它对他而言仍然是外在的;他无须凭借想象去感知它的存在,它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就是向他喷薄而出的现实,这一现实光芒四射,如梦一般驱散了他为之忧心的孤独,他凭依这一现实,不假思索地张开了幸福的幻想之翼。这就好比一个旅客在阳光明媚之际来到地中海岸边,对他刚离开的那些地方究竟是否存在,心头犹自感到茫然,但他随即收起视线,迎着闪闪发亮、拍岸而来的海水,听任这片蔚蓝色的光芒照花自己的眼睛。
他和她一起乘上她的马车,吩咐自己的马车跟在后面。
她手里拿着一束卡特利兰,在绣着花边的头巾下面,斯万看见她的秀发佩着天鹅羽毛的翎饰,上面也系着这种兰花。纱巾往下,是一袭黑色天鹅绒的长裙,斜襻下露出一大片三角形的白缎衬裙,而在另外插着几朵卡特利兰的袒胸低领的领口,还可以看到一段裙腰,也是白色罗缎的。刚才这么突然遇见斯万,她着实吓了一跳,不料惊魂未定,辕马又碰上障碍猛地打了个趔趄。他俩倏然间给震得挪了开去,她尖叫一声,心头怦怦直跳,一下子喘不过气来。
“没事,”他对她说,“别怕。”
他揽住她的肩膀,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接着说道:
“千万别说话,我问您什么话,请向我示意一下行不行就可以了,要不您会更喘不过气来的。刚才您胸口的花给震歪了,我把它们摆摆正,您不会介意吧?我怕它们会掉出来,想把它们插得牢一点。”
她平时不大看见男人对她这样彬彬有礼地说话,于是笑吟吟地说道:
“哦,当然我不会介意。”
可他听到这个回答却有些不好意思,这或许是由于他意识到自己找这个借口时,做出的是很诚恳的样子,要不就是由于他当真以为自己刚才是很诚恳的了,于是他大声说道:
“喔!不,请千万别说话,不然您又会喘不过气来的,您只要点点头或摇摇头就行了,我会懂您的意思的。您真的不会介意吗?瞧,有点儿……我想是花粉撒在您身上了;我可以用手来掸掉它们吗?也许我弄得您有些痒了?可我是想别碰到您的天鹅绒裙子,免得把它给弄皱了。不过,您瞧,确实得把花儿放放好,不然就要掉下去了;我这就把它们插牢一点……说真的,我没让您不愉快吧?我还想闻闻它们是不是真的没有香味,您也不会生气吧?我从没闻过这种香味,可以吗?请您对我实话实说好了。”
她笑吟吟的,稍稍耸了耸肩膀,好像在说“您真傻,您明明知道我喜欢您这样”。
他举起另一只手,沿着奥黛特的脸颊往上摸去;她定睛望着他,神情忧郁而庄重,一如他觉得她和她们很相像的、佛罗伦萨大师画笔下的那些女性;那双明亮的眼睛,大而细长,一如那些女性的眼睛,好像随时都会像两颗泪珠一样滴落下来。她弯下颈脖,在那些宗教画上,甚至在世俗的场景里,你都能看见她们是这样弯着颈脖的。她似乎要使足劲儿才能不让自己的脸往下沉,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把这张脸吸向斯万,这样的姿势,在她想必是一种习惯姿势,她知道这种姿势此刻很合适,小心在意地没忘记把它摆出来。而在她不由自主似的听任自己的脸往下沉,就要碰到他的嘴唇的时候,斯万托住了她的脸,让它在他的双手之间停留了一会儿。他想让自己的思绪有时间跟上,认出这就是在脑海中萦绕已久的梦想,看清它的实现,就好比一个应邀出席她钟爱的孩子的颁奖典礼的亲戚所做的那样。也许,斯万是要向奥黛特这张他还没占有甚至还没吻过的脸最后再好好看上一眼,就像你在即将离开一个地方、再也不会回来的那会儿,想把这儿的景色好好看上一眼,永远记在心头一样。
可是他在她面前仍然是那么腼腆,在那个以摆弄卡特利兰开始,以占有她的人告终的夜晚以后,也不知是生怕惹她不高兴,还是唯恐事后回想起来显得撒了谎,或者是缺乏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的勇气(其实他完全是可以提的,既然第一次奥黛特就没有生气),反正在这以后的一阵子,他用来用去就是同一个借口。要是她胸口插着卡特利兰,他就说:“今晚真遗憾,这些卡特利兰不像那晚那么歪了,用不着重新摆一下;不过这一朵好像不很正。我可以闻闻它们是不是比别的兰花香些吗?”或者,要是她没插兰花:“喔!今晚没有卡特利兰,我可摆弄不成喽。”于是,有一段时间里,他一成不变地沿袭第一次的次序,最先总是用手指和嘴唇触摸奥黛特的胸口,而且每次都是由此开始抚爱和拥抱;直到很久以后,摆弄(或者说,成了惯例的借口摆弄)卡特利兰此调早已不弹,理一下卡特利兰的隐语却俨然还是他俩常用的一个简捷的说法,每当想指占有肉体——其实一个人并不见得就此占有任何东西——的时候,他们就会脱口而出这么说,这个说法成了两人用以纪念那一已被遗忘的做法的隐喻。也许,做爱的这种特殊表达方式与其他同义词所指的意思,确切地说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一个人,哪怕他对女人再怎么不感兴趣,哪怕他把占有各式各样的女人看成没什么区别,似乎他早就知道无非是那么回事而已,但若对方是颇不容易到手的女人——或者他自以为如此——那么这种占有就转而成了一种全新的乐趣,以致他非得在跟这种女人的交往中加进某个意外的插曲,就如斯万第一次摆弄卡特利兰那样不可。那天晚上,他悬着颗心(但奥黛特,他心想,如果她没看出他使的这一招,敢情是猜不到这一点的),就指望从那些宽宽的淡紫色花瓣中间,能引出占有这个女人的结局来;而他结果体验到的,奥黛特兴许是(他这么想)由于没有明确意识到才容他得手的这一乐趣,在他看来——在伊甸园的花丛中尝到这一滋味的第一个男人,想必也有同感——是一种迄今从未有过、由他首创的乐趣,一种——在他给它取的名称中已经透露了这一消息——全然特有的、新颖的乐趣。
现在,每晚他陪她到家门口以后,非得进去不可了,出来时她常常穿着室内便袍一直送到他上马车,当着车夫的面跟他吻别,还要说:“人家怎么看,关我什么事?”逢到他不去韦尔迪兰府上(自从在别处也能见到她以后,有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逢到他愈来愈难得地去上层社交圈的晚上,她就请他在回家前,不管时间有多晚,先上她那儿去。当时是春天,一个澄净而料峭的春天。他从社交晚会上出来,登上那辆四轮敞篷马车,把一条毛毯盖在腿上,那些和他一起出来的朋友招呼他跟他们一路回去,他回答说不行,他跟他们不是一个方向,说话间车夫已经扬鞭驱车上路,反正他知道要去哪儿。那些朋友都挺惊讶,真是的,斯万不再是以前的斯万了。他们再也不会收到他请他们介绍结识女性朋友的信了。他对这种女人一个也不感兴趣,不上碰得到她们的那些地方去。在一家乡间的餐馆里,他的举止和头天大家还挺熟悉,而且觉得他该当如此的原先的举止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激情,居然能像一种暂时却又与原来迥异的性格,一下子就替代了原来的性格,并把它用以表现自己的、迄今一成不变的种种特征清除得如此彻底!而现在,有一件事却是一成不变的,那就是无论斯万到了哪儿,他总要赶去跟奥黛特相会。分隔他俩的那段路程,正是他的必由之路,如同生命历程中非走不可的那道陡坡。
[……]
他都在晚上去她家,对她白天是怎么过的并不了解,对她的从前也一无所知,甚至连一丁点儿的初始信息也不掌握,通常我们靠着这种初始信息来想象自己还有哪些东西不知道,从而想方设法去了解它们。他也不去考虑她可能都干过些什么,或者以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他有几次暗笑着回想起几年前,还不认识她的那会儿,有人跟他说起过一个女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肯定就是她,按那人的说法,她是妓女,交际花,斯万当时几乎还没有出入过这种女人的社交圈子,所以在他眼里,这样的女人就是彻头彻尾、十十足足的坏女人,他对这类女人的想象,在很长时间里来自某些小说家的描写。而现在他心想,要恰如其分地评价一个人,往往得把别人对这个人众口一词的看法颠倒过来,具体到奥黛特这个人,他对人家的说法持否定态度,因为他觉得奥黛特善良,天真,迷恋完美,几乎没法让她憋住不说真话,有一天他想单独和她用晚餐,请她写张便条给韦尔迪兰夫妇,就说身体不好不能去了,第二天,他只见她面对问她身体是否好些的韦尔迪兰夫人,红着个脸,结结巴巴,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为自己说了谎而苦恼不安的表情,翻来覆去地把那套昨晚怎么不舒服的编好的话说了又说,那央求的目光和歉疚的声音,仿佛在请对方原谅她说的假话。
有时候,不过很难得,下午他正在家里耽于遐想或从事新近重新拾起的弗美尔研究的当口,她突然来了。仆人通报说德·克雷西夫人等在小客厅,他过去找她。门一开,奥黛特刚瞧见斯万,微微泛红的脸上就已经——随着唇角、目光和颧骨位置的改变——漾起一个笑容。他独自一个人时,眼前时常会浮现这个笑容,以及头天晚上她脸上的笑容,某一次她来迎接他时的笑容,还有那次在马车上他想给她摆正卡特利兰问她会不会生气时,她作为回答的笑容;奥黛特在其他时间的生活,他正因为不了解,就觉得那中性的灰色调的背景挺像华托的那些习作,淡黄色画纸上的每个部位,沿着每个角度,随处可见用三种色笔描绘的无数个笑容。
[斯万的嫉妒,有如爱情的幽灵如影随形。他处处留意奥黛特的一举一动。]
第二天晚宴散席时,雨下得很大,斯万只有那辆敞篷马车等在门口;有位朋友提议用轿式马车送他回去,而奥黛特既然说过要他去她家,有一点就可以放心,那就是她不会再等别人,所以他不必冒雨赶到她家,尽可以心安理得地回家睡觉去。可要是让她看出了他并不是天天无例外地非得和她共度深夜那段时光,说不定哪一天他特别想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会对他不予理睬干脆挡驾呢。
他赶到她家,已经过十一点了,他抱歉说没能早点来,她接口抱怨说实在是太晚了,风狂雨骤的,她觉得有些不舒服,头疼,恐怕只能陪他半个钟头,到午夜就得打发他走了;而过了没一会儿,她又觉得疲倦,说是想睡觉了。
“怎么,今晚不理一下卡特利兰?”他问她,“我挺想要一朵漂亮的小花儿。”
她答话的神情里,有几分赌气,又有几分神经质:
“不,亲爱的,今晚不弄卡特利兰,你不是知道我不舒服吗!”
“也许弄一下会好些呢,不过好吧,我听你的。”
她请他出去时把灯关了,他又帮她把床上的帷幔放下合拢以后才告辞。但他回到家里时,突然有了个念头,说不定奥黛特今晚在等一个人呢,她的疲倦是装出来的,要他关灯是让他相信她就要睡了,而等他一走,她马上就去开灯,让那个要在她身旁过夜的男人进来。他瞧瞧钟,离开她家大概有一个半小时了。他重又出门,乘上一辆出租马车,停在离她家很近的一条小街上,她的寓所后面临着的街正好跟那小街垂直,他有时候就跑到这条街上来敲她卧室的窗,让她来给他开门;他走下马车,四周寂寥而黑暗,他才走了没几步,就冷不丁发现几乎到她家门口了。在临街所有那些早已熄灯的黑洞洞的窗户中间,只见有一扇还透出——在宛如榨挤着神秘的金黄色果汁的百叶窗片之间——照亮那个房间的灯光,曾经有多少个夜晚啊,他刚进街口远远地望见这灯光,就感到心头充满欣喜,觉得它在对他说:“她在这儿等你呢。”而现在,它使他感到痛苦不堪地对他说:“她在这儿,和她等的那个人在一起呢。”他想知道那人是谁;他蹑手蹑脚地沿墙壁走到窗前,可是斜着的百叶窗片挡住了视线,什么也看不见;但他听到在深夜的寂静中有两个人轻轻的说话声。不用说,这灯光和低语声使他感到痛苦;瞧见这灯光,他想象着窗后那两个不见身影但令他厌恶的家伙在它金黄色的光晕中动来动去,而这隐隐约约的对话声,让他知道在他离去后才来的那个人在场,明白了奥黛特的虚情假意,以及她此刻和那人在一起两人有多快活。
然而他还是庆幸自己来了:曾经折磨得他非从家里出来不可的那种痛苦,在失却暧昧意味的同时,也失却了它的酷烈,既然奥黛特生活的另一面,当时曾让他突然起疑而又无能为力的另一面,此刻被他堵截在这儿,被灯光照得雪亮,在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禁闭在这个房间里,他随时可以进去抓住它、俘虏它;要不,他可以干脆去敲百叶窗,就像他平时来晚了常做的那样;这样起码好让奥黛特明白他已经都知道了,他看见了灯光,听见了声音,而且他,刚才还被他们耻笑蒙在鼓里的他,现在眼看着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阴错阳差地着了他的道儿,只以为他还离得远远的,其实他这就要去敲百叶窗了。因而,此刻让他体验到近乎快慰的感觉的,并不是疑窦的消释和痛苦的缓解,而是一种智力上的乐趣。虽然他从恋爱以来,青年时代对各种事物抱有浓厚兴趣的好奇心重又稍有露头,但仅限于和想念奥黛特有关的事物,现在,妒意唤醒了他勤勉的青年时代的另一种心理反应,就是探究真理的热情,但现在的所谓真理,只是他和情妇相关之事的真实情况,这种真实情况没有她就无法探究,它是纯粹个人意义上的,其独一无二的对象价值无限而且几乎具有一种超脱私利之美,那就是奥黛特的一举一动,她的交往过从,她的计划,她的过去。在斯万的各个生活阶段,他一向觉得拿一个人的琐事俗务、日常举止来说长道短是没有意思的,他认为这是无聊,平时人家说给他听,他即使在听,也是兴味索然;他觉得这是最让人感到乏味的时候。但是在这段非同寻常的恋爱时期,个人变得无比重要、不容忽视,他感到好奇心在自己身上苏醒,虽说范围不出一个女人的日常消遣、生活琐事,但它正是当年他对历史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好奇心。站在窗外探头探脑,在今天之前还是他不齿于做的事情,现在谁知道呢?说不定到了明天,诱使不相干的人提供旁证,买通仆人,躲在门口偷听,都会俨然跟辨读文本、对照见证、阐释文物一样,被他当作具有某种真正学术价值、适用于探求真理的科学研究方法呢。
正要敲窗的当口,他想到奥黛特就此会知道他起过疑心,到过家又回来,还在街头踯躅过,想到这些,一时间他不由得感到了羞愧。她常对他说她最不喜欢妒心重的男人,最讨厌鬼鬼祟祟打探对方行踪的情人。他要做的事情实在笨拙得很,她会记恨他一辈子的,而此刻,只要他还没敲窗,她虽说对他不忠实,但也许还是爱他的。耐不住气,图一时之快,可能到手的幸福就会毁于一旦!可是,了解真相的愿望不仅更强烈,而且他觉得更崇高。他知道,他哪怕牺牲一生的幸福也非看个明白不可的真实情况,就在透出灯光的窗子后面,犹如在一部珍贵手稿的烫金封面下面等着研究者去看,面对艺术资料如此丰赡的文献,查阅它的学者怎么能不怦然心动呢。他感受到一种了解真相的快感,满怀激情地要到这部独一无二、转瞬即逝而又弥足珍贵的文献里去寻觅真相,这部书页近乎透明的文献是那么温暖、那么美丽。再说,他感觉到——他迫切地需要这种感觉——自己和他俩相比所占有的优势,也许就在于他并不特别在乎自己是否知道,他真正在乎的是能够让他们明白他知道了。他踮着脚去敲百叶窗。里面的人没听见,他敲得更响些,屋里的低语声戛然而止。发问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斯万在他认识的奥黛特的朋友的嗓音中间搜索,想辨认这是谁的声音:
“谁啊?”
这声音听上去好像并不耳熟。他又敲了敲窗。先是窗子,然后百叶窗打开了。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了,既然她马上就什么都明白了,那他还是别显得过于狼狈,别让人看出他醋意和好奇心太重为好,所以他干脆装得若无其事、挺快活地大声说道:
“别费事了,我刚好路过,瞧见灯还亮着,就想看看您是不是还不舒服。”
他抬眼望去,只见两位老先生站在窗口,一位擎着盏灯,所以斯万看清了房间,那是一个陌生的房间。平时他习惯了,上奥黛特家来得很晚时,只要看这排一模一样的窗户中间哪个还亮着灯光,就知道那是奥黛特的房间,这回他可弄错了,敲的是隔壁一座房子的窗户。他边道歉边往后退,转身叫车回到家里,暗自庆幸既满足了好奇心,又使他俩的爱情安然无恙,好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对奥黛特故作冷淡,这一下幸亏没有出于妒意把自己对她爱得至深的实情授人以柄,恋人之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一方就俨然有权不必爱得太深了。他没把这桩倒霉事告诉她,自己事后也不再去想到它。然而有时候,思绪一不小心,就会与这段回忆不期而遇,由于没在意,思绪一头撞上去,把它扎得更深,这时斯万就会觉得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这就像一种肉体的痛苦,斯万的意念是无法让它减轻的。不过肉体的痛苦由于跟思绪不相干,思绪至少还可以端详它,确认它是否有所缓解或暂时平息。而这种痛苦,思绪对它所能做的只是回想它,让它重现眼前而已。要想不去想它,就是又一次想到了它,就是又一次受它的折磨。斯万和朋友谈天时,有时把它忘了,但往往别人说的一句话就能叫他脸色大变,这就好比一个人受了伤,偏偏有个笨手笨脚的家伙不当心碰在了那条受伤的胳膊上。他离开奥黛特时,感到很幸福,心里很宁静,他回想着她的微笑,这笑容在谈到任何旁人时都是含讥带讽的,唯独对他是含情脉脉的,他回想着她怎样让脑袋偏离轴线往前倾,任凭它缓缓垂下,几乎不由自主地落到他的双唇上,就像她头一回在马车上做的那样,他回想着她怕冷似的把头靠在他肩上,从他怀里向他望去时迷离的目光。
但是他的嫉妒,恰似爱情的幽灵如影随形,立即摹写了一个复本,今晚她给了他个新鲜的笑容——现在反了过来,变成嘲笑斯万而对另一个人表示爱意;她的脸俯了下来,但那是向着另一双嘴唇,带着她曾给他的全部柔情献给另一个人的。他从她家带回的销魂的欢乐回忆,就此成了你的室内装饰师提交给你的草图或效果图,斯万从中可以想象她对别人会怎样热情似火,会怎样心醉神迷。他终于感到了后悔,为每次在她身旁体味到的乐趣,为每次她给他的别出心裁的爱抚(不知谨慎的他,曾告诉她这些爱抚多么甜蜜),为每次在她身上领略的优雅而感到后悔,他知道,这些欢爱和优雅转眼间就会成为对他施刑的新械具。
每当斯万回想起几天前无意间看见的一道匆匆的目光,这种刑罚就变得更残酷了,那道目光持续时间很短,却是他以前从未在奥黛特眼中见过的。事情发生在韦尔迪兰府上,晚餐过后。兴许福什维尔觉得萨尼埃特在沙龙里不受欢迎,想在众人面前拿他开涮,让自己露个脸;兴许他觉得那位连襟刚对他说了句傻话,而在座的其他人听不出其中有什么违背说话人毫无恶意的初衷的弦外之音,所以都没在意,弄得福什维尔肝火上升;兴许福什维尔这阵子正想找个机会,把自己底细被他了解得太清楚而又明知他懦弱可欺的某人赶出这个沙龙,有时只要一见此人在场福什维尔就浑身不自在;反正不管原因如何,福什维尔回答萨尼埃特那句傻话时,口气极其粗鲁,气势汹汹,那位越是害怕、痛心、央求,他骂得越是来劲,临了那可怜虫问韦尔迪兰夫人他是否还该留在这儿,眼见人家不答理他,他只好眼眶里噙着泪水讷讷地退了出去。奥黛特始终毫无表情地看着这幕闹剧,而当大门在萨尼埃特背后砰的一声关上时,她迅即将脸上惯常的表情在某种意义上调低了好几档,以便就卑下的程度而言刚好和福什维尔处于同一水平,她眼眸一亮,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对福什维尔的放肆表示赞许,同时也表示她对成为闹剧牺牲品的那家伙的奚落;她朝福什维尔投去合谋作案者的一道目光,这目光的意思是再清楚不过的:“这下可是执行死刑了,要不就算我看走眼。您瞧见他那副虫腔吗?还哭呢。”福什维尔的目光与这道目光交会时,他蓦地回过神来,骤然收敛刚才还在兴头上的怒气或者装出来的愠色,露出笑容回答说:
“他只要学得讨人喜欢些,还是可以回来的,年纪不论大小,有了错帮他改总是对他有好处的嘛。”
有一天斯万下午去看一个朋友,可是那人不在家,他转念一想,何不在这时候去奥黛特家呢,他从没在这时候上她家去过,但他知道这会儿她通常都在家休憩,或者赶在喝下午茶之前写信,他挺高兴能有这机会既去看看她又不打扰她。看门人告诉斯万,他想她一准在家;斯万拉了门铃,觉得听见屋里有声音,听见有人在走动,可是没人来开门。他恼怒之余,跑到寓所后面临着的那条街上,站在奥黛特卧室的窗前;窗帘拉上了,什么也看不见,他使劲敲窗玻璃,大声叫喊;还是没人来开门。他看见邻居都在望着他。他走开了,心想没准他以为有脚步声是听错了;可是心思被这事牵挂住了,根本没法去想别的事情。一小时后,他又回来,见到了她;她说刚才他拉铃时她在睡觉;她给铃声吵醒了,一猜准是斯万,可是等奔过去开门,他已经走了。敲窗她也听见的。斯万立即听出这些话中的确有那么一点实情,猝然间要说出一篇谎话的人,往往会自欺欺人,以为把一小点儿实情掺入编造的谎言,就可以说得真像那么回事了。诚然,奥黛特不想让自己做的事被别人知道,她是打算守口如瓶的。可是一旦跟说谎的对象面对面时,她不由得一阵心慌,思绪软绵绵地乱成一团,说嘴圆谎的本事全不管用了,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然而这时又必须说些什么,她一下子能想到的,恰好是她打算隐瞒的事情,因为它是事实,所以唯有它此刻还留在脑际。她从实际发生的情况中抽取一点本身无关紧要的东西,心想既然这个细节是真事,不会有编造一个细节的风险,把它说出来总归稳妥得多。“至少这是真的,”她暗自思忖,“说出来不会有漏洞,他就是去打听,结果也是一样。总之这么说坏不了事。”她错了,正是这么说坏的事,她没注意到这个真实的细节是有棱角的,只能和它从中抽取的那些毗邻的真情实况相榫合,任凭她把它在编造的细节中横放竖放,总归不是这儿有个棱角戳在外面,就是那儿有个空隙塞不满,最终还是放不服帖。“她承认听到拉铃和敲窗的声音,还说知道是我,挺想见到我,”斯万心想,“可是这些话跟她没来开门的事实对不上号啊。”
可是他并没有把这个破绽向她挑明,他心想,让奥黛特说下去,她编的谎话里没准会露出些蛛丝马迹;她管自往下说;他不去打断她,满怀热望而痛苦的虔诚,一字不漏地听着她说的每句话,觉得这些话(正因为她提及时竭力加以掩饰)如同圣器上的盖布,影影绰绰地保存着圣器的形态,依稀可辨地勾勒出无比珍贵而又,唉,无法参透的真情实况——刚才三点钟他来的那会儿,她到底在做什么——他对此所掌握的只是一堆谎言,既是云山雾罩不着边际,又有神圣的印记藏匿其中,真相从此只存在于这个女人藏藏掖掖的记忆之中,她对它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它的珍贵,却不肯把它告诉他。当然他有时也觉着,奥黛特的日常活动本身,不见得有多少趣味,她即使跟其他男人有染,也未必就一定会激发一种病态的痛苦乃至殉情的狂热——以致普天下凡有思维的动物概莫能外,无一幸免。他这时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思念,这种忧伤,无非是一种病而已,一旦病愈,奥黛特这样做还是那样做,她吻他还是不吻他,都跟许多别的女人的情况没什么两样,不会引起他的伤感。可是斯万尽管明白,他对奥黛特一举一动的好奇心之所以让他感到痛苦,原因还在他自己,却依然把这种好奇心看得很重要,尽力要使它得到满足,并且不觉得那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这是因为斯万已经处于这样一个年龄段,哲学观念——他不仅受当时哲学思潮的影响,还受他浸润其间的社交圈,尤其是德·洛姆亲王夫人那个小圈子的哲学观念的熏陶,按照这些观念,要看一个人是否聪明,得看他是否怀疑一切,还得看他是否认为唯有每人的个人品味才是真实而无可置疑的——已经不再是年轻时的观念,而是一种近乎医学哲学的实证哲学,持这种哲学观念的人不以外因来说明自己的憧憬对象,而试图从他们历经的岁月中抽取出习惯、情感的一种固定模式,他们不仅可以把这些习惯和情感看作自己身上所具有的永久性特征,而且处心积虑,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生活方式能让它们得到满足。斯万认为,在生活中要考虑到自己身受的痛苦是由不知道奥黛特做过什么引起的,正如湿疹复发时要考虑到这是由天气潮湿引起的,这样才是明智的;他还认为,要在预算中拨出一大笔款项,用于获取奥黛特日程安排的有关信息,没有这些信息他简直坐困愁城,其实,至少在他爱上奥黛特以前,对于其他种种他知道能从中得到乐趣的嗜好,诸如收藏艺术品和品尝美味佳肴,他向来也是预拨款项的。
他想和奥黛特告别回家时,她请他再待一会儿,见他过去开门要走,她干脆拉住他的胳膊一个劲儿挽留他。但他对此并没在意,因为,在充斥于一次谈话的众多手势、话语和种种小插曲中,我们不可避免会与一些细节,亦即掩盖着我们凭猜疑乱找一气的实情的那些细节擦肩而过,对此毫无觉察,反而对并没遮蔽任何实情的细节倍加关注。她一遍又一遍不停地对他说:“你从不在下午来,偶尔来一次又偏偏没能见上,真是太委屈你了。”他心里清楚,她对他还没爱到这份上,会对错过他的来访如此懊悔不已,不过她心地还是很善良,尽力想让他高兴,惹得他不快往往自己会难过,所以他觉得她这次由于没能让他享受共度一个钟点时光的天大(并非对她,而是对他而言)乐趣而感到遗憾,也是很自然的。然而,这毕竟只是小事一桩,她居然神情一直那么痛苦,他终于觉着有些蹊跷了。她现在这模样,在他眼里比平时更像那幅《春》的作者[13]画笔下的女性形象了。那幅画上的女性,仅仅由于听任幼年耶稣玩耍一只石榴,或者眼看摩西往食槽里倒水,仿佛就会不堪内心悲痛的重负,脸上显出悲痛欲绝的表情,奥黛特此刻有的正是这种表情。他曾经在她脸上见到过一次这种悲恸的神情,但想不起是什么时候了。蓦然间,他想起来了:有一次奥黛特借口病了没去韦尔迪兰府上吃晚饭,其实那晚她和斯万在一起,第二天她跟韦尔迪兰夫人说起此事照旧撒谎时,她脸上就是这种表情。诚然,即使她是所有女人中间最较真的,她也完全不必为了这么一句无伤大雅的谎话而内疚。不过奥黛特平时说谎,情况可没那么简单,她之所以说谎,意在阻止人家发现某些事实,一旦让人知道她说谎,她就得在这批人或那批人手里大吃苦头。所以她说谎时,心里怕兮兮的,总觉得自己无勇无拳,吃不准谎话能否奏效,就像有些睡不着的孩子那样,疲倦得直想哭。何况她知道自己的谎言通常会严重伤害说谎的对象,而且万一真相败露,她说不定就只能听凭对方的摆布了。于是她在此人面前感到自己既微不足道又应受谴责。而她在社交场上随便说句谎,往往会联想起那些感觉,勾起种种回忆,觉得累垮了似的不舒服,感到做了坏事而内疚。
她这会儿对斯万说的究竟是怎样的谎话,居然目光如此痛苦,声音如此哀切,仿佛在为某种压力所迫而低声下气乞求宽恕?他有个感觉,她极力向他隐瞒的,不仅仅是下午那件事的真相,而是某件更靠近眼前,说不定还没发生,但马上就要发生,而且能让那件事的真相毕露无遗的事情。正在这时,他听到门铃响了一下。奥黛特照样往下讲,但她的声音像在呻吟:为下午没见斯万、没给他开门而感到的遗憾,变成了一种痛彻心肺的绝望。
可以听见外面的门重又关上,响起辚辚的车轮声,看样子有人走了——多半就是不能让斯万遇见的那人——仆人准是告诉他说奥黛特不在家。这时斯万思忖,在一个平时不来的时候来这儿,想不到竟会撞着这么些她不愿意让他知道的事情,他不由得一阵气馁,颇有几分悲凉之感。但因为他爱奥黛特,习惯了处处为她着想,本该怜悯自己才是,他却怜悯起她来,喃喃地说:“可怜的宝贝儿!”他告辞时,她从桌上拿起好几封信,问他能不能代她寄一下。他随身带走了这些信,一回到家里,才发现信还没寄。他转身走到邮局,把信从衣袋里掏出来,在投进信筒之前看了看地址。都是给供应商的,只有一封是写给福什维尔。他手里拿着这封信,心想:“要是我看一下里面写些什么,我就知道她怎么称呼他,用什么口气对他说话,知道他俩之间有没有事情。甚至要是我不看一看,说不定就是对她失之粗疏,我对她的怀疑没准是空穴来风,而要解开这个疑团,这是唯一的办法,信一寄走,她就注定只能蒙受不白之冤了。”
他离开邮局回家,身上藏着最后的那封信。他点了支蜡烛,把不敢拆开的信封凑近烛光。一开始什么也看不清,但信封很薄,把里面的那张硬卡纸贴紧信封,就能透过信封看出最后几个字。那是信末的客套话,语气挺冷淡。要是换个人,不是他在看一封写给福什维尔的信,而是福什维尔在看一封写给他斯万的信,他看到的话一准温柔得多!他按住信纸,不让它在信封里滑来滑去,然后用拇指把它慢慢往前推,让一行行字相继在信封最薄的位置经过,唯有这个位置是单层的,斯万可以透过这儿辨认里面写的字。
即便这样,辨认起来还是不太容易。不过这也没关系,因为他已经看了好多行,发觉信上写的是件鸡毛蒜皮的事情,跟恋情完全不沾边;这件事儿跟奥黛特的一个舅舅有关系。斯万在信的开头就看到过这样一行字:“我没法不去”,可是不明白奥黛特没法不去做什么事情,突然间,他又看到了两个起先没认出的字,整个句子的意思豁然明朗了:“我没法不去开门,那是我舅舅。”开门!这么说,下午斯万拉铃的那会儿,是福什维尔在屋里,她打发他走,所以斯万听到了脚步声。
于是他把整封信读了一遍;她在信末为自己的失礼向福什维尔致歉,还对他说他把烟盒忘在她家了,这句话当初斯万刚去她家时,有一次她也给他写过。不过对斯万她还加了一句:“万一您把您的心也忘在这儿,我可不会让您取回去的哟。”对福什维尔没有类似的话:没有任何能使人联想到男女私情的暗示。况且,说实话,福什维尔在整件事里比他受骗更甚,不然奥黛特也用不着写信让他相信舅舅来访了。总之,她真正看重的是他斯万,为了他,她把那一位给打发走了。然而,如果奥黛特和福什维尔之间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她为什么不马上来开门,为什么要说“我没法不去开门,那是我舅舅”呢?如果那会儿她没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福什维尔何至于要表明他认为她不必去开门的态度呢?斯万愣在那儿,面对这只信封既难过、羞愧,又感到幸福,奥黛特那么放心地把信交给他,是因为她绝对信任他的人品,可是信封上照得出信纸的薄层,不仅把他自以为不可能知道的有关某件事的秘密泄漏给他,而且把奥黛特生活的一角也透露给他,他犹如置身于一条通向未知世界的明亮的窄道上。随之感到心满意足的是他的妒意,它仿佛具有了一种独立的、自私的生命力,贪婪地汲取着能滋养它的一切,即使要让斯万来承担后果也在所不惜。现在它有了这份养料,斯万就有事可做了,他得每天去打听奥黛特在五点钟接待了谁,得设法了解福什维尔那时候在哪里。斯万对奥黛特的爱意,依然保留着一开头就烙上印记的那个特征,当初他对奥黛特的日程安排一无所知,同时又懒得费那份神,因而坐失了靠想象弥补无知的机会。妒意的对象一上来不是奥黛特的全部生活,而是其中的某些时刻,引起他猜想奥黛特欺骗了他的情况,当然说不定是误解,往往发生在那些时刻。他的妒意犹如一头章鱼,先甩出第一根触手,而后第二根,然后又是第三根,牢牢地抓住下午五点钟这个时刻,而后另一个,然后再另一个。不过斯万并非自作多情地编织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一种外界给予他的痛苦,只是这种痛苦的回忆和延续而已。
德·盖尔芒特先生问我,要不要他陪我去看埃尔斯蒂尔的画,没等我回答,他就陪着我往前走,每经过一道门,他都彬彬有礼地给我让路。见正文第266页
[沙龙中的各式人等。哗众取宠的画家比施——日后在第二卷中他成了真正的大师。]
和他们应奥黛特的要求而邀请的一位新来的相比,两人真有天壤之别,这位新来的,尽管奥黛特本人也只遇见过没几次,他们却一致对他寄予莫大的希望。他就是德·福什维尔伯爵!(后来发现,他原来是萨尼埃特的连襟,这使众信徒们大吃一惊:这个管管档案的老头儿样子那么委琐,他们一直以为他所处的阶层比他们低,谁也想不到他竟然属于一个富有的、相对而言颇为贵族化的上层社会。)当然喽,福什维尔的赶时髦显得有些粗俗,和斯万全然不同;当然喽,他绝对不会像斯万这样,把韦尔迪兰府上的沙龙置于一切别的沙龙之上。然而,斯万由于天生敏感而正直,所以在韦尔迪兰夫人发起对他的熟人的无端指责时不会随声附和,福什维尔可不管这一套。至于那位画家有时自负而庸俗地高谈阔论,或者戈达尔壮起胆子说旅行推销员的那个笑话时,斯万尽管和他们两人都挺要好,尽管在心里往往对他俩感到抱歉,可就是鼓不起勇气厚着脸皮为他们叫好,福什维尔则不然,其中一位的高论他尽管没听懂,但凭自己的智力水平刚好够得上对这位艺术家惊为天人、赞叹不已,而另一位的妙语连珠也让他乐开了怀。福什维尔光临韦尔迪兰府上的第一次晚宴,他的性格魅力就大放异彩,而斯万的地位则一落千丈。
在这次晚宴上,除了那些常客外,还有一位巴黎大学的教授布里肖先生,他是在温泉结识韦尔迪兰夫妇的,要不是大学的职务和课程过于繁忙,实在难得有空,他是很愿意常来府上做客的。其中的原因,在于他有一种好奇心,一种对生活的迷信;这种好奇和迷信,加上对自己的研究对象的某种怀疑主义态度,不论在哪个行当,总会使某些聪明人,比如不信医学的医生、不信拉丁文翻译练习的中学教师,赢得见解通达、思想敏锐,甚至才具卓越的令誉。他装出一副在韦尔迪兰夫人府上搜集可资对照的实例,为在课堂上讲授哲学和历史作准备的样子,首先因为他认为哲学和历史无非是人生的预习而已,而他自以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具体而微地看到了他迄今为止仅在书本上读过的东西,其次,也许还由于他一向被灌输这样的观念,久而久之,无形中对某些话题抱有一种敬畏的心态,所以和大家一起放肆地谈论这些话题,就感到自己是放下了大学教授的架子,其实,他之所以会觉着话语孟浪,还是端着个架子的缘故。
晚宴上,德·福什维尔先生被安排坐在韦尔迪兰夫人右首,为了这位新来的,韦尔迪兰夫人在衣饰打扮上可着实花了番工夫,所以晚宴一开始,德·福什维尔先生就恭维女主人说:“这条白长裙别致得很。”大夫本来就目不转睛地瞅着他,满心想弄明白有了个“德”到底管什么用,而且挺想有机会吸引对方的注意,好跟他多亲近亲近,这会儿耳边冷不丁飘来个“白”字,他刚好抓个正着,头也来不及从餐盆上抬起来,赶紧接嘴说:“布朗什[14]?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15]?”然后脑袋保持不动,从眼角里向两边投去含着笑意、怯生生的目光。这时斯万想挤出个笑容可就是没法挤出来,那副苦恼的表情,让人一瞧就明白他觉得这个笑话很无聊;福什维尔却恰如其分地流露出一种高兴的心情,既表示他能够欣赏笑话的妙处,又表明他懂得社交场面上的规矩,韦尔迪兰夫人觉得这种坦率的做派挺有风度。
“您对这样一位医学专家作何感想?”她问福什维尔。“跟他简直没法严肃地谈两分钟话。敢情您在医院里对病人也这么说话?”后面那句话,她是转过脸去对大夫说的,“这样好呀,没人会整天闷得慌了。我看我得申请住到你们医院去。”
“我想刚才是听到了大夫说起,恕我措辞不雅,那个老泼妇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是这样吗,夫人?”布里肖问韦尔迪兰夫人,这位夫人已经乐不可支,闭住眼睛,猛地把脸埋进两只手中间,从捂得紧紧的指缝里传出窒息的尖叫声。“天哪,夫人,我可没想吓着晚宴的贵宾,此刻很可能有他们在座,sub rosa[16]……而且我承认,我们这个不可言喻的雅典——喔,多像雅典啊!——这个雅典共和国不妨把巴黎警察局长第一人的美名加在卡佩家族这个信奉蒙昧主义的女人头上。是这样,亲爱的东道主,错不了,就是这样,”他亮开嗓子一字一顿地说,不容韦尔迪兰先生提出异议,“《圣德尼编年史》的权威性是无可置疑的,其中对这一点记载得很清楚。对身份卑贱的在俗教徒来说,没人能比这位圣徒之母更适合选为他们的保护主了,何况照絮热和圣贝尔纳之流[17]的说法,这个儿子她看在眼里还觉得不怎么样呢;任谁和她在一起,都得挨她训斥。”
“这位先生是谁啊?”福什维尔问韦尔迪兰夫人,“看他那样子可是一流的角色。”
“怎么,您居然不认识大名鼎鼎的布里肖?他在整个欧洲都很著名呢。”
“噢!这位就是布雷肖,”福什维尔大声说,他没听清那名字,“以前经常听您说起他,”他说着,瞪大眼睛瞅着这位著名人物,“能和一位知名人士共进晚餐,的确很有意思。噢,您邀来和我们同桌进餐的宾客,都是精心挑选过的吧。怪不得在您府上永远不会感到乏味。”
“喔!您知道吗,”韦尔迪兰夫人谦逊地说,“尤其重要的,是大家觉得可以相互信赖。大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热热闹闹,从来不会冷场。所以呀,今儿晚上布里肖还不算什么哪;您知道吗,有一回也在我家里,他真是妙语连珠,叫大家佩服得五体投地。嘿!到了别人家里,他就像换了个人,没有半点风趣可言,你不逗他,他就不吭声,简直讨厌。”
“真有意思!”福什维尔惊讶地说。
布里肖的这种机敏风趣,在斯万年轻时的朋友圈子里是被看作十足愚蠢的,尽管它可以跟真正的聪明智慧并存。至于教授的风趣,语出惊人而又旁征博引,要是让斯万觉得很聪明的好些社交圈朋友听见了,他们说不定还会感到妒羡呢。不过这些朋友毕竟早已在潜移默化之中影响着斯万,把他们喜好什么、厌恶什么的品味灌输给了斯万,事关社交生活的方方面面自不待说,就连跟这种生活只有附带关系,按说应属于智力范畴的内容也包括在内:比如说,谈吐。这种影响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布里肖开的玩笑在斯万听来,只觉得是在卖弄学问,既庸俗又粗鄙,简直令人作呕。再说,他自己向来举止文雅得体,瞧着这位尚武的大学教员对每个人说话都爱用那种军人的粗鲁语气,他也颇为反感。最后,终于让他失却平素的宽容气度的,也许还是韦尔迪兰夫人对福什维尔的那股亲热劲儿,奥黛特这晚上不知哪儿来的怪念头,居然把这个福什维尔给带了过来。她在斯万面前也有些不好意思,刚进门那会儿她问过他:
“您对我带来的客人印象如何?”
斯万呢,认识福什维尔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知道他也能博得女人的青睐,而且他还是个挺帅的男人,脱口回答说:“叫人恶心!”诚然,他并没妒忌奥黛特的意思,可是他的心情是比往常坏一些。布里肖正说起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的母亲[18]和金雀王朝的亨利先在一起过了几年才结婚,他想让斯万怂恿他把故事说下去,就用一种很有军人风度的口气问他:“是这样吧,斯万先生?”平时一个人用到这种口气,不是要让乡下人能听懂,就是想给当兵的打打气,不料斯万置女主人的恼火于不顾,干脆截住布里肖的话头,回答说希望在座诸位原谅,他对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不感兴趣,倒是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画家先生。原来,画家先生下午去看过一个画展,展品是韦尔迪兰夫人一位刚去世的朋友的遗作,斯万希望从他(斯万欣赏他的品味)那儿知道,在这些遗作中,除了先前作品中那种令人叹服的娴熟技巧之外,是否确实还有些别的东西。
“仅就这一点而言,他的确很了不起,不过恐怕并不如有些人说的那么高雅吧。”斯万含笑说。
“高雅……高雅得开风气之先喽。”戈达尔插嘴说,煞有介事地举起双手。
举座一片哗然。
“您看我说得没错吧,和他在一起就没法说正经事儿,”韦尔迪兰夫人对福什维尔说,“他会在您毫无准备的当口,冷不丁给您来开个玩笑。”
可她注意到,唯独斯万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说实话,戈达尔当着福什维尔的面开他的玩笑,他是不大痛快。而那位画家,要是单独和他在一起的话,本来大概会用一种斯万感兴趣的方式回答的,这会儿却宁可对已故大师的技巧说上一个段子,以博得宾客们的赞许。
“我走近过去,”他说,“想看看那是怎么画的,我把整张脸都凑在了画布上。嘿!真是绝了!你压根儿就没法说出究竟用的是什么东西,是胶水、红宝石、肥皂、青铜、阳光还是!”
“添一作十二喽。”大夫喊道,可是已经太晚了,没人理会他这莫名其妙的打岔。
“瞧上去就像什么也没用,”画家接着说,“就跟你没法参透《夜巡》或《女施主》[19]的奥妙一样,至于手法,简直比伦勃朗和哈尔斯还棒。你们还别说,我敢发誓,那里面什么都有。”
说到这儿,就像歌唱演员唱到他所能唱的最高音以后,接着用头声唱弱音那样,画家放低嗓门轻声往下说,边说边笑,仿佛其实那幅画唯其美才显得可笑似的:
“它闻上去挺有味儿,能叫你上头,能叫你屏息,能叫你心痒痒的,可你就是不能猜透它是怎么画的,那是耍花招,是使巫术,是奇迹(说到这儿他放声大笑):那是瞒天过海!”他倏地打住,神情严肃地抬起头来,用一种想让它显得很悦耳的深沉低音说出煞尾一句,“可那货色真叫地道!”
他刚才说到“比《夜巡》还棒”时,犯了忌讳,韦尔迪兰夫人当即表示抗议,因为她是把《夜巡》和《第九》《萨莫色雷斯》[20]并列为举世无匹的三大杰作的,另外,听到那句“用画的”,福什维尔的目光不由得在所有宾客脸上扫了一遍,看看反应如何,然后在嘴角一本正经地露出一个通融随和的微笑,除了这两个小插曲之外,在座的宾客——不包括斯万——自始至终以钦佩得着迷的目光凝视着画家。
“我就爱瞧他这副慷慨激昂的样子。”韦尔迪兰夫人等他一说完,就大声说道,这天是德·福什维尔先生首次光临,席间刚好气氛这么活跃,她真是喜出望外。“哎,你那么待着干吗,嘴张得像头笨熊?”她对丈夫说,“他口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瞧他那模样,人家还以为他是第一回听您说话呢。您要能瞧瞧刚才他听得有多专心就好了。赶明儿,他要把您说过的话一字不漏地背给我们听呢。”
“哦不,我可不是在开玩笑,”画家说,如此大获成功使他很高兴,“瞧您的样子,您敢情是以为我在吹牛,在装腔作势;我可以带您去看,到时候您再说我有没有夸大其词吧,我敢打包票,您看完以后比我还激动!”
“我可并不认为您夸大其词,我只是要您别忘了吃东西,要我丈夫也别忘了。请给先生换一份诺曼底箬鳎鱼,您没瞧见他那份已经凉了吗。我们又不赶时间,您上菜干吗这么心急火燎呀,色拉就待会儿再上吧。”
[斯万在韦尔迪兰府上越来越觉得乏味,而且没能把这一点瞒过韦尔迪兰夫妇。他俩从此把他撇在圈子外面,同时又缠住奥黛特不放。斯万感到痛苦,但很清醒,他问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爱奥黛特。]
他在别的情况下对她说过,在所有的事情中间,有一件最容易让他终止对她的爱,那就是她不愿意抛弃说谎的习惯。“哪怕单从让你显得妩媚动人这个角度来说,”他对她说,“难道你不明白你堕落到说谎的地步,就不可能再那么迷人了吗?你只要说句实话,又能赎回多少过错啊!你实在是比不上我想的那么聪明!”可是任凭斯万怎么把她不该说谎的理由一条一条地解释给她听,一切都是白费劲;照说这些理由是足以摧毁奥黛特身上的一整套说谎理论的;可是奥黛特压根儿就没有这么套理论;她只不过是每次碰到有什么事情不想让斯万知道的时候,就把这件事瞒住他罢了。所以说谎在她只是一种具体的权宜之计;唯一能决定她到底是采用这一权宜之计还是说实话的,也是一种具体的缘由,那就是看斯万发现她没说实话的可能性到底大不大。
从体态上说,她正经历一个情况不妙的时期,她的身段变粗了;以前有过的那种眉目传神、楚楚动人的风韵,那种微含惊讶、若有所思的眼神,似乎都随着青春一去不复返了。因而当斯万,不妨这么说吧,当他发现她确实没有从前漂亮了,她对他就变得更加珍贵了。他久久地凝视着她,一心想重新捕捉他曾经见到过的那种风韵,却没能找到。可是他知道在这新的蛹壳下面,依然是奥黛特在那儿,依然是那转瞬即逝、无法把握的,若隐若现的同样的心思,这就足够让斯万继续以同样的热情去试图征服她了。而后他注视着两年前的那些照片,回想起她当时是多么可爱动人。这么一来,他为她所受的那么些痛苦也就得到了一点安慰。
韦尔迪兰夫妇带她到圣日耳曼、夏图或牟朗去,遇上气候宜人的时令,他们常常会提议就在当地住一晚,第二天再回巴黎。钢琴家的姑妈留在巴黎,于是韦尔迪兰夫人设法打消钢琴家的顾虑。
“您不在,正好让她清静一天,她会高兴的。她知道您和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再说,天大的事自有我撑着呢。”
要是劝说无效,韦尔迪兰先生就立即行动,找个电报局或是捎信的人,问信徒中有谁要发个电报或捎个信的。可是奥黛特总是谢谢他说自己没什么人要通知,因为她曾经很干脆地对斯万说过,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他发电报,会有损她的名誉。有时她一去就是好几天,韦尔迪兰夫妇带她去参观德勒的墓区,或者按照画家的建议,到贡比涅去看森林里的日落,一路直到皮埃尔丰的城堡[21]。
“想想看吧,她本来完全可以跟我一起去参观一些真正的名胜古迹,我学过十年建筑学,经常有出类拔萃的人士请我带他们去博韦或圣卢德诺[22],而我若非为了她,一概不去,可现在她倒好,居然跟着那些最没有教养的家伙,逐一逐二地跑到路易-菲利普和维奥莱-勒迪克的粪堆跟前去赞叹不已!我看这里根本用不着艺术家的敏感,一个人就算嗅觉不怎么灵,也不至于选这些臭茅坑去度假,好就近闻闻大粪的味道吧。”
可是当她动身去德勒或皮埃尔丰时——唉,她不许他显得碰巧似的也去那儿,原因是“那会造成很坏的影响”——他就埋头看最缠绵悱恻的爱情小说:火车时刻表。火车时刻表能教他种种办法去跟她会合,当天晚上,当天下午,哪怕当天上午都行!办法?恐怕还不止于此吧:那是一种许可。因为火车时刻表和火车毕竟不是为狗设置的嘛。人家既然通过印刷的渠道告诉公众,有一辆火车早晨八点开出,十点抵达皮埃尔丰,那就是说上皮埃尔丰去是一种合法的行动,是无须奥黛特批准的;而这种跟奥黛特相会的意愿,也可以成为一种动机迥然不同的行为,既然那么些和她并不相识的人每天都在那么做,而且由于他们为数众多,以致有必要把机车升起火来。
总之,倘若他真想去皮埃尔丰,她毕竟是没法不让他去的!而他也恰恰感到自己很想上那儿去,要不是因为他认识奥黛特的缘故,他肯定就去了。他早就想对维奥莱-勒迪克的修复工程有个确切的了解。而天气又这么好,他不由得有一种迫切的愿望,想去漫步在贡比涅的森林里。
真不走运,她不许他去的地方恰恰是他今天特别想去的地方。今天!要是他不顾她的禁令上那儿去,那他今天就能见到她!可是到时候,尽管她在皮埃尔丰遇见一个不相干的人,会快活地冲着他说:“嗨,您也来啦!”还会邀请他上她和韦尔迪兰夫妇下榻的旅馆去看她,可要是她在那儿遇见他斯万,没准会勃然变色,说她让人盯梢了,她对他的爱会有所减弱,说不定一见到他就会气呼呼地掉头而去。“怎么,我连旅游的权利都没有啦!”她回来以后准会对他这么说,其实,没有旅游权利的不正是他吗!
他忽然想到一个主意,可以上贡比涅和皮埃尔丰去,而又不显得是要去和奥黛特会面,那就是让他的一位朋友德·福雷斯泰尔侯爵陪他同去,因为这位侯爵在那附近有座城堡。他把这个打算告诉对方时,没有说明原委,对方也并未表示很高兴,看到斯万十五年来第一次答应去看他的产业,尽管斯万说过不在那儿长住,但还是同意和他一起待上几天,散散步,游览游览,他的感觉毋宁说是惊奇。斯万已经在想象自己和德·福雷斯泰尔先生在那儿的情景了。即使在那儿见到奥黛特之前,甚至即使没能在那儿见到她,他能够踏上那片土地已经是何等的幸福啊。诚然,到那时他也还是不知道她确切的行止,但他能在那片土地上感觉到处处都搏动着她蓦然出现在眼前的可能性,时而在城堡的宫殿里,由于他是为了她特地来参观的,这城堡顿时变得壮观了;时而在那座仿佛充满浪漫情调的城市的条条街道上;时而在被一轮遥远而温柔的落日染成玫瑰色的森林的条条小径上——这无数个交替使用的庇护所,让他那颗充满幸福而又飘忽不定﹑不断分蘖开来的心,得以在虽然看不清楚希望的所在﹑却知道它无所不在的期盼中,来到那儿寻觅安息。“咱们得特别当心,”他会对德·福雷斯泰尔先生说,“可别碰到奥黛特和韦尔迪兰夫妇;我刚听说他们也是今天到皮埃尔丰的。要见面在巴黎有的是时间,何必到了外头还这么形影不离呢。”那位朋友肯定还会弄不明白,为什么一到那儿斯万就要十次二十次地改变计划,就要到贡比涅每家旅馆的餐厅去张望一番,而且明明没瞧见韦尔迪兰的影子,却又哪儿也不肯好好坐下来就餐,他那时候的神色,看上去准像是要找到他口口声声说要回避的那几位,不过他要是真找到的话,还是会躲开他们的,因为他倘若遇见这个小集团,那么只要他看到奥黛特,而奥黛特也看到他,尤其是看到他并没把她放在心上,他也就会心满意足,装模作样地避开他们了。可是且慢,她会猜到他是为了她才上那儿去的呀。于是当德·福雷斯泰尔先生来找他准备一起动身的时候,他对他说了:“唉!不行,我今天不能上皮埃尔丰去,奥黛特刚好在那儿。”不过尽管如此,他心里还是乐滋滋的,觉得天底下这么多人,偏偏就是他一个人在这一天没有权利上皮埃尔丰去,还不就是因为在奥黛特眼里,他确实是个跟别人不一样的人,是她的情人,他在人皆有之的旅行自由上所受到的这种限制,无非是一种受束缚的状态,一种对他如此珍贵的爱情表达罢了。事情明摆着,他还是不要贸然去跟她闹翻,乖乖地等她回来为好。一连几个白天,他俯身在一张贡比涅森林的地图上细细察看,仿佛那就是温柔乡的地图似的,身边到处是皮埃尔丰城堡的照片。好不容易挨到了她可能要回来的日子,他重又翻开火车时刻表,估计她大概会乘哪一班火车,要是错过了这一班,还有哪几班可以乘。他不敢出门,生怕会有电报来;他也不敢睡觉,生怕万一她乘末班车来,而又想在深夜来访,让他意外地高兴一下。正在这时只听得大门口有人按铃,他觉得好像没听到有人去开门,想去唤醒看门人,同时就走到窗子跟前,准备看到来人是奥黛特时招呼她,因为尽管他亲自下楼去关照过不止十次了,他们说不定还是会对她说他不在家的。结果那是仆人回来。他注意到街上的马车不停地飞驰而过,这是他以前从没留意到的。他倾听着一辆辆马车自远而来,渐渐驶近,又从门前飞快地掠过,载着不是给他的音信奔向远方。他等了整整一夜,什么也没等到。原来韦尔迪兰夫妇提前回来,奥黛特中午就到巴黎了,可她没想到要通知斯万;由于没事好干,她就上剧场去消磨了一个晚上。这会儿她早就回家睡觉,进入梦乡了。
她压根儿就没想到过他。而这种干脆连斯万的存在都忘在脑后的时候,对奥黛特来说正是最有利的时候,它比千娇百媚的卖弄风情更能拴住斯万的心。因为这样一来,斯万就始终生活在痛苦的骚动之中,当初他在韦尔迪兰府上没能看到奥黛特,整整找了她一宿的那个晚上,这种内心的骚动就已经强烈到让他萌发出爱情来了。而他又不像我在贡布雷的童年时代那样,有那么些幸福的白天,可以让人忘却夜晚降临的痛苦。白天奥黛特总不在斯万身边;他不时会心想,让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在巴黎独自出门,不就跟把装满珠宝的首饰盒撂在大街上一样不谨慎吗。于是满街的行人在他眼里都成了小偷,他看着只觉得悻悻然的。但是所有这些脸一齐在眼前掠过,并没能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任何印象,因而妒意也无从滋长。这么许多张脸,徒然把斯万的神思搅得昏昏沉沉的,他不由得举起一只手捂在眼睛上喊道:“听天由命吧!”就像那些热衷于探究外部世界的现实性,或者灵魂的不灭性这类问题的人,弄得筋疲力尽,脑子不听使唤以后,也只能靠信仰使疲劳的大脑松弛一下。然而对不在眼前的心上人的思念,依然苦苦地缠住斯万生活中那些最简单的活动不放——吃饭,收信,上街,睡觉——他一想起所有这些事情都得在没有她的情况下去做,就悲从中来,再也摆脱不开思念的缠绕,就像奥地利的玛格丽特[23]为悼念美男子菲利贝尔,而在布鲁的教堂里到处都把两人姓名的缩写字母交叠刻在一道那样。有些天,他不在家里用餐,到附近的一家餐馆去吃午饭。他喜欢上这家餐馆,以前确实是由于那里的美味佳肴,现在却只有这样一个所谓浪漫,实则神秘而荒唐的原因,那就是这家餐馆(它至今还在)和奥黛特住的那条街正好同名,都叫拉佩鲁兹。有几次,她短途旅行回来,总要好几天以后,才想到告诉他一声她已经回巴黎了。而且她干脆就对他说她是乘早班火车刚到,不再像以往那样为防万一,总要在假话里夹进一点儿真话,以便于自圆其说。这些话是骗人的鬼话,至少在奥黛特是站不住脚的骗人鬼话,是无法像真话那样,在她回忆得起来的抵达火车站的情景中找到支撑点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甚至都没费神好好想一下在她声称下火车的当口,其实是在做什么全然不相干的事情。不过,这些话在斯万的头脑里却没有遇到任何障碍,顺顺当当安顿下来,取得了无可置疑的真话所有的牢固地位。倘若有哪位朋友告诉他说,他就是坐那班火车回来的,可没见到过奥黛特,斯万心想那个朋友一定记错了日期或是时间,既然他说的跟奥黛特说的不一样。奥黛特说的话,除非他事先就疑心那是谎话,要不他怎么也不会觉得那是谎话。要让他相信她在说谎,猜疑是个必要条件,而且这也是个充分条件。这时候奥黛特说的每句话,在他听来都很可疑。他听到她提起一个名字,就以为那肯定是她的一个情人的名字;而一旦这么想了,他就会几个星期忧心如焚,不得安宁;有一回他甚至去和一家侦探所接洽,请他们帮助调查这个搅得他只有在外出旅行时才能松一口气的陌生人的地址和日常活动,结果总算弄明白,此人是奥黛特的一个已经死了二十年的叔叔。
[斯万重又回到贵族阶层的沙龙,在这以前他把心思都放在了奥黛特和韦尔迪兰夫妇身上,跟上层社交圈有些疏远。这一晚,他去了圣厄韦尔特侯爵夫人府上。]
斯万一下车,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府邸女主人一心想在接待宾客的日子让他们见到的一幅虚假的,但又尽力保留服饰和装潢的原来面目的日常生活图景,斯万饶有兴味地看着巴尔扎克笔下的老虎[24]的后代,年轻的马夫和平时外出的随从仆人,这些仆人全都戴帽穿靴,或站在府邸门前的林荫大道上,或守候在马厩跟前,那模样就好比花匠列队伫立在花圃的入口处。斯万本来就有一种在活生生的人和博物馆的肖像画之间发现相似之处的特殊才能,现在这种才能又有了用武之地,而且用得更经常、更广泛了;犹如一幅画卷那般展现在他眼前的,正是此刻在他已经变得很疏远的整个上流社会的生活。这个前厅,在他时常出入社交场合的那会儿,走近这个前厅脱下外套,露出晚礼服的时候,对这儿的情形根本是视而不见的,因为在他逗留的这几分钟里,满脑子不是还在想着刚才离开的那个宴会,就是已经在想仆人就要引他进去的这个晚会了,此刻他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些横七竖八睡在长凳、衣箱上的身材高大的听差,犹如一群仪态漂亮而无所事事、四散蜷伏的猎犬,被一个到得特别晚的客人的突然来临惊醒以后,怎样竖起它们那些魁伟却猎兔犬般矫健的身躯,挺直腰板走过来,在他身旁围成了一圈。
其中有一个,样子特别猛厉,颇像文艺复兴时期某些描绘受刑场面的油画上的行刑人,带着一种冷漠无情的神气向他迎上前来,接过他的衣帽。不过他那纱线手套看上去很柔软,把那道冷酷目光中的生硬表情冲淡了一些,以致当他走近斯万的时候,他似乎表现得对斯万这个人藐然视之,而对他的帽子却恭敬有加。他很当心地接过帽子,那种双手量准帽子尺寸端个正着的姿势里,透出一种小心翼翼的意味,显得极为优雅,而且因为那姿势看上去挺费力的缘故,这几乎是一种令人感动的优雅。然后他把帽子递给一个下手,那是个怯生生的新仆人,滴溜溜乱转的眼睛里流露出内心的惊惶,在开始仆役生涯之初表现得有如关在笼中的野兽那般烦躁不安。
几步开外,一个身穿号衣的魁梧的汉子站在那儿出神。他像尊雕像似的,一动不动,什么事也不干,仿佛是我们在曼坦那[25]的场景最纷乱的画面中见到的那个纯粹起装饰作用的武士,当旁人在他身边左冲右突,格斗厮杀之时,他兀自倚着盾牌在沉思;尽管那群同伴都在斯万身边忙乎着,他却只管冷眼旁观,用峻厉的蓝眼睛的梢角把周围的场景睃在眼里,仿佛打定了主意对它不加过问,有如那是屠杀无辜婴孩或圣雅各殉难[26]的场景似的。他活像属于那个业已消亡的种族——或许它们仅仅在圣芝诺教堂祭坛的装饰屏和埃雷米塔尼大教堂的壁画上存在,斯万曾去过那儿,它们至今还在屏风或墙壁上作冥想状呢——曼托瓦的大师的某个帕多瓦人模特儿或是阿贝尔特·丢勒[27]的某个萨克逊人模特儿,给一尊古代雕像授了胎,才使这个魁梧的汉子重新有了生命。生来卷曲,但被美发油粘成一绺一绺的红棕色头发,就像被那位曼托瓦大师孜孜不倦研究过的希腊雕刻,是经过精心处理的,希腊雕刻虽然只创作人体的雕像,但至少希腊人已经知道怎样在人体简单的形态中,发掘出千变万化的、从充满活力的大自然借鉴来的丰富内涵,所以一尊雕像的头发,或是光滑地蜷伏着,而不时又有一个个小圈圈簇起在那儿,或是打成发辫,叠成冠冕的发式,看上去就像一团海藻,一窝白鸽,一蓬风信子花,一条盘着的蛇。
另外还有些身材魁伟的仆人站在宽敞高大的楼梯上,它们像大理石似的寂然不动,犹如一些装饰的雕像,就凭他们,这座楼梯满可以冠以总督府[28]那座楼梯的名字:巨人之梯,斯万走在楼梯上,心绪黯然地想着,这楼梯奥黛特还从来没有上去过呢。[……]斯万在一个脸色苍白,像戈雅笔下的教堂圣器管理人或是古典戏剧中的公证文书誊写员那样,脑后用缎带扎成一条小辫的仆人陪送下登上楼梯,来到一张办公桌跟前,桌上摊着几本硕大的登记簿,几个如同公证人一般端坐桌前的仆人当即立起身来,把他的名字登记上去。随后他穿过一间小小的前厅——这个前厅就像有些被它们的主人专为某一件艺术珍品而设置,并以这件作品命名的房间一样,有意布置得空落落的,除了那一件作品外别无他物——前厅的进口处,一如陈列本韦努托·切利尼表现警戒的士兵的珍贵雕像,伫立着一个年轻的仆人,身体微微前倾,红色的颈甲上面竖起一张色泽更红的脸膛,焕发着激情、腼腆和热忱的光芒,在用热切、警惕、炽烈的目光穿透悬在音乐厅前面的奥比松挂毯的同时,凭着一种军人风度的沉着或是超自然的信念,保持着一种醒目的姿态——那是警觉的象征,等待的化身,准备战斗的标志——像岗哨在城堡塔楼上,又像天使在大教堂钟楼上,瞭望着远方的来敌或是等待着最后审判时刻的来临。斯万正要走进音乐厅的当口,一个随身带着钥匙圈的掌门人躬身为他开门,有如向他献上一座城池的钥匙。[……]
斯万穿过挂毯的帷幔,仆人的场景让位于宾客的场景,他即刻又体味到了凡男人都丑陋的那种感觉。可是他所熟悉的这种丑陋的脸,自从他发现它们的相貌——对他来说不再是一些实用的标志,让他可以辨认先前在他眼里代表着一堆要追求的欢乐,要避免的烦恼,或是要回报的礼节的某人——取决于相对独立的五官轮廓线,仅仅是根据一些美学上的关系定的位,打这以后,这种丑陋在他又有了一种新的意义。在这些簇拥着斯万的男人身上,即便是其中好些人都戴着的单片眼镜(要在以前,斯万见了至多说一句他们都戴着单片眼镜),如今在他看来也已经不再是一种大家共有的习惯,而是每片眼镜有每片的个性。德·弗罗贝维尔将军和德·布雷奥泰侯爵正在门口谈话,这两位长期以来一直是他用得着的朋友,他们介绍他加入了骑师俱乐部,还给他当过几次决斗的副手,而也许斯万现在只是把他俩看作一幅画里的两个人物,所以将军的两片眼皮中间,像一颗炮弹弹片似的嵌在那张有疤瘢的、扬扬得意而俗不可耐的脸盘上,犹如独眼巨人的那只独眼一般的单片眼镜,在斯万眼里就是一块极其怕人的伤疤,当初落下这个伤疤也许是个光荣,现在拿来炫耀未免就不像话了;至于德·布雷奥泰先生为了表示看重这个宴会而换下平时出入社交场合常戴的(斯万亦然如此)夹鼻眼镜,特地跟珠灰色手套,跟弹簧礼帽[29]和白色绉裥领巾配套的单片眼镜,犹如显微镜下的博物学标本切片那样紧贴住眼睛,镜片后面的一道道细小如豆、乱躜乱动的亲切目光,则在不住地赞美天花板的高敞,筵席的精美,节目的有趣和冷饮的爽口。
“嘿,您在这儿哪,有好长一阵子没见到您啦。”将军对斯万说,他注意到对方脸带倦容,心想他大概是生了场重病才离开社交圈子的,于是又补上一句,“我说呀,您气色不错嘛!”而这当口,德·布雷奥泰先生正在问一位经常出入社交场合的小说家:“怎么样,老兄,到这儿来有何贵干哪?”刚把单片眼镜,那进行心理研究和无情分析的唯一工具,举到眼角边上的小说家,表情严肃而神秘,用舌尖颤动发r音回答说:
“我在观察。”
德·福雷斯泰尔侯爵的单片眼镜非常小,四周没有边框,宛如一块样子怪诞、质地考究的多余软骨嵌在眼睛前面,弄得这只眼睛不住痛苦地抽搐着,给侯爵的脸平添了一种忧郁的细腻表情,使他在女士心目中被认为是能够经受住爱情的忧伤的。德·圣康代先生的单片眼镜,则团团围在一个挺大的圆环中间,就像颗土星,它是整张脸的重心所在,脸上的其他部位无时无刻不在根据它的位置重新排列,不住翕动着的红鼻子和含有嘲讽表情的厚嘴唇,一个劲儿地做着怪腔,想跟圆圆的玻璃片里迸射出来的机智光芒相媲美;有些个追求时髦、心理异常的年轻女子,被这副眼镜弄得想入非非,一心想领略刻意显示的魅力和令人销魂的快感,在她们心目中它简直比社交场上最迷人的眼波还要可爱。而长着个鲤鱼的大脑袋、鼓着一双眼睛的德·帕朗西先生,端着他那副单片眼镜,慢吞吞地在宾客中间踱来踱去,不时松开一下牙床骨,像是在寻思该走哪个方向似的,看他那模样,仿佛从敲碎的玻璃鱼缸的碎片里,完全偶然地,说不定还纯粹是象征性地,单单捡起一块带到了这儿,对乔托在帕多瓦教堂里画的罪孽与美德极为赞赏的斯万,从这片颇有见微知著意味的玻璃,联想到不公边上那支长满绿叶的小树枝,正是它暗示了隐匿不公巢穴的丛林。
斯万在德·圣厄韦尔特夫人的敦请下往前走去,拣了个位子坐下听一位长笛手演奏俄耳甫斯的那支曲调[30]。不巧的是,从这个位置看去,只能看见并排坐在一起的两位已经不算年轻的女士,德·康布尔梅侯爵夫人和德·弗朗克托子爵夫人,这两位表姐妹,每次在晚会上总是手里拎着提包,身后跟着女儿,急巴巴地你找我、我找你,就像在火车站似的,而且在两人用扇子或手帕指点两个相邻的位子之前,决计不会安静下来;德·康布尔梅夫人由于很少与人交往,能有一位女伴自然是求之不得,德·弗朗克托夫人则颇有名望,但她觉得让所有这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熟人看见她宁愿跟一位毫不引人注目的夫人,一位与她有着共同的青春回忆的夫人待在一起,真是既风雅又与众不同。斯万憋着一肚子的挖苦话,闷闷不乐地瞧着她俩在听长笛后面的钢琴插曲(李斯特的《圣方济各对鸟儿说话》[31]),德·弗朗克托夫人随着钢琴家令人眼花缭乱的演奏,变得激动异常,眼神狂乱,仿佛他用手指在上面敏捷地掠过的那些琴键,就是一副悬空的高秋千,他一不小心就会从八十米的高空直跌下来,她还不时朝邻座的女友投去不敢相信似的、惊愕的目光,那意思是说:“真是叫人没法相信,我从没想到竟然有人会弹得这么出神入化。”德·康布尔梅夫人摆出一副受过良好音乐教育的架势,拿自己的脑袋权充节拍器的摆杆打着拍子,不停地从这个肩膀晃到那个肩膀,摆动的幅度和速度都愈来愈大(而目光中自暴自弃的神情,完全就像那些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而且也不想去这么做的受尽痛苦的人在说:“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以至于项链上的钻石每每要钩住上衣的扣襻,插在头上的那枚黑玉葡萄发簪也老是翘起来,但动作的节奏丝毫没有因此而放慢。在德·弗朗克托夫人的另一边,稍稍再靠前些,坐着德·加拉尔冬侯爵夫人,她脑子里想的尽是她最爱想的那个话头,就是她跟盖尔芒特家族的姻亲关系,其中自有许多可以向别人炫耀、可以引以为荣的东西,但其中也掺杂着些许羞愧,那个家族中最显赫的门第都对她有些冷落,也许是因为她不大讨人喜欢,也许是因为她不大听话,也许是因为她出身于一个地位较低的旁支,也许什么理由也没有。她碰到身边有不认识的生人,就像这会儿身边坐着德·弗朗克托夫人时,总会因为自己跟盖尔芒特家族的亲戚关系没法让对方知道心里好生不自在,恨不得能用人人看得懂的文字把它明明白白标出来,就像拜占庭教堂里那样,在每位圣人塑像的边上,把据说是这位圣人说过的话一短行一短行地排成一列,镌刻在墙壁上。此刻她正想到,德·洛姆亲王夫人结婚以后,这六年来既没邀请她去做过客,也没来拜访过她。想着想着,她不由得憋了一肚子闷火,但同时也憋了一肚子傲气;原来,平时也常有人觉得纳闷,为什么在德·洛姆亲王夫人府上见不到她,而她总是回答说,因为她不想在那儿遇到玛蒂尔德公主——那是她的极端正统派的家庭所绝对不能允许的——说多了,她就以为自己当真是为这个缘故才不上那位年轻表妹家去的了。她依稀还记得问过好几次德·洛姆亲王夫人,怎样才能跟她见面,不过这个印象已经有些模糊了。况且,嘟嘟哝哝对自己说上一句“不管怎么说,这第一步总不该是我来走吧,我比她大二十岁呢”,也就足够把这个稍稍有些羞辱的回忆抵消干净了。亏得这些内心独白的效力,她骄傲地挺起胸脯,把两个肩膀使劲往后扳,扳得像要跟胸部脱开似的,加在上面的那颗差不多快要仰平的脑袋,让人想起连着浑身羽毛一起上桌的野鸡拼装上去的头。这并非因为她没有生就一副男人般短矬粗壮的身材,而是因为所受的侮辱使她拔起了身子,就像那些没拣着个好地方,长在了悬崖边上的大树,为了保持平衡,非得往后长不可。要想不再为自己没法真正跟盖尔芒特家族的其他成员平起平坐而感到痛苦,她就得不断地对自己说,她是因为在原则问题上不肯让步,因为骄傲才不去看他们的,这种想法到头来居然把她的形体塑造得另有一种仪态,让一般中产阶级妇女看在眼里觉得那是出身名门的标志,有时还能撩拨得晚会上那些眼睛看乏了的男士投去含着欲念的匆匆一瞥。倘若有人在德·加拉尔冬夫人谈话时做个统计,根据每个词出现频率的高低进行分析,以便找出破译一种密码语言的关键,那他就会发现,无论什么话,哪怕是最习见的常用语,都没有像“在我盖尔芒特表兄弟家”“在我盖尔芒特姑妈家”“艾尔泽亚·德·盖尔芒特的健康”“我盖尔芒特表妹的包厢”出现得那么频繁。每当有人对她提起一位名人时,她总是回答说,她本人并不认识这位先生或夫人,但她在她盖尔芒特姑妈家里经常见到他或她,不过她这么回答的当口,语气是冷冰冰的,嗓音也很低沉,所以很清楚,她本人之所以不认识那位名人,完全是那些无法动摇的坚定原则的关系,她的肩膀就是依靠这些原则在支撑着,正如体操运动员被教练按在梯架上扩张胸部。
德·洛姆亲王夫人,大家原以为这晚上在德·圣厄韦尔特夫人府上见不到她的,这会儿却驾临了。为了表示不想在一个降尊纡贵而光临的客厅里让人感觉到自己身份的至尊至贵,尽管没人聚在门口,也没人要让道,可她还是缩起肩膀侧身而入,进门后有意待在客厅的尽里头,觉得挺自在的样子,就像一个国王亲自在剧院门口排队买票,而院方因为没接到通知,根本不知道他驾幸那样;她目不斜视——以免显得是在提醒人家自己的在场,吸引人家的注意——只管瞧着地毯上的图案或是自己的长裙,就那么站在一个自以为最不显眼的地方(她知道,德·圣厄韦尔特夫人只要一瞧见她,就会喜出望外地一路咋呼把她拉过去的),就在那位她不认识的德·康布尔梅夫人旁边。她注视着这位酷爱音乐的邻座表情丰富的动作,但没学她的样。德·洛姆亲王夫人既然已经来到了德·圣厄韦尔特夫人府上,不会不想尽量地和蔼可亲,以便让她对这位夫人的礼遇显得加倍优渥。然而她生性害怕她所谓的夸张,一心想显得无须放任自己作出有损她那个小圈子的气派的举止,可是接触到一个新的环境,尽管那儿的人层次要低些,即便最有自信的人也还是难免会受那里气氛的感染,不由得生出一种近乎自惭的模仿别人的意愿,所以那些动作实在又使她没法无动于衷。她开始暗地里思忖起来,对这支也许跟曾经听到过的音乐大相异趣的曲子,会不会真有必要这么手舞足蹈呢,要是毫无表示的话,会不会让人觉得自己是不懂,又会不会显得失礼呢;结果这种矛盾的心情被折中地表达了出来,她要不就是一边好奇地冷眼看着那位疯疯癫癫的邻座,一边把内衣的肩带一个劲儿往上拉,不时去摸摸金发上那些既简洁又迷人的头饰,那些镶嵌着钻石的粉红色的珊瑚或珐琅珠子,要不就是用扇子打一会儿拍子,不过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精神,她打的拍子没按节奏打在点子上。这会儿钢琴家一曲李斯特刚弹完,正开始弹肖邦的一首前奏曲,德·康布尔梅夫人朝着德·弗朗克托夫人莞尔一笑,这道充满柔情的笑容,既透露了她作为内行的满足心情,也暗示着对往昔岁月的怀恋。她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不胜爱慕地欣赏肖邦的这些蜿蜒逶迤、洋洋洒洒的乐句,它们是那么流畅,那么自如,那么感人,一开始它们像是游离在初衷之外,远远的尝试着寻找自己的天地,所到之处要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远得多,但它们在这种匪夷所思的跨度上弹奏,又正是为了最后能更断然地回来——以一种事先更仔细地考虑过的、更为精确的方式回来,犹如回到一片水晶块上,使它发出清脆的鸣响,直到让你发出赞美的惊叹——击中你的心灵。
[然而,一切东西都会使斯万回想起他对奥黛特的爱情,以及他所体验过的妒忌心情:他听到身旁的人偶然提起她所在的那条街的名字时是这样,听到乐队演奏凡特伊的那个“小乐句”时更是如此。]
那些乐师仿佛压根儿就不是在演奏那个小小的乐句,而是在举行迎接她出现的仪式,念动那些专门用来招魂的咒语,召唤它降临并祈求将这奇迹延长些许时间。斯万无法看见它,仿佛它属于一个紫外线的世界,但他在它接近时猛然感到一阵暂时的失明,与此同时他感受到了一种沁人心脾的变化,他觉得它来了,就像他爱情的一位知心的保护女神那样来了,它为了能当着众人的面来到他跟前,把他带到一旁去说悄悄话,特地乔装改扮成这种音响的模样。当它犹如一阵馨香那般轻盈、舒缓地喃喃絮语着拂过他面前,把它想要对他说的话告诉他,惹动他去细细思量它说的每一句话,惋惜它们转眼间就飘走不见的时候,他的嘴唇不由自主地做了个动作,像是要在那个优美和谐而又悄然离去的身影经过的时候去吻它。他不再有那种流落异乡的孤独感了,既然它已经对他说了话,对他悄悄地说到了奥黛特。过去觉得这个乐句仿佛对奥黛特和他都不怎么理会的印象不复存在了。它曾经多么经常地充当过他俩欢乐时光的见证啊!诚然,它也同样经常地提醒过他,这种欢乐是不牢靠的。尽管在那时他就已经猜到了它的微笑和它那清澈明净、发人深省的声调,里面都包孕着痛苦,但他今天却觉得,顺从忍让的美德里自有一种近于快乐的意味。它也曾对他说起过忧伤,当初他眼看它笑吟吟地把这些忧伤纳入蜿蜒而下的湍流,不让它们来靠近他,如今尽管他已然陷入这些忧伤无法自拔,但它依旧像以往说到幸福时那样地对他说:“这又怎么呢?这些都算不了什么呀。”斯万的思绪中第一次升起了对这位想必也受过许多痛苦的凡特伊,对这位他所不认识的卓越的兄长满怀怜惜的柔情;他的一生会是怎么样的一生呢?他是在怎样的痛苦中汲取了这种神祇的力量,这种无限的创造力的呢?当这个小小的乐句在告诉他痛苦无不空幻的时候,斯万总觉得这种明哲冷静的声音很甜美悦耳,可是就在一会儿以前,当他在那些把他的爱情看成无谓谵语的冷漠家伙脸上,也看到这种貌似明哲冷静的表情时,他觉得那简直是无法容忍的。这时因为这个小小的乐句,不管它对这种无法持久的心灵感受怎样想,它毕竟从中看到了一件东西,一件并非像那些人所认为的不如实际生活重要,而是远远高出于生活之上,因此才是唯一值得去表现的东西。这个小小的乐句,它所要模仿,所要再现的,正是一种内心的忧伤所具有的魅力,这种魅力的精华所在,不曾亲身感受过它们的人是不能体会,甚至会视作无聊的,但这个小乐句抓住了它们,使它们变成了感觉得到的东西。它甚至做到了让所有在场的听众——只要稍有一点音乐修养——都能承认它们的价值,并且欣赏它们神奇美妙的意境,但过后这些人回到生活中,眼见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桩桩爱情时,却又都辨认不出他们的身影来了。想必这个乐句把它们纳入的那种形态是无法转换成推理论证的。这一年多来,音乐的爱好向斯万揭示了他心灵的丰富内涵,因而至少有一段时间里,这种爱好在他身上滋长了起来,他把乐曲的动机看作来自另一个世界、属于另一个范畴的真实的思想,这些思想笼罩在黑暗中,我们无法凭理解力去认识和辨别它们,但是它们的意义和内涵又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彼此完全可以区分开来。在韦尔迪兰家的那次晚会以后,他又请人重新弹奏这个小乐句,想要弄清楚它是怎样化作馨香,化作轻抚来迷惑他,引他入彀的,他意识到,那种仿佛感到冷而往后缩去似的甜蜜柔美的印象,就来自组成这个乐句的五个音符之间细微的间距,以及其中两个音符经常的重复;但其实他也知道,他作出这样的推理的基础并不是这个乐句本身,而是为便于理解用以代替那种神秘实质的一些简单的时值,那种神秘的实质,他还是在认识韦尔迪兰夫妇之前,在他第一回听到这首奏鸣曲的那次晚会上就感觉到的。他知道,正是头脑里有关钢琴的概念,使他观察音乐作品的角度出现了偏差,音乐家的用武之地并不就是一张由七个音符组成的键盘。而是一张几乎还全然未知的、无边无垠的键盘。在组成这张键盘的包含温柔、激情、勇气、宁静,每一个都跟其他的不同,犹如一个宇宙不同于别的宇宙那般的数百万个琴键中,只是在若干被深不可测的浓厚的黑雾彼此隔断的地方,才有一些琴键为几位伟大的艺术家所发现,他们在我们身上唤起对他们所找到的音乐主题的共鸣,从而帮助我们看到了在被我们视为空虚、一无所有的心灵中,那片令人气馁、不曾被穿越过的茫茫黑夜,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隐藏着多少弥足珍贵的、千变万化的东西。凡特伊就是这样的一位音乐家。他的那个小小的乐句,尽管它在理性面前张起了一层障眼的薄幕,但是人们还是能够感觉到它的内容极其确切、异常鲜明,而且被它赋予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力量,以致听见过它的人都会把它如同理性观念一样保存在记忆之中。斯万回忆起它,就如回忆起一个有关爱情和幸福的概念,对这个概念,他就像对《克莱芙王妃》或《勒内》[32]一样熟悉它的特点;只要一听到那两本小说的名字,它们的特点马上就会在记忆中浮现出来。即便他没在想这个小乐句时,它也潜伏在他的意识之中,正像某些找不到同义词的概念,诸如光线、声音、立体感、肉体的快感之类已经成为使我们的内心世界变得富有的概念一样。有一天我们回到那个虚无世界去的时候,也许我们会失去它们,也许它们会消逝。但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没法不尽我们所能把它们认定为某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好比有人在房间里点上灯,使摆在里面的东西都变了样,直至连对黑暗的回忆都不复存在时,我们是无法再怀疑灯光的存在的。就这样,凡特伊的那个乐句,就好比《特里斯当》中某个亦然表现了一种感伤情怀的音乐主题那样,极其贴近我们这些终有一死的凡人的心态,记录下了某些相当动人的人间感情。它的命运是跟未来,跟我们的精神世界联系在一起的,它就是这个精神世界中一个最独特、最与众不同的装饰音。也许只有虚无才是真实的,我们所有的想象都是不存在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会感到这些唯有相对于我们的想象才存在的乐句和概念,也都应该归于虚无才是。我们将会死去,但是我们有这些奇妙的俘虏作为人质,他们的生死就取决于我们的命运。能与这个乐句同生共死,那么死也就不至于那么凄楚,那么窝囊,而且或许不那么必定了。
所以,斯万相信奏鸣曲中那个乐句确实存在是没错的。诚然,从这一角度来看,小乐句是富有人情味的,不过它还是属于一类我们从未见过的超自然的创造物,但尽管如此,一旦有哪个前往那渺不可见的去处探险的勇士,从他到达的神奇世界掳住了这样的一件创造物,把它带回来,让它在我们这个世界的上空闪耀出光芒,那我们还是会认出它的。而凡特伊之于那个小乐句,正是这样做的。斯万觉得这位作曲家就是想用那些乐器来揭示这样的一件创造物,使它变得可以感觉得到,他在靠一只无比温柔、小心、敏感而又自信的手来精心描摹它,准确地再现它,因而乐声每时每刻都起着变化,时而变得朦朦胧胧以表现一种虚无缥缈的意境,时而又变得充满生气,用遒劲的笔触勾勒粗犷的轮廓。而有一件事可以证明斯万相信这个乐句确实存在是不错的,那就是倘若凡特伊在观察和表现方面功力不逮,因而凭臆想在这儿或那儿补上几笔,借此来掩饰自己的缺陷的话,那么任何一个音乐爱好者,只要是稍有几分敏感的,都一眼就会看出他在耍花招。
这个乐句消失了。斯万知道在相隔很长的一段乐曲以后,它还会在最后一个乐章里重新出现,而中间的那段乐曲,韦尔迪兰夫人的那位钢琴家每回都是跳过去不弹的。其中有一些很美妙的乐思,斯万第一回听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但现在他觉察到了,就好比它们已经在他记忆的前厅脱去了外面的新衣服。斯万倾听着那些分散的音乐主题,它们最终组成了这个乐句,一如从一些前提最终导出必然的结论,他当场看到了它的诞生。“哦,”他暗自思忖,“凡特伊的胆略,也许跟拉瓦锡[33],跟安培[34]一样,都来自天分。他经过试验,发现了一种未知力量的奥秘和规律,驾驭着他从未见过,但坚信它存在的那辆无形的长车,穿过未经勘探的地带,驶向那唯一可能的目标!”在最后那个乐段的开始部分,斯万听到的钢琴与小提琴之间的对话是多么美妙啊!取消人类的语言,决不会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任凭胡言乱语恣意泛滥,而恰恰是杜绝了胡言乱语;从来没有一种对话的语言,像现在这样无可置疑地绝对必要,也从来没有一种对话的语言,能把问题提得如此中肯,能把回答作得如此明晰。起先是孤独的钢琴在哀矜地低吟,宛如一只被同伴遗弃的鸟儿在抱怨;小提琴听见了,犹如在邻近的一棵树上那样应答起来。仿佛那是在创世纪的初期,仿佛整个大地上就刚刚还只有它们俩,或者不如说是在依照一位造物主的逻辑构造的、对所有其他生物都封闭的、永远只有它们俩存在的那个世界上:那个世界就是这首奏鸣曲;钢琴随即低婉地对之哀诉的那个呻吟着的、看不见的小生命,究竟是一只鸟儿,还是这个小乐句尚未完善的灵魂,抑或竟是一位仙女呢?它的鸣叫来得那么突然,以致那个小提琴手猝不及防地赶紧举起弓来应答。神奇的鸟儿啊!那小提琴手仿佛是想诱惑它、驯服它、捕获它。它已经钻进了他的灵魂,被招来的那个小乐句,叫提琴手已然神灵附体的身子,犹如关亡人那样颤动了起来。斯万知道这个小乐句还会再一次吟诉。他仿佛分身成了两个人,时时等待着重又聆听到它的那个时刻来到,激动得浑身打战,喉头哽咽;有时我们听到一首美丽的诗篇或一个悲伤的消息,而当时又不是独自一人,我们把心中的感受去向周围的朋友倾诉,会觉得自己就像是另外一个人,是他的情感赢得了朋友们的同情,于是喉头就会像这样哽咽起来。这个乐句又出现了,但这一次它悬在空中,仿佛寂然不动似的仅仅持续了一小会儿,随后就消失了。然而,尽管它延续的时间极其短促,斯万还是抓住了它。它依然像个完好的、映射着虹彩的气泡。这些虹彩在光线变弱时,会黯淡下来,而后却会变得更美,在熄灭前的顷刻间放射出前所未有的异彩:在到此刻为止它所显出的两种色彩上,它又加进了其他绚丽多彩的弦乐器,加进了棱镜折射出来的所有色彩,并且让它们都歌唱起来。斯万不敢稍动一下,而且希望其他的人也能静坐不动,似乎只要有人稍稍动弹一下,这个超自然的、美妙的幻景就会消逝不见。说实在的,也没人想要说话。那位唯一不在场的人,也许还是位死者(斯万不知道凡特伊是否还健在)。让人无法形容的话语,萦回在这些祭司参加的仪式的上空,足以吸引住三百个人的注意力,使这座召唤灵魂的演奏台,变成了可供完成一桩超自然的宗教仪式的庄严祭坛。因而当这乐句终于结束,余音袅袅地回荡在接踵而来的音乐动机之中,而那位以天真出名的德·蒙泰里安代侯爵夫人没等奏鸣曲全部演奏完,就凑身过去告诉他自己的印象时,虽说斯万一开始有些来火,但转眼间也就禁不住笑了起来,而且说不定还在她所说的话里发现了一种她并没有意识到的深刻含义。侯爵夫人对演奏家们精湛的技巧大为赞叹,大声对斯万说:“真是妙不可言,这是我见过的最棒的……”但她又怕这话说得太绝了,于是赶紧修正,加上一句留有余地的补白:“最棒的……要是不把灵动桌[35]也算上!”
从这个晚上起,斯万明白奥黛特对他的感情已经一去不复返,他对幸福的期望也无法实现了。有些日子她偶尔又会待他既客气又温柔,在这些日子里,只要她稍有某些亲切的表示,他就会把这些看似对他有点回心转意的表面文章,连同那种温柔而可疑的关心,连同那种照料临终朋友者无奈的欣喜,一齐记录在心间;病榻前的这班人,会絮絮叨叨、郑重其事地告诉你:“昨天他自己算账了,还查出我们加错了一个地方;他挺有兴致地吃了个鸡蛋,要是能消化的话,明天还准备给他吃块排骨呢。”尽管他们很清楚对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来说,这些事情都是全无意义的。想必斯万拿准了,要是现在他在一个远离奥黛特的地方生活,她最终会在他眼里变得无足轻重,所以要是奥黛特就此离开巴黎不再回来,他会感到高兴;到那时他是会有勇气在巴黎待下去的;但是,他毕竟没有勇气自己先离开巴黎。
[1] 普朗泰(Francis Planté,1839—1934),法国钢琴演奏家。
[2] 鲁宾斯坦(Anton Rubinstein,1829—1894),俄国钢琴演奏家。曾数度赴巴黎演出,取得辉煌成功。
[3] 波坦(Pierre-Carl Potain,1825—1901),法国医学教授,心肺外科手术专家。1882年当选医学科学院院士,1883年当选法兰西研究院院士。
[4] 《女武神》是瓦格纳连本歌剧《尼贝龙根指环》中的第二部。《特里斯当》也是瓦格纳的歌剧,全名《特里斯当与伊瑟》。
[5] 复活节前的那个星期。
[6] 复活节前的星期五。
[7] 马里沃(Pierre de Marivaux,1688—1763),法国剧作家。他的剧作中人物的对话,多为贵族沙龙式的矫揉造作的风格。
[8] 英文,套人家的恭维话。
[9] 英文,意为时髦、潇洒。
[10] 弗美尔(Johannes Vermeer,1632—1675),荷兰风俗画家,擅长用色彩来表现空间感和光的效果。代表作有《挤奶女工》《情书》《站在维吉那琴前的少妇》等。因毕生居住在代尔夫特,故人称代尔夫特的弗美尔。
[11] 此处青蛙一喻,似出于拉封丹寓言中“想跟牛一样大的青蛙”。
[12] 拉丁文,意为非物质的。
[13] 指意大利佛罗伦萨画派代表人物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44—1510)。
[14] 法语中阴性形容词“白”(blanche)字的发音,跟姓氏中的“布朗什”(Blanche)相同。戈达尔想拿这两个同音异义词开玩笑。
[15] 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Blanche de Castille,1188—1252),法国路易八世的王后,路易九世之母,曾两度摄政。路易八世和九世都是卡佩王朝的国王,故后文称布朗什是卡佩家族的女人。路易九世在西方基督教世界极有威望,人称圣路易,故后文有圣徒之母云云。
[16] 拉丁文,意为不为人知地。
[17] 絮热(Suger,1081—1151),圣德尼修道院院长,曾主持编纂《圣德尼编年史》。圣贝尔纳(Saint Bernard,1090—1153),克莱尔沃修道院创办人。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在他们死后三十多年才出生,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布朗什其人。
[18] 据七星文库本注,按照史实此处应为布朗什·德·卡斯蒂利亚的外祖母,而不是母亲。
[19] 《夜巡》是荷兰画家伦勃朗(Rembrandt,1606—1669)的名画。《女施主》即《哈勒姆养老院的女施主》,荷兰画家哈尔斯(Frans Hals,1580—1666)的名画。
[20] 《第九》指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萨莫色雷斯》指著名的古希腊雕像《萨莫色雷斯的胜利女神》,萨莫色雷斯是希腊的一个岛屿,1863年在该岛发现这尊雕像。
[21] 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曾在德勒兴修豪华的新哥特式教堂,安置亲人的灵柩。皮埃尔丰有一些中世纪前期的城堡,多为维奥莱-勒迪克主持修缮。
[22] 博韦的大教堂和圣卢德诺的罗马式教堂均为中世纪建筑,以宏伟精美著称。
[23] 奥地利的玛格丽特(1480—1530),哈布斯堡王朝统治者,曾任尼德兰女摄政。她于1501年与萨伏依公爵菲利贝尔第二(绰号美男子)结婚,三年后丈夫病殁,她下令在布鲁修建教堂,让丈夫的亡灵“得以安息”。
[24] 法国王朝复辟时期,对贵族府邸中一类年轻侍从的称呼。这些年轻侍从在马车行进时站在车厢后面,以保持车辆平衡。
[25] 曼坦那(Andrea Mantegna,1431—1506),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帕多瓦派画家。曾为曼托瓦大公作宫廷壁画。他出生于曼托瓦城,下文中“曼托瓦的大师”亦即指他。
[26] 据《圣经·新约·马太福音》,希律王曾下令将伯利恒城内外两岁以下的婴孩全部杀死。圣雅各是《圣经》中十二使徒之一,被亚基帕一世下令用刀戳死。见《圣经·新约·使徒行传》第十二章。
[27] 阿贝尔特·丢勒(Albert Dürer,1471—1528),德国宗教改革运动时期画家、建筑师。曼坦那的弟子。
[28] 即威尼斯总督府。府内宽大的楼梯两旁分列希腊神话中战神与海神等塑像,人称“巨人之梯”。
[29] 一种装有弹簧可折叠的男式高顶礼帽。
[30] 指德国作曲家格鲁克(1714—1787)取材于希腊神话的歌剧《俄耳甫斯》中俄耳甫斯唱的那首咏叹调《我失去了欧律狄刻》。
[31] 指李斯特《两首传奇》(Deux légendes)中的《对鸟儿布道的圣方济各》。
[32] 《克莱芙王妃》是法国小说家拉法耶特夫人(Madame de La Fayette,1634—1693)的代表作,以心理描写细腻著称。《勒内》是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François-René de Chateaubriand,1768—1848)的著名小说。
[33] 拉瓦锡(Antoine Lavoisier,1743—1794),法国化学家。他所阐明的氧化作用原理,标志着旧燃素说的终结和近代化学的建立。
[34] 安培(André-Marie Ampère,1775—1836),法国物理学家。1820年发现电磁学基本定律,即安培定律。
[35] 据迷信的说法,这种桌子的移动能传递灵魂的信息,有点类似于我国的扶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