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印度绑票
传奇式的匪徒维拉潘,身材消瘦,上唇长着卷曲、浓黑的胡子。他在印度南部的丛林里,驰骋了一代人的时间……维拉潘先生受控犯有一百四十一桩谋杀罪……星期天,他实施了被警察称为最大胆、最凶暴的计划……他绑架了一位受人爱戴的电影明星,七十二岁的拉伊库马尔。拉伊库马尔的表演生涯跨越半个世纪,扮演过印度各方神仙、古时的国王和各路英豪,因此具有一种神秘气质。
——二〇〇〇年八月三日,《纽约时报》
啊,狄斯比斯,我的缪斯,我的福星,我的诅咒!我和你一样,受神灵恩赐,身怀生动多彩的表演艺术天赋。生来就有英雄气度,有巴里摩尔[15]式的鹰钩鼻形象,有歌舞伎中昂首阔步者的狂歌劲舞,也有畏首畏尾者的唯唯诺诺。但我不仅仅满足于命运的宠爱,而是全身心投入古典戏剧、舞蹈和哑剧的艺术之中。人们说,论表演,我眉毛一扬,就胜过大多数演员动用整个身体。直到今天,街坊剧院的圈内人还在悄声议论,在夏季讲座上,我传授给帕森·曼德斯[16]的妙处所在。可表演生涯的缺陷是,如果进食不足,每天要想推迟饥肠辘辘的到来,我就需要一定的卡路里,就得在墨西哥餐厅跑堂。这是一个玉米馅饼食肆,像一株捕蝇耳一般懒洋洋地躺在沼泽大街上,毫不起眼。所以,当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人才中心“职业大亨”里神通广大的庞修斯·佩里给我的电话答录机留言时,我觉得,终于轮到我来品尝成功的滋味了。佩里还告诉我,我可以使用票房价值最高的演员的专用电梯,不必再因配角在身边喘气,而伤了自己的肺。听到这,我就更确信我的感觉了。我预测,眼前的这件事,有可能是取材于最畅销小说《变形人竞渡》,电影演员工会中每一个男明星都渴望扮演书中的乔什·艾尔赫,而我,气质高贵和沉稳大度两者兼备,恰恰适合这个悲剧型的知识分子。“我想,我给你找个活干,小子。”佩里对我说。我就在他办公室里,屋里的装饰是好莱坞两位très chic[17]的设计师设计的,一方面超现代,一方面如西哥特人般古朴。
“如果是乔什这个角色,我想让导演知道,我要用人工造型。在我眼里,他长着吝啬鬼的驼背,因多年不得志而郁郁寡欢,也许,还长着层层垂肉。”
“实际上,他们正在同达斯汀谈这个角色。这是个全然不同的项目,是一部惊险片。里面讲某个酒鬼企图把佛祖,或是这类性质的某个偶像两眼之间像月亮宝石那样的石头给顺走。我只是马马虎虎看了一下剧本,在仁慈的梦神惠顾我之前,记下了大致的剧情。”
“知道了,那我是扮演一个雇佣兵。这样,我正好有机会,利用以前体操课上学的东西。舞台上的刀法剑术随时能发挥作用,显出硕果。”
“跟你说实话吧,小伙子,”佩里说着,从六尺宽的观景窗望出去,瞧着洛杉矶市民们放着实际空气不要,而偏偏喜好的昏黄雾气。“哈维·阿弗拉图担纲主角。”
“噢,他们要我演性格角色——主角最好的朋友,信得过的挚友,从暗中推动情节发展。”
“哦,不是这样。阿弗拉图需要一个照明替身。”
“什么?”
“摄影师给场景布置灯光,时间又长,又无聊。所以,在他要站的地方画了标记,这期间,要有个与阿弗拉图大致相像的人,站在标记上。这样,灯光阴影就不会太离谱。然后,到了最后一刻,人们准备开机拍摄时,这个僵尸——噢,替身——就颠儿了,大腕走过来,开始拍戏。”
“为什么要我?”我问,“他们真的需要一位天才演员来做这个?”
“因为你大致有点像阿弗拉图——噢,你的长相绝不是他那个水准,不过形体还凑合。”
“我得想想。”我说,“我正要给《万尼亚舅舅》的木偶戏中的华夫饼干配音。”
“你得快点,”佩里说,“飞往特里凡得琅[18]的飞机两小时后起飞。这可比在得克萨斯—墨西哥馅饼作坊里擦桌子,清理人吃剩的玉米饼渣要强。说不准,你会被慧眼挖掘出来呢。”
十小时之后,在跑道上耽搁了一会儿,机组乘务员为找一条不知蹿到何处的眼镜蛇,把整个飞机翻了个底朝天,完事后,我发现自己在朝印度飞去。电影制片人华尔·罗斯佩给我解释说,因为女主角最后一分钟才决定,要带上她的德国黑狗,包租飞机上没有我的座位了,所以,把我作为贱民,在相当于美国疯子爱迪公司[19]的印度班达航空公司订了座位。幸好,一班返回印度的航班还有空位,飞机上是一群乞丐,我对乌尔都语虽一窍不通,却对他们相互诉苦,把饭碗比来比去的,感到好奇。
一路平安无事,只有一些“小磕碰”,让乘客在舱内的两壁上,撞来撞去,像沸腾的原子。曙光初照时,我们在布巴内什瓦尔[20]简易机场下了飞机,然后,换乘蒸汽火车,驶向伊切尔格伦吉[21],再坐双轮马车,前往奥姆卡雷什瓦[22]。最后,我们随着挑夫,抵达位于恰勒瓦尔[23]的目的地。摄制组热情欢迎我,告诉我,不要打开行李,而是直接站到画着标记的地方,这样,就能开始布置灯光。否则,就会拖延拍摄计划。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专业人员,我在正午热浪中,站到一座小山头上,认真苦干,只是在喝茶休息时,感到快要中暑了,才伸伸四肢。
拍摄的第一个星期过去了,情绪忽上忽下,尽在意料之中。导演却原来是个应声虫,阿弗拉图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还觉得阿弗拉图的每句话,都值得收入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在我看来,阿弗拉图没有抓住主角的内涵,他生怕表现出上校缺乏自信的一面,惹得观众不满,结果把军人上校,演成那位饲养纯种良鸡的业主、肯德基上校。他在克什米尔山谷如何赢得的普里克赛事[24],我弄不明白。作者显然也不知所措,人们把他的裤带和领带都拿走了。因为表演百分之九十靠的是嗓音,所以,我在此还得补充,阿弗拉图生就一副倒霉的嗓子,说起话来声音堵在喉咙里,隔膜直打颤,就像粗糙的玩具笛子。休息时,我试着跟他说,他可以想点办法,把角色演得有血有肉。但是,这与他正读的书相差太远了。他曾誓言,在拍摄完成之前,这本书会让他弄懂蓝精灵的一切。晚上,我习惯独处,找个咖啡馆,吃点咖喱鸡,喝点印度茶。可到了第三个星期,我对崇拜夏奇拉的当地人的诚意判断失误,其中一人以地道的印度方式,张开她的双臂拥抱我,同时,另外四个胳膊翻遍了我的裤兜。
到了拍摄中期,正是一切出乱子的时候。人们脾气火爆,内讧四起,包括作者把华尔·罗斯佩的抗血栓药藏了起来,但这一阶段终于过去了。工作开始有了起色。有传言传了回来说,每天拍的片子不错,制片人夫人贝贝·罗斯佩声言,她看到的片子,比得上《公民凯恩》。阿弗拉图一阵狂喜,提示可以着手计划奥斯卡宣传活动,并游说为他聘一位写手,代写中奖发言。
记得同往常一样,我站在画着记号的地方,让摄影师调好灯光,我按着阿弗拉图的样子,脸高高上扬,下巴举起。突然,从左侧冲出一群乌合之众,如阿巴契人[25]一样,呼啸着冲进场地。他们拿着从孟买希尔顿酒店窃来的烟灰缸,打昏了导演,驱散了惊慌失措的摄制人员。接下来,一个口袋套在我头上,还灵巧地打了个结,就把我给扛走了。我曾学过武术,所以,我猛地跳到地上,伸展腿脚,亮出一记霹雳腿。绑架我的人命该走运,我踢了个空,径直掉进等候一边的普利茅斯的后备厢里。厢门马上给锁上了。印度灼人的热浪,加上我的头撞在车厢里偷来的象牙上,使我终于失去了知觉。后来,我醒了过来,周围一片漆黑。车不停地颠簸,一定是行驶在崎岖的山路上,我运用在表演课堂学得的深呼吸动作,保持了至少八秒钟的镇静,然后,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终因气短,而昏死了过去。我迷迷糊糊记得,在山顶洞里,我头上的口袋给拿掉了。一个眼睛瞪得老大的土匪头子,长着卷曲、浓黑的胡子,透着电影《古庙战茄声》[26]里的艾德瓦多·乔纳里[27]那样的神经质。他挥舞一把月牙刀,显然是对三个痴痴傻笑的下属干的这么差的绑票活计火冒三丈。
“小爬虫,毒虫,臭虫!我派你们去抓个电影明星,结果就抓了个这个?”这位吸了大麻的大老总咆哮着,鼻孔像风帆鼓满了风。
“主人,求求你,”给人唤作阿布的那个贱民乞求着。
“临时替补,根本没用,还不如一个替身,”这个大人物怒吼着。
“可你看是不是有点像,主人?”一个浑身发抖的下属支吾地说。
“一群废物!你是说人们会把这个臭大粪误认为哈维·阿弗拉图?这就好比金子与臭泥。”
“可是,高贵的主人,他们聘他,就是因为……”
“住嘴,要不,我把你们的舌头割下来。我这次是想赚个五十、一百大元的。可你们送来个傻瓜。我保证,他连个铜子儿都不值,要不,我就不叫维拉潘。”
噢,原来这就是他,我曾读到的那个传奇式的匪徒。他也许精通残暴手法,杀起人来手脚灵快,但对于欣赏人才,显然是个低能儿。
“大人,我肯定,能从他身上赚点什么。如果我们威胁摄制组,要肢解他们中的一个成员,他们不会就这么走人。的确,我们听说过,大的制片厂都不回电话,但如果我们一次给他们送一个器官——”
“够了,你们这些软骨头,”恶毒的匪首尖声反驳道,“阿弗拉图现在特别走红。他刚拍完两部大片,就是在小市场也着实卖座。可你们逮的这个废物,要是能把我们的豆子收回来,就万幸了。”
“对不起,尊贵大人,”维拉潘手下的糊涂走狗哭着,“灯光从一个角度照着他的时候,他的脸基本上就跟那个电影明星的轮廓一样。”
“你看不出来他根本没有那种魅力吗?阿弗拉图在博伊西[28]和尤马[29]这样的地方留下痕迹,有他的道理。这叫明星气派。这个呆瓜也就是开出租、接电话的主儿,等待什么好机会,可永远也等不来。”
“嘿,等会儿。”尽管嘴上贴着八寸厚的黑胶布,我还是扯着嗓子喊起来。可我还没转到正题,脑袋上就让水烟袋重重一击。我缄默无言,听着维拉潘完成他的长篇大论。所有笨蛋都要斩首,他大发慈悲地发布命令。至于我嘛,这伙人的账房先生建议降低赎金,等上几天,再看摄制组是否付钱。要是不付,他们就计划把我活剥了。我知道我为华尔·罗斯佩做了些什么,所以,完全相信公司已经通知美国使馆,当然会接受哪怕是最过分的要求,也不愿让公司的一位同事受到任何虐待。然而,五天过去了,杳无音信,维拉潘的探子禀报说,编剧改写了脚本,摄制组收拾摊子,搬到了奥克兰,我开始忐忑不安起来。有人传话说,罗斯佩不想提出要求,麻烦印度政府,而是誓言要尽一切可能,把我救出来,但是一分钱赎金也不付,否则,他认为就会立下很尴尬的先例。当我身陷囹圄的消息登在《后台新闻》最末几版的夹缝中时,一群政治上特别活跃的多余的人,觉得孰不可忍,发誓要在午夜为我守夜,但却挤不出钱,购买蜡烛。
可是,既然维拉潘设了期限,又极想把我生吞活咽,我又怎能在此讲述这些故事呢?这是因为,还剩三个小时就到限期,满屋的疯子磨刀霍霍,正在纸上画着我的身体各个部位时,我浑身绑着绳索,突然被一双黝黑的眼睛弄醒了。这双眼睛透过缠头巾和长外套之间的空隙直盯着我。
“快点,小子,别喊,”闯进来的人低声说,那口音不像来自印度的博帕尔[30],更像来自纽约绿点[31]。
“你是谁?”我问,因为只吃很少的土豆花菜加辣豆,感觉麻木。
“快点,扔了这身穿戴,跟我走,别出声。这个地方到处都是人渣。”
“绝对是,”我喊了一声,听出了这是我的经纪人庞修斯·佩里的声音。
“算了。明天我们在内特餐馆见面时再客套吧。”
于是,在我的职业经纪人娴熟的引导下,我摆脱了要被大恶棍维拉潘肢解的命运。
转天,在内特餐馆,佩里在富丽堂皇的皮桌皮椅中间解释说,他是在周先生餐厅的聚餐会上听到我身陷困境。
“这整个事情让我无法接受。后来,我记起来,小时候,我常常戴上便宜纸板做的小胡子,学校里所有同学都嘲笑我,说我同尊贵的海德拉巴土邦君王殿下相似得让人害怕,这个主意一旦闪现,其余的,就是小菜一碟了。当然,我讲话要很快,因为土邦君王已经灭绝多少年了,可我是个经纪人,讲话快是我的拿手好戏。”
“但是,你为什么舍命救我呢?”我问道,隐约察觉到他的话里有点不对劲。
“就是因为你不在的时候,我给你找了个大片里的主演角色,大显身手。这是一部缉毒影片。都在哥伦比亚丛林里拍摄。是打击麦德林贩毒集团的。我猜,一些敢死队发血誓,如果要在丛林里拍片,就要废几个演员,就是为了这个。但是,导演觉得这只不过是虚张声势。我都不敢相信,有多少演员放弃了。但这正好帮我把酬金拔高。嘿,你去哪儿?”
走出去,我如同一只猫,消失在雾气之中。我跑着去买了份报纸,查看招聘广告。也许,像维拉潘说的那样,会有出租车或接电话的职位空着。当然,庞修斯·佩里百分之十的佣金就少了许多,可至少他醒来时,不会在联邦快递的盒子里,发现我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