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盂鼎与《康诰》体例研究
《尚书·康诰》的体例,与《酒诰》、《召诰》等周初诰命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即文本中有两个“王若曰”,而且两个“王若曰”领起的章节在篇幅上极不对称。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章节由一个“王若曰”和十几个“王曰”或“又曰”组成,而第二个“王若曰”则只有一节,共二十个字。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诰,女乃以殷民世享。(1)
对于这一特殊体例,于省吾、陈梦家等学者依据青铜器铭文所载西周中后期册命格式,认为第二个“王若曰”是“王曰”的衍误,“《康诰》乃一独立完整的命书”(2)。如此一来,问题似乎就不存在了。
笔者认为,二位学者忽略了西周中后期的册命与《康诰》这一西周早期的诰命,在内容与礼制等方面的分别,从而失掉了一个进入《康诰》文本,以探讨其形成途径的机会。因此,有必要在承认《康诰》现有体例是原初体例的基础上,对其重新进行考察、论证,并对《康诰》的性质及其制作方式等问题,做出较为符合实际的解释。
《康诰》第二个“王若曰”的仪式性
《康诰》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一节,尽管只有二十个字,但内涵丰富,尤其“勿替敬,典听朕诰,女乃以殷民世享”一句话,是传世文献、西周青铜器铭文、新出战国竹简等资料,所载诰命或册命礼仪中经常出现的类似词语的已知源头。由后者所在诰命或册命场景看,这句话具有较强的仪式性。请看下面所举几个较为典型的例证。
(1)《雒诰》:“王曰:……公勿替刑,四方其世享。”
(2)《封许之命》:“王曰:……汝亦惟淑章尔虑,祗敬尔猷,以永厚周邦,勿废朕命,经嗣世享。”(3)
(3)大盂鼎:“王曰:盂!若敬乃政,勿废朕命。”(西周早期,《集成》5.2837)
(4)微栾鼎:“王令微栾总司九陂。栾作朕皇考彝尊鼎,用享孝于朕皇考,……其万年无疆,栾子子孙永宝用享。”(西周晚期,《集成》5.2790)
例证(1)的《雒诰》是《尚书·周书》篇章,是传世文献,记载的是雒邑建成后成王令周公镇守成周以经营天下四方的诰命。例证(2)的《封许之命》是清华简,是出土文献,记载的是西周初年周王封建吕丁于许立国的诰命。节选的二篇诰命中的话语,只是个别字词稍有变化,但核心词汇,如“世享”等,以及主要思想和语气,都与《康诰》第二个“王若曰”基本相同。
例证(3)、(4)是青铜器铭文。大盂鼎记载的是西周早期康王为盂“授民授疆土”的诰命,微栾鼎记载的是西周晚期周王册命微栾职掌九陂、微栾为此作鼎并祈盼子孙永宝用享的史实。节选的大盂鼎的这段话相当于《康诰》“勿替敬,典听朕诰,女乃以殷民世享”的前半段。替,《尔雅·释言》“废也”(4),替、废可以互训。微栾鼎所载微栾的祈愿之语相当于后半段,是“世享”语义的铺展,只是讲话的主体,由册命的发布者变成了接受者。这一点应当特别强调,因为它标志着最高统治者的思想及其表达用语,向其他社会阶层的推广。再看两个这样的例证。
(5)祖日庚簋:“祖日庚乃孙作宝簋,用世享孝,其子子孙孙永宝用。”(西周早期,《集成》7.3991)
(6)逆钟:“叔氏若曰:逆!……用司于公室,仆庸臣妾,小子室家,毋有不闻知,敬乃夙夜,用屏朕身,勿废朕命,勿坠乃政。”(西周晚期,《集成》1.60-3)
祖日庚簋没有记载册命之类的内容,可能是作者的自作器。其中的“用世享孝”,就是“用之世享世孝”的省略。“子子孙孙永宝用”,就是“子子孙孙永宝用享”的省略。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永宝用”或“永宝用享”,比比皆是,此处不必赘举。逆钟记载的是叔氏对家臣逆的册命,所用词语与《康诰》、大盂鼎等基本相同,只是侧重点有所区别而已,这是因为西周中后期贵族家族形成了一套模仿王朝的廷礼制度(5)。
无论国王,还是一般贵族;无论诰命,还是册命;无论诰命或册命的发布者,还是接受者;从西周初期到西周晚期,都使用基本相同的词语,说明这些词语已经是套话。这些套话基于相同的思想意识,而思想意识则产生于反复表演的仪式化的礼制之中。据陈汉平先生研究,西周时代的册命典礼大约有十多项仪式:周王即位,傧者右受命者入门,受命者北向站立,史官宣读命书;受命者拜手稽首,受命册佩以出,反入堇章,对扬王休等(6)。《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郑玄注:“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春秋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7)古今学者的观点,可以互相参照,共同印证西周册命典礼仪式的繁复。上举《雒诰》、《封许之命》、大盂鼎、逆钟,有的对诰命或册命仪式进行了描写,有的没有描写,但既然是诰命或册命,就必然有典礼仪式,则是可以肯定的。至于微栾鼎、祖日庚簋,这些类似词语出自受命者之口,可视为对诰命或册命仪式所用词语的模仿。可见由于与神圣仪式相连,影响已经深入人心,其套话性质更加突出。
套话在书面创作中是最为忌讳的语言形式,但在口头传统和礼制的实行中,却有独到的艺术价值和使用价值。著名文化学者坦比亚(Tambiah)说:仪式是“文化建构起来的象征性交流体系,它由模式化、秩序化的言语与行为序列组成,往往通过多重媒介表达,这些媒介的内容与编排以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传统性)、套话(刻板僵化)、凝练(融合)、冗赘(重复)为特征”(8)。套语与反复表演的仪式相结合,在彼此辅成衬托的同时,也为礼制生成了无尚的神圣性。
在西周青铜器铭文记载的包含了这类套语和仪式的礼制中,册命礼显然是最为重要的类别之一。由册命礼在西周时代的发展脉络看,《康诰》的第二个“王若曰”无疑居于时代的最顶端,这意味着《康诰》的第二个“王若曰”是西周册命礼部分仪节的源头(册命与诰命的异同,下文详论)。
这种受到后世仿效的礼制还有“武王礼”、“平礼”等。何尊(西周早期,《集成》11.6014)记载成王“初迁宅[度]于成周”时,曾经“复禀武王礼”(9),即武王克商后度邑成周、祼祭神明的礼仪;《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载晋文公献戎捷于周襄王时,曾经“用平礼”,即使用当年平王册命晋文侯的礼仪。据此鲁鑫先生说:“周王在参与一些重大事件时,其典礼仪节都会被史官详细记录下来,作为以后在策划同类事件时可资借鉴的‘礼’。”(10)鲁先生的话很中肯,对于我们认识《康诰》第二个“王若曰”施于后世册命礼的影响有启示意义。
由源头顺流而下,我们看到的是册命礼在西周时代的逐步规范化、程式化;由流变溯源而上,我们可以确认,《康诰》的第二个“王若曰”具有明显的册命礼的仪式性。也就是说,《康诰》的这二十个字,脱胎于册命礼,是册命礼的一个重要仪节。
《康诰》第二个“王若曰”与封建康叔典礼的关系
既然《康诰》第二个“王若曰”等二十个字,脱胎于册命礼,是册命礼的一个重要仪节,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此基础上,确认其与封建康叔典礼的关系。要做这项工作,必须首先对这句话中的关键字词“以殷民世享”的含义,有准确的理解。
享,由青铜器铭文看,本义应是“献”。例如大盂鼎(西周早期,《集成》5.2837)的“享奔走,畏天威”,唐兰先生的解释是:“献出奔走之劳、畏惧天威。”(11)六年召伯虎簋(西周晚期,《集成》8.4293)的“琱生对扬朕宗君其休,用作朕烈祖召公尝簋,其万年子孙宝用享于宗”;乖伯簋(西周中期,《集成》8.4331)的“归逢其万年,日用享于宗室”。其中的“享于宗”、“享于宗室”是献于宗室的意思。十年陈侯午敦(战国晚期,《集成》9.4648)的“陈侯午朝群邦诸侯于齐,诸侯享以吉金”,其中“享以吉金”是用吉金来献的意思。至于其他常见的“以享以孝”、“永宝用享”等省略了一些附带成分的词语中的享,也都是献的意思,则完全可以肯定。
商周文献中享的本义也是献。例如《诗经·商颂·殷武》的“莫敢不来享”,郑玄笺“享,献也”(12)。《雒诰》的“其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杨筠如注:“享,《释诂》‘献也’。此因诸侯来助祭,而行享礼也。”(13)
享的献义,由于名动相因,可以转化为名词,即贡献的物品、祭品。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一年的“相夺予享”,是所贡献的物品或祭品的意思,由受贡献一方引申,“享”有了享用之义。在这个意义上,字应当作“飨”。例如《无逸》的“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杨筠如注:“享,《史记》、汉石经作飨,古通用字也。”(14)
享的对象,既有去世的祖考,也有在世的兄弟婚媾。例如微栾鼎(西周晚期,《集成》5.2790)的“栾作朕皇考彝尊鼎,栾用享孝于朕皇考”,这是去逝者。乖伯簋(西周中期,《集成》8.4331)的“归逢……用作朕皇考武乖几王尊簋,用好宗庙,享夙夕好朋友百诸婚媾”,其中应该包含了在世者。
明确了享的本义是献,来看《雒诰》中的“四方其世享”。屈万里先生注“享,进献”,翻译为“天下就会世世代代来进贡给王朝了”(15)。将享解释为进贡,也就是贡献,符合享的本义,是非常正确的。但对于《康诰》的“以殷民世享”,屈先生却解释为“世享,世世祭祀;意即永保其国。康地盖皆殷遗民,故云乃以殷民世享”(16)。没有将享的本义是献的认识贯彻始终,显然是错误的。在错误的解释之上,语义也扞格不通。屈先生的依据,可能是《广雅》“享,祀也”(17)。享的本义是献,对象既有去世者,也有在世者,对于去世祖考的贡献,当然是祭祀,但祭祀是享的一部分义项,而且是引申义,所以用祭祀解释享,是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必然不确切。至于有些学者将享解释为:受、享受、享用、享祀、命祀等(18),或是引申义,或是解释者的望文生义,要么不正确,要么不是本义,就不讨论了。
依据青铜器铭文、传世文献中“享”的本义,参照《雒诰》的文例,笔者确信,“以殷民世享”,应该解释为:用殷民世世代代进贡,或让殷民世世代代贡献。
辨析了“享”的本义是献,理解了“以殷民世享”的意思是让殷民世世代代贡献,我们就可以体会到,“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诰,女乃以殷民世享”这句话,实际上承接王对康叔赏赐殷民而来,而对康叔赏赐殷民,是卫国盛大封建典礼的诸多仪式中的一个环节。《左传》定公四年云: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19)
其中的“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学者认为就是《康诰》“女乃以殷民世享”中的殷民”(20)。由《左传》的这段记载,我们固然不能完全还原封建康叔典礼,但可以窥见其主要内容:一、赏赐物品,二、赏赐殷民,三、划定疆界,四、规定对王东巡所尽义务,五、附带也对聃季和陶叔进行分封,六、发布《康诰》,七、宣布三个封国将要采取的统治政策。
《左传》的这段记载,出自祝佗之口。祝佗是卫国的大祝,是神职人员,他的话有较高的可信度。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祝佗讲说卫国封建的史实,是为了与蔡国争抢在盟会中的位次,因此不必是典礼仪式的原本面貌,也就是说七项内容的先后次序,应该依据西周相关礼制进行一些调整。例如:
(7)宜侯夨簋:王命虞侯夨曰:迁侯于宜。锡鬯一卣,……锡土:……锡在宜王人十又七姓,锡奠七伯,厥卢□又五十夫,锡宜庶人六百又□六夫。(西周早期,《集成》8.4320)
(8)大盂鼎:王曰:耐,命汝盂型乃嗣祖南公。王曰:……我其遹省先王授民授疆土,锡汝鬯一卣,……锡乃祖南公旂,……锡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迁自厥土。(西周早期,《集成》5.2837)
(9)大克鼎:王若曰:克,昔余既令汝出入朕命,今余唯申就乃命,赐汝素芾……赐汝田……赐汝田……赐汝……田……与厥臣妾。赐汝田……赐汝田……赐汝田……赐汝史、小臣、灵和鼓钟。赐汝井、微、人。总赐汝井人奔于量。(西周晚期,《集成》5.2836)
这三个例证都记载了西周时代授民授疆土的史实,与《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的封建康叔典礼,无论内容,还是仪式,都有较大可比性。虽然三个例证所载内容有一些微小区别,但程序基本一致:第一、王命,第二、赐物品,第三、赐土地,第四、赐人民(21)。由此可以推知,封建康叔的典礼也应该是一样的程序:首先,王发布命令、颁布政策;其次,赏赐康叔大路、少帛等物品;再次,赏赐土地,划定疆界(22),规定应尽义务;最后,赏赐殷民七族。在此期间可能还附带着对聃季和陶叔的授土授民。
如果我们对封建康叔典礼内容的复原不误,那么《康诰》第二个“王若曰”中的“女乃以殷民世享”,就是紧接着封建康叔典礼中王对康叔最后一项赏赐“殷民七族”而来。因此,可以较为肯定地说,《康诰》文本最后具有明显仪式性的第二个“王若曰”领起的一句话,“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诰,女乃以殷民世享”,是封建康叔盛大典礼的最后一道程序,最后一个仪节。
由第二个“王若曰”看《康诰》的性质
《康诰》的第二个“王若曰”是封建康叔盛大典礼的最后一道程序,最后一个仪节,这意味着占《康诰》绝大部分篇幅的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章节,是王封建康叔的诰命,也就是《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的祝佗所讲王封建康叔时“命以《康诰》”的《康诰》。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有必要对一些概念进行初步界定(23)。首先是“命”,命是王为侯伯的封建或公卿大夫的任职而宣布的命令。其次是“诰命”,诰命是王围绕着封建侯伯之命而阐发的政治理论,包括个人的道德修养,治国的方针政策,以及较为抽象的哲学命题,如天道等。第三是“册命”,册命是王就公卿大夫任职之命而作的告诫勉励。第四是“命书”,命书兼指王命的文本和诰命、册命的文本(24)。
这四个概念有一定的兼容性。命是诰命、册命、命书的基础。诰命虽是政治理论,册命虽是告诫勉励,但在论述的过程中难免还要出现命的内容。诰命和册命都是命,但在时间上有西周早期与西周中后期的分别,在发布主体上有作为政治家、思想家的英武之主与作为守成乃至平庸之君的分别,在形势上有开国时代的封邦建国与和平时代的程序化官员任免的分别。同时二者又有前后传承的关系,齐思和先生说:“当西周之世,诸侯之封建,王臣之任命,皆以锡命之典礼举行之,盖古者有爵者必有位,有位者必有禄,有禄者必有田,任命与封建,其实一也。”(25)上文说《康诰》的第二个“王若曰”是册命礼的一个仪节,是为了便于表述而从二者的共同点着眼的。命书是在没有必要对命、诰命、册命进行仔细分辨的前提下对三者的一般性概述,其着眼点是文本,典礼仪式的现场感较弱,事后备查的档案性较强,例如《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的祝佗所提王对蔡仲发布的“命书”,就是府库中的档案。最后还需强调,所有命、诰命、册命、命书,无论现场讲话,还是档案文件,都由命而来,且都包含了命,因此又都可以笼统地称为“命”。
完成了命、诰命、册命、命书的定义,再来看《康诰》。《康诰》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章节,准确地说,应该是诰命,是王为封康叔于殷人故地建立卫国而发布的诰命。这是由《康诰》第二个“王若曰”作为封建康叔典礼的最后一个仪节所推导出来的必然结论。此其一。
其二,《康诰》第二个“王若曰”中有“典听朕诰”一句话。这个“诰”,指的应该是其前面第一个“王若曰”领起的由十多个“王曰”或“又曰”组成的长篇文诰。其中的话语,既有谆谆告诫,又有热切期盼,言辞诚恳,语重心长,“典听朕诰”与之形成鲜明的呼应关系。
其三,《康诰》第二个“王若曰”中有“往哉”一句话。这个“往”,是前往的意思,指的应该是康叔就封的事情。因为既与《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的王对康叔“封畛土略”密切相关,也与第一个“王若曰”的一些词句,例如“肆女小子封在兹东土”;“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女丕远惟商耉成人宅心知训”;“往尽乃心,无康好逸,乃其乂民”等,意思相连,声气相通,前后照应。
其四,康叔在殷人故地建立卫国,是西周时代大封建的开始,当时面临的政治形势是,东方叛乱刚刚平定,新生政权根基未稳,对于殷遗民、殷人同盟,乃至于自家内部的一些兄弟,需要在军事征服之外再在精神上解除其武装。时代向摄行王政的周公提出的命题主要有:天命为什么从殷人转向了周人?周家凭什么做天下的主人?新王朝以什么方式统治天下?封建康叔,为经过三年艰苦征战、思想已经成熟、正在寻找表达机会的周公提供了一个回答上述命题的重要场合(26)。于是借着封建康叔的典礼,将自己的思想理念与治国方略,昭告天下,就是水到渠成了(27)。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康诰》的第一个“王若曰”是“命”,更是“诰”,因而称为诰命。
其五,王在封建或册命典礼上发表讲话,阐发自己的政治思想,在西周时代是常例。例如:
(10)大盂鼎:王若曰:盂!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辟厥慝,抚有四方,畯正厥民。在于御事,酒无敢舔,有祡烝祀无敢。故天临翼子,法保先王,匍有四方。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
已!汝妹辰有大服,余唯即朕小学,汝勿蔽余乃辟一人。今我唯即型禀于文王正德,若文王令二三正。今余唯命汝盂绍荣,敬雍德经,敏朝夕入谏,享奔走,畏天威。……
王曰:盂,乃绍夹尸司戎,敏敕罚讼,夙夕绍我一人烝四方。(西周早期,《集成》5.2837)
其中的一些观念,如文王接受天命、武王伐纣有天下、以殷人酗酒为鉴、敬畏天威以保王作四方的君主等,既与《康诰》相通,也与《酒诰》、《雒诰》相通,达到了较高的思想水平,因而称之为诰命,也未尝不可。类似的西周青铜器铭文还有牧簋(西周中期,《集成》8.4343)、师訇簋(西周晚期,《集成》8.4342)、毛公鼎(西周晚期,《集成》5.2841)等。由此可见,摄行王政的周公在封建康叔的典礼上发布《康诰》符合常例。而且可以由此推知,这些西周时代青铜器铭文所载册命典礼中王发布的“诰命”,都是以《康诰》为源头。
我们说《康诰》的第一个“王若曰”是王封建康叔的诰命,第二个“王若曰”是封建康叔典礼的最后一个仪节,这意味着《康诰》不是封建康叔典礼的全部内容,而只是其中的两个节目,也就是说《康诰》是从封建康叔典礼档案材料中节选出来的(28)。李零先生说:“我们应注意的是,《尚书》虽来自古代的文书档案,但它们变为古书,变为后世可以阅读的材料,其实是选取的结果(不管这种选取是不是由孔子来完成)。它之区别于自己的母体,即原始的文书档案,主要在于,它更关心的并不是具体的制度和政令,也不是历史细节本身,而是围绕重大历史事件的议论和思想”(29)。本文揭示的《康诰》成篇途径,为李先生的论述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案例。
依据《左传》定公四年所载封建康叔的内容,再结合青铜器铭文记载的西周册命典礼的过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第一个“王若曰”和第二个“王若曰”之间省略了王对康叔封赐物品、土地、人民,以及对聃季和陶叔授土授民的内容。封赐物品、授土授民等仪式的规模和场面必然很宏大。再考虑到头绪繁杂、制度草创等因素,可以断定所用的时间应该较长。所以封赏仪式完成之后,王为整个典礼作结而说“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诰,女乃以殷民世享”时,记录的史官再次标记了“王若曰”。第二个“王若曰”,虽然不是诰命的正文,但与诰命前后呼应,所以后人编辑《康诰》时,也将其选入,从而形成包含两个“王若曰”,而且所领篇幅很不对称的《康诰》文本。这种依据典礼仪式程序来选择材料、安排结构、制作文章的作法,与《世俘》、《召诰》、《雒诰》、《祭公》等西周文献完全相同(30)。由《世俘》的制作时代来推测,《康诰》的选编成文,可能是在西周时代的后期。
既然第一个“王若曰”是因封建康叔之“命”而发布的“诰”,是诰命,第二个“王若曰”是封建康叔典礼的最后一个仪节,而且全篇按照封建典礼仪式程序选材组材,那么该文以《康诰》命名,意为封建康叔的诰命(31),是文题相符,非常贴切。
综合以上考证,本节的主要看法是:
(一)《康诰》文本中有两个“王若曰”。第一个“王若曰”由十多个“王曰”或“又曰”领起的章节组成,第二个“王若曰”只有一节二十个字,二者所占《康诰》的篇幅很不对称。第二个“王若曰”是西周时代册命礼中经常出现的类似话语的源头。这些话语由于反复演说,已经变成了套话。由这些话语所在诰命或册命典礼看,第二个“王若曰”有明显的仪式性。
(二)第二个“王若曰”中的“以殷民世享”是让殷民世世代代贡献的意思,这表明《康诰》的第二个“王若曰”是承接着王对康叔赏赐殷民而来。封建康叔典礼程序是:王发布命令,赏赐物品、土地、殷民,因此第二个“王若曰”是封建康叔典礼的最后一个仪节。
(三)第二个“王若曰”是最后一个仪节,那么第一个“王若曰”就应当是封建康叔的诰命。第二个“王若曰”中的“典听朕诰”、“往哉”与第一个“王若曰”中的一些词语前后呼应,也证明第一个“王若曰”是封建康叔的诰命。
(四)由封建康叔典礼程序看,在《康诰》两个“王若曰”之间应该有封赐土地和人民的内容。由于间隔较长,当史官记录王为封建典礼作结的讲话,即最后一个仪节时,再次标记了“王若曰”。待《康诰》在西周后期依据礼仪程序由封建康叔典礼档案材料选编成文,便形成了包含两个“王若曰”的文本。这意味着《康诰》是封建康叔典礼仪式的节选。
附记一:
本节作为单篇论文写作于2016年,提交会议于2017年,发表于2018年。2018下半年,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八册出版,其中有一篇书类文献《摄命》,该文以“王曰”、“又曰”为线索记述长篇王命,最后交待王命发布的礼仪场合:“唯九月既望壬申,王在镐京,格于大室,即位。咸。士兼右伯摄,立在中廷,北向。王呼作册任册命伯摄。”(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这场典礼的性质是册命礼,与封建康叔的封建礼有较大可比性。这为本节所持《康诰》节选自记录封建康叔典礼原始档案的主张提供了证据。
2018年12月
附记二:
《康诰》以及《多士》、《多方》文本中两个“王若曰”。笔者曾在《“王若曰”新释》(《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逸周书〉新研》,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中推测:“有一些讲话可能较长,或讲话对象有两位,那么史官就得分为两组,于是每组史官在所作记录之前都标记了‘王若曰’,这应当是一篇布政之辞中有两个‘王若曰’的原因。”现在这个看法应该修正,以本节以及本章第二节的论述为准。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