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最珍贵的财富
林肯当选国会议员后,在填写履历表时,教育程度栏内是“不全”二字。然而,林肯却在断断续续的求学过程中,养成了热爱知识、渴求学问的最珍贵的特质。
林肯直到15岁的时候才开始识字,虽然很吃力,但也总算稍能阅读了,至于写作能力,那就根本谈不上了。1824年秋天,一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师沿着鸽子溪来到这片屯垦区,设立了私人学校。林肯姐弟俩每天早晚都要走6.4公里的林间小路,去新老师阿策尔·多尔西的学校上课。多尔西老师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是否认真。他会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若谁不开口,他就用教鞭打一下。因此,每个学生都尽量比别人念得更大声些,朗朗的读书声在很远的地方就清晰可闻。
林肯上学时,头戴一顶松鼠皮帽,身穿鹿皮马裤,这马裤短得离鞋面还有相当距离,因此只能让小腿裸露在外,任凭风吹雨淋。
学校的小屋又矮又简陋,老师在里面几乎站不直腰,教室四面各省去一根圆木,在这个位置贴上油纸当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由圆木劈开做成的。
学生们上课采用的教材以《圣经》章节为主,用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作为练字范本。林肯的字写得既清晰,又和这两位总统的很相似,不但引得众人议论纷纷,连附近不识字的邻居都步行几英里,来请亚伯拉罕·林肯代他们写信。
林肯对于上学逐渐热衷起来。由于上课的时间太短,他就把功课带回家里做。当时的纸张又贵又少,于是他就用炭棒代替笔,在木板上书写。他家的木屋是用劈开的圆木建成的,他就在圆木光平的一面做算术题,如果这一面全布满了字迹和图形,他就用刀削去一层重新使用。
他穷得买不起算术书,只好向别人借来一本,用信纸大小的纸抄下来,然后用麻线缝在一起,做成一本自制的算术书。他去世时,他的继母手头上还留有这种书页的一部分。
他开始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他不仅写些自己的思想,有时甚至写些诗句,并且把自己的诗句和文章拿去向邻居威廉·伍德请教。他背下这些诗句,再背给别人听。而他的文章更是引人注目,有一位律师对他谈论国政的文章印象很深,就自愿帮他寻求发表的机会,俄亥俄州一家报纸就曾刊登了林肯的一篇文章《论自我克制》。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林肯在学校的第一篇作文,是他看了伙伴们残忍的游戏之后有感而发的。他当时经常和伙伴们一起去抓甲鱼,抓到甲鱼之后,伙伴们就把燃烧着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以此来取乐。林肯求他们不要这样做,还赤着脚把煤炭踢开。他的第一篇作文就是为动物请命而做的,足见他自幼就显示出特殊的怜悯贫弱之心。
五年后,林肯以不定期上课的方式去另一所学校求学——他自称那是“一点一点学的”。
林肯所受的正规教育到此就结束了,他上学的日子总共加起来不过12个月左右。
直到1847年当选国会议员,林肯在填写履历表时,在“教育程度”一栏内,他的回答仍是“不全”。
在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以后,林肯曾说:“即使我在有了相当年纪时,知道的东西也并不多。不过我能读能写,略懂算术,仅此而已。此后我就再也没有上学了。在如此贫乏的教育基础上,我之所以能够有现在这一点点成就,完全是出于日后需要,通过自学而取得的。”
至于曾经当过林肯的老师的那些人,他们都是一些信仰巫术、相信地球是扁平状的无知流浪教员。然而,在这种断断续续的求学过程中,林肯却养成了热爱知识、渴求学问这一人类最珍贵的特质——甚至大学教育的目的亦不过如此。
学会阅读之后,林肯见到了另一个新的神奇世界——一个他从来都没有梦想过的世界。这彻底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他的视野开阔了,开始有了梦想,而且阅读始终成为他生命中最热爱的事情之一。他的继母给他带来了五册藏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以及《水手辛巴达》。小林肯将它们视为无价珍宝,认真阅读。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反复阅读。后来,不论他的文风、说话方式,还是提出的论点,都深受这两本书的影响。
除了这些书之外,林肯渴望得到更多的读物,但是却苦于无力购买,他只好向别人借书报和任何印刷品来读。他沿着俄亥俄河往下走,向一位律师借阅修订版的《印第安纳法典》。接着,他又借读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还向一个经常请他帮忙挖树桩、种玉米的农民借阅了两三本传记。由威姆斯牧师撰写的《华盛顿传》正是其中之一。林肯看这本书时十分入迷,直到傍晚看不清为止;临睡之前把书塞进圆木缝中,当第二天早上阳光一照进小屋时,就拿起书来看。有一天晚上,下起了暴雨,书被浸湿了,书的主人不肯罢休,林肯只得以无偿为对方割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在林肯所借阅的书中,最有价值的莫过于《史考特教材》。这本书教他如何公开发言,引导他认识了西塞罗(古罗马的雄辩家)和莎士比亚名剧中的精彩演说。
他常常手捧这本《史考特教材》,在树底下走来走去,朗读哈姆雷特对伶人的吩咐,复述安东尼在恺撒遗体前所做的演说:“各位朋友、罗马同胞、乡亲们,请听我说句话:我来是要埋葬恺撒,而不是来赞美他。”
每当读到特别吸引他的段落时,如果手边没有纸,林肯就用粉笔抄在一块木板上。后来,林肯自己做了一个粗陋的抄写本,写下所有他喜爱的句子,随身携带,一有时间就拿出来仔细研读,很多长诗和演讲词就这么背熟了。
在田间劳动的时候,林肯也将书本带在身边,当马儿在谷堆后面休息时,他就坐在围墙的顶栏上看书。中午时,他不与家人一同进餐,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着书,躲在草堆上,两脚高举过头,看书报看得着了迷。
法庭开会期间,林肯就徒步走上15英里,到河边的城镇去听律师的辩论。和别人一起下田劳动时,他偶尔会放下锄头或草耙,爬到围墙上,将他在洛克港或布恩维尔的律师那里听来的话复述出来。此外,他还模仿顽固的浸礼派牧师星期日在小鸽溪教堂发表的演讲。
林肯也把《奎恩笑话集》带到田间,当他休息时,就跨坐在圆木上为大家朗读笑话,听众的哄然大笑响彻森林。不过,这么一来,谷物中间就会杂草丛生,田里的小麦也因为被耽误而发黄了。
雇用林肯的农夫总是抱怨他太懒,说他“懒得可怕”。林肯坦承这种指责,他说:“我父亲只教我干活,可没教我喜欢它呀。”
林肯的父亲老汤姆终于断然命令林肯必须停止一切愚行。可惜他的命令并未起作用,林肯继续在干农活时说笑、演讲。有一天,老汤姆当着众人的面,打了林肯一记耳光,还把他打倒在地。林肯哭了,却什么也没说。他们父子之间的隔阂由此产生,而且终生都未能改善。林肯虽然在他父亲晚年时资助过他,可是1851年当老汤姆卧病垂危时,林肯并没有去探望。他说:“如果我们现在碰头,我恐怕不但不会太愉快,反而会很痛苦。”
1830年冬天,“牛乳症”再度蔓延,死亡的阴影又笼罩在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上空。
喜欢搬家的老汤姆感到既害怕又灰心,赶紧处置家里的猪和谷物,将那长满树木的田地以80美元的价格出售,打造了一辆笨重的篷车——这是他拥有的第一辆车子——将家人和家具都搬上车,由林肯手持皮鞭吆喝公牛,动身前往伊利诺伊州一处印第安人称为“山嘉蒙”(“粮食丰富的土地”之意)的山谷。
公牛缓慢地前进,笨重的篷车吱吱嘎嘎地翻过印第安纳州的山丘,穿越密林,横渡无人居住的伊利诺伊荒凉大草原。在骄阳的炙烤之下,他们在长满6英尺高的枯萎黄草的荒原上足足跋涉了两个星期。
抵达文生斯时,21岁的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厂。
当全家人到达迪卡特之后,就在法院广场上搭了一个营帐。26年后,林肯指着当年停放篷车的地点说:“那时我真的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有当律师的智慧。”
荷恩敦在《林肯传》中这样写道:
“林肯先生曾向我描述过那次远行的经过。他说,当时路面上的积雪白天融化,晚上重新冻结,走起来又慢又累;再加上与牛群同行,一路上更是艰辛。河上没有桥,除非绕路行走,否则非涉水不可。有一天,在车后随行的小狗掉了队,直到大家都过了河,它还在河对岸,慌得乱叫乱跳,眼望着河水流过破冰边缘却不敢过河。大家此时都急着赶路,不愿再涉水回去,于是决心抛下它,继续向前走。林肯回忆道:‘但是我连一只狗也不忍心抛弃。于是,我脱下鞋袜,涉水过河,得意洋洋地夹着这只发抖的小狗赶上队伍。尽管吃足了苦头,但是小狗的快乐和种种感恩的表现,使我感到很值得。’”
就在公牛拖着林肯一家穿越大草原的同时,美国国会正在激烈地辩论州政府有没有权力退出联邦政府。在这次辩论中,丹尼尔·威伯斯特从参议员席位上站起来,用低沉而嘹亮的声音发表了一篇演说——它日后被林肯称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那篇演说名叫《威伯斯特答海涅书》,后来,林肯将它的结束语奉为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
谁也没有想到,美国的分裂问题要到三十几年后才得以解决,而解决这一难题的,既不是伟大的威伯斯特、才华横溢的克雷,也不是著名的卡豪恩,而是由一个笨手笨脚、分文不名、当时正赶着牛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小伙子林肯实现的。而他此刻正头戴松鼠皮帽,身穿鹿皮马裤,起劲地唱着:
“万岁!哥伦比亚,快乐的园地!
“你若不肯开怀畅饮,那我可真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