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天乳”
《顺天时报》载北京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欧阳晓澜女士不许剪发之女生报考,致此等人多有望洋兴叹之概云云。是的,情形总要到如此,她不能别的了。但天足的女生尚可投考,我以为还有光明。不过也太嫌“新”一点。
男男女女,要吃这前世冤家的头发的苦,是只要看明末以来的陈迹便知道的。我在清末因为没有辫子,曾吃了许多苦,所以我不赞成女子剪发。北京的辫子,是奉了袁世凯的命令而剪的,但并非单纯的命令,后面大约还有刀。否则,恐怕现在满城还拖着。女子剪发也一样,总得有一个皇帝(或者别的名称也可以),下令大家都剪才行。自然,虽然如此,有许多还是不高兴的,但不敢不剪。一年半载,也就忘其所以了;两年以后,便可以到大家以为女人不该有长头发的世界。这时长发女生,即有“望洋兴叹”之忧。倘只一部分人说些理由,想改变一点,那是历来没有成功过。
但现在的有力者,也有主张女子剪发的,可惜据地不坚。同是一处地方,甲来乙走,丙来甲走,甲要短,丙要长,长者剪,短了杀。这几年似乎是青年遭劫时期,尤其是女性。报载有一处是鼓吹剪发的,后来别一军攻入了,遇到剪发女子,即慢慢拔去头发,还割去两乳……。这一种刑罚,可以证明男子短发,已为全国所公认。只是女人不准学。去其两乳,即所以使其更像男子而警其妄学男子也。以此例之,欧阳晓澜女士盖尚非甚严欤〔yú,文言助词,表示疑问、感叹、反诘等语气〕?
今年广州在禁女学生束胸,违者罚洋五十元。报章称之曰“天乳运动”。有人以不得樊增祥作命令为憾。公文上不见“鸡头肉”等字样,盖殊不足以餍〔yàn,吃饱,满足〕文人学士之心。此外是报上的俏皮文章,滑稽议论。我想,如此而已,而已终古。
我曾经也有过“杞天之虑”,以为将来中国的学生出身的女性,恐怕要失去哺乳的能力,家家须雇乳娘。但仅只攻击束胸是无效的。第一,要改良社会思想,对于乳房较为大方;第二,要改良衣装,将上衣系进裙里去。旗袍和中国的短衣,都不适于乳的解放,因为其时即胸部以下掀起,不便,也不好看的。
还有一个大问题,是会不会乳大忽而算作犯罪,无处投考?我们中国在中华民国未成立以前,是只有“不齿于四民之列”[1]者,才不准考试的。据理而言,女子断发既以失男女之别,有罪,则天乳更以加男女之别,当有功。但天下有许多事情,是全不能以口舌争的。总要上谕〔yù,告诉,使人知道〕,或者指挥刀。
否则,已经有了“短发犯”了,此外还要增加“天乳犯”,或者也许还有“天足犯”。呜呼,女性身上的花样也特别多,而人生亦从此多苦矣。
我们如果不谈什么革新,进化之类,而专为安全着想,我以为女学生的身体最好是长发,束胸,半放脚(缠过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脚)。因为我从北而南,所经过的地方,招牌旗帜,尽管不同,而对于这样的女人,却从不闻有一处仇视她的。
九月四日。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八日《语丝》周刊第一五二期。
注释
[1] “不齿于四民之列”:封建统治阶级将“惰民”、“乐籍”以及戏曲演员、官署差役等都视为贱民,将他们排斥在“四民”(士、农、工、商)之外,禁止参加科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