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权益资金的筹集
权益资金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积累性资金。它反映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可以为企业长期占有和支配,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它的筹集方式具体可分为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等。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从国家、法人、个人、外商等外部主体吸收投资的一种方式。它不以证券为媒介,直接形成企业生产能力,投入资金的主体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参与企业经营,按其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方式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管理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企业筹资中最早采用的一种方式。
二、发行普通股股票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股东持有人即为股东,股东作为出资人按投入资本额享有获得资产收益、参与制定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票筹资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的主要方式之一。
(一)股票的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筹资与投资的需要,可发行各种不同种类的股票。
1.按股东权益的不同分为普通股与优先股
2.按票面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3.按票面是否标明金额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4.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
5.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股。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二)股票发行的规定与条件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规定和条件:
(三)股票发行价格决策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受法律等外在因素的限制,如不得折价发行。但股票价格决定于其内在价值。在具体确定股票价格时,人们通常以下述方法作为股票发行价格的参考依据:
在具体定价时,需要考虑上述因素,并结合具体的定价策略来最终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四)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