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贴一个告示:敬请勿动
宝霞与天琴两位小姐已有八年的交情,关系之亲密不可言表,用她们的话说就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可是最近她们都为一件事而闹得十分不快。大家出外打工,为了方便起见二人共租一间公寓作宿舍。两人原本守望相助,合作得挺愉快,“私事”、“家事”、“公事”平衡得无与伦比。然而物极必反,就因为两人太熟了,“熟到了极点”,宝霞猛然发现,二人以前“互通有无”的“相依原则”近来有了些许改变。
宝霞发现,天琴除了自幼向她“借用”衣物或化妆品以外,不安份的触须开始渐渐地伸向了属于自己个人隐密的角落,经常不请自阅地“个人秘密”,比如书信、照片、日记,甚至于连存折也免不了遭到天琴“调阅”。
每个人都希望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天琴不尊重宝霞个人隐私的举动,已严重影响了二人友谊的正常发展,甚至使友谊出现了裂痕,人心不足蛇吞象,近来天琴更大胆地“借用”宝霞男友送给她的一对珍珠耳环,不但没有向宝霞打招呼,而且一借好几天,直到宝霞问起并“强力追讨”时,才很不情愿地物归原主。因为这件事,二人的友谊更是雪上加霜,完全没有了以前的和谐与默契。
综观上例,一对多年交情的老友,就因为一方亲得有失分寸而分道扬镳,能不令人扼腕叹息吗?
朋友之间物品的交往,只是由于亲密过度,从“方便”沦为“随便”而造成对方的“不便”,甚至于导致友情的“裂变”,这样的摩擦实在是每位拥有“难得好友”并珍视友情的人所不期望见到的,有道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不希望自己的细胞中有导致友情—“裂变”的“随便因子”,可当我们“有事”遇到这样的朋友,又怎么处理呢?迂回曲折地婉拒对方无意中的“不尊重”或坦言相告,直接地用玩笑方法提醒对方不要越位,既能使朋友不至于身处尴尬之境,更能使友谊之树常青,让彼此间的友谊能愈久愈浓郁。因此,敢说出自己的意见,即使有一点小得罪,也总比产生裂变要好。
然而在事实上,对于朋友的过份随便,像无需大动干戈,那样不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容易伤了对方的自尊心,破坏了彼此的友谊。切记,好友相争,忌讳的就是“正面冲突”。因此,除了大家平心静气坐下来耐心沟通以外,你还可以把自己不愿别人动的物品收藏好,能上锁的尽量上锁,这样,别人要借用还得向你“请示”因为“北门之管”在你手中,如此,“随便”的“朋友”就不能“随便”地调用你的物品了。
段军师说:当朋友过份地亲热触及到你的所有“领空”时,或许碍于面子你不便发作,更没有勇气将其“一棒子打死”,那么你何不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呢?你也可以主动“乱动”对方的物品,并借上几天,调动自己的遗忘神经,最后再“被迫”归还,此时你可以巧妙地点醒对方亦是如此。假如他们仍执迷不悟,就“强行逼迫”对方与自己坐下来谈一下“借用原则”,责问他为什么要有双重“借用标准”,由此让友人间的物品借用走上“法制化”轨道,从此“依法行事”,各得方便。
再者朋友之间谈到金钱,仿佛其铜臭就会玷污了友谊的光环。其实不然,亲兄弟尚且要明算帐,何况是朋友呢?假如借用情况不是太乐观,可以干脆列张清单,以个人“经济不景气”为由,标明每件物品的“动用费”,先缴清费用或“押金”,而后方可借用,并明示限期归还,否则没收押金。且“言出必行,强硬执法”……这样对方或许就不会太嚣张了。
人是要面子的,哪怕有时忍无可忍,也不愿当面指摘对方的过失。譬如小W与小H共租一间公寓居住,小H的自制能力不太强,所以经常乱动小W的东西,一天,小W一进门便大发牢骚,说自己是多么痛恨公司同事小D乱动自己的东西并“夸大”地庆幸自己找了一位好室友,是那样地尊重自己,从不“乱动”自己的东西……小H很惭愧,从此便“金盆洗手”了。当你指桑骂槐时,一般有“羞耻心”和“自知之明”的人都会暗自检讨自己,不希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或不希望事情在自己身上继续发生。这也算是指桑骂槐法。
段军师说:在属于你私人所有的物品所放置的地方,不妨贴满“警示”的字条。比如:“私人所有,敬请勿动”或“如欲触摸,请先请示主人”等,或是在房间各处贴遍你的照片,给人一种人去眼在的感觉,用那双“透人心扉”的“利眼”在心里上去“威吓”其他人,相信基于“人性”的存在,他不会再“勇于乱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