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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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作

一、农作日历

这本书的目的是在说明禄村人民从利用农田而发生的一套社会关系,或称作土地制度。这套社会关系既然从利用农田中发生出来的,我们若要说明它,自不能不从农田的利用入手。可是我限于学识,并不能在这里作农业技术方面的专门讨论。本章中所要叙明的只限于以后讨论其他问题时所必需的基本材料。这些材料,为了要使读者便于查阅起见,已列成一表(见表一),作为本书的开端。在这表中,我注重农作物的生长过程和农作活动在时间上的配合,因之称该表为农作日历,以下几节将为该表作一些必要的注释。

表一 农作日历

二、农作物

上节所列农作日历可以分为三个重要项目:中间是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一边是气候变迁的情形,另一边是农民培养农作物时所需的活动、所费的劳力和所用的工具,这三项在时间上是互相配合的,所以在横行里用十二个月和二十四个节气作为坐标。它们互相在时间上配合的原因是出于农业的特性。人们在农田上所做的工作,不过是在帮助农作物得到充分生长的机会,而农作物生长过程的本身,人力很不容易加以左右。揠苗助长已成了我们通用的戒语。决定农作物生长过程的是它的生物特性和气候。因之我们若要知道一社区人民的农作活动,必须先问他们农田里种着些什么农作物?这地方的气候怎样?所以让我先从农作日历的中项说起。

在农作物生长过程项下,我只列入水稻和蚕豆两种,因为它们是禄村的主要作物。夏天时节,在禄村背后山上一望,遍地差不多全是青青的水稻,一直青到四围的山脚。秋收之后,不久就换上了绿油油的一片蚕豆。当然仔细一看,禄村农作物并不只是这两种。西河边的沙地上就有好些玉蜀黍。每家的后园里也缺不了一些蔬菜。稻田的小道上也常夹着一丛丛的毛豆,碍人行走。豆田里也常夹着一方方的麦地。可是这些都是次要的作物,种类虽多,在数量上都远不及水稻和蚕豆。它们在禄村经济中并不占重要地位,所以我没有把它们列入农作日历中。

我们若按着时间的格子,把农作物的生长过程和它旁边的温度和雨量一起来看,就不难发现水稻和蚕豆是极适宜在该地生长的农作物了。可是在这里我得先说明在表中所列气候记录的来源。这些字数并不是直接根据禄村的气候情形记录下来的。我们没有测量气候的仪器,又没有当地现存的材料,所以只能借用昆明气候的记录了。5

禄村是在昆明之西一百公里。两地距离虽则很近,可是因为地势相差,所以气候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昆明海拔有1890公尺,到禄村盆地时,降到1650公尺。6这200多公尺的相差,使较低的禄村温度转暖。我虽无法确说两地温度相差多少,可是在农业上却已发生了很显著的影响。在昆明,安宁一带因为温度较低,所以很少种掉谷,而禄村的盆地里却全是种掉谷的。掉谷是水稻的一种,当谷粒成熟后,一经掼打很易从稻穗上掉下来。这种品种的水稻决定了当地较短的收获参差期,我在下文中还要提到。禄村的农期也因为天气较暖,比昆明一带高地为早。以1939年来说,阳历10月15日左右,禄村的谷子已经近于收完了,而安宁和昆明,沿公路的田里,一直到11月初才开始收割。农期先后相差有一个月。两地气候的不同,农期的先后参差,对于禄村农作劳力供给上是极重要的,我也将留到以后再说。

表中所根据的气候记录是1929年到1936年的平均数。我在这里也应当说明,各年气候不是完全相同的。1939年是个很好的例子,那年气候转暖得特别迟,往年禄村人民在惊蛰过后就可以播谷,可是那年阴历二月初八(阳历3月28日,春分后七天)播的谷,全冻死了;到阴历二月二十八(阳历4月17日,清明后十一天)又得播一次谷。换一句话说,那年的稻作期因气候的变化,比往年迟了一个月。因之,我在表中所列的气候记录,只能给我们一个大概的参考罢了。

在气候项中,至少我们可以注意两点:第一点是一年中温度变化很少,最热的七月里,平均温度是摄氏20.6度(华氏69度),最冷的正月里,平均温度是摄氏9.2度(华氏48.5度),相差只有摄氏11.4度(华氏20.5度)。在这没有严寒的地方,四季都可以培养农作物,农田可以不必因气候太冷而闲空。春秋两熟是禄村一带普通的农作。一年中,水稻和蚕豆紧接着相继在同一田中生长,其中只留着一些整理农田的短时间。

第二点,我们可以注意的,是禄村一带雨量变化的激烈。雨量最多的七月里,多至261.4厘,雨量最少的是正月里只有5.0厘。而且雨量自从五月起突然地增加,继续了五个月后又突然地降低。这五个月就是普通所谓雨季。雨量上的变化正宜于培植需要水量不同的水稻和蚕豆。水稻是长期地要水浸着,正合于在温度较高、水量充分的雨季中生长。在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到稻作期和雨季相配的情形。蚕豆可以在温度较低的时候生长,可是不宜长期被水浸着。谷子收起之后,雨量也跟着愈来愈少,正合蚕豆的需要。

我虽说水稻和蚕豆是禄村的两种主要作物,可是两者比起来,种水稻的面积较种蚕豆的为大。我虽没正确的统计,大概说来,种豆的田只占全部农田的70%左右,要说明这种差额,我们得一看当地的地形、土壤和水利的条件了。

禄村所在的盆地面积约有50平方公里左右,7并不宽敞。地面的倾斜度比较高,盆地的形状像一个凹字,四围都是高山,禄村是在盆地突入的那个腰节上。西北一带山上的水,向盆地低处流,汇集成四条河流,到盆地中心的县城附近会合,更向西流入易门县境。

山上是岩石,河流两岸是些沙土,这些地方是不宜于稻作或豆作的。山上长的树木也不多,只能供给盆地中人民燃料的一部分。沿河的沙地,可以种些杂粮,可是也不多。距河稍远的才是粘土,但因为水流里带着沙土,靠河两岸因河水汛滥也常被沙土所盖,土质也比较为差。

禄村处于东西两河之间。东河靠山,而且山上树木稀少,大雨时冲洗力很大,水流含沙最多,因之,靠东河一带的农田,每年被东河的水带进一些沙土,在稻作上不免受到一些损失。可是东河附近的田,地势高,倾斜陡,积水容易排泄,而且土质松,宜于豆作,所以两熟田较多。西河源流很远,流到禄村附近,已经过了一段平坦的地面,速率较东河为缓,水中所含沙土较少,所以附近的田中粘土成分较高,易于保持它们的肥沃力,宜于稻作。但是地低,积水不易排泄,不宜豆作。西河附近的田就有很多因为这个原因而不种豆的。

禄村既在盆地中心部分,除了东部有一些没有开垦的荒山之外,其余靠了这东西两河全能得到灌溉之利,所以种杂粮的地极少。依清丈结果的耕地图上所示,近900丘的耕地中,只有30多丘是农地,其余全是农田。田和地的分别,据当地的区别,是在前者可以灌溉成稻田的耕地,后者是不能用沟渠灌溉的耕地。

我在本书中将以农田为研究对象,所以称本书作《禄村农田》。

三、农作活动

农作活动,固然是要追随着农作物的生长过程,可是农作物生长过程中需要人力培养的地方,却是断断续续的。农作物入土之前得有一番预备工作,一旦安置定当,除了芟除些杂草之外,人们可以坐等农作物的成熟。成熟之后,又得忙一阵子收获的事务。因之,我们在农作日历中看见农作物差不多继续不断地在农田上长着,很少空隙的时间,可是和它相配的农作活动却是挤一时、空一时的。而且各时各节的工作性质又不同。我在农作物生长过程的右边,把各节农作活动按时间架格逐一注明。

编制农作活动这项最理想的方法,是由调查员直接观察一年,依农民每天在农田上的工作情形记录下来。可是我因事实上不能在禄村不断地住上一年,因之只能舍此理想的方法而求其次,就是利用口头的报告。直接的观察只用来校核口头报告罢了。口头报告的可靠性,除了得不到诚实的报告者之外,是依报告者有没有正确的知识而定。要得到诚实的报告者,在一个地方住得相当久的调查者,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而且若多问几个人,多问几次,多问几个相关的问题,不诚实的答案是不难辨别出来的。调查者要利用口头材料,重要的是在找到能回答问题的适当人物。在一个社会中生活的人所有的知识,并不是相同的。若是我们要知道一个学校的情形去访问一个开商店人,自然不易得到正确的回答了。这虽则是最明显的常识,可是在做调查工作的人却时常会忽略了,甚至会把各种不同的答案,一视同仁地加以平均,以为平均出来的数目必然较近于事实。事实上,很可能各种不同答案包括着不少没有资格回答的人的胡诌。在我看来,口头报告的正确性决不能从数量上来补足,而应当以报告者的资格来断定。

在农作日历中,有些项目是容易找到有资格回答的人的,好像农作物的生长过程和农作活动的项目和顺序。凡是和农田有关的人,不论是自己下田劳作的,或是雇工耕种的,全知道水稻下了种要多少天才能收获,什么工作做完了该接下去做什么工作。把这些问题去问任何人,他们的回答可说是没有什么出入的,连我们邻居的几个十四岁左右的小朋友,都能逐项地背给我们听,一项也不掉。

各节农作活动在什么时候开始?做了多少日子?到什么时候才接下去做下一节工作等等问题,我们猜想那些从事农作活动的至少是可能记得和告诉我们的。可是在口头报告中,我们却得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答案:一是自述当年各家实际的情形,一是说明当地所通行的标准。当年各家实际的农期是有一定的日子,好像禄村有好些人家说,1939年第一次播种的日子是阴历二月初八;可是各家的个别农期,并不是一律而是参差不齐的。有些人家二月初八并没有播谷,迟了十数天才播。当地的标准农期并没有一定的日子,而是划出一段时间,从那个节气到那个节气之间是适宜于做那种农作。在这限度的前后都适宜。比如当地人和我说:“惊蛰之后就可以播谷,六十天秧熟了,就该插,可是不能过夏至;插了之后十五天,可以开始耘,耘田不能过立秋。”标准农期规定了每节农作活动的期限。在这期限内,各家可依其特殊情形,决定他们个别的实际农期;这期限我将称之为农作参差期。

标准农期是根据当地人民累积下来的经验而规定的。它是农民们规划他们活动的底本。可是和其他经验中得来的任何规律一般,并不是一定适宜于新的局面。我在上节论气候时已提到1939年禄村人民曾吃了这标准农期的亏,白费了一批谷种。那年气候突变,一直到清明过后十几天下的种才能生长。和标准农期的“播种不得过清明”的规律不合。可是这种情形,在禄村人民看来是例外,所谓“天时不正”,并不是标准农期有误。事实上,在没有其他更完善的气候预测的方法时,除了这种传统规律之外,他们有什么更可靠的底本来规划他的活动呢?

标准农期很可以从口头报告中得到,但是我们若要知道各家个别的实际农期就比较困难了。第一是各家的个别农期,只有各家自己知道,而且不一定完全可以明白记得。若是要直接从观察入手,方法上虽是可能而且最正确的,但是一定要有大批调查员同时工作,方能胜任。譬如1939年,我和张之毅君因为要知道掼谷期中劳力雇佣情形,曾在田间清查工作人数;两个人整天在田里跑,到晚上回来和人谈谈,每每发现遗漏了几家没有看着,还得用口头报告的材料来补足。

为事实上的限制,我并不能把禄村各家个别农期的参差情形详细调查清楚。表中所述农作活动,在时间上的分配是根据标准农期加以分划的。

四、时间架格

在继续说明第三项中劳力估计之前,我愿意插这一段来说明这表中所用的时间架格。在气候一项中,我是用公历的月份来划成十二格,因为气候的记录是从中国年鉴中抄来的,这里的数字是依公历的月份中每日记录中平均得来,所以我只能沿用这种时间架格。可是在农作物生长过程和农作活动两项,我都将用节气来作时间架格,关于这一点,我应当加以申说,因为以前论中国农作活动时间分配问题的人,据我所知道的,还没有采用过这种时间架格。

我采用这种时间架格的理由是在这是农民们自己用来规划他们农作活动的时间架格。我们的目的若是在了解一社区中农作活动在时间上的配合,自应先根据当地实际应用的时间架格来加以分析,时间架格是规律及配合一社区活动的基本体系之一。它是适应着当地人民生活需要而产生的。脱离了人的生活形态就无法了解时间架格,因为在自然界中时间是一个不能分的继续体,把时间分成年月,分成日夜,分成一刻一秒,那是人为的,是文化界的现象。文化界的现象,依我们看来,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偶然创造,而是用来达到人们生活目的的手段。因之,我们认为以另一文化中的时间架格来表明不同文化中人民生活的节奏,在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

可是,在我国农村中所通行的日历是普通所谓阴历,是根据月亮和地球的关系作标记的时间架格。我在这里为什么舍此而用节气呢?节气能不能脱离阴历而自成为一种时间架格呢?关于这些问题,我在《江村经济》中曾提出来讨论过。8这里可以简单地择要复述一遍。

传统的阴历,既是以月球和地球的相对地位来作时间架格上的标记,每逢月圆那晚一定是排作十五日,则每月的日数不是二十九就是三十天(月球绕地球一周是29.53日),每年十二个月实际只有354.36日,与地球公转所费365.14日相比短了不少日子。日历的一个用处是要预测周而复始的循环现象,其中最重要的是气候。气候的周期大部是决定于地球和太阳的关系,因之若纯粹以阴历作时间架格,则每年与气候的周期差十几天。几年之后,相差得可以很多,结果可以使每一个月份并不能代表任何一定的气候了。为了这个原因,每隔两年得加一闰月,把这差额补足。可是用阴历的日期来预测气候,相差十多天是常事。农作活动必须追随农作物的生长过程,而农作物的生长过程是一定要和适宜的气候相配合的,于是,以阴历来安排农作活动必然是要发生困难的。比如某年禄村农民在阴历二月二十八那天播种适合农时,这一年若是在三月之后有一闰月,则在那年二月二十八那天播种就会碰着天气太冷的困难,因为和前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相隔365天的是那年三月初九左右。再过一年若在二月二十八播种即又嫌太晚。因为和前一年三月初九相隔365天的是二月初九左右。这个例子足以说明阴历的时间架格是不合于安排农作活动之用了。

于是我们可以问中国农民是根据什么时间架格来安排他们的农作活动的呢?这就是节气。节气是根据地球和太阳的相对地位来决定的时间架格。从立春到大寒一共有二十四个节气。每一节气的起点是用几刻几分来表明,每节大约是十五天多一些,合起来刚等于地球的公转一周,所以它是气候变迁的最好标记。我们在城市里住惯的人,对于这二十四个节气关系极浅,甚至背都背不上来,可是一到乡下,农民就很少不时常把这些节气的名字挂在嘴上的。关于农作活动的歌诀也常是依节气的次序。在《江村经济》中我曾举例说明农民在什么场合下用阴历来安排,好像初一月半的献灶,如中秋端午的节日,但是与农作有关的就用节气来安排了。所以在分析农作活动在时间上的分配时,我们应当采取节气作时间架格。

节气的架格和公历的架格,大致是相合的,但是为了公历每隔一年有一天的闰期,所以这两种架格也常有一天的相差,譬如某年二月五日是立春,下一年的立春是在二月四日。用公历架格来分析农作活动固然不致有大错,但是公历在农村中尚是很少应用,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我认为不如先就他们自己的时间架格作基础,然后不妨注明白和我们所用的时间架格的差合程度。

节气是一个较长的时间段落,凡是要说明哪一天做哪一件事,则还得有一个记日子的体系。这体系在农村中是阴历。节气是要在记日子的体系中表明出来,好像“二月初一是春分”,或是“二月十六是清明”等说法,就是以阴历来表明节气开始的日子。可是我们不应当认为节气必须和阴历连在一起,因为我们同样可以用其他记日子的体系来表明,好像我们一样可以说公历“3月21日是春分”,或是“4月4日是清明”。节气本身是一种时间架格,它和阴历可以分开,所以我在表中没有把和农作活动间接发生关系的阴历列入。

五、农田单位

在第三项中,我在每节农作活动后附以男女性的符号,用来说明这种工作是由男工或女工来做。接下去是一个数字,这是用来表示这节工作在单位农田上所需多少人工。再接下去是一个括弧,括弧中说明这节工作所用的主要工具。在劳力估计中,我得先解释农田单位和劳力单位是什么。

空间的区划和时间架格,一般是人们为一定目的而规定的。因之,我们应当以同样的功能看法来说明一地方所用的农田单位。在禄村,农田单位是“工”。这个单位其实并不是实际面积的单位,因为各工农田的实际面积并不是一律的,可以有相当的差额。这些差额并不是出于当地人民没有正确的丈量方法,而是因为这种农田单位的意义并不在实际面积的计算,农民们用这种单位来估计农作中所需的劳力。各块农田因土质、位置等等因素的不同,所需劳力量因之有异。相同劳力量所能经营的面积既有差异,以劳力量来规定的单位,在实际面积上自可以有大有小了。

农田单位的功能基础各地并不一定相同的。比如我在江村调查时觉得他们所谓亩,其实是指纳税单位而言的,一部分是根据生产量,一部分是根据逃避纳税的能力。在湖南据说农田单位是石。一说是指能出一定收获量的面积,一说是指一定容量的种子所播的面积。路南的农地单位是驾,指一驾耕牛在一天内所能犁的面积。这些例子可以告诉我们在农作活动中实际面积的知识,对于农民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功能面积,就是需同样劳力,或是出同样产额,或是担负同样税赋等的农田单位。

禄村的农田单位是工。当地人给我的解释是“一工田,一个人工”。可是,我们已知道各节农作活动中所需劳力不同,各人的工作效率又不同,所谓一个人工是什么意思呢?若要为一工田下一个定义,我们还得说明哪一种人,哪一种农作活动中,和在哪一个时间段落中所能料理的面积。当地人对于这些问题并不能给我很确切的回答,因为他们并不发生这些问题。每丘农田的工数是传统定下的,农民们可以指着一丘田说这里有几工田。他们并不是因人因地,随时规定,好像一个工作效率高的人可以少说几工,一个工作效率低的人可以多说几工。究竟每丘田的工数是什么时候,怎样规定下来的,我们也不知道。据有些人说是以一天一个人能插秧的面积来规定的,因为至今一般的说法总是一天插一工田的秧。

禄村人民虽以劳力来作农田单位的根据,可是另外仍有对于农田实际面积的概念。他们常说这丘田工口大,意思是这丘田中每工的实际面积较大。工口各地不同,可以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在这里自应知道一工田的实际面积究竟平均有多少大,变异的程度如何,不然我们就无法和其他材料相比较了。可是我并没有测量的工具,所以只能用极简陋的办法,挑比较方形的田,周围用绳尺量过。有时用自己的步子来核算长度,然后再求其面积。我得到结果,一工田等于240、256、277、300方公尺,有两次在另外一个村子里得到460和487方公尺的数目,可是报告我工数的并不是该丘田的主人,所以我疑心它们并不正确。依这些数目来说,禄村一工田的实际面积当在240至300方公尺之间,后来我在云南省农村调查的附录中见到禄丰县当地亩折合公亩数目,平均每口号亩合公亩7.011(每公亩合100方公尺)。9禄村普通都说是三工合一亩,所以每工平均约是230方公尺,比我上述的数目略小。根据这些数目,我作一估计,以每工田平均作250方公尺计算,一市亩合禄村2.6工。

六、劳力单位

在讨论劳力单位时,我们同样地要看到当地人民所用的单位,然后把这单位化到一个可以和别地所用单位相比较的基础上。禄村当地所谓一个人工是指一个人工在一天之内所费的劳力。我们若以劳力的本身是体力的消耗,则当地所谓一个人工并不指一定量的体力消耗了。第一,劳动者因年龄、性别、健康、兴趣、工作环境等在同一时间内、同一工作中,所消耗的体力并不相等,而且在农田上的工作性质又不一律,所谓一天又并不是指一定的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容易计算一个人工究竟消耗多少体力。体力的单位我们固然可以热量来计算,可是不在试验室中,这种计算又是不可能的。我们在这里只能从年龄、性别、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各方面简略地说明当地所谓一个人工的内容罢了。

在禄村,我常见到十二岁左右的男女儿童在农田上做工。他们所做的工固然是有时和成年人不同,好像掼谷子时,他们担任的是搬运的助理工作。但是在这些比较上不太需要体力的工作中,即以成年人来做,也不一定能比孩子们强多少。孩子们的工作常被视作和女工一般性质,在工资上也和普通的女工相等,及成年男工的一半。这可并不是说孩子们和女工们只做男子们一半的工作。事实上,并不能以两个女工来代替一个男工,或是一个男工代替两个童工,因为在工作上男女是分开的,在普通情形下,并不能顶替。只是童工则不像成年工人那样分开得严格。即是如此,我也并没有见过有男子参加插秧和耘田的工作。

男女分工在禄村是很明显的现象。大体上说来,男子所做的工是比较吃重,体力的消耗比较大,好像收谷时,女子只管割稻和运稻、捆柴等工作;男子则管掼稻、背谷子等。种豆时,男子管开沟,女子管点豆。收豆时,男子管收过豆之后的挖田工作,女子管割豆和打豆。在工具上,男女大体上也有分别:锄头是男子所用的工具,镰刀是女子所用的工具。男女既然分工,我们就不能在同一工作中去比较他们相差的程度,更不能说多少女工等于一个男工,在计算劳力量时,只有把男工和女工分开来讲,所以我在表中把担任每节农作活动的工作者性别,一一注明。

禄村人民若向你说,那种工作中、那块农田上要费多少人工,他的意思并不是指需要几个人在一天内尽力工作,而常是指要雇多少人来工作而已。一个人工并不是指一个人在一天内可以供给的劳力,而是指一天内普通认为应该供给的劳力。因之,我们知道,包人家工作的,一天内,一个人可以做完普通佣工三个人的工作。不但工作时懒懒地、“悠悠地”做和赶紧些、上劲些做,所供给的劳力不同,而且工作时间的长短,可以使同人家帮工的和为自己做工的两种人,在一天内供给劳力量上发生很大的差异。

普通所谓一个人工是依佣工的工作效率来说的。佣工的工作效率怎样的呢?我可以举个实例来说:我的房东雇人去犁田,那位佣工上午九点半才到。他在廊前一坐,要了一盆水洗了洗脸,蹲在墙下,默默地抽他的烟。不久房东开了饭,他从从容容地饱餐了一顿,又说了些白话。房东的丫头牵了牛先去田里,他跟着背了犁耙,到田里工作去了。我一看表已是十点一刻。午后,房东派丫头送了一顿饭去,晚上五点半左右回来吃饭,一天工作算是结束了。即便不除去他在田里吃饭、抽烟,和回家去招呼招呼,一天工作时间也不到七个半钟头。

收谷是农作活动中最紧张的一节。我在街头看那些等换工的姑娘们,挟了镰刀,站在闸门口等待,一直到九点之后,才全去做工。一点钟的时候回来吃一顿饭,休息一个多钟头。二点之后再去做工,到天快黑时陆续回来。一共做八个到九个钟点的工。在工作时间间断的休息是很多,而且很长。收谷时,每次割完一丘田的稻,就可以在田岸上坐着等半个钟头再做。主人要是在队伍里一起工作,则比较好些。

若是要使帮工或换工加长些工作时间,则须另外加工资,称作早工。这样九点之前可以多做两三个钟头。可是由外村请来的工人给他们寄宿的,不加工资,也有做一个早工的。普通说来,所谓一个人工,不论男女,总不过是七小时到八小时的工作罢了。

七、劳力估计

在导言中已说过,我将从土地利用中劳力方面入手说明禄村人多于地的比率,因为我认为劳力的供过于求,是内地农村雇工自营的农田经营方式的基础。因之,我们在这里一定得先对于单位农田上各种农作活动中所需劳力作一估计,根据这些估计,我们才能指出禄村农业中劳力的供求差额。

怎样着手来估计农作活动所需的劳力量呢?第一步我得先问自己在禄村的当地人中有没有知道每节农作活动中所需劳动量的?在农田上劳作的人是否记得他在每一丘田上,在某一种活动中,花过多少时间?若是我们随意拉住一个在农田上劳作的人,问他这劳力估计的问题,他时常会说这可没有数,除了插秧收谷等工作比较上是整批整日工作之外,很多活动是零零散散的。在甲丘做一上午,在乙丘又做了一下午,于是计算每丘做了多少时间,就得费一些计算,普通农民不大耐烦来这样仔细地推考。在那些整批整日的工作中,又时常是很多人一起做的,每一个人每天做多少工作又不是直接就可以说出来,因之,劳力估计的知识并不是每个农民都有的。可是禄村有没有人在那里对于这问题打个算盘呢?有的。在下文中我将详述禄村那种雇工自营的方式,在这里可以简单地先说这方式是指在村子里有不少小土地所有者,他们自己并不下田劳动,而是雇工来做的。他们既然靠雇工来经营农田,在每节重要农作活动中要预先知道在他们的农场上要雇多少佣工,几天之内可以做毕,要花多少工资。而且在事后,也时常记得在那一节农作活动中付过多少工资,从工资的总数上,他可以记得一共雇了多少工人。换一句话来说,劳力估计是雇工自营的人们所必有的知识。

我的房东就是一个雇工自管的人,我们依着日历逐项地讨论,他拿了算盘,算给我们听,他一共有几工田,那一节活动中,花了多少钱请工人,合起来是一工田多少人工。他说自己并不精于计算,可是有一位精明的周二爷,“走路都在计算的”。关于这些他全有数,由他的介绍,我们就和二爷又逐一计算了一遍。除了那些他们认为说不上用劳力的工作,好像播谷、碾谷之类的工作外,我们得到了一张劳力估计的底稿。

第二步,我就多方设法来校核这底稿上的数字。校核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逢着有这些知识的人就问他们的意见,看有没有出入;一是以实例来计算,好像掼谷时,我就问了好几十家,那一天掼多少田的谷子,用了多少人。最初的底稿虽则有些地方在校核中曾修改过,好像收谷一项中二爷没有把背谷子回家的一项工作列入,但大体说来是很正确的。当然,我已说过,这里所用的单位是以佣工的效率为根据,所以若是一个人在自己的农田上工作,或是包人家的田来劳作,效率比较高,所需劳力量(以一人一天为单位计算时)也就比较低了。

各种农作活动中所需劳力是依技术而改变的,所以我在劳力估计的数目后面加上一个括弧,说明活动中所用的工具。

总结来说,在禄村,一工种豆并种稻的两熟田上,一年在农作活动中,一共需要女工103个人工,女或男工15个人工,男工85个人工,一共是203个人工。

我的估计若和L. J. Buck的估计相比较,有相当的差异,不妨在这里一提。据Buck在华北、华中及华东七省的调查,“谷类所需的人工以稻为第一,通常的稻每公顷(hectare)需117人工单位,而糯稻则需142人工单位”10。有四处,他调查了关于蚕豆所需劳力,是每公顷91.14、108.52、73.81和89.06人工单位;11平均是90.63人工单位。他所谓人工单位,“系指每一普通工人在每天十小时内所能成就的工作量”12。后来,他又调查西南水稻区的情形(云南即属此区),通常的稻每公顷需137天的工作。13这里他没有说一天工作是多少时间,所以我们只能根据他第一次的调查,假定第二次的调查所用单位也是十小时。于是我们可以把这些数目全化成一百方公尺内农田上所需每天十小时的劳力多少单位了。

表二 劳力估计的比较

在比较中可以见到云南的稻作所需劳力特别高,较华北、华中、华东的平均高出一倍以上。这一点很使我怀疑的,因为依我在江村的印象(可惜当时没有对于劳力加以估计),似乎在灌溉上,江村农民要费很多的劳力。在云南因地势倾斜的原因,不必在水车上日夜做工。为什么云南的稻作反而需要一倍以上的劳力呢?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以云南来说,Buck的估计较我的估计为低,可是在他所列表下有一附注,“西南水稻区中太高的数目曾经删去,不列入平均数中”14。也许这被删去的数目正和我的估计相近,可惜Buck没有把删去的理由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