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田的负担
一、职业分化
中国农村问题尽管错综复杂,像Tawney教授所说的,“底子里却十分简直,一言以蔽之,是现有资源不足以维持这样多的人口”15。本书里将要一步步分析的其实不过是这句话的一个例证。我将根据禄村的事实来说明一个内地农村在严重的人口压力之下,如何发生一种特有的土地制度。像禄村这种连简单的手工业都不发达的农村,差不多全部人口压力都由土地来担负。土地上的孳息是维持这样许多人,不论有地没有地的主要资源。我已将人地比率的大概情形,在上一章叙明了,接着我将讨论土地上有限的孳息如何分配?各人用什么权利来分享这一宗财富?可是在这些问题之前,我先得叙明禄村人民除了经营农田之外,还有什么生产事业可以使他们得到相当的收入?有哪些职业来和农田分负这人口的重担?农田在禄村经济中究竟占什么地位?让我在本章的开始先把禄村人民在农田经营之外所有职业开一清单,然后再逐一说明这些职业的性质。
表七 禄村职业分化表
调查这些职业的时候,有一个困难,因为除了马店、杂货店、豆腐店、药店之外,在外表上是不易看出来的。有些是隔几天才做的生意,平时在家一样做着杂务,农忙时一样下田。有些是没有定期的,好像我们有一次在路上走过,看见一家生了炉子在打铁。我们进去一看,是惯熟的王家哥儿两个。上午我们还见他们在田里做工,下午都在做铁匠了。他们和摆凉粉摊的姑娘不同,因为他们的工作是没有定期的。有人请教他们,要他们把锄头出出新,或是钉耙修修尖,他们把风炉一生,费上半天做个铁匠。没有人请教他们,炉子可以搁上好久不生一天火。
以我们第二次在村时那位姓赵的房东来说罢:他是个兼做医生的药店主人。他的住宅沿街,布置了个店面。可是这店面的窗子却不常开,即使开时也不容易看得出是个药铺,因为药柜前常是挡着一个挂着赞美诗的立轴。与其说是个店铺,不如说是个礼拜堂。反正我从没有见过一个人在窗外递钱进来买药的。药是由他瞧了病配好了送去的。他是这个村子有名的教徒。行医能否说是他的职业还成问题。他出去做客、串门和做医生根本就不容易分。瞧了病,送了药去,是否是一种服务,还是一种有报酬的工作,连他自己也不确定。还有一位医生,据说一年也开不上两三张方子,没有人请他看病,并不影响他医生的身份。不论哪一位医生,瞧病不瞧病,给钱不给钱,并不会引起严重问题,因为他们家里多少有一些田,饭米是可以自给的。
至于那些木匠、泥匠则更不易说了。村子里的人高低都有一些手艺,简单的工具也是家家都有一些。亲戚邻舍要修理那些木器,或是砌些矮墙,谁也愿意帮一手忙。他们也不要工资。住在我们隔壁的那位刘大哥,就常常在那里干这些事。他有一次很得意地同我们说:他的灶房和马槽是他自己砌的。竹凳、竹筐也大都是他自己编的。他的手不很愿意闲,他是最肯帮人的。我的床坏了,他拿了斧头来修理,给他钱,反而使他很不乐意。像他这样的人,我没有列入表中。在表中的只限于以技能作职业的人,换一句话说,是要工钱的匠人。
上面这张表,有一部分是只根据当地的人给我们的报告,好像屠户、酒户和弹花匠,我始终没有见过他们做过这些工作。
在这32家中只有4家是专靠这些职业谋生的,其他不是有田的,就是在农田上卖工,而且从他们收入上讲,还是以农业为主。不靠农业的四家是:(1)兼卖鸦片的杂货店;(2)豆腐店;(3)和人占卦归魂的女巫;(4)到各处去算命的瞎子。
杂货店都是很小的,主要的货物是烟草、香烟、油、纸等。最大的那家,据说全店货物的价值不到300元国币。那摆地摊的老冯,资本不过10元国币,他在街子上买了一筐梨,在平时等人来买,一天做不到一元的生意。所以若要专靠开杂货店养家不大容易,这点在下节叙述街子时还要提到。那一家不兼营农田的杂货店是靠贩卖鸦片来挣钱的。我们晚上去看看花烟间里总是有人躺着。据我们确切知道的,有38个人天天得吹一些烟。在这些人里面,自己有灯的约占一半,其余的就零散买烟吃。1939年烟土已经卖到14元1两,一个人至少要吹8角钱的烟。这一间烟灯,一天总可以做20元的买卖。能有多少利益,我们不知道,因为他们买的尽是私贩的烟土,价钱不易打听。
豆腐店有3家,只有1家是不兼营农田的,可是这并不是说这家是全靠豆腐店的利益来维持生活,他们兼营着其他运输及赶街子等事。
收入最大的是那位女巫。每开一个蛋卦,要1升米,1个蛋和2角钱;归一个魂,1939年价钱涨到六七角。我们不能说出个定数来是因为她并没有一定的价格,而且常借了死了的魂说报酬不够,请教她的人,又得暗暗地把一两张角票放在她后面的凳上。一天她能开几个蛋卦,归三四个魂,她的收入自然是很可观了。请教她的人真是推不开。我们去参加了好几次。要开卦的,都争着把米、蛋、香、钱给她,惟恐落后。归魂的还得预约。我们所住的房子离她归魂的地方,只隔了一座屋,时常连着几个下半夜咿咿喔喔听得怕人。非但有事的人要去请教她,她还可以自己同村里人说,路上见了谁的阴人,要她传言,有话要和活人说,于是活人不能不请她归魂了。还有新死的人,每年都要归一两次,不去归了,死人会发脾气。因之,她不像木匠、泥匠那样对于自己的工作不能有预计和把握,她是不会失业的。她的营业范围并不限于禄村。请教女巫的人,有些是远在别县;据说省城里有一位大官,曾经派了汽车来接过她,她没有去。她是住定的职业者,要人家去请教她的。
那位瞎子,虽则做着和那禄村收入最多的女巫相近的职业,可是他的生意却差得很。女巫不种田,连她的丈夫都靠她可以不做事而有烟抽。那位瞎子却是个没有家室的苦人。他一早出门,替人算命和对八字,请教他的大半是救济这残废的意思,所以收入很有限。在禄村不常见他。有一次我在路上碰了个瞎子,攀谈起来,才知道他是住在禄村的。
在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禄村最重要的职业是开马店。这项职业自从抗战军兴之后,更是发达。原因是禄村在区位上所处的地位很合于这种职业。禄村正是处于从产盐中心的猴井到禄丰运盐的大道上。从猴井赶一批马,驮了盐块,走到天快黑时,刚到禄村;若是要赶一阵可以当晚到禄丰城里,可是天太晚了,也交不得货,所以在禄村歇一晚,明天一早进城是一样的。
驮马到了店里,店主供给草和寄宿的地方。赶马的人也就宿在店里,每匹马依1939年市价,每晚2角,赶马的不用另付宿费。豆料由马主自备。店主在收取寄宿费以外,还得到马粪,可以下田作肥料,或是把肥料去换草。四十背粪(一槽)换一大堆草,一大堆草有八小堆,每小堆有四十把,每把有十多棵稻。依当时市价4角一背;1938年只值4分,一年中涨了十倍。每天一匹马要吃三把草,所以一大堆草可以供给100匹马的食料,相当于100匹马的粪,马店主人不必贴钱买草。
每家马店,据几个马店主人和我们说,在普通情形下,一个月里总有10天有马歇,每天平均20匹,一个月有200匹马住店,店主可以收得40元国币。赶马的时常向店主买豆料。1938年豆料便宜时只值1角8分1升,到1939年涨到了1元1升。所以店主们凡是囤积着豆料的,这一年真是发财的机会。一个月卖出2担豆料(每匹马每天吃1升蚕豆、玉米或黄豆),可以赚160多元。这当然是特殊的机会,只有几家有资本的店主享受这种利益。今年盐价也涨,赶马的人多,所以每店每月可以超过200匹马。我们在村时,除了那一个多星期下雨之外,差不多天天每家马店都住满。有好几次,赶马的在禄村找不到空店,天黑了还要向城里去赶路。
除了马店之外,禄村并没有其他重要的商店或作坊。职业分化可说是很简单,这些简单的工商业怎样能应付这122户的日常需要呢?这一层考虑,使我们注意到他们在商店以外的贸易机构,这就是我们在下节将叙述的街子。
二、街子
在解释当地的土地制度时,有几方面都需要我们先明了当地的贸易机构。本章想说明的主题是农田在禄村人民的收入及工作机会中占什么地位,因之,我列举农田经营之外的各种职业。在禄村的职业分化中,我们已见到,除了极少数职业能维持一家专门从事该项职业者的生计外,大体说来,禄村人民的生活差不多全得靠农田来维持。不在农田上找工作,就不易在别的生产事业中得到工作机会。上节中所列的那些职业,只是农田经营之外的辅业而已。最后我曾提出为什么禄村的职业分化这样简单,于是我们得一看他们的贸易机构了。
在当地的贸易机构中,禄村人民常可以做一些小买卖。在经商上得到的收入也能减轻农田在禄村经济中的担负。哪一种人可以得到经商的机会,就得看当地贸易机构是怎样的了。
禄村贸易机构的主要部分,和其他云南农村相同的,是街子。街子是买者和卖者定期集合发生贸易行为的场所。每个街子每隔一定的日子开市一次。有东西要出卖的可以在街子上等候买客,有东西要买的也可以在街子上去挑选货物。卖者不必是专门以做买卖为职业的商人,任何人可以在街子上去卖东西。因之街子的特色是在给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易的机会。农村里的生产者,不能天天从事于贸易活动,他们不能天天有货物出卖,所以不能和商店一般有固定的地址,不论任何时候,老是等候着消费者的光顾。他们只有在街子上可以直接和消费者发生接触。
街子虽则以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贸易为主,但是并不排斥贩卖式的贸易,因为街子上贩卖者亦可以在这种时期这地方把在远处运来的或囤积的货物抛售给消费者。街子上的贩者和商店不同,商店是永久性的,而街子上的摊子是间断性的。它和沿门叫卖的贩卖者又不同,因为它没有后者那样具有流动性。这种贩卖的方式,特别适宜交通不便、人口较少的乡村社区。
在一个乡村社区中,不容易维持固定的零售商店。要一个人专门做贸易的中间人一定得有很多的消费者来供养他。他是以较低的批发价额贩得货物,然后以较高的零售价额出售,以获得利益。维持他的消费者愈多,零售价额可以和批发价额相差得愈少。一个固定的商店所能控制的贸易区域是以交通的方便来决定的,他不能希望一个要走上半天才能到商店里来的买客。在人口少的乡村社区中,以买客来迁就卖主,为一些小东西走上半天路,不如以卖主来迁就买客为便利。一个流动在各街子间的贩卖者,所能控制的消费者的数目,比一个固定的商店所能控制者为多。于是他在营业上也较固定的商店占优势。在这种情形下,市镇不易发展,贸易机构以街子为中心了。
对于研究云南农村社会经济的学者,街子式的贸易方式是一个重要的题材,我在本书中不能完全发挥,希望将来能有专门研究这题目的机会。
禄村本是一个小街子,每隔六天一次,可是因为它太靠近了县城的大街子(只有20分钟的路程),所以发展的机会很少。县街比禄村街早两天,赶过县街的人,在那天已把要卖要买的卖买定当;两天之后,没有贸易的需要了。连住在禄村的人,也不太重视本村的街子。我们曾清查过一次在禄村街上的卖主。在清查时,正午,正是街子最热闹当口。街上一共有51个卖主:12个是本村的,11个是城里来的,13个是鸡拉的夷人,其余是从附近如四十亩山、大凹、菜园子等距离禄村只有30分距离以内的村落中来的。所卖的货物以夷人背的柴为最多,其次是城里来专门贩卖布匹及洋货的摊子。本村有的卖盐、烟草和摆凉粉摊、酒摊等供给赶街子者当场消费之用。禄村的小街若比起了县城的大街,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县街子上至少有1000多卖主,我曾请县立中学里的学生帮我清查了两次,材料还没有加以分析。货物的种类也较禄村多得多。在县街上分着很多区,好像米市、杂粮市、蔬菜市、香市、盐市、陶器市、布市及牲口市,各有各的位置,有极明白的分布。在禄村就不能比拟了。
禄村人民的贸易活动,主要是在县街。县街那一天,可说是每家都有人进城。他们不但把自己出产的农产在街上出售,而且很多人做贩卖事业。在禄村北方,约有半天路程,有一个中村。中村的街子据说可以和县街相比。在中村的街上有些货物比县街为便宜。猪价低四分之一,炭和柴低一半,所以稍有一些资本的人,就可以从中村街子上买了货物回来,隔一天在县街上卖出去。也有到比中村更远的地方去贩货的,好像我们有一位朋友就到易门的川街贩了一批草纸,趁七月半家家要烧纸的时候,在县街上销出去。
关于在街子上做贩卖的例子,我们记得很多:好像我们第一次调查时的房东老太太常常买谷子碾了米,等米价高时卖出去。房东太太会在同一街子上买进4只鸡,又卖出去,赚了钱回来。张之毅君记得卖工的康文家“今年阳历九月间向50里外的姐夫家,赊得60斤粟子,每斤1角5分,分期在县街上依市价每斤2角3分至2角5分卖出去,剩下10斤自己吃”。二十八年(1939年)我们离禄村的前一晚,曾在康家买了她刚从中村贩来的一筐梨。9月16日赵保长的太太在街上卖出她孩子们在河边玉米田里拾回来的4斤玉米,得到了1元6角钱。
他们从县街上买肉、买蔬菜、买酒、买布、买油……他们一切的消费品可说大部分是从县街买的。县街上的物价也比禄村的杂货店为低。比如在县街上价1角钱一匣的宝剑牌香烟(1938年11月),到禄村杂货店里要花1角2分才肯卖。老冯摊上的梨,比了县城里有时贵一倍。这是表明了农村中的小商店是没有法子和街子上流动的摊子相竞争的。结果,在禄村商店没有发展的机会。
贩运货物,利用街子间或时间上价额的差异,做小本生意是禄村农民的普通副业。街子的贸易机构一方使生产者可以直接和消费者做交易,另一方面使贩运商业普遍化、副业化。开一个商店至少要一些较大的资本,而街子间贩货的只要很少的资本就够了。一筐梨,贩卖完了,再去买一筐粟子,或牵一头小猪。这种小本经纪的贸易方式,是街子的特有色彩。其实我们与其说康嫂贩粟子、贩梨子是经商,不如说她是在做运输事业。她从中村背了货物到县街上来出售,所得到的利益大部分是她劳力的报酬。
三、运输事业
纯粹替人运输货物获得工资的事业,在禄村也是很发达。我在上章中曾讲到在禄村街道上时常能见到背盐的苦力,他们就是专门在运输上出卖劳力的人。大多是从盐兴县的猴井产盐的地方背运到禄丰,也有从更远的黑井背来的,背得更远些可以到腰站,或一直到昆明。近来公路上汽车运盐的数量增加,背运到昆明的人较少了。1938年11月的时候,从猴井背100斤盐到禄丰,可以得到8角国币工钱。普通一来一往要费3天,每天平均可得2角7分,除了自己的饮食,一天可以有2角净收,比了当时农作工资高了一倍。但是背盐是很辛苦的,我曾想试试这件工作的味道,可是尽我的力量也背不起来。100多斤重的盐压在身上走一天半路程,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比田里劳动苦得多。一个人不能连着天天背盐,一个月能背四次已经算是最多的了。康大哥去年一年只背了六次,今年因为有其他工作,一次也没有去。1939年背盐的价钱涨到了3元5角100斤,合1元1角7分一天。扣去伙食2角5分,一天可以得到工钱9角。这数目比当年劳动工资高了三倍。可是因为太苦,禄村去背盐的人并没有增加。据说1938年一共有三四十人经常在农闲期间去背盐的,1939年却减少了一半。减少的原因是在禄村劳力供给的减少,和劳动者可以选择的劳动种类增多,太费力的背盐吸引劳动力的力量,不免相形见绌了。
除了体力背运之外,还有畜养牲口来驮运。一头牲口可以驮运150斤盐。1939年运费是5元2角,两天可以打转,每天每头牲口可以有2元6角的工资。每头牲口一天吃1升料,蚕豆、玉米或黄豆,当时的市价是约1元国币,住店和吃草2角,工资里减去费用,马主一天可在一头牲口身上得到1元4角的利益。一个人可以赶5头牲口,一天就可得到7元的利益。可是牲口也不能天天赶路。20头牲口中平均一天有4头休息,一年中因天雨或其他原因,不过做9个月工。依这种估计折算,一个赶5头牲口的主人,平均每天不过有4元国币的收入,能背150斤盐的牲口,每头价值在100元之上,所以这马主人须有500元的资本。牲口死亡率很高,这个损失却不易计算。
禄村在1939年10月,有32家养牲口,一共有马34匹、骡7匹、驴3匹。过去一年中一共死去马26匹、骡15匹。最多的一家一共死去了15匹。这是运输事业中的严重问题。禄丰盆地里只有一个旧式的兽医,兼治牛马一切症候,结果连农民都不信任他。我在禄村就亲眼看见,两匹马死去,病马就放在路上等死。死了向山凹里一丢,也不埋,让野狗争食,臭气四散。劳苦一生,得此结局,时常使我们忘记了调查者的身份,和它们同情起来。后来我们看到死人也有暴尸郊外的,才觉得死马给狗吃,并不算件太悲惨的故事。
禄村44匹牲口并不是都用来作运输的。只有6家养着3匹以上的牲口,时常赶马背运的不过三四家。
四、家畜的豢养
贩卖和运输虽说是禄村普通的农家副业,但是并不是每家都参加的。最普通的副业是养猪。除了很少例外,可说每家都养两三头猪。养猪的性质是在利用农田上的副产,好像米糠、豆糠等屑物。米糠是糙米上碾下来的一层糠,人不能吃的废东西。豆糠是蚕豆的梗和叶,晒干之后打成的细屑。豆糠和米糠混了煮饭时多下来的米汤,就可以喂猪。我们曾因为吃不惯蒸饭,要求房东不要把米汤倒去,可是房东和我们说,猪吃什么呢?米上营养最丰富的部分是留给猪吃的。换一句话说,是储蓄起来的,因为养猪好比“上赊”,零存整取的储蓄办法。我们曾和他们详细计算,一头猪从小养起,养一年出卖,所得的钱刚等于这一年猪所吃的食料的价钱,米汤还不算在里面。以上的计算,全依1938年11月的市价。
一头小猪买2元5角,一年中要吃4担米糠,每担10元,共40元;4担豆糠,每担6元,共24元;5斗碎米,每担30元,共15元;加起来一共花了81元5角。一头有一岁的猪可以有80斤到100斤肉,卖得好可以得80元。实际上是连花去的本钱都不一定收得回。可是每家养猪的原因是在猪的食料用不着买,都是农产中的屑物。若是大家不养猪,这些屑物的价额决不会这样高。屑物现有价额,其实是以家家养猪为前提,所以我们因屑物的现价而说不值得养猪是不合的。可是,若是一家没有农产,要向市上去买屑物来养猪,那就不值得了。没有田的人家,要养猪一定得兼做贩谷卖米的生意。买了1担谷子,去年是8元,碾出4斗米,每斗1元7角,相差1元2角可以得到2斗5升的糠和1升碎米。糠的实价不过2角8分1斗,这样就有便宜占了。这里我们可以注意,糠的市价和贩谷卖米中的糠价相差很大,这种相差是在于进入市场的糠的数量太少,我们在街上就看不着有卖糠的。而贩谷卖米也不是普通自由市场中的交易,街子上只有米市没有谷市。谷子只在特殊情形中成为商品,在街子之外成交的。因之,不经营农田的人家不易养猪,在禄村,不经营农田的只有18家,占门户总数14%。
禄村有2家养羊,一共有70只,因为禄村离大山很远,出路不好,所以十几年来,羊群的数目并没有多少增加。养鸭的1938年有3家,一共有900多只。养鸭是短期的工作。谷子取起之后,有些不种豆的闲田上可以利用来放鸭。100只鸭刚孵化出来的小鸭值8元6角(1938年冬的市价),100只小鸭可以有90只长大,40天之后,每只可卖5角到6角,一共约50元。放鸭要一个人专门看守,除了鸭子自由在田里觅食之外,还要喂4斗谷子,值4元2角。每天一个人赶100只鸭子,可以有9角钱的利益。
五、农田在禄村经济中的地位
以上叙明了禄村人民在农田经营之外的种种生产事业。在这里我们找不到一项重要的家庭手工业,所有的专门职业和普通农家的副业,虽则多少增加了他们农田经营以外的收入,但是为数却都很有限,而且除了运输和贸易之外,很少能吸收农田上多余的劳力,所以农田在禄村不但是维持农民生计的主要力量,也是给农民利用劳力的主要对象。在我们进入分析农田经营方式之前,我们得先把农田在禄村中的经济地位,更明白地加以说明。
我们可以先从农田的生产来加以估计,看全村农田上所出的农产能否供给禄村人的粮食,更有多少剩余来维持粮食以外的其他生活需要。关于农田的出产和禄村人的生活程度,以后还要详细分析,本节可以略一述及。
以谷产论,上等田每工每年可以出1石,中等田每年每工可以出8斗。最坏的田每工每年可以出5斗,在禄村,上、中、下三等田的数目,并不是相等的。依耕地册所定田则,上上则约有1140丘,上中则约有530丘,下下则约有80丘。禄村各户所有田总数约1800工,团体所有田约237亩,合600工,一共是2400工。禄村人一共经营2800工,所以内有400工是租来的。2400工农田,依上述农产比例,一年可产约2200石谷子。400工的租田,缴纳60%的谷租后,禄村人民可以得到约370石谷子。一共禄村人每年可收约2570石谷子。每石谷子可以碾4斗米,一共可碾米约1000石,每市石等于3.15公石,禄村每年可收米约3150公石。
表八 每人需米数目
为了要估计禄村人所需的米粮,我们更根据当地农民认为每天每人所需要的数量,加以平衡,得到上列的结果。
在农忙期间,劳动者常吃三顿;普通的家境较好的人家也有吃一顿宵夜,好像糯米耙之类的东西。我们若假定成年人在农忙期中有一半日子做工的,则在上述数目上,还要加一百顿,约26.5公斤,则每年每个成人需米约2.5公石。这个数目和浙江吴兴调查中袁家汇人民平均一个壮丁每年需米2.57公石的数目相近。16
在估计禄村人需米总量中,还得顾到年龄和性别上的差异。关于这问题,有很多专门的著作,来规定未成年儿童各年龄组所需食粮与壮年人的比率。我们在这里不妨参考Atwater的标准17加以修正,并加上老人较低的消费量,用以计算禄村需米总数。
表九 禄村各年龄组需米数
依我们的估计,以全村为单位来说,每年禄村只需要三分之一的米产已够全村人民的消费。其余的三分之二可以用来换取其他的消费品。若是全村的米产平均分配,更以中国平均情形而言,60%左右的农家生活费都用在食物上,而且十分之八九的食物费用是粮食费,则禄村农家的米产一项,应该足以维持他们的生活程度于全国一般水准之上了。但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分配不平均,每家所得农产物分配也不平均,问题却并不这样简单。
禄村经济是以农田为主,劳力的利用、生活程度的差别,都是以农田的有无和所有的多少来决定,所以我们接下去可以分析农田所有的分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