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非战行动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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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理论工具

一、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的运用贯穿本书。笔者在对现有的有关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大量中外文文献进行工具检索、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本书研究的总论点“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问题研究”,随后,笔者再次回到对相关文献的分析中,构思全书的研究路线,提出各分论点,并通过文献分析寻找论据,最终实现本书总论点从理论基础到实证基础的全面支撑。另外,本书的开展不仅涉及对相关文献的纵向分析研究,而且还涉及横向文献分析,例如,“提升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律应对能力”这一分论点不仅涉及对国内法与国际法中相关法规在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融合性及适用性的分析,而且还涉及对军事法与一般法中相关法规在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协调性分析,例如海洋法、环境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比较研究法

本书将对有关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不同案例、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其异同。首先,是对域外国家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相关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对比分析,以期对国家间在此领域的法律规制异同进行分析,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深入研究非战争军事行动理论及其实践奠定实证基础;其次,是中外对比,通过梳理国外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相关立法及实践进行经验借鉴,并结合我国现阶段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系统“诊断”,为我国提升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法律应对能力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证基础。

(三)案例分析法

本书的整体思路是围绕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来履行国家赋予的重要使命这一主题展开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帮助实现相关论证目的。例如,在对域外国家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立法及实践经验进行借鉴时,引入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在该领域的做法,并得出结论;在对我国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现况进行介绍时,引入我国海军遂行的、具有代表性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案例,例如,近几年我国海军开展的“和谐使命”系列任务、海上护航、环太平洋系列军事演习,以及海军以维权和演习为目的开展的非战争军事行动,针对各行动的实际情况对其法律依据、行动程序、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为本书论述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应对能力等内容的展开做铺垫。

二、理论工具

(一)国家利益论

从国内视角看,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主要是指在一个国家内部相对于个人利益及某些群体利益来讲的全体人民的利益,由领土、人口和武装力量共同构成;张啸天.国家利益拓展与军事战略[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0:18-19.从国际视角看,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层面上如何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以及如何保障国内大多数居民安全和福利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是一个国家区别于另一个国家的总体利益。国家利益是动态变化的,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和体现。关于国家利益的要素界定,国内外学者定义并不一致,总体来看主要包括三项:保护本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确保领土完整;促进本国公民的经济福利和生活幸福;保持本国政府体系的独立自主。目前我国对于国家利益的论述则是从国家的安全、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四个维度来阐述的。

任何军队职能任务的确定都不外乎首先确定国家利益的优先目标,然后对国家利益面临的威胁进行评估,最后提出军队的建设目标与战斗力建设的标准。惠拉林.国家利益视野中的军队职能使命探析[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5):108-111.和平时期, “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国军队的基本职能。军队不仅要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而且还要适应国家利益拓展的要求,承担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安全”和“地区与世界和平与稳定”新的职能任务。军队除了要具备“打赢”和“威慑”等传统的能力外,还要加强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

本书的研究对象“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正是新时期我国海军承担的新型国家任务,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国家海外利益的重要手段。本书将始终围绕维护国家利益这一主旨,探讨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升相关执法服务水平等方式,提高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法律应对能力,切实实现保障国家利益的战略目标。

(二)国际公共产品理论

国际公共产品是指各国可以集体共享的产品,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国际公共产品进行不同的分类:一是按照是否具有物质性,可分为有形的,即物质的国际公共产品,例如海洋、太空、跨国污染、国际恐怖活动等;无形的,即非物质的国际公共产品,例如国际安全、国际制度、国际法、全球治理等。二是按照是否天然存在,可分为天然的国际公共产品和人工的国际公共产品,前者如公海、臭氧层和卫星同步轨道等;后者如全球网络、传染病的控制、国际制度和国际法等。三是以是否具有排他性及竞争性为标准,分为纯粹国际公共产品和非纯粹国际公共产品。通常所称的“国际公共产品”指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争性的“纯粹的国际公共产品”,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第2卷)[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5.目前这种分类方式被视为国际公共产品最重要的分类方式。

本书研究过程中将贯穿始终地应用公共产品理论。首先,海洋这一有形的国际公共产品是本书的主体对象“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得以开展的环境载体;其次,本书所探讨的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问题离不开对《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制度的运用和分析,而国际制度和国际法是最重要的人工国际公共产品,同时也可为其他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做出贡献;最后,中国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安全产品,促进国际社会共同发展。

(三)海权论

海权论是美国军事理论家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首次提出的,他认为海权是有益于一个国家或民族利用海洋强大起来的所有事情,具有军事、政治、经济等多重含义。马汉认为,海洋不仅是伟大的通道,而且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发展;海权的最终目的就是制海,而其必要的工具就是强大的舰队;海权是一个国家对海洋的实际管辖能力、控制能力和防御自卫能力。在马汉看来,海上武装力量建设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打得赢,否则控制海洋的能力是无效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手段发生了根本变革,已由通过武力解决矛盾转变为通过谈判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战争作为赢得竞争的一种手段,其效果已不如从前,使用条件也受到更多的国际法律限制,军事逐渐成为一种战略威慑力量,在国际斗争中一般不再直接发挥作用,国际竞争越来越多地在一定规范和制度框架下进行,海权自然也无法回避这种影响。海权的概念也由传统意义上的制海权扩展为在国际海域自由航行、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权利。

本书将始终贯穿对海权理论的应用。中国海权的发展定位影响着海军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导向,而海军的建设和发展方向直接关系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开展的目标、方式及部署等系列问题。所以,要厘清海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切实提升海上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用法”能力必须以中国海权的战略定位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