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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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建设之现状

5.1 我国物流标准体系介绍

5.1.1 物流标准体系发展回顾

自从国家标准《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6—1991)发布实施以后,我国标准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有章可循的规范化时期,该项标准历经2009年、2018年的两次修订,目前为《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18)。

在该项国家标准的指导下,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铁道运输及航空运输领域,《铁道标准体系表铁路运输》(TB/T 2458.15—1993)和《民用航空标准体系表》(MH/T(1) 00004—1995)是典型代表。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物流术语》(GB/T 18354—2001)的发布实施,在此后的10年内,我国物流领域先后制、修订了《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物流标准体系》《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托盘标准体系》《粮油仓储技术标准体系表》《烟草行业物流标准体系》《邮政业标准体系》和《集装箱标准体系表》等系列标准体系(表)。

2010年以来,随着我国物流标准进入系统化扩张和供给侧改革阶段,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力度逐步加大,除了对之前的《物流标准体系》《集装箱标准体系表》和《邮政业标准体系》等部分标准体系(表)进行修订完善外,特别是在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了大面积的行业性标准体系(表)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先后制定、修订《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道路运输标准体系》《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和《绿色交通标准体系》7项物流相关的标准体系。与此同时,我国商贸流通领域也开始启动物流相关的标准体系建设,明确提出开展《国内商贸流通标准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等标准体系建设。

通过对我国物流领域历年标准体系(表)的建设成果做进一步梳理,总体上可以把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建设划分为3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行业主管部门主导阶段、国家标准委专业标委会主导阶段和部门与专业标委会联合主导阶段。由于专业标委会成立时间与行业管理特点,这3个阶段在具体时间上有大约10年的交错关系,但总体上的发展趋势是专业主管部门与国家标准委专业标委会共同主导,见表5-1。

表5-1 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发展演变阶段及管理趋势

行业主管部门主导阶段始于20世纪90年代,到2010年基本结束。这个时期,我国198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6—1991)于1991年7月发布,自1992年4月开始实施。在此背景下,我国传统物流领域,以铁路、航空、邮政为代表的公共物流服务板块,在各自行政主管部门的主导下,率先建立起了行业性的标准体系,铁路和航空把运输板块作为其中的一个子项纳入其中,并以行业标准的形式加以正式发布;而邮政系统则独立发布了《邮政技术标准体系》,包含总体说明、结构图、标准明细表、邮政技术标准统计表4部分;2000年《邮政技术标准体系》进行了一次修订发布。2008年,烟草系统、邮政系统分别按照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的思路建立行业性物流标准体系,其中烟草行业物流标准体系也是以行业标准的形式予以发布。

国家标准委专业标委会主导阶段始于2000年,到2015年基本结束。这个时期我国物流行业的地位逐步得以确立,并在2003年国标委同时成立了物流方向的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7,以下简称“TC267”)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以下简称“TC269”)。TC269后续又设立了6个分技术委员会、4个标准化工作组。此后,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2)、全国航空货运与地面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9)、全国物流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9)、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1)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成立。在这些标委会的主导下,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宏观框架得以确立,并在这个大的框架体系,部分子项物流标准体系也建立起来,而且这些标准体系经常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主导下,以国家层面联合行文的发展规划、标委会专题报告等形式予以正式发布。我国物流行业标准体系呈现出更加系统化、专业化、协同化的发展态势。

部门及专业标委会联合主导阶段始于2005年,2015年是重要转折点。2005年6月,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联〔2005〕52号),这是国家标准委首次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物流标准发展规划,并首次提出了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开启了联合主导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阶段。2015年,国务院连续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等标准化工作改革文件,国家标准委再次联手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编制出台了《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标委服务联〔2015〕54号),把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国内商贸流通标准体系》(2016)、《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2017)、《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2018)、《物资储备标准体系》(2019)等标准化体系均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主导或参与。其中,交通运输部、国标委联合发布的《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交科技发〔2017〕48号)首次实现了对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等多个交通运输功能板块标准体系的整体整合,成为这个发展阶段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文件。这种常态化联合行文发布物流标准体系的方式也意味着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地位的提升。

总之,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起步,历经了3个时间交错的发展阶段以后,我国物流标准化体系步入了更加系统科学、更加全面深入、更加绿色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时期。

5.1.2 物流标准体系主要内容

我国物流标准体系最早于2005年发布的《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国标委计划联〔2005〕52号)系统中提出。在经过5年时间的应用实践后,2010年6月出台的《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国标委服务联〔2010〕42号)对物流标准体系及其框架图进行了调整优化,根据《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确立了以物流基础通用类、公共类和专业类物流标准为主体结构的物流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从而奠定了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总体发展框架和方向。2017年,TC269对物流标准体系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以下对物流标准体系及其框架体系进行简要解读。

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分为2个层级。“相关法律法规”是物流标准制定、管理所依据的基础;“物流相关标准”主要为非TC269归口管理的、物流或与物流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作为TC269制定标准的参考依据。物流标准体系第1层级将物流标准分为3大类:基础类物流标准、通用类物流标准以及专业类物流标准,对应的编号为101、102和103,“基础类物流标准”为“通用类物流标准”和“专业类物流标准”的指导性标准。第2层级编号以“2”开头,第二层级在第一层级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

第一层级中“基础类物流标准”包括了物流术语标准、物流分类标准、物流导则与指南标准、物流图形与标识标准、物流模数标准和物流其他基础标准;

第二层级中“通用类物流标准”包括了通用物流设施设备标准、通用物流作业及服务标准、通用物流信息标准、通用物流服务保障标准、通用物流服务保障标准、通用物流管理标准,以及其他物流通用标准。“通用物流设施设备标准”主要包括物流设施设备包装产品标准,物流装备选型标准,物流作业与服务技术标准;“通用物流作业及服务标准”主要包括通用仓储作业与服务,通用运输作业与服务,多式联运,通用物流配送作业与服务,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物流枢纽等物流节点的作业与服务标准;“通用物流信息标准”主要包括物流信息应用、服务与管理等标准;“通用物流服务保障标准”主要包括物流从业人员、物流企业和组织等要求标准;“通用物流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物流作业与服务管理与管理技术,与物流相关的环保、统计、安全、质量等管理标准;“其他物流通用标准”主要包括不属于以上类别的通用标准。

第二层级中“专业类物流标准”包括了钢铁物流标准、煤炭与铁矿石物流标准、粮食物流标准、棉花物流标准、汽车物流标准、家电物流标准、建材物流标准、食品及农副产品物流标准、医药物流标准、出版物物流标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标准、物流金融标准、应急物流标准和其他专业类物流标准。“专业类物流标准”的分类主要考虑了物流所服务的产业中物流外包的情况,以专业物流服务中所使用装备的特殊性和物流服务的流程、物流管理节点的差异化为依据,其中“其他专业类物流标准”主要为未分类但已有标准化需求并制定了专业类的标准。

根据以上物流标准内容的组成部分和层次划分关系,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如图5-1所示。

图5-1 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2017版)

5.1.3 物流信息标准体系表

2004年8月18日,TC269、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联合编制发布了《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提出了物流信息方面的国家标准体系,确立了建立以“物流信息技术、物流信息管理、物流信息服务”为主体结构的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给出了物流信息管理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国家标准明细表及国家标准体系表说明,并纳入TC267、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牵头组织制定的《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

2005版的《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自发布实施以来,较好地指导了物流行业信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逐步成熟,物流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新要求,2005版的《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到目前为止已有十余年,不再完全适应当前的政策及行业需求。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和《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和引领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分为2层。第1层为基础通用标准,是标准体系的基础性标准;按照物流信息标准化对象特征的不同,第2层分为物流信息技术标准、物流信息管理和服务标准、物流信息应用标准和其他4大类。

基础通用标准主要研究制定基础性的术语性标准,如物流信息术语标准等相关标准,是物流信息标准中总体性、基础性的标准。物流信息技术标准从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交换入手,分为物流信息编码标准、物流信息采集标准、物流信息交换与共享标准和物流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标准。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可根据信息采集技术发展及应用情况分为一维码技术标准、二维码技术标准、射频识别技术标准、传感技术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物流信息交换与共享标准主要从物流信息基础数据元、物流作业单证标准及物流数据共享接口规范等由点到面的方式来制定相关标准。物流信息系统及平台标准着重研究制定物流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设计原则、功能和作用等相关系列标准,如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物流信息系统共享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建设共享信息的技术接口以及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平台及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规范化和通用性。我国物流信息标准体系框架结构如图5-2所示。

图5-2 我国物流信息标准体系框架结构(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