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垃圾及人居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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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究竟有无经济性?

近日,看到一篇帖子,讲上海垃圾分类处理的全程成本(财政补贴)为985元/吨,比不分类时还高(图1)。

图1 上海生活垃圾处理全程成本985元/吨

985元/吨全程成本不值得惊叹。如果细算并算上管理费,垃圾处理的全程成本恐怕比这个数还大。

让人奇怪的是这个帖子意指推行垃圾分类导致垃圾处理全程成本大大提高,一是增大了源头分类的390元/吨,二是分类还使得末端处理的综合单价增大5元/吨,这等于否定了推行垃圾分类的经济性。如果因推行垃圾分类使得全程成本增大,就有必要检视垃圾分类方法、处理方法是否合适和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是否完善。

也正因为奇怪,所以特地拜读了帖子,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全程成本(财政补贴)做出估测。觉得有几点需要指出。

一是帖子估算值得商榷。

第一,源头分类服务费似为300元/吨,而非390元/吨。源头分类服务费每户每月为25元,折算到每户每年的服务费便为300元;如折算到单位垃圾,按人均日产1.1kg,每户2.5人计算,每户每年将产生1吨多一点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服务费为每户每月25元,折算到单位垃圾的费用约为300元/吨。此外,源头分类服务费每户每月25元偏高,应可控制在10元以内。再者,源头分类督导服务只是暂时性的,待分类习惯养成,便可取消。

第二,帖子给出的厨余垃圾厌氧发酵制沼气发电的成本380元/吨和补贴270元/吨太高。

二是计算分类垃圾处理的综合单价时没有考虑分类对处理效益的影响。推行垃圾分类将影响源头(社区)管理费用,也将影响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费用,主要列举如下(因无法估算运输费用的影响,故不列举)。

第一,因厨余垃圾含量减少,入炉垃圾热值提高,将提高发电效率和单位垃圾的发电量,由此增大收益,焚烧发电的财政补贴也应相应降低。这里,“干垃圾焚烧”的垃圾实际上是干垃圾与厨余垃圾形成的混合垃圾。

第二,干垃圾物质回收利用增大不仅提高资源使用的循环倍率,也会降低处理费。为鼓励干垃圾的物质回收利用,假设财政补贴为100元/吨(即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补贴)。“干垃圾回收利用”的垃圾是名副其实的“干垃圾”。

第三,简化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技术,降低处理费(含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的处理费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费不应高于焚烧处理费,如控制在150元/吨左右,否则,便不应分出厨余垃圾。

表1 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综合单价

注:假设未分类垃圾热值为6000kJ/kg,发电量为333kW•h/t,焚烧发电补贴300元/吨。多发电指高出333kW•h/t的发电量,上网电价0.41元/度。厨余垃圾生物转换发电补贴270元/吨,干垃圾回收利用补贴100元/吨。

从表1可以看出,①推行垃圾分类可降低垃圾处理的综合单价;②改变各类垃圾的分出比例,可得到不同的综合单价(存在分类优化问题);③末端垃圾处理综合单价的降低大约在80元/吨以上,这部分节省费用用作源头分类服务费(每户每月6.67元以上),基本够配备督导员。由此可见,推行垃圾分类具有经济性。

(刊于《环卫科技网》,2020年1月7日,作者:熊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