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儒学与民居空间布局
儒学的兴盛产生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礼制,上至君王,下到平民百姓,一切社会活动以及相关的用具,皆按照人们的社会地位、等级实施,并形成制度,相约遵守,即孔子说的“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这些礼制潜移默化到人们的生活中,演变出许多种约定俗成的民间习俗。正如汤因比(Toynbee)所说:“人类的社会关系超过了个人所能接触的最大范围之后就变成了非个人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通过社会机构所谓的‘制度’来维特的。没有制度,便不能存在。”
儒家伦理学说是影响中国民居的文化载体之一,从空间布局、形态、结构上反映出中国宗法社会的礼乐秩序和纲常伦理。《黄帝宅经·序》说道:“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非夫博物明贤,未能悟斯道也。”陆元鼎先生在《中国民居建筑艺术》言:“它们的基本布局都一样,前堂后寝、中轴对称、正厅两房、主次分明、院落相套,规整严谨,外部有高高的封闭围墙,内部则是层层院落,或纵向发展或横向发展,形成一种外封闭、内开敞,组合灵活而又紧凑的布局形式。”这些论点,将看似简单、质朴的民居建筑上升到关于等级秩序、人伦道德的高度,这就是中国传统民居文化的特点。
胶东民居空间设计同样深深地刻印着古代尊卑之礼、长幼之序、男女之别、内外之分等宗法伦理思想。《荀子·大略篇》中曰:“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吕氏春秋》指出:“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中”的观念,流传到民间,则变成为“向心” “中正”观念。表现在胶东民居住宅布局上,“中”即明显的轴线布局,对称形式,强调布局的中心,以突出主次等级;遵循“北屋为尊,两厢为次,侧座为宾,杂屋为附”,住房由北向东向南再向西依次降低,体现“尊卑有序、内外有别、前堂后寝”等封建伦理道德。归根到底,建筑中轴线加上东西左右的对称,首要依据是“礼”,从而形成空间的秩序变化。在调研中发现,胶东人居住时,一家人多住面南背北的正房。胶东一带流传:“有钱不住东厢房,冬不暖,夏不凉。”如果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子女将老人安置在厢房或南屋,常常会遭到舆论的谴责,即所谓“东屋南房,不孝的儿郎”。在尺度上,北房(正房)与厢房在房脊高矮、房基高低、进深、柱高等尺寸上均有明显的区别。正房的建筑通常高于厢房。正间即厅堂,在空间尺度上至少比其它空间多几平方米。在多数情况下,正间是家长行使权力和施展影响之地;它是一家人内聚的核心场所,家庭成员参加各种活动的地方。正间因其居中、居上、居尊,其重要地位在胶东传统民居中从未受到挑战,处处体现出庄重的格局。
“仁”在儒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儒家乃至中国传统的一个重要概念。“仁”的最高境界是“泛爱众”。《孟子·梁惠王上》中记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民间认同的家庭和睦,尊祖宗,重德望,推崇大家庭,几世同堂,均以“仁”的思想为依据。中国人讲究“家本位”,个人利益是和家庭、家族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家庭和家族的地位是最基本的价值,表现在胶东民居的室内空间布局上,则表现出大家庭的建筑格局。莱州海庙前周家村刘家大院是个复合式的大院形制,前后分四进,中轴、对称,院落之间既有大家族的气势,又保留各自的进出空间。这座保留较为完好的大宅子,被莱州市定为重点保护的海草民居。只可惜,由于时代的变迁,现如今已家家各自为政,只能从现存的民居的痕迹中去想象当年的繁荣境况。
传统儒家学说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背后深刻的思想根源与儒家“中庸”“中和”思想一脉相承。孔子在《礼记·中庸》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这就用中庸之道暗示了处理矛盾的方法,要求公允不偏地把握矛盾的“中”,找出区别于“两端”的能满足“无过无不及”条件的中和点或平衡点。在胶东民居中表现为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相互谦让,注重相邻建筑的空间位置关系。村民建屋时有意将屋基向后退让,屋角或院墙转弯处做圆角或斜角的抹角处理,邻里房屋的高度一致,不致有“压人一头”的现象。这些细节客观上增进了邻里关系,同时调节了住宅之间的空间关系,使整体村落空间秩序井然(图1-4)。
图1-4 海阳嘴子后村民居,刘栋年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