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青春无敌
第一节 虎狼之争
数日,大雪一直不停,卫青和黑熊儿除了偶尔解手,一直很少外出,一人一狗每日守着火堆,卫青开始担心起食物储备了,虽说东西还多,但第一次单独过冬,还是让他心里没底,于是盘算着雪停了要去打猎。
一日午后,大雪小了很多,甚至天空都收起了阴霾变得亮堂堂的,雪也逐渐停了。卫青兴冲冲地背上弓,扎好绑腿,绑好短剑,带着黑熊儿出门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一人一狗在林中走了一大圈,仍然一无所获。一直保持持弓搭箭的姿势,卫青有点累了,正好前面有块石头,他拂去积雪,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突然黑熊儿朝着右边方向低沉地叫了起来,卫青转头一看,只见是一只野鹿跌跌撞撞地向他们的方向跑来,眼中满是惊恐之色,卫青也是一惊,暗叫不好,拉起黑熊儿就跑,野鹿慌不择路地跑向他们,怕是后面有猛兽追赶。
他边跑边找合适的树,终于发现一棵分叉较低的老黄槐树,急忙将黑熊儿扶上树杈处,自己也随即爬了上去,立足未稳,就听见身后一声怒吼,有地动山摇之势,手上抓紧树枝,回头一看,一只吊睛黄斑虎,紧跟野鹿跑过来,这一声怒吼,加之突然见到一人一狗,让野鹿也吃了一惊,老虎紧接着一个虎跃,将野鹿扑倒在地,一口咬断脖子,鲜血喷洒在雪地上,热腾腾冒着白烟。
这一幕让卫青魂飞魄散,抓着树枝的手差点松开,再看看黑熊儿,卫青倒是有点乐了,黑熊儿趴在树杈上,瑟瑟发抖,身子底下湿了一片,看来是吓着尿了。
卫青赶紧抓住它往高处爬,到离地大概两丈处,才放下心来。
这老虎咬死了野鹿后,注意到这一人一狗,它暂时放开了野鹿,绕着树转了两圈,又用后半身支撑着直立起来,两只前爪搭到树上,似乎想够着卫青他们,但无奈老虎确实不会爬树,试了几次,也只好作罢。
就这点动静,已经吓得卫青双腿发抖,黑熊儿更是紧紧贴着他,大气都不敢出。“都说老虎是山中之王,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卫青暗自惊叹!“还好它不会爬树,要不然今天凶多吉少。”
老虎对他们无计可施,只好叼起野鹿,打算离开,这时,突然四周传来狼的吼叫声,丛林中不知从哪里窜出了几匹狼,从各个方位围过来,老虎放下猎物,低下头,发出低低的吼叫声,威胁着不断逼近的狼群。
狼群还是不断地从树丛中、雪底下冒出来,呲牙咧嘴地嘶叫着,老虎也不甘示弱,大声咆哮着,试图驱散狼群。这氛围让身在高处的卫青都倒吸一口冷气,赶紧定定神,数了数,大概有三十余匹狼,脖子上的毛竖着,露出尖利的狼牙。
狼群的毛色暗淡,身形消瘦,可见是这几日大雪封山,已饿了多时,否则也不会冒险到虎口夺食。
狼群组成了一个圈子,将老虎围在其中,老虎亦毫不畏惧,后肢站定,放低身子,低沉地吼叫着,面目狰狞,那牙齿如同一把把利刃,闪着寒光。
狼群可能是怕老虎的外援赶到,很快发动了攻击。一匹高大的公狼扑向老虎的后背,眼看要咬住了,老虎一个猛回头,就在电光火石之间,一口咬住公狼的脖子,随即松开,这只公狼已经毙命。就在同一瞬间,老虎前方左右两边分别有两只狼也如离弦之箭扑向它,黄斑虎前爪一挥,右边的一匹狼已经飞了出去,但左边的那匹狼咬住了老虎的脖颈处。
老虎一个愣神,群狼都扑了上来,老虎往前一跃,一口咬住面前的狼头,同时甩掉了咬在脖颈处的狼,让群狼的冲击都落了空。
群狼阵脚大乱,包围圈出现了一个缺口,但狼群如同有人指挥一般,立刻补上了缺口,外围的狼全部张大了嘴,露出尖利的狼牙,后肢牢牢地钉在地上。整个变化整齐划一。
换在平时,狼群绝对不会和老虎死磕,可是现在大雪封山,狼群已经饿了许久,这一只野鹿还不够塞牙缝,所以它们必置老虎于死地。
老虎虽然英勇,但抵不过狼群的数量优势,不一会儿便遍体鳞伤,狼群方面也损失惨重,三匹公狼死了,七八只中等大小的也受了不等的伤,但狼群的气势不减,依然不断发起冲锋,渐渐地,老虎受不了了,既冲不出包围圈,也不能有效地抵御狼群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这一幕虎狼大战看得卫青惊心动魄,狼群的不畏死和团队作战也让他深深震动,而老虎的雄姿亦让他感叹。
突然,密林之中又传来一声虎啸,树叶瑟瑟发抖,积雪纷纷落下,卫青觉得连他脚下的树枝都抖动不已。
只见树丛分开又一只老虎跃出来,扑向了狼群。被围的老虎精神大振,狼群猝然不防,一阵慌乱,被连着咬伤了两匹,包围圈出现混乱,但狼群很快就做出了调整,不一会儿一个更大的包围圈形成了,将两只虎都围在了中心。各处不断还有狼赶到,越聚越多,卫青都数不过来了,估摸着大概有近百条狼加入了攻防战。
狼群故技重施,轮番从各个方位进攻这两只老虎,逐渐老虎就显现出疲态。见此情形,狼群改变了策略,包围圈更加严密了,但进攻不再搏命,只是以骚扰为主,不断地消耗着老虎的体力。
这对老虎应该是一对夫妻,一公一母,这个山头就是它们的地界,他们在这里猎食、生儿育女,平日狼群避之唯恐不及,但这场大雪逼得狼群疯狂了。现在,山中之王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虽然还在高昂着头战斗,但身上已经满是伤口,流血不止。
卫青心中突然有一丝悲凉,第一见到老虎的王者风采,就要看着它如此惨烈地战死,狼群如此之众,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屏住呼吸看着。一阵风吹过,寒意袭来,原来不知不觉间,汗水已经湿透了他的衣衫。
战斗圈中的老虎已经颓势尽显,几次突围都是徒劳,狼群如潮水般变幻着队形,始终围得水泄不通,老虎停住了,不甘心地仰天长啸,那声音充满了悲怆和无奈。狼群也停下了攻击,仿佛是致敬一般盯着老虎,在丛林中生活,都不容易。
遍体鳞伤、精疲力竭的老虎,长啸之后就如同老僧入定一般,平静地等待死亡的到来。而狼群如同进行完成了一个仪式一般,突然一拥而上,咬翻了两只老虎,很快,刚刚还雄姿勃发的老虎就成了一堆血肉……
狼群争抢着,公狼推挤着母狼,体型较大的咬着体型小的,而老弱病残更是只能远远地夹着尾巴扯上几口,赶紧吞掉,还时不时有强壮的狼对着它们低声吼叫,它们见状只有低头开溜。
狼群自然不会放过野鹿,只半个时辰左右,三具动物的尸体就不见了踪迹,只留下几块较大的虎骨,狼群无能为力,几只小狼啃了又啃,最后不见一丝血肉才作罢。
几只狼又绕着自己战死的同伴低头转圈子,仿佛哀悼殉难的战友,狼群渐渐都围了上去,就在卫青要感慨之时,狼群却迫不及待地扑向了同伴的尸体,瞬间几具狼尸就支离破碎了。
卫青看得目瞪口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狼群何以同类相食?看着狼群抢食同类,互相呲牙咧嘴地威胁着、争抢着,狰狞的面目散发着凶残和狠毒。
这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让自认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不寒而栗。严明的组织、快捷的行动、行之有效的战术、不畏死的精神,再加上残忍的本性,使得它们战无不胜。
而后,狼群逐渐聚集到了树下,这树上的一人一狗早已被它们看在眼里,在寒冬中,它们就像蝗虫一般,所过之处很少有活物。
卫青本来还指望他们吃饱走开,谁知狼群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反而把黄槐树围起来,打着饱嗝一边休息一边盯着树上的一人一狗。
卫青被看得毛骨悚然,黑熊儿已经吓破了胆,他不停地拍着它的头,才逐渐安静下来。
卫青知道狼不会爬树,性命暂时无忧,但天寒地冻,困在树上终究不是个办法。还好这一阵雪停了,落在树枝上积雪也慢慢融化,他在树枝间穿行轻松了许多。黑熊儿本来到树上就被吓得瑟瑟发抖,加上树下的狼群不时发出吼叫,早已经大气都不敢出,只是四爪紧紧地抓住树干。
卫青观察四周,此处树木茂密,树和树之间枝干交错,可以从一棵树到达另一棵树,实现在林中穿梭,他想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换个地方,反正只要不落到地上,就不会被狼吃掉。
黑熊儿实在胜任不了这个活动,卫青只好骑在一支粗壮的树干上,解下腰带,将其放入怀中,然后仔细地绑在身上。随身的十几支箭,他也不敢大意,全部收好,和弓一起背在身上,要在丛林中自保,这可是最要紧的东西。
卫青踩着树的横干,手中抓着头顶的枝条,小心地从树木交错处转移到了另一棵树上,狼群很快发现了他的意图,树上折腾了许久,地上的狼不过转个身就赶上了,卫青心中自嘲:“不知道狼群有没有在笑话树上这个人的愚蠢。”
这个方法很笨,也没有太明显的效果,但是时间长了,狼群也有些失去耐心了,几只体型高大的狼呜呜地叫了几声,一大半的狼群随着它们扬长而去,在地上掀起一阵雪雾,消失在了丛林中。卫青大喜,可是很快又丧气了,围在树底下的那些狼群纹丝不动,好像丝毫没有着急,时不时看他两眼,仿佛在说,看谁能耗过谁。
卫青有些绝望,等太阳下山,天就会变冷,一人一狗在这树上是绝对熬不过这个雪夜的,难道就这样等死?他不甘心,转移到前面的一棵大树上,特意往高处爬了几丈,只见四周白茫茫的一片,丛林起伏一眼望不到边,要逃脱的希望很渺茫。
他数了数地上的狼,有二十多匹,可是身上的箭只有十余支,就算是箭无虚发也无法对付所有的狼。卫青思忖了许久:“与其冻僵了掉下来喂狼,还不如拼死一搏,杀它几匹狼,也许受了惊吓,狼群会被赶走。”
走投无路之际,卫青在树上找了个地方,坐稳身子,悄悄取下弓箭,瞄准了一匹背侧对着自己的大狼,一箭射出,正中狼的前肩,那狼疼得跳了起来,带箭跑进了林中。
卫青大受鼓舞,正要瞄准下一匹狼,谁知狡猾的狼群已经一哄而散隐藏在了树木的背后,再无机会放箭。
这个时候就是要拼耐心的,卫青不动,狼群也不动,只是彼此紧紧地盯着对方,卫青心急如焚,很快耗不住了,又开始在树干上穿梭,换了位置,自然又有机会出击,半个时辰间,他射出了五支箭,射中了三匹狼,有一匹狼被箭直接穿过了咽喉,一命呜呼。死狼很快被它的同伴撕扯成碎片吞下,狼群损失惨重,更加狂躁不安,围着大树,发出凶狠的嘶叫声,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卫青又试着射了几箭,谁知所有的狼都学乖了,通过不断地奔跑来躲避,转眼间手中的箭还剩寥寥几支,卫青几乎绝望了,他不由得仰天长叹:“吾命休矣!看来今天必是要丧命狼口了。”
可是他不想束手就擒,哪怕死也要轰轰烈烈,和狼群拼上一番。打定主意,他就把黑熊儿解开,放在一根粗壮的树干上,自己从树上滑了下去。
狼群很快围了上来,卫青背靠着树干,双手持弓,突然回头,将从他身后包抄上来的一只灰狼射中头部,电光火石之间,原本正面小心翼翼躲在树后的三匹狼突然冲了上来,卫青扔掉弓,拔出短剑,打算肉搏,这时候所有的狼都从四面围上来了。卫青心道:“完了,这下完了。”
这时,一声尖利的狗叫声从头顶传来,原来黑熊儿见卫青处境危险,顾不得自己,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冲在最去前头的那头狼身上,可这也是无济于事,更多的狼把卫青围在中间。
那头狼很快将黑熊儿甩在一边,看都不看一眼,继续朝着卫青走来。黑熊儿在草丛中发出惨叫,怕是凶多吉少。面对冲上来的狼群,卫青知道必死无疑,反而不再害怕,右手紧握短剑,左手抓着一支箭,左右挥舞。
狼群发动了攻击,一头大狼跃起,张开血盆大口,直朝卫青面门而来,卫青一个下蹲,将手中的匕首指向狼的胸口,果然狼刹不住,撞到了剑尖上,鲜血瞬间涌出。其他的狼见同伴吃亏,全部一拥而上,卫青见四面都是獠牙,心中长叹一声,感觉灵魂就要离开躯体,索性闭上眼睛。
突然耳边响起利箭破空之声,两匹冲在前面的狼已经倒地,发出惨痛的叫声。
来不及细想,赶紧睁开眼睛,一手短剑一手箭支,上前一步左右开弓。不断有狼中箭倒地,卫青也砍倒了几头,自己也多处被狼咬伤,浑身鲜血。狼群见损失惨重,一声呼啸,所有的狼瞬间撤出战斗,迅速消失在林中,只留下几具尚有余温的狼尸。
卫青这才缓了口气,仔细寻找,才发现不远处树干上伏着三个人。
三人从树上跳下来,只见他们身披白色羊皮大氅,头戴白色兔皮帽子,浑身上下雪白,怪不得卫青没有发现他们。
卫青赶紧躬身长揖说:“多谢三位壮士出手相救!”
三人呵呵一笑,其中年长的一人开了口:“不必多礼!小兄弟胆色过人啊,敢和狼群肉搏。”
“哪里是什么胆色啊!实在是被狼群逼得没办法了,才想着能杀一头是一头。”
“嗯,这就是胆色,要不是你从树上下来,狼都藏在树后面,我们也不敢贸然出手,时间长了,保不准狼群也会发现我们。”
“在下卫青,要不是三位壮士,今日必定会命丧狼口,请受卫青一拜!”
三人哈哈大笑:“我们都是男子汉,哪里来这么多礼数!快快起来,赶紧看看身上的伤要紧不?”
卫青顾不上自己的伤,赶紧去看黑熊儿,它伤得不轻,左前腿被咬断了,露出白生生的骨头茬子,背上也有大片伤口,已经奄奄一息,卫青抱起黑熊儿,眼中噙着泪水,三人过来看了,都摇头:“唉,这狗怕是挺不过了。”
卫青还不死心,在衣服上撕下布条,给黑熊儿细细包扎好,放在干树枝树叶上。
“你这娃娃心肠倒好,也不看看自己的伤。”年长的黑脸汉子说着拉过卫青看他的伤处,“还好,都是皮外伤。”
这三人显然要比卫青老练,随身都带着金疮药,张罗着给卫青敷上。卫青注意到三人手中拿的,并不是常见的弓,而是一种看起来要复杂许多的弩,但又不完全是汉军所使的弩箭,似乎要比汉弩精巧许多,但初次见面,卫青也不好多问。
三人和卫青并肩血战狼群,自然少了几分初次相见的陌生感,很快四人席地而坐,打成一片。三人中最年长者叫荀虎,两个年轻人分别是荀彘和郭昌,自称是山中猎户。
荀虎和荀彘是叔侄,叔叔为虎,侄儿就名为彘了。
卫青有些担心狼群会卷土重来,荀虎说:“狼是吃软怕硬的东西,这次吃了大亏,怕是几年都不敢再来这里了,你尽管放心。”卫青这才安心。
荀虎问道:“这么大的雪,卫兄弟怎么还一个人进山啊!”
“唉,一言难尽啊!”卫青不避讳自己的奴隶身份,只说在主人家受不得折磨才孤身逃到这山中。
卫青取出干肉,三人也打开背囊。卫青见他们的干粮,不是平阳一带常见的面饼,而是圆圆的一块块烤制而成的面团,不禁有些纳闷,好奇地问道:“咦?这是什么?我怎么没见过。”
荀彘一笑:“这个叫锅盔,关中一带的吃食不是锅盔就是面条。锅盔就是把面团放到士兵头盔里烤熟的馍馍,当年秦军纵横九州,就是拿锅盔作军粮的。”卫青大长见识。
谁知荀彘这么一说,一旁的荀虎有些不悦,卫青也注意到了这个微妙的变化,不过他也不好意思开口相问。
荀彘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但好像又有些不在意,说:“叔父这么顾虑干什么?我看卫青兄弟是个可靠人,人家对我们推心置腹,我们还有啥不能说的。”
一旁一直不吭声郭昌也说:“对,荀叔,他对一只狗都那么好,可见是个仁厚的人,我们的那些也不算得什么秘密,说了又有何妨?”
“唉,卫兄弟不要见怪,我等本是秦人,祖上就在关中一带,当年蒙恬将军率三十万大军大破匈奴于河套,我的父辈就是其中一员。河套一战,打得匈奴血流成河,自此不敢南下。但好景不长,蒙恬将军和公子扶苏被赵高、胡亥所害,三十万大军也大半撤回关中,我父所在的部队留下来驻守云中。后来就天下大乱了,匈奴知我秦军无暇北顾,逐步试探,最后云中沦陷,这支秦军一直退到太原。再后来,大秦二世而亡,家国尽毁,他们也成了孤魂野鬼一般。大汉立朝后,他们无奈举家逃入大山,还好这太行山与关中秦岭没啥大的区别,才得以生存繁衍至今,到荀彘、郭昌他们已经是第三代了。”
荀虎丝毫不隐瞒自己前朝遗民的身份,卫青大受感动:“荀叔如此信任卫青,青必定会保守这个秘密。”
荀虎摆手道:“那倒不必,这是祖上的叮嘱,但汉皇以仁义治天下,对大秦遗民一视同仁,生活要比始皇、二世的时候好很多,自然也不必保守这个秘密了。”
气候渐冷,三人生了火,围着火堆边吃喝边聊,荀彘说:“卫兄弟既然也是一个人,不如到我们的山寨里小住几日,不知意下如何?”
卫青自然满口答应,他被困在山洞中有些日子了,下雪的时候他不怕被郑家人找到,但现在雪停了,自然开始担忧,能去到荀彘他们的村寨躲避几日,自然再好不过。
吃饱喝足后,四人将几具狼的尸体捆扎好背上,卫青也小心地将黑熊儿抱起来。卫青问荀彘:“荀哥,你们的村寨在哪里,离此处有多远?”
荀彘卖了关子:“远倒是很远,不过你不必担心,坐上飞舟,很快就到。”
卫青纳闷,这里山大林深,哪里有什么飞舟?
经过一阵艰难的雪地跋涉,到了山顶,卫青大开眼界,原来山顶的一块平地上,有一个像木筏一样东西,应该就是荀彘口中的飞舟。荀虎叔侄俩一屁股坐了上去,还招呼卫青也上来。
卫青从未见过这东西,有些忐忑,荀虎也不解释,做了个手势示意郭昌出发,只见郭昌俯下身子把木筏向下坡推去,木筏在雪上滑动着,速度越来越快,郭昌紧追几步,也跳了上来。
在卫青瞠目结舌之际,木筏飘在雪上,速度飞快,到了陡坡处,荀虎拿起筏子上的一根长杆,一点一点地在山坡两边撑着,就像水中行舟一般。见卫青惊诧万分,荀彘得意地介绍:“这是我故秦先民想出来的。他们当年生活在北方,一年里有一半时间冰天雪地,有了这飞舟,自然出入方便。”
这雪上的快船不比水上的小舟慢,不一会儿四人便下山来到谷中,借着惯性,雪橇在平坦的谷中又往前滑行了数百丈。只见谷中树木掩藏之处,散落着数十处院落,怕就是他们的村寨。
第二节 永远的秦人
寨子依山而建,坐落在群山的怀抱中,四周都是参天大树,潺潺的清泉从村中流过,好一派世外桃源的景致。天色微暗,家家户户冒着炊烟,荀彘在村口大喊一声:“我们回来了!”村子顿时热闹起来,男女老少都出来迎接归来的猎手。
这次出猎没有其他收获,只拉回来几头死狼。见大家围着雪橇高兴异常的样子,卫青不解:“狼又不能吃,也就皮子还有点用处,他们怎么那么高兴?”
虽然如此,卫青还是赶紧帮助他们卸车,几个七八岁的孩子扛着猎物,兴高采烈地去了。
荀虎对迎上来的人群介绍道:“这小兄弟叫卫青,这次打猎能有这么大的收获,多亏了卫青兄弟。”
卫青不敢居功,赶紧说:“哪里哪里,多亏荀伯父他们三人出手相救,才救得卫青性命。”
村里人都很朴实,也没多话,不待卫青寒暄,已经招呼他们进屋了。屋子里暖意洋洋,众人席地而坐,面前的地上已经摆了几个大碗,热腾腾地盛满了茶水,几个中年妇人在灶台边忙碌着。
“卫青小兄弟,来到我们这儿就像到自己家里一样。来尝尝我们自己采的茶叶。”说话的是荀彘的父亲荀豹,他已年近六旬,是这村里的领头人。
卫青有些不安,赶紧起身答礼,荀彘一把按住他:“让你吃茶就吃茶,哪里来那么多礼数?”
众人都笑了,荀豹说:“咱们山里人,没有那么多讲究,你也不要拘束,不是什么好茶,将就着吃点。”
“多谢伯父!”卫青赶紧拱手说。他哪里知道什么好茶不好茶的,长这么大压根就没喝过一口茶。
说话间,女人从锅中捞起大块的肉,端到众人面前,荀虎对卫青说:“这是前些日子打到的一头狍子,风干了几天,肉正香呢,你尝尝!”
荀豹捡肉厚的给卫青一块,热气腾腾的狍子肉散发着难以抵御的香气,卫青不由得咽了口涎水,一口下去,果然鲜美难挡。在肉之后端上的是卫青今天才第一次见的锅盔。
吃饱喝足后,众人依然席地而坐,原本摆放吃食的地方生起了炭火,暖暖地很是惬意。
荀虎快人快语,一口气将他们今天的经历细细说了一遍,少不了又要夸奖卫青一番。荀豹对卫青也是一见就喜欢,问过二人年龄,原来卫青、郭昌、荀彘竟然是同年所生,遂提议三人结拜为异姓兄弟。
虽然只是这半日的接触,卫青却早已喜欢上活泼的荀彘和憨厚的郭昌,这个提议他自然高兴,于是商定,选个黄道吉日,三人正式举行结拜仪式。
荀虎将卫青的来历一一给哥哥说了,荀豹闻言沉吟半晌说:“唉!这孩子也是可怜啊,以后要是他愿意,就让他在咱们这里住下吧。”
“大哥今日才是第一次见到卫青,为什么就这么喜欢他,还急着让他和彘儿结拜。”
“你有所不知,我见那卫青双目炯炯如炬,虽然衣着寒酸,周身却有一种凛然之气,你们都说他忠厚仁义,这么好的娃娃,让他成为彘儿的好友是好事。”
“哈哈,有大哥这番话我就放心了,我原本还担心大哥会责怪我带外人回来呢。”
“唉,我们在这大山中已经有四十多年了,我们后人,终究还是要走出这大山的。这几百口人,家家血脉相通,再过几十年,孩子们到哪里去娶妻生子啊?”
“大哥所言极是,我听祖母说,当年天下有七国,各国的君主都要娶异国的公主为妻,这样才能生下聪明健康的孩子,血脉越相近的人成婚,生下来的孩子越孱弱。”
“是啊,这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父辈浴血拼杀,为华夏抗击外敌,留下的子孙怎么也要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不是永远龟缩在大山中。孩子们要有自己的生活,就算不能建功立业,也要见见外面的世界。”
荀虎沉默了,这个问题是他小时候父辈就面临的难题,到了他长大成人,还是没有解决,虽然年轻的时候,他也走出大山,游历锻炼,但终究还是觉得无力掌控外面纷杂多变的世事,最后回来了。
他们这一辈人老了,就算老死山中,也了无遗憾了,可是孩子们的将来不得不考虑。
沉思许久,荀虎道:“卫青这孩子尽管出身低微,但却忠厚又好学,我见他出手和狼群肉搏,似乎很有章法,言谈之中还透露着不小的学问,让咱们的这些孩子和他交朋友有好处的。奴隶又如何啊,有些人是压不住的,他的身上有一种看不见的光辉,这种光辉源自自己生生不息地奋斗,不管成长的环境多么恶劣,他不会就此屈服,终有一天他将一飞冲天。就算卫青不是这种人,至少他会是一个好伙伴。”
晚上,卫青被安排和荀彘住在一起,让卫青大为吃惊的是荀彘的房子里摆满了书简,他原本以为荀彘只是一介武夫,不曾想也是好读书之人。
等卫青拿起书简的时候就更吃惊了,书上的字他竟然感到很陌生,虽然大部分还是认得,但很明显笔画、结构和他所读的书大有不同。
正纳闷间荀彘已经凑过来说:“嘿嘿看不懂吧?这是当年大秦用的字体,叫小篆也叫秦篆,现在多用的是隶书,它们俩有很大不同。”
“咦,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这就叫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我叔叔说只有读书了才能知道道理,其实我真不爱读书,打猎多好啊,能让所有人都吃饱肚子,读书有什么用?这小篆汉隶还是叔叔告诉我的。”荀彘酷爱武艺,对读书之事不上心。
“荀彘,难道你就只想一辈子做个猎人?你没想过你的祖先打败匈奴,驱逐胡虏,是何等的威风吗?”
“威风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躲到这大山里来了吗?汉朝灭了我大秦,就让匈奴来给大秦报仇吧。”
“此言差矣,你说一人的得失要紧还是整个家族的生存要紧?”
“那当然是家族要紧。”
“我再问你,是一个国家重要还是一个家族重要?”
“当然是国家重要。”
“这就对了,朝代更替之际,是有些英雄受了委屈,但他们的功绩每个人都记得。如果没有当年秦军打败匈奴,怕是大片的河山都为蛮夷所有了,他们会杀掉男人,强暴女人,断我华夏血脉,乱我中华血统,他们还要毁坏良田用来放牧,到时候我们吃什么、穿什么?所以这些大功是为了子孙后代千世百世的长久之计,不是为了个人的一时得失。”
“卫青,你说的大道理我不懂,但有一句话我懂了,打匈奴才能保住我们的一切。”
“对,这就对了。不管大秦也好,大汉也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这些人要生存下去。秦人,汉人,都是华夏民族,都在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虎叔也曾说过,大汉的官府要比大秦的仁善得多,对平民百姓来说,不打仗,能种田过日子,少点徭役,那就是最好的日子。大秦给不了这样的日子,所以大家都要站起来反对它,现在大汉立国了,我们过上好日子了,可匈奴又来烧杀抢掠,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唯一的办法就是狠狠地打击他们。”
荀彘和郭昌后来从军,跟随卫青卫青七次远征匈奴,各有建树,名留青史。此为后话,但是他们的热血应是始于今日。
到哪里,卫青最感兴趣的还是书,秦始皇当年焚书坑儒,许多典籍毁于一旦,但这些书简多为秦军行军打仗所需,所以保留了下来,卫青很快熟悉了秦篆,读懂了里面的内容。
秦军军制简单,法令更是易懂,赏罚之事写得明明白白,成为激励士兵杀敌的最好方式。更难得的是其中有一部书讲的是秦军飞骑,秦军飞骑是一支传奇军队,在河套草原和号称可以在马背上过一生的匈奴人硬碰硬,靠着骑兵对射和拼杀,最终一战消灭匈奴主力,谱写了一曲壮歌。
秦军飞骑大胜匈奴,胜在严密的阵法上。打起仗来总是一哄而上的匈奴人,怎么也想不到排成整齐队列的秦军会有意想不到的威力。而现在卫青手中就是这支传奇骑兵的军阵指南,可惜这时候的卫青并不知道它的重要性。直到有一天他踏上北去的征途,经过了无数的浴血奋战,才深刻地明白了它的价值。
这荀彘虽说不爱读书,但对老祖宗的一套东西极为熟悉,滔滔不绝地介绍起秦军当年排兵布阵的道理,对军队,卫青算是接触过一二,自然很有兴致。
荀彘说:“秦军兵种有步、弩、车、骑之分,步兵为主力,战车用以防守敌人的冲击,弩兵射出密集的箭镞,杀伤敌人,而骑兵既可以单独冲锋又可以迂回包抄。”
汉朝军队基本沿袭了秦军的编制,阵法也大同小异,荀彘的讲述中他最感兴趣的就是弩。汉军也有弩,尤其是大黄参弩,威力巨大,不亚于秦弩,但是弩是一种非常难以制造的武器,而且它的关键部件——弩机,极易损坏,一旦弩机坏了,整张弩就成为废物,所以汉军中只有将军等高阶层的军人才能使用这种兵器,没有大规模装备部队。而根据荀彘的描述,秦军当年有成建制的弩兵,作为主要作战兵种使用,到底大量的秦弩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怎么才能保证弩机的耐用?
这些疑问让卫青兴奋不已,他觉得他找到了当年秦军横扫六合的关键问题。荀彘见他兴致很高,顺手拿过自己的弩给他看。这是一张普通的手弩,弩身黝黑发亮,可见是用了不少时日,木制的弩臂装配着青铜弩机,和汉军用的手弩在样子上并无多大区别,但细看之下,就会发现这个弩的结构要复杂很多,连接之处也显得更为精巧。卫青道:“这弩好像和汉弩差不多,当年大秦能制造出来为何现在汉军中却装备不多?我知道弩虽然精准而且威力巨大,但它的弩机最容易磨损。”
荀彘呵呵一笑:“我大父当年说,秦弩之所以能大量装备部队,成为一支重要兵种,原因在于我大秦采用批量生产的方式,一个工匠专门生产一个弩的部件,熟能生巧,专注一样东西,生产速度自然就上去了,也能做到结实耐用。所有部件最终被组装到一起,就成了秦弩,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秦弩的每个部件都可以通用,一处坏了只需要更换这一块,其他的还可以继续使用,容易坏的弩机生产多一些,坏了及时更换。”
这就是问题所在,秦军采用统一标准生产,实现了各个部件的互换,将磨损的武器重新组装,能最大地发挥其作用,自然事半功倍。而汉军是一个工匠造一把弩,所有部件都是由一个人完成的,手工操作,操作者的熟练程度,自身个性,就造成了同样制式的武器却千差万别,自然不能将零件重新拼凑再利用,一旦一个部位损坏,整件武器就全部报废。
这就是为什么秦军人手一把的秦弩,到了汉朝却成为稀罕之物的原因。楚汉之争,战场主要在中原腹地,多山川丘陵,军队无法排列成阵形,作战的主要方式是步兵肉搏,弩自然没有了用武之地,久而久之,威力巨大、精妙绝伦的秦弩退居二线,能大量制造秦弩的工匠也慢慢消失在人海中,以至于弩成为高成本的武器,无法大规模应用。
荀彘还介绍道:“手弩是秦军用的最小的弩,真正的上阵杀敌的是重弩,要用脚才能使,还有的弩是需要好几个人一起用力才能用,秦弩的门道还多着呢,我也是一知半解,还是要问我爹或者是我叔叔。”
卫青对秦弩很痴迷,一直小小的手弩,翻来覆去看了半夜,等荀彘哈欠连天,才草草睡去。
第二天一早,卫青就央着荀彘去找他父亲,求教秦弩的事。荀豹早已当卫青是自家孩子,自然知无不言。
荀豹说:“弩者,怒也,言其声势威响如怒,故名其弩也。弩源于弓,威力又远远大于弓。”三人席地而坐,听荀豹娓娓道来。
原来这秦弩按上弦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轻装弩,上弦时只能蹬弓于地立直弩臂,俯身拉弦。而第二种重装弩上弦时都是坐地,伸直腿脚蹬弓干,脚夹弩臂,手臂借腿力腰力上弦,而后取箭咬弦瞄准射击。轻装弩手侧重于机动,能在任何地形中实现射击,重装弩注重阵形,一般都在平原地带使用。荀彘所用的手弩,都算不上秦弩,而是多用于民间射猎,孩童练习。
荀豹介绍完秦弩,神色却黯淡下来,叹道:“可惜啊!这些绝世利器早就随我大秦百万大军烟消云散,唉,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实在是愧对大秦英魂啊!”
“伯父何出此言?现在天下一统,没有了杀戮征战,也是天下百姓之福啊!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有德者皆可居之,无论大秦还是大汉都是炎黄子孙,都是读先贤书,说圣人言。若不是有外敌匈奴欺人太甚,世上再无刀兵未尝不是件好事。”
荀豹闻言有所感悟:“是啊,世间多少兴亡事,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大秦若不是穷兵黩武,暴敛横征,也不会落得二世而亡。如今大汉天子仁义,百姓的生活确实要比秦时好。唉,大秦也好,大汉也罢,都是我华夏文明之传承,从今日起,我必定不再纠结于此。”
“伯父大人深明大义,自然是好。大秦、大汉一脉相承,确实不应该有隔阂。”
“老朽空度春秋五十载,实在惭愧啊!你说的对,如今我们都是大汉的子民,匈奴才是我们的敌人。你既然感兴趣,我便将秦弩的制法细细说来,有朝一日,你要是有机会,可以按此法制作。草原之上,千里平川,用此物最好不过,也算是老朽为国效力了!”
荀豹凭着自己的记忆,给卫青、荀彘两人细细讲解各种秦弩的制作方法,也顾不得不干净,手指在地面上画出秦弩的样子,卫青看完后依然只是一知半解,许多疑问,荀豹也不能完全解答。怕时间久了忘记,卫青找来白色麻布,荀家正好有毛笔,蘸着木炭头和树胶做成墨,卫青将秦弩的图案一一绘制好收起来。
其实卫青有所不知,秦弩的制作方法并没有失传,只是缺少能工巧匠,无法大规模制造而已。虽然朝廷近几年也非常重视工匠的培养,但依然收效甚微,因为培养一个熟练制作弩箭的工匠至少需要几年时间,并非寻常人的资质就能胜任,而且就算最终造出了大量的弩,也无法长久使用,因为弩的最关键部位——弩机部分非常容易损坏,一旦弩机不能用了,整张弩就成了废物。每个工匠完成弩箭制造的方法不同,所以造出的弩大同小异,虽然都是一个样子,但实际上部件是不能通用的,高昂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让汉军不得不对弩这种利器敬而远之。
荀豹继续说道:“大秦当年全民皆兵,一旦打起仗来,年轻男子都要从军,虽然上阵杀敌是立功晋爵的好机会,但刀枪无眼,一场仗打下来也是死伤惨重,但是有一种职业,可以避免直面刀枪又能立功受奖,那就是成为兵器制造工匠。那些威力巨大的秦弩,就在一代代秦人手中不断改进、完善,才有了威震天下的秦军弩阵。”
“秦军弓弩的制造都是各个部位分开进行的,工匠们分成几批,各司其职,分别制造出弩身,弩臂、箭槽、弩机等,然后组装到一起,就是一把完整的秦弩。这要求工匠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操作,最后的成品必须分毫不差,因此在大秦,每一把造好的武器上都刻有相关工匠、官吏的名字,目的就是出现不兼容的情况可以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
荀豹的一番话让卫青茅塞顿开,三人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已经日上三竿。荀彘的母亲端来热腾腾的肉,鲜香四溢,卫青闻着香气,似乎是狗肉,捡肥厚的腿肉给荀彘,然后自己也操起一根骨头大啃起来。肉香从唇舌只见弥漫开来,只觉得这肉似狗肉又与狗肉略有不同,肉质粗了许多,很有劲道,细细咀嚼之下,味道要比狗肉鲜美。
“荀叔,这是什么肉?”
“这就是你们昨天带回来的狼,怎么样?好吃吧?”
“嗯嗯,好吃。我还是第一次吃狼肉,以前都不知道狼肉可以吃。”
“狼肉是可以吃,不过新鲜狼肉臊臭无比,需要提前收拾一下。狼剥皮卸肉之后先要用水焯过,等肉变色再用清水浸泡一夜,第二天再下锅,就和狗肉差不多了。还有一种做法,冬天,将狼肉细细划开,抹上盐粒、花椒末挂在通风蔽日之处,十几日下来,就成了风干肉了,在锅中煮了,味道更加鲜美。”
“嗯嗯,确实好吃,这清水煮了就这么好吃,风干的肯定更好吃。”卫青一边大口啃着肉一边点头。
“这狼肉的好处不光在好吃上,最重要的是它性温热,可以补五脏,厚肠胃,治虚劳,祛冷积,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冬天吃狼肉正是时候,吃完你去外头走走,保你身上不冷。”
卫青将信将疑,饭后还是被荀彘拉着出了屋,外面阳光明媚,但前几日连日大雪,正是雪融之时,自是寒冷无比,卫青身上的衣服本来就不厚,能明显地感觉到气温很低,但是奇怪的是身上并不是太冷,果然,吃了狼肉大有不同。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这日,正是荀虎选定的黄道吉日,天色晴好。荀豹拉响了村口的铜铃,沉睡在山间的小村子,破天荒地第一次召集各家各户在村口大场集合。
早早就有年轻人搬来香案,摆在大场中,卫青、荀彘、郭昌三人站在案前,旁边有一坛泥封的烧酒,三个大碗依次排开。
村里人不多,很快聚齐了,荀豹大步走到场中,向人群拱手道:“今日召集各位父老,就是为了这三个孩子结拜之事,请大家为他们做个见证。”众人叫好,欢呼声雷动。荀豹到案前跪下,点上三炷香,低声祷告:“苍天在上,今有后辈三人欲结为异姓兄弟,特在此设案行结拜之礼,望上天保佑他们日后互相扶持,今生平平安安,有所成就。”
说完起身招呼三人跪下,早有人递上斟满酒的大碗。郭昌年十七,为长兄,卫青次之,荀彘年幼,排第三。郭昌年长,取过桌上的短刀,在手指上轻轻一划,几滴鲜血落入碗中。
学着郭昌的样子,卫青和荀彘如法炮制,割指取血。三人歃血完毕,将手中的一碗酒敬过天地诸神,才端至齐眉高,碰过后一饮而尽。
接过点燃的香火,三人齐声道:“我郭昌、卫青、荀彘三人今日结为异姓兄弟,立下誓言,今后互相扶持,同生共死,绝无二心。”
拜过天地诸神,又互相行过兄弟之礼,结拜算是正式结束了。
漫长的冬天,亘古不变的大山,不时会被白雪覆盖。雪会变成水,水很快就结成冰。冰封之下的世界,仿佛永恒的沉寂,却又充满了盎然的生机。
黑熊儿很快养好了伤,并且在接下来的几次行猎中表现出色。它成长很快,待到雪融河开的节气,它已经长成了一头高大的猛犬,毛色黝黑发亮,双目如电,威风无比。
和黑熊儿一起成长的,还有它的主人。山中的小寨子里,有前所未有的温暖,也有在他心目中最美味的食物,不亚于母亲亲手做出来的。山洞里的书被尽数搬到了寨子里,而寨子里的书,卫青已经读得滚瓜烂熟。
吃得好,睡得好,心情好,让卫青长胖了不少,身体也随之开始向上拔节一般飞长。与身体一起成长的,还有他的思维和认知,看似并无实际用处的书籍,会在人的脑子里形成一个积累,但有一天这个累计量超过界限,就会发生质变,爆发出不敢想象的力量。
第三节 惊鸿一瞥
对于未来,卫青还没有明晰的规划,只是想念母亲。
这里有家一般的温暖,但这种温暖又有些施舍的意味。在这里,他终归只是个外人。
主意已定,卫青便和荀家父子商议,大家虽然不舍他离开,但是也不好强求。荀虎选了个吉日,提前为卫青的离去做了些准备。同时约定,等荀彘、郭昌行过冠礼就去投军,希望他日能在军中再相会。
是夜,卫青久久不能入睡。一想起要回到家,见到久违的亲人,卫青就激动不已。他少小离家,经历颇多坎坷,心里始终让他魂牵梦萦的就是家,这是什么都取代不了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母亲可还好?是否也变了模样?姐姐呢?姐姐现在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吧?
生在奴隶之家,姐姐嫁人最大的可能也就是侯府中家奴的儿子,或者临近农户的家。卫青的心一阵酸楚,姐姐子夫风姿卓越,却因身份决定了她的未来不过如此,生下的孩子也将世世代代在平阳侯府中为奴。
姐姐的面孔在眼前浮现,卫青心中一阵悸痛,生在这奴隶之家,也许就是天定的命运,自己学得一身本领,可还是奴隶的身份,甚至自己都开始怀疑,到底如此努力能不能改变这个宿命?
第二天天气晴朗,天光才放亮,荀彘、郭昌便陪卫青上路了。月影驮着行李,黑熊儿走在前面带路。寨子的人都出来相送,各色干粮、干肉塞满了卫青的行囊。
郭昌和荀彘一直将卫青送到通往平阳的驰道上,三人才依依不舍作别。
郭昌道:“千里相送,也要有一别,二弟,我们就此别过吧,你要照顾好自己。”说完泪水已经涌出眼眶。荀彘不说话,只是紧紧搂住卫青的肩膀。
卫青也伤感,可不愿意义兄义弟见到自己流泪,只好打起精神说:“我们都还年轻,来日方长,定然后会有期。青就此别过,咱们不必作小女儿态。”
说完牵着月影,转身就要离开,荀彘忍不住哭出声来:“二哥,我舍不得你走!”说着扑上去抱住卫青。卫青强忍泪水说道:“三弟莫哭,男儿志在四方,不要如此悲伤。”
话虽如此说,最终还是泪洒当场,一番切切叮咛,卫青终于和二人挥手道别,头也不回地踏上了回家的道路。
直到卫青不见踪影,郭昌、荀彘二人才折返回山中。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筑驰道。以都城咸阳为中心的,有东方大道(由咸阳出函谷关,沿黄河经山东定陶、临淄至成山角),西北大道(由咸阳至甘肃临洮),秦楚大道(由咸阳经陕西武关、河南南阳至湖北江陵),川陕大道(由咸阳到巴蜀等),此外还有江南新道,南通蜀广、西南达广西桂林;北方大道,由九原(今包头)大致沿长城东行至河北碣石,以及与之相连的从云阳(今陕西淳化)至九原的长达两千里的直道。
卫青脚下的正是属于东方大道的临晋道,大秦举国之力修建的驰道平坦宽阔,虽然数十年过去了,依然完好。卫青牵着月影走在上面,不久便遇到了来往的商旅。他久困山中,不善与人交往,只是看一切都是新鲜的。
卫青轻触马腹,马儿加快了步伐,迈着欢快的碎步一身雪白的月影高大俊美,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一个时辰过后,驰道上逐渐热闹起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大小小的各种车辆来来往往。“这么多人,前方应该是个市镇吧?”卫青这么想着,不知不觉中已经融入了人群中。远远地能见到几面旗帜,迎风招展,应该是酒肆饭铺之类的招牌。
这驰道为秦时所建,以驷马并驾为宽,可以轻松并排走两辆马车。所以尽管人多,拥挤,但依然井然有序。
“秦施暴政,民不聊生,又有焚书坑儒之举,实在是残暴之极,罄竹难书,但统一度量衡,修通贯穿全国的驰道,也算是功过相间。”卫青边走边思考:“治国如做人,法度太严厉就如同做人太强硬,大秦二世而亡,非兵革不利,大秦百万雄兵,兵锋之盛,无人能敌,做人之道,用王霸之术,虽能以势压人,若一旦失势,必然是墙倒众人推,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一样是徒劳。至刚易折,上善若水,君子之为人处世,犹如流水一样,善于便利万物,有水性至柔,不与人纷争不休。能低者,方能高,能屈者,方能伸。能柔者,方能刚,能退者,方能进。”
自古以来,强硬者虽然可以有一时之胜,但要常保,还需变通之道。许多文臣武将,出将入相之时,忘乎所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最大,岂不知这种引人注目不经意间便会引来杀身灭族之祸。而卫青立下不世之功,面对一个多疑、寡情、专横、嗜杀的君王,最终能全身而退,不得不说他深刻领悟了“上善若水”的道理。
“此处地势平坦,适合骑兵冲锋作战,”现在,卫青无论走到哪里,都注意观察地势,在心中演练攻防,“西边山头为此处制高点,若驻军此处,便可扼制住驰道咽喉处,进退之间,均能自如。”
“啪!啪……”几声鞭响,前面的人群散开了,只见一辆华贵的马车,前后各有四名灰衣侍从,小心护卫。
最前面两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劲装黑衣汉子,腰悬长剑,挥舞着手中的皮鞭,不断抽打着前面的民众,口中喊着:“让开,让开……”有一年轻妇人,领着个年幼的孩子,急忙躲闪,岂料脚下一绊,倒在地上。
黑衣汉子胯下的骏马迈着战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眼看就要踩到摔倒在地的母子二人身上,卫青看在眼中,大吃一惊,从马上一跃而起,空中翻身而下。
正待扶起那一对母子,只见马蹄已经在他们头顶,眼看就落下,情急之下,对着左边马的脖子飞起就是一脚,同时抱起母子两人,一个就地翻滚,闪在了一旁。
那马挨了一脚,向后退了几步,终于失去重心,重重地倒在地上,上面的汉子也摔了个仰面朝天,半响不能动弹。
另一人见此情形,勃然大怒,扔掉马鞭,拔出了腰间悬着的那口剑,只见寒光闪过,剑锋逼近。卫青注意到,这是一口军中常用的汉剑,长四尺许,宽三寸,精铁打造而成,是汉军正规军的装备。
那人挥剑直直朝卫青头顶劈了下来,卫青护着母子俩,不便拔刀,只好抱起两人,一个闪身躲开。黑衣汉子见他躲过,调转剑锋,又朝卫青横砍过来,剑风破空而来,卫青急忙推开那母子俩,跳到一旁小心应对。
黑衣汉子更加愤怒,一跃下马,直奔卫青而来,被摔下马那人也爬起来,拔剑将卫青前后围住。
卫青见两人步伐,知道来者不凡,也从身后抽出了短剑,正待短兵相接,马车中竟传出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快快退下,不可造次。”
声音不大,清脆好听,却让两个黑衣汉子收住脚步,恭恭敬敬地回到马车旁。原本以为会有一场恶斗,顿时烟消云散。
卫青循声望去,只见华贵的马车之上点缀着许多精美的饰物,宣示着主人身份的尊贵。
两名侍女打扮的年轻女子小心地掀开马车的门帘,扶起刚才发话的女子,女子身着绫罗曲裾深衣,隐约露出了半个身子,卫青细看之下,只见其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螓首蛾眉、齿如瓠犀:“大胆奴才,行路即可,岂能伤人性命?你等如此行径,回去我必严惩。”
她呵斥完侍卫,趋步上前,随即目光落到卫青身上,衣衫破旧的卫青有些局促,不敢和她对视,就是方才那惊鸿一瞥,他已视此女为天人。
还好女子没有过多关注卫青,见驻足围观者越来越多,她眉头一皱,吩咐道:“马上启程回府,不得延误。”言罢俯身就要回车中,却一回首。卫青猝不及防,两人目光相触,很快又错开了。
卫青完全呆了,此女不仅容貌清丽,更有一种华贵不俗的气质,伫立车辕,风吹仙袂飘飘,如流风之回雪,轻云之蔽日。
车帘放了下来,人群也散去了,只有卫青还在原地发呆。青春少年,爱看美丽女子,这是天经地义的。卫青有阿萌,原本以为她就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此女之美,不同于阿萌,如果说阿萌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那么这个女子就是盛放的鲜花。她的光彩太过夺目,夺目到卫青不敢直视。恍惚之间,只有一种感觉,如同天边朝霞映雪,低头回想,却实在无法细细记起她容颜。
目标平阳,时间指向不限期的未来。所以,一路上卫青只是很随意地前进着,晚上也不住的客栈,天黑便在路边扎营歇息,一连几日,都是如此。
有一日清晨,卫青尚在睡梦中,突然闻得外面有喧闹之声,起身查看,原来是一个清秀的少年,领着七八个随从,饶有兴趣地围着他的帐篷看。见卫青出来,少年问:“哦?这帐篷里竟然住了人?”声音清脆动听。卫青一听便知她是女扮男装,好像很熟悉,却又说不出在哪里听过。
卫青见他们人多,却没有为难的意思,也不好说什么,只好拱手见礼:“在下昨夜露宿于此,请问兄台有何见教?”
女子也不看卫青,只是打量着帐篷说:“啧啧,不错啊!晚上睡在里面随时可以看到星星,好东西,怎么样,卖给我吧?”
卫青一皱眉头,他一路风餐露宿,这帐篷是必需之物,怎能给了别人?见这女子神色骄矜,衣饰华贵,也不敢直接拒绝:“兄台见笑了,这帐篷是粗鄙之物,怎么能配得上贵人使用?”
女子道:“不要废话!”说着眼睛又瞟向了旁边的月影,一身洁白,飘逸俊美,让她两眼放光。
“你这小厮,怎么有这么漂亮的一匹马?小爷我今天不但要你的帐篷,还要你这匹马,你开个价如何?”
月影之于卫青,那是朝夕相处的朋友,自然不可能让与他人,卫青摇头道:“兄台恕罪,这马对在下来说意义重大,恕难从命。”
女子呵呵一笑:“这由不得你,你愿意也好不愿也罢,今天小爷我还非要不可,来人,帐篷给我拆了装车上,白马也牵走。”
卫青这才注意到,路边有七八匹马和一辆华丽的马车,这辆马车不比昨日所见的那辆华贵,却也非同小可。
当下汉地马匹金贵,出行能骑马的人不多,这么十几匹马的阵势,恐怕不是富家小姐那么简单,看来人都气势汹汹,卫青知道大事不好。
他也不肯轻易就范,赶紧退后几步,调整双脚,站稳下盘。
对方七八个随从见他摆出这样一副姿势,也不在意,有说有笑地围上来。卫青见他们的动作,就知道都是练家子,他对自己的武功颇为自得,但一次这么多好手还是有些担心。
眼见冲突不可避免,卫青也不敢大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高度警惕着对方的情况。对方仗着人多势众,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两个人走过来想抓住他的双臂,剩下的人就已经开始拆帐篷牵马了。
卫青本不想主动动手,这下也没办法了,只好先发制人,突然暴起,一脚踢向了身边拆帐篷的大汉,那人猝不及防,正中下巴,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众人大骇,全部放下手中的东西涌了上来,这些人明显受过训练,下意识地排成了队形,数人分成几个小组,有人进攻,有人防守。卫青不敢放松,双脚左右开弓,双拳也没闲着,左遮右挡。无奈对方实在人多势众,且配合默契,几个回合下来,他已经挨了好几拳,看得旁边的少女拍手娇笑。
卫青意识到这样下去必定吃亏,深吸一口气,一个旱地拔葱,一跃而起,跳出了这些人的包围圈,乘对手没有反应过来,卫青已经转身胳膊肘子重重地击打在一个壮汉的脖颈处,壮汉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等众人再次朝卫青围过来的时候,卫青又跃出了数丈之远,无奈,这些人只好放弃阵形,一个个朝卫青追了过来。
在局部形成一对一的情况下,这场打斗没有了悬念,很快,少女的随从一个个倒在地上。有几个爬起来,从马背上抽出了长剑,卫青暗叫一声不好,知道徒手是绝无可能对付这么多手持兵器的壮汉,正待瞅个机会牵上月影逃跑,突然听见少女发话了:“曹林你丢人不丢人?八个打一个都打不过,我要是你早就羞愧自尽了,你还有脸拿剑?”
那个叫曹林的听到这话,迟疑了一下,说:“公主,哦,不,公子,这小子太嚣张了,为保护您的安全,就让我们杀了这小子。”
“曹林你敢,光天化日之下,你敢杀人,本少爷定会杀了你。”
“诺!”
少女这才仔细打量着卫青,之间卫青经过这一番打斗,已经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加上几日风餐露宿,更是蓬头垢面。饶是如此落魄,但依然难掩周身的英气,让少女看得暗暗称奇。
“看不出来你身手如此了得,不错不错,你是哪里人氏,做何营生?有没有兴趣跟随本少爷做个侍卫?”手下这么多人都被他放倒,女子倒也不生气,反而乐呵呵地问道。
卫青见她态度和善,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赶紧拱手说:“在下平阳人氏,多谢少爷抬爱,但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实在不能追随左右,还望少爷见谅!”
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女子也不好说什么,这时候倒地的随从都爬起来,围着少女,七嘴八舌地说:“少爷,别和他废话,等我们取了兵器,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砍成肉酱了。”
少女怒道:“一帮废物,还好意思说,滚,都给我赶紧滚!”
几人面色涨得铁青,却不敢反驳一句。少女转向卫青说:“这位兄弟好身手,今日之事就这么算了,来日方长,咱们后会有期。”说完转身就走,随从自然小心地陪在身边。
华贵的驷马之车,使用汉军正式制式武器的侍从,卫青有些猜到这人是谁了。平阳县的百姓都以平阳是阳信公主的汤沐邑为荣,阳信公主是王皇后之女,太子刘彻的同胞姐姐,身份尊贵无比,下嫁平阳侯之后,阳信公主的封号也变成了平阳公主。
和尊贵的公主相比,卫青似乎对这个女扮男装的刁蛮富家小姐更有兴趣,与遥不可及的公主相比,也许这个女公子更加亲切一点,虽然她看似骄横跋扈,蛮不讲理,实际上只是小女子的性子,心地不失善良。
越近平阳县城,行人也越来越多,推着小车的贩夫,挑着担子的小货郎,熙熙攘攘,其间夹杂着两旁店家的叫卖声,这一切让久居深山的卫青目不暇接,各式各样的新鲜玩意儿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里是平阳城外的七里铺,李先生采购笔墨的时候带卫青来过这里,那时候,七里铺是他去过的最远的地方,站在这里远望,也只能远远看到平阳城楼上的旗帜。
这里是热闹的集市,由于远离县城繁华之地,官府对这里的商品交易睁只眼闭只眼,于是,没有了各种苛捐杂税的集市,很快成为贫苦百姓们交换各自所需的专用场所。开始只是附近的农户设摊儿出售自家土地上的出产物,后来,各种手工业匠人也加入到里面,甚至城里的商户也纷纷开设了分店。
平阳侯行猎曾途经七里铺,见这一排繁华,也颇为感慨。所以当平阳县令请示、商议要在七里铺征税时,平阳侯打了个哈哈,此事就算作罢。平阳县是平阳侯食邑所在,现在侯府有了阳信公主下嫁,底气更足了,侯府虽不参与政事,但毕竟从汉律来讲,这些都是平阳侯和阳信公主的子民,县令对此也不好说什么,于是成就了这个原本是荒郊的小村落,成为远近闻名的平民集市。
热闹的人群,来来往往,摩肩接踵,卫青下马小心地穿行其中,不时碰上赶路的行人,自小无拘无束的月影无所顾忌,甩起尾巴,打翻摊贩的货物,害得卫青忙不迭连声致歉,好在这里民风淳朴,对此大多报之一笑。
忙碌的人群大多是布衣短衫,发髻或用青布包着或插着木钗。身披麻布披风,随意用布带扎着头发的卫青就显得有点另类,连自己都觉得不自在,还好,前面就是一家挂着“修面、整须”的摊子,于是拴马,走了过去。
一炷香的功夫,已经大变了模样,杂乱的头发被梳得整整齐齐,挽起了一个发髻,风尘仆仆的面容也已洗净,剑眉星目,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再配上修长高大的身躯,引得街边的路人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
披风已经取下装入包袱,而身上衣衫也脏了,他又找到一家衣饰店,上前想选件衣服,老板热情地迎了上来,招呼道:“客官要看看衣服吗?本店可是这七里铺最好的衣饰店,包你满意!来来来,进来看看。”
店主的热情让他有点不太自在,只好微笑着点头。
店内以农夫的布衣短衫为主,卫青选了一件靛青色长衫,黑色腰带,一共是三十文铜钱。卫青记得小时候母亲给他置衣,也要三十几文,不由得有些纳闷,怎会如此便宜?可店家生意火爆,容不得他多询问,就被人流簇拥着离开了衣饰店。
第四节 只如初见
卫青这几年打猎收获颇丰,洪伯全都帮他卖掉换成铜钱,他也无处花销,一直攒着,临行时全带在了身边,所以出手大方,到一处最大的货栈中,给家里的兄弟姐妹都买了礼物。
货栈门口是一个小食摊,摊上摆的正是卫青小时候常吃的砸糕,这是一种用稻米做成的小吃,香糯可口。
“这个砸糕多少钱?”卫青先问价格。
“一文两个,两文五个。”摊主忙着团砸糕,头也不抬一下。卫青更加纳闷,他记得那时砸糕一块可是要一文,看来离开了家乡这么多年,一切都变了。遂掏出了两文钱,店家拿一根竹枝串起五颗砸糕团子,递给他。
一口咬下去,那个香啊,卫青不由得沈醉其中。
正待吃第二口,突然闻得一声鞭响,紧接着是破空之声,卫青一个侧身闪过,回头一看,原来又是路上遇见的那个女子,向他挥了一鞭,还笑盈盈地看着他。女子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恢复了女儿家的装扮,一身洁白的衣衫,配上精致的脸庞和无可挑剔的五官,举手投足之间,处处显露着高贵的美丽;标致的身材,更是挺拔婀娜,那一闪一闪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
卫青眉头一皱,心道:“怎么又是这个冤家,这可如何是好?”
这姑娘虽漂亮,却飞扬跋扈,一点不似阿萌温柔婉约,所以他对她没有一点好感,只想躲开这个惹不起的小姑奶奶。
可女子没有一点要让他躲开的意思,转眼间已经到了他面前,依然笑呵呵的,仿佛忘记了几个时辰前,她的仆从被这个年轻人全部放倒在地。
她这才完全看清楚卫青的样子,将近六尺的身高,风吹日晒后形成的小麦色皮肤,略显杂乱的头发用一根布带束着,棱角分明的脸上,一双不大但很明亮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厚厚的嘴唇透露出敦厚和善良,着黑灰色贴身短衣,外面罩着一件青色长袍,牵着一匹的白马,好一个俊逸潇洒的少年郎。
卫青见她眼中并没有恶意,也站着不动。
女子伸手就抢过卫青手上的砸糕,不顾卫青的牙印还在上面,就咬了一口,随即吐了出来。“这什么东西啊?这么难吃的。”皱着眉嘟囔道,“这么难吃,还给你好了。”
卫青正待举手接过,旁边几个随从模样的人这才认出是他,拔刀上前,打算围住他。
“退下!”随着女子一声呵斥,这些人都不情愿地站到一边。
卫青接过砸糕,转身打算离开,少女一个转身,又拦在了他面前。
“本姑娘又不是吃人的怪兽,你跑什么啊?”
卫青道:“在下有急事需要赶路,还望姑娘高抬贵手,放在下过去。”
“你想得美,打伤了本姑娘的随从,这么轻易就想走,没门儿。”
卫青不禁皱眉道:“那姑娘想如何?”
女子道:“我就想让你给我当随从,你不是挺能打的吗?”
“姑娘,你我只是萍水相逢,姑娘没有权利让我做你的奴仆,请姑娘让开道路。我大汉有律法,岂可逼人为奴?”卫青拱手向少女道。
“呦,你小子还挺能说会道的嘛,还知道律法?”少女眉毛一扬,还是那么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你说说你叫什么?家住哪里?从哪里来?到那里去?”连珠炮般的一连串问题抛过来。
卫青见她不似先前那么咄咄逼人,言语之中还带着些小女儿的娇憨气息,心中放松了,也笑着答道:“在下遵纪守法,不是犯人,姑娘也非官府公差,所以这个问题,更是不会回答了。我从来处来,到去出去。至于我是谁,我不想让你知道。”
少女脸色变了,俏丽的脸上瞬间蒙上了一层寒霜,眼中射出怨恨的光芒,盯着卫青,两人正好四目相对这双大大的眼睛如同一潭清泉,清澈温润,让人不禁沦陷进去,不能自拔。
卫青一瞬间有点傻了,深深沉醉在这种美丽的光芒中,时间仿佛就此定格,天地间万物消失,只剩眼前的这个璧人。
看着卫青呆呆的模样,少女转怒为喜,伸出纤纤玉指,戳了他一下,“唉唉唉,你傻了吗?”
卫青这才从如痴如醉中醒过来,赶紧低下了头。
低头之间,眼前闪过了阿萌的样子,阿萌也是美女,但相比眼前的这位,阿萌就像是山间开放的野百合,青涩淡雅,而眼前的少女,如同盛开的牡丹,是倾城倾国之色。
“唉,傻瓜,发什么呆呢?”少女又戳了他一下。
卫青赶紧收回思绪,自己目前的这个处境,便如浮萍,无根无依,面对如此佳人,也只能是看看而已,不敢有非分之想。
于是他正色谦卑道:“姑娘大人大量,多多包涵,在下还要赶路,就此别过!”说完躬身后退几步,一个长揖,牵了马就要走。
少女来不及阻拦,卫青已和她擦身而过,翻身上马离开了。
一层水雾蒙上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脸上也写满了惆怅。繁华的集市,在一瞬间消失,天地间只有那个越走越远的背影,伟岸如山。直到来来往往的人群遮住了背影,她依然还在那里。她心中也有千般涌动,可这一刻,她只能目送那个身影远去,直到泪水模糊了视线。
只因为她是阳信公主,当朝皇帝最宠爱的天之骄女,当今太子的同胞姐姐,平阳侯曹寿的新婚妻子。
离开了七里铺,卫青和几个商队同行,身着长衫的卫青看上去和善儒雅,加之谈吐不凡,深得同行者的喜爱。他的马匹高大俊美,马鞍也有玄机,两条麻绳无形中起到了简易马镫的作用,同行的商人见了,对这种独特的小工具也是赞不绝口,纷纷模仿。自此,马镫的雏形逐渐流传开来,经过多人的改造,形成了流传后世的马镫。
几个时辰后,平阳城在望。不知何故,卫青却有点忐忑,离家五年,不知母亲、姐姐兄长可好?沿途是整齐的行道树,全部小臂般大小,正在吐露着翠绿的嫩色,可卫青无心欣赏,就连胯下的骏马都受了他的感染,开始步伐凌乱了。
此刻正是春日的午后,大部分守城的卫士都懒散地斜靠在城墙边,或坐着或站着,昏昏欲睡。卫青这才想起自己没有身份文牒,如果遇上盘查,说不定会被当作奸细流窜犯抓起来。想到这里,心中又开始紧张,观察来来往往的人流,从城门中穿梭自如,而卫兵完全没有拦路盘查的意思,带着疑问,他也赶紧下马,随着商队快步通过了城门。
现在的平阳侯是曹平的嫡长子曹寿,据说这位新侯爷从小生活在荣华富贵之中,长于妇人之手,非但性格懦弱,身体也不行,骑不得马,挽不得弓,而当今太皇太后念其几代忠良,将最受先皇宠爱的信阳公主下嫁于平阳侯,这事儿让平阳一代百姓觉得是莫大的荣耀,张口闭口就是我们公主怎么怎么的,俨然自己就是平阳侯。
“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卫青的思绪又飘向了远方,“也许对平阳的百姓来说,有个懦弱无为的平阳侯是好事。”
前面的路牌指示着方向,往东继续走就是平阳侯府,卫青这才从思索中回过神来,想起自己的奴隶身份,不由得神色黯淡了下来。
身为奴隶,出人头地只是一种非分之想,而手刃匈奴也如同梦一样遥不可及。
“这就是命中注定?这就是人无法选择无法反抗的命运?”这样的自我追问在他的生命中反复出现,自他从生父家中逃出来的那天起,不断地萦绕在耳边。
思索之间,侯府在望,大大的牌匾,提醒着路人下马下轿,这是大汉高祖皇帝给功臣及其后人的至高荣誉,虽然现在坐在侯府中的早已不是跨马扬鞭提刀推翻暴秦的大汉英雄,而只是一个羸弱的少年。
近乡情怯,侯府门前再熟悉不过的大道是如此漫长,六七年的时光让他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而岁月又将母亲摧残成何种模样?
母亲住在侯府的侧门口,卫青以奴隶的身份也不敢造次,只是看了看大门,牵马沿向南的大街走过去。侯府的围墙上伸出许多树枝,比起卫青离开的时候粗壮了不少。侧门就在前方大开着,一些下人装束的男男女女出入,有几个年长的卫青看上去很面熟。
他将马拴在门口,只身进门。还是熟悉的景象,进门两边都是平房,不同的是全都修缮一新,挂着大红的灯笼和绸缎,应该是平阳侯迎娶公主时所做的装饰。这些房屋就是卫青小时候的家,母亲和姐姐就住在右首第三间中,那里曾经也有小卫青的一张床。
再走几步,就有人喝住了他:“什么人?干什么的?”只见是一个穿着皂色衣服差人模样的年轻人在左首的门廊下,应该是侯府的侍卫。
卫青赔着笑脸道:“小可来寻找一位亲戚,就住这里,有劳官人了。”
“这侯府可不是你想进就进的,找亲戚?你找谁?先在门口候着,我去给你叫。”
“在下要找府中仆妇卫氏,有劳,有劳……”边说边连连抱拳致谢。
“是不是洗衣房的卫氏?”
“是,是,我找的正是她,有劳官人了。”卫青连连点头。
侍卫见卫青虽着布衣却气度不凡,也没敢再刁难,向门房中的另一个侍卫做了个手势,就向院中大喊:“卫氏,卫氏……有人找。”
叫了几声不见应答,侍卫也不耐烦了,对卫青道:“不在这院里,把你的马留下,你自己进去到隔壁院子找吧,记住了,不许再往里走,要是瞎摸乱撞,小心公主的侍卫打死你,他们可是京城的建章卫。”
卫青抱拳:“小可知道了,多谢,多谢!”
进了跨院,这里是卫青童年生活的地方,原本凸凹不平的地上,已经铺上了青砖,前面是马厩的背墙,和两排仆人房构成了一个小院,左右都是一个狭窄的通道,绕过去是一个大院,洗衣房、马厩、柴房都设在这里。卫青走了进去,院里有不少人,都在各自忙碌着,没人注意到他。马厩的旁边是一个水池,两个中年仆妇模样的人蹲在地上,费力地搓洗着木盆中的衣服,一个年轻一点的,看上去三十来岁的女子,正在用一个瓢从池中舀水,夕阳照在她的脸上,垂下来的发梢上有晶莹的水珠,不知是水珠还是汗水,浓密的头发下,是一张清秀的脸,虽历经岁月沧桑恬淡,只是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鱼尾纹,目光中散发着些许愁苦,那正是母亲,是他五年来魂牵梦萦的母亲。
“娘!”卫青叫道,只此一声,泪水就忍不住流下来。
这一声让卫氏浑身颤抖,五年过去了,她依然听出那声音中有她的青儿的痕迹,五年了,她以为儿子永远不会回来了,郑季告诉她,她的儿子离家跑进了深山,也许饿死了,也许冻死了,也许被狼吃了,她无数次的为之流泪,甚至想不顾一切去寻找,可理智告诉她那多么渺茫。
“怎么可能会是青儿呢?可是真的太像了。”忍不住回头望去,一个高大的少年就站在不远处,双眼含着泪水,望着她,浓浓的眉毛,高挺的鼻梁,方面大耳,依稀是她的青儿的模样。
“乓”的一声,水瓢掉在了地上,卫氏也呆住了,那正是她朝思暮想的儿子。
卫青疾步走上前去,抓住了母亲的手,母子俩抱头又哭又笑。母子俩哭过了,就这样默默地互相看着对方,这久别后重逢的喜悦,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来表达。
母亲生在侯府长在侯府,和侍卫相熟,几句话自然就放卫青和月影进了侯府。子夫见到卫青,喜不自胜。卫青离开的时候,卫歩、卫广还小,记不得事,眼见着母亲和姐姐高兴,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只得怯生生地藏在柱子后面看着他们。子夫赶紧过去,牵着他们的手,到卫青跟前:“快喊哥哥,这是你们的三哥卫青啊。”
卫青掏出了各色干果、蜜饯,两人很快和他亲近起来。
卫家的几间小屋还在,只是久无人居住了。长兄长君寄养在卫家,而姐姐君孺、少儿和子夫则虽母亲住在侯府的仆妇房中。
现在卫青回来了,母亲很是高兴,考虑到侯府中多有不便,便张罗着带着孩子们收拾一下小屋。
饭罢,一家人席地而坐,围绕着卫青形成了一个圈,说不完贴心话,直到下半夜,众人才陆续睡到各处,只有母亲和姐姐子夫还在陪着卫青说话。
这里,就是当年卫青住的那间小屋,大部分陈设都是老样子。月光透过窗棂,母亲的侧影依然美丽,只是头上华发已生,脸上也有了沧桑感。子夫在月光下愈发动人。
听母亲娓娓道来,卫青才知道,子夫因姿容出众,嗓音清丽,已被选作侯府的歌女,目前尚在学习阶段,不久将被安排到京城长安的乐府中去学习音律之事。
母亲叹道:“唉!母亲无能,生下你们兄弟姐妹这么多人,却不能让你们有个好出身,一切还得靠你们自己。子夫从小跟着我,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如今能被选中学习歌舞,也算是她的造化,至少不用混在奴仆杂役之中。”说着忍不住抹眼泪。
歌伎本已是非常低贱的出身了,可对于卫子夫来说,这足以是改变境况的巨变了,至少,她可以就此脱离艰苦的劳动。
而对于卫青来说,他逃离了郑家,想要脱离奴籍的愿望自然就落空了,他现在的身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平阳侯府的奴隶,是侯府的私有资产,可以任由主人生杀予夺。
母子三人相对,泪眼汪汪,卫青正待将五年的经历细细道来,母亲却心疼他连日劳累,硬是安排他睡下,他也想来日方长,顺从了母亲的意思。
翌日一早,卫青就去侯府马厩看他的月影,昨天已经和侯府门卫见过,自然畅通无阻,穿过小院,还未走近马厩就闻得人声。
“啧啧,好漂亮的白马啊,赵七,府里没怎么见过有这样一匹马啊?”
“曹管家好眼力,这确实不是咱平阳侯府的马,是昨天卫妇的儿子带来的。”这人是侯府马夫赵七,负责管理马匹,手底下还有几个专门喂马,侍弄马匹的奴仆。
被称作曹管家的中年男子正是侯府的后堂管家,姓曹名智,是平阳侯的本家远亲,祖辈三四代都在侯府做事。曹智捻须道:“哦,卫妇的儿子?她不是有几个儿子嘛?好像年岁还小吧?”
赵七道:“曹管家有所不知,这卫妇生了不少孩子。嫁到卫家后就有了一子三女,后来丈夫死了,卫妇也没闲着,又生了三个小子,哈哈……”
“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有点印象了,卫妇和平阳县府的郑季当年有过那么一段,好像是生了个孩子吧,没见郑季这老小子好多年了。这么说,就有点问题了,虽然先侯将卫妇赏赐给了卫平,可她依旧是咱们侯府的奴隶,她要是和别人生了孩子,自然也是咱们侯府的奴隶,怎么可以这么随意出入呢?”
“唉,曹管家,别的咱不懂,可卫妇的这个儿子,却不像是奴隶,这一匹马你看就价值不菲吧?而且他还穿长衫,背弓带剑的,这可不是一个奴隶该有的样子啊!”
曹智皮笑肉不笑:“哼哼,是不是奴隶,不是他有钱,穿什么能决定的,等我查明名录,看他如何再蹦跶。”
卫青在墙角,将这一切听得清楚,心中大骇。
他想离开,却舍不得撇下月影,只好徘徊在侯府周围,等待时机。
曹智查看了侯府的奴隶名录,果然卫青之名赫然在列,曹智大笑:“黄口小儿果然是我侯府奴隶,哼,竟然还如此招摇。”自此,曹智吩咐府中侍卫、差役留意这个年轻人,他的马还在侯府的马厩中,也不怕他不来。
他没有想到的是,机缘巧合之下,卫青听到了他的话,并且知道了他的意图,当然就不会束手就擒。几日下来,丝毫没有卫青的消息,就连卫家的小屋里也不见卫青的踪迹,无奈只好放松了搜寻力度。
卫青白日隐身暗处,一旦瞅准空子就回家和父母兄弟姐妹相聚,心情倒也没有太大影响,唯一不足之处就是白天母亲和姐姐们进府干活,他就开始无所事事,又不敢在城内闲逛,百无聊赖之下,持弓在平阳城附近的山野射猎。
第五节 情愫暗生
卫青时常能见到白衣女子也在四处闲逛,身边还是那几个侍卫紧紧相随,卫青摸不透她的身份,却知道她和侯府有莫大的关系,所以也不敢造次,尽量小心避开他们。
一日午后,天色突变,下起了滂沱大雨,卫青不慌不忙,砍下几根树干,找了些阔叶树枝,借着随身携带的几块毛皮,很快搭起了一个遮风挡雨的棚子。
雨越下越大,卫青在棚子里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外面一阵喧哗,睁眼一看正是那白衣女子,还是一副男子装束,却已经被淋成落汤鸡,头发散乱,衣衫尽湿,也不管主人是否允许,一头扎了进来,口中娇呼:“哎呀,突然下雨了,冻死我了。”
卫青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女子却莞尔一笑:“外面雨大,借你的宝地一用”,卫青赶紧说:“不必客气,请随意。”
女子的侍卫也和卫青打过几次照面,知道主人对这个少年颇为青睐,也放心她待在棚子里,而他们则垂手立在外面。
卫青有些尴尬,白衣女子却不见外,凑了过来:“我叫曹璇,你呢?”卫青有些脸红,答道:“我是卫青。”也不便多说,心里却暗想这女子姓曹,莫非是侯府的女公子?
女子环顾四周说道:“你真是厉害啊,下雨了就能搭起这么个棚子。”
“贵人见笑了。”
“我们也都见过几次了,也算是有缘,你也不必这么拘谨,别贵人长贵人短的。”
女子落落大方,卫青还有些不自在了,这么多年来,他所近距离接触过的同龄异性也不过是阿萌一人,现在和一个陌生女子同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显得有些局促,对女子的言语也不知如何应答。
还好女子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而是对他的短剑弓箭饶有兴趣。她试着拉了一下弓,弓身纹丝不动,又拔出短剑仔细端详。
卫青怕剑锋伤着她,赶忙出手托住短剑,谁知一伸手,就碰到了女子的手,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指给了卫青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
女子倒不是特别在意,卫青却已经脸红了,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低头不语。
女子对卫青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一直在问问题:“你是哪里人啊?你在哪里学的武艺?你的弓箭是在哪里买的,我怎么没见过别人有这样的东西?”
卫青不知该如何回答,还好女子更多的只是自说自话,也不在意他的回答。
夏天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很快就雨过天晴了。侍卫在棚子外毕恭毕敬地请示女子:“公子,天色放晴,是不是马上回府?”
一说起回府,女子脸上有些不悦,也不理会侍卫,只是对卫青说:“我是平阳侯的妹妹,我叫曹璇,以后遇到麻烦就报我的名字,没有人会为难你的。”
说完,还拍了拍卫青的肩膀,极不情愿地随侍卫离开了。
曹璇……卫青喃喃念叨着,这是第一个出身富贵却能用如此平易的态度对待他的人,看似飞扬跋扈,实则内心善良柔软,已经如同一个温暖的符号,埋进了卫青的心里。
曹智这边松懈了,卫青却在伺机而动,时不时在侯府附近转悠,希望能瞅个机会牵出他的月影。期间,卫青也见过几次平阳侯夫妇出行,公主仪仗,驷马之车,随行者众多,阵势浩大。
平阳公主华服盛装,面带微笑,接受者民众的欢呼。卫青这才恍然,原来当日在驰道遇见的真的就是闻名遐迩的平阳公主。公主气度雍容,不怒自威,尽显皇家气度,民众无缘得见天颜,见到公主已经是喜不自胜,而公主也没有辜负天之娇女的称号,很快用皇家的威仪和女性的柔美征服了远离帝都的子民。
公主的风采完全盖过了身旁的夫君,平阳侯长得斯文秀气,举止儒雅,颇有世家子弟的风范,只是略显羸弱,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和高贵典雅,大气端庄的公主站在一起,就显得多了一些阴柔,少了那么一点男儿气息。
当然这也是卫青的机会。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公主身上,公主也缓缓朝民众挥手致意。见无人注意,卫青乘机溜进了侯府后门,直奔马厩而去,谁知月影早已不见踪影,卫青无奈,又不甘心轻易放弃,眼见四下无人,藏在了马厩之后。
他的考虑有两点,一是绝对不会放弃月影,二来他认为月影还是最终会回到马厩的。
藏身于一个狭小的空间确实不好受,还好卫青打猎的时候练就了绝好的忍耐力,也不是无法忍受,只是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厩里来了不少人,能清晰地听到马匹出入的声音,其中就有他非常熟悉的气息,正是月影。
卫青一阵激动,月影似乎也觉察到卫青在附近,焦躁不安起来。卫青不敢贸然显身,只好耐着性子等待时机。月影很聪明,这两天被迫和卫青分开,它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很快安静下来。
看天色怕是要接近未时了,院子里安静下来,卫青正准备行动,忽然传来人声,卫青小心地透过缝隙看去,只见马夫赵七一脸献媚之色,点头哈腰地陪着一个人走过来。来人径直走向了月影,解开缰绳摩挲着月影的脖子。
“赵七啊,还是你有能耐,这匹马我早就看上了,你是怎么弄到府里来的呢?”是一个女子的声音,看得出女子对月影十分喜爱。
赵七受宠若惊,但又有些顾虑:“哪里哪里,公主过奖了,这是别人暂时寄存在府里的。”
白衣女子却不管这些:“管他谁的马,我喜欢,我要骑着它溜达一圈。”说着就要爬上马背。
赵七原本以为她只是喜欢这匹马,岂料她还想试着骑一下,吓得语无伦次:“不可,万万不可啊!”
女子毫不理会,对着马背跃跃欲试,赵七一筹莫展,又不敢出手阻拦。
“主人,小心点,小心点,您不能骑马,您千金之躯怎么能骑马呢……”
趁着混乱,卫青才敢偷偷看一下,马厩旁边的人正是卫青昨日两次遇到的白衣少女,今日,她依然是一身白衣,不过不同于前日的宽袍大袖,今日是白色劲装。卫青想到前些日字的冲突和那日独自相处,心中有点尴尬。
只见马夫赵七哭丧着脸,跟在女子身后,连连点头哈腰,而她夺过缰绳,想骑到马上,赵七有心阻拦却又不敢碰她一下,只能死死抓住马鞍不敢放开。
“赵七你滚开,我就是要骑骑马,你竟敢阻拦?”少女柳眉倒竖,呵斥着,“你放开手,要不然我拿马鞭抽你。”
赵七哪敢放开,少女眉头一皱,放开缰绳,双手去掰他紧紧抓住马鞍的手,赵七一惊,立刻松手跪倒在地。
“咯咯咯……”少女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踩着旁边的石凳上了马。
骑在马上的少女左扭右拧,很是得意,口中喊着:“驾,驾,驾……”月影极不情愿地往前小步走去。少女还嫌不过瘾,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鞭,马儿受惊,往前一窜,马上的人发出一声惊呼。
赵七见此情景,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瘫倒在地。
月影小跑起来,骑在马上的公主还在不断抽打着它,月影自小就只有卫青一个主人,现在它又被不熟练的骑手驾驭,本来就不是太满意,更何况卫青待它如友人,哪里受过这等鞭打,一时间更是赌气似的奔跑开来。
这个院子不小,但毕竟不比大道上,飞奔的月影惊动了马棚中的几匹年轻的公马,本就焦躁不安的年轻公马全都挣脱缰绳,院中瞬间乱成一团。
月影见马群乱了套,更加生气起来。少女想必是初次骑马,一时间便摇摇欲坠,眼看就要从马上掉下来。
这几匹马的动静不小,惊得后院的马夫、仆役纷纷过来查看情况,就连卫青的母亲和姐姐也夹杂其中。见是白衣女子骑在马上,都吓得六神无主,一个年长点的感觉事情不妙,急忙差了一个小厮去给侯府总管报告。
“啊……停,停下来,啊……啊……救命啊!”女子这才意识到危险,开始大声呼救,只是马群已经失去控制,越发暴躁跳跃起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卫青出手了。
只见一个靛青色的身影冲了出去,数步之间已经靠近混乱的马群,高高跃起,右脚在院墙上用力一踩,借力越过几匹马的头顶,稳稳地落到了月影身边的黑马身上,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侧身抓住月影背上的女子,将女子整个提起,放到自己胸前。
马上突然增加了一个人,有些不支,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还好卫青已经坐正,同时右脚在旁边的马腹上一点,月影这才调整好身形。
这一幕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众人看得如痴如醉,连原本面如死灰的赵七都看呆了。只有卫氏,紧张得都无法呼吸,只是紧紧抓着旁边赵婶的手。
马群还在院中乱窜,女子偎在卫青的怀中,已经完全被吓蒙了。
初次骑马的新鲜感荡然无存,只觉得翻天覆地,只好闭上眼睛,听天由命。突然之间,她就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抓住,飞在了空中,又被这双臂膀抱住,一阵男性特有的气息传来,心不由得跳的很快,不由得搂住胳膊,上面坚硬的肌肉传达着雄性的力量,一刹那间,她不再害怕。
睁开眼睛,是一张熟悉的脸,不由得怔了。不是冤家不聚头,正是两次对她不理不睬转身离去的那个冤家,却也有过一次,他们之间不过相隔数寸,这一次算是完全肌肤相触了。
想到此刻自己正在他的怀里,女子不由得羞红了脸,想闭上眼可又不愿错过近距离看他的机会,于是偷偷瞄着他,这张年轻坚毅的脸上满是刀削般的线条,传递着力量,嘴唇紧咬着,双目微皱,目光专注地望着前方。
卫青抱着她在马上坐稳,开始试着勒住马缰,让奔跑的速度降下来,右臂去拉马缰,就只有左臂搂着女子了,不经意间,左手处传来一阵柔软的感觉,起初卫青还不知道是怎么了,低头看了一下,正好和怀中人的目光碰在一起,少女的脸上满是羞涩的红云,他这才明白过来,想移开手,又怕怀中人掉下去,刚刚经历的生死一刻都没有丝毫惊慌的他突然手忙脚乱,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由得脸也红了。
怀中人被他看得更加不好意思,索性将脸埋进了他的胸口,怀中传来阵阵幽香让他一阵心猿意马,不由得暗笑自己没有圣人坐怀不乱的定力,不敢任由思绪波动,专心应对眼前的险境。
她告诉过卫青,她叫曹璇,卫青当她是侯府的女公子。
枣红马渐渐慢了下来,其他几匹受惊的马也被马夫制住。卫青一拉缰绳,站定了,想放女子下去,只见怀中的她像个孩子一样,闭着眼睛蜷缩成一团,双手紧紧地抱着他,俏丽的小脸,已经完全不似刚才那个骄傲的贵族女子模样,就像邻家小妹一般,带着一种满足的神情,享受着这一刻。
这副惹人爱怜的模样,卫青不忍打扰,只是回过神来的人们都赶紧围了过来,卫青只好小声叫她:“醒醒,快醒醒……”
女子这才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只是双手还是紧紧搂着卫青,卫青见状只好用力一跃,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双手托着她,稳稳地落到地上。
见到围上来的侍女、侍卫,她才松开双手,卫青趁势扶她站定,只见她的脸颊上满是红晕,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眼中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万般的柔情,还有些许受了惊吓后的眩晕和茫然。
卫青见此情形,赶忙后退,跪倒在地,道:“贵人恕罪,情况紧急,小人护驾心切,以致冒犯贵人千金之躯,罪该万死。”
侍女、侍卫见状也赶紧跪下,口中喊着:“贵人恕罪!”
这时,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原来是侯府官员听到动静,也赶了过来,其中领头的正是侯府大管家曹智,见女子无恙,众人才松了一口气。
女子却只是微微一笑道:“是我好奇心重,试着骑马,惊动了诸位,实在过意不去。现在已经没事了,大家不必紧张。”在众人面前,女子瞬间恢复了端庄和大气。
现场人多混乱,卫青赶紧过去牵住月影,打算趁着众人不注意,不声不响地离开。母亲和三个姐姐也看到了卫青,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也不便过来说话。卫氏就站在卫青的身后,儿子长大了,而且如此勇敢英武,最高兴的莫过于她这个做母亲的。院中的仆妇、马夫,侍女、侍卫,再加上后赶来的官员,大半个院子站满了人,侍卫开始挥手让仆妇马夫离开。
仆妇、马夫慢慢散去了,只有卫氏呆呆地站在原地,一个年轻的侍卫眉头一皱,手上的鞭子就要挥向她,电光火石之间,卫青抄手抓住了辫梢,顺势一带,侍卫已经趴倒在地,来了个狗啃泥,重重地摔在地上。
侍卫见动手的人是他,也不好发作。卫青牵马就要离开,却被曹智拦住了去路,曹智道:“你是卫氏的儿子卫青?你可知道你的身份?你是我平阳侯府的奴隶,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卫青无言以对,僵持之间,侍卫已经围了过来,领头的一人做了个请的手势,将卫青让到了一边。
卫青自知理亏,不敢造次,只好退到一旁偏房中。侍卫也不多说,只是客气的奉上茶水,就都退到了门口。卫青有些不解,却也没有办法,只好待在房中,不断徘徊。
过了一会儿,曹智又来了,这次可比先前客气多了,曹智道:“卫兄弟小小年纪身手不凡,实在是让人钦佩啊!”
卫青客气地回了礼,曹智和颜悦色继续道:“卫兄弟武艺高超,不如就留在侯府如何?我保你衣食无忧,过上好日子。”
“谢曹管家美意,只是卫青这些年自由散漫惯了,怕是学不会侯府的规矩礼仪,到时候给您添麻烦。卫青还是继续浪迹江湖,四处漂泊。”
卫青言辞坚决,曹智有些尴尬。卫青继续道:“如果没有什么事,小子就此别过了。”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突然门外远远地传来一声:“平阳公主驾到!”
卫青一惊,为何公主要来后院?如果此时不能脱身,怕是以后更麻烦了。他也不管曹智是否答应,起身就出门,只见远处四五个女子走过来,中间华贵的曲裙正是公主,卫青不敢多看,直朝月影而去,曹智紧随其后,欲言又止。
正在僵持间,两名侍女模样的女子走了过来,低声道:“公主希望你能留下来,留在侯府。”
卫青闻言望向公主,只见公主垂目而立,钗环辉映之下,雍容华贵,自有一股凛然之气,不由得暗自思忖道,自己和公主没有任何交集,只有匆匆惊鸿一瞥,何以劳得公主大驾,亲自出面挽留?
其实卫青不知道,平阳公主和自称曹璇的白衣女子,正是同一个人。但二人的形象反差太大,一个是坐在皇家马车中盛装出行的公主,一个是隐藏身份、私自游玩的青涩小女子,很难想象,她们竟是一个人。
阳信公主要长卫青四岁,但生在富贵乡中的她自小养尊处优,又与俗世隔绝,不食人间烟火,自然显得秀丽脱俗,看上去似乎还要比卫青更年少一点。而且如今的她虽说早就已经嫁为人妻,成为平阳侯夫人,但骨子里还是一个不愿长大的孩子。
她自以为扮成男人模样就不会引人瞩目,可是实际上任凭她如何模仿,明眼人一样就可以看出她是个女子,只是见她刁蛮跋扈不愿点破而已,卫青就是如此。
女扮男装的公主使尽小性子,到处生事,终日不着家,平阳侯曹寿也没办法,毕竟这是公主,而且公主对他这个夫婿并不怎么满意,作为臣子,皇家能将尊贵的公主下嫁,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如何又能处处限制公主呢?
而公主自小长在深宫,不是读书就是学习皇家礼仪,走到哪里都要小心翼翼,哪里有过这样轻松惬意的日子,虽然对平阳侯曹寿这个夫婿不满,但对在平阳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平阳县是汉故丞相曹参的封邑,原有万户,后屡屡削减,到了这一代平阳夷侯曹奇手里,封邑更是减少的了最初的一半,后平阳简侯曹寿求得皇家公主下嫁,皇帝赐平阳县为公主汤沐邑,自此公主被称为平阳公主。而曹家这时候才得以称为真正的,名正言顺的平阳侯。
而曹璇也确有其人,正是已故平阳侯曹奇的女儿,现今平阳侯曹寿的妹妹。公主先前也没打算冒充小姑子,只是那日和卫青说起姓名,情急之下,冒用了曹璇的名字。
见卫青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公主缓步走近了他,双目直视他的双眼。卫青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跪下行礼:“卫青参见公主!”
公主轻启朱唇:“你我也算是老相识了,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卫青虽起身却不敢抬头看她,只闻得公主说:“今日多亏你奋不顾身,救了我,本公主这厢有礼,谢过救命之恩了。”
卫青惶恐不安:“公主切莫如此折煞小人,小人不知是公主,多有冒犯,还请恕罪。”
公主微微一笑:“壮士此言差矣,你挺身救人,我才得以完好无损,你何罪之有啊?”
公主的一句“老相识”,才让卫青反应过来,原来曹璇就是公主,想到先前的唐突,卫青有些羞赧,面上微微红了,遂低头不语。
看着憨憨的卫青脸上挂着羞涩的表情,公主的双眸中也渐渐燃起了柔情,方才神勇无比的英雄,此刻却满面通红,这种羞涩是淳朴的,如同旷野的苍茫之色,拨动着她的心弦。
从小到大,她的身边都是毕恭毕敬的侍从宫女,没有一丝生气,她的几个兄弟倒是调皮捣蛋,无所不为,但他们带给她的感觉完全不同于眼前的这个男子。
皇宫之中,少不了俊男,和太子一起读书识字的两位伴读——韩嫣和张骞,就是有名的美男子,尤其是韩嫣,生的是唇红齿白,星眉剑目,而且身形修长,玉树临风,风姿不亚于绝色女子。
到后来,公主嫁了平阳侯曹寿,也是同一种类型:出身高贵,彬彬有礼,生的秀气,举止文雅。直到她见到卫青,才知世间男子不光是如公子、侯爷一般的“檀郎”,还有卫青这般蓬勃、磊落、稳重之美。天下之大,唯有一人,撩动心中涟漪。
公主沉浸在这种情愫中,两人之间突然冷场了。卫青抬头看了公主一眼,又觉得不妥,继续低下了头。
经历过和阿萌的缠绵缱绻,他明白这种眼神所包含的深意。但是他不敢回应这种情意。莫说她是平阳侯夫人,哪怕只是个未婚的寻常女子,也是他所不能企及的,他明白自己的地位。
如果说先前,他还有什么幻想的话,在知道她是公主的那一刻,就绝对烟消云散了。
只是这如秋水般的双眸,散发着时而炙热,时而温暖的脉脉情丝,他懂,又不懂,无奈只好避开这双眼睛。
他们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都没有注意到曹智已经悄悄离开屋子,这会儿带着卫氏来到后院,正在不远的地方等候参见公主。
卫氏看见了公主的眼神,作为一个女人,她懂得这眼神包含的意义,一瞬间,她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这是一个梦,一个无比真实却又缥缈的梦,信马由缰之间,这个梦想充斥着她的脑子,她的儿子也许就应该娶这样的一个女子为妻。
也就是在这一瞬间,这个梦又轰然倒塌,这是公主,金枝玉叶,天之骄女。卫青,她的儿子,是一个奴隶,公主夫家的奴隶。
曹智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上前小心地说:“公主恕罪,小人要打扰一下。”
公主这才回过神来,见有下人在左右,瞬间恢复了威仪,回头道:“原来是曹管家,何事?”
“我听说公主在后院,就赶着过来看看,先前让公主受惊了,小人害怕万一下人再有个差错,平阳侯府阖家难当罪责,小人也万死难辞其罪。”
“多谢曹管家挂心,先前也是怪我。”
“公主言重了,都是小人做事不周全,让公主千金之躯涉险。”曹智躬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启禀公主,该用午膳了,请您移步前厅,侯爷在等着您。”
“曹管家,你来得正好,这位壮士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舍身救我,实在要好好嘉奖。”
曹智十分常年在侯府,十分机灵,见公主这么说,立刻上前对卫青抱拳一个长揖:“多谢壮士出手,公主千金之躯,若有任何闪失,平阳侯府上下就是肝脑涂地,也难以弥补,请壮士面见侯爷,定当有重酬。”
卫青抱拳回礼:“您言重了,区区小事,也是小人应该做的,不敢有劳侯爷,小人还有事在身,就此别过了。”
曹智当然不依,抓着卫青的手,公主也在旁边,双目脉脉,欲言又止。
“在下山野之人,不懂礼数,就不叨扰了。”
曹智无奈,只好拉了一把身边的卫氏,意思是让她留住卫青。卫氏上前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低头不语。
公主见状不禁莞尔:“曹管家,这好像是咱们府中之人,莫非这位壮士和平阳侯府也有渊源?”
卫氏这才如梦初醒,在公主面前,她有些害怕,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青儿”,让所有在场的人都一怔。
卫青走上前去,搀住母亲的手臂,轻声应道:“娘……”
公主很是吃惊,却又忍不住暗自高兴,未曾料到这个少年竟是府中奴仆的儿子。
公主走上前去,对卫青道:“你也是侯府的人?叫什么名字?”
这让卫青不得不从母亲的身上收回目光,恭恭敬敬地答道:“启禀公主,小人卫青,是侯府中卫氏之子,姓卫名青。”
“看你们母子,似乎许久不见,我在这府中也有些时日了,却没见过你,这是为何?”
“小人外出投靠亲戚已有五年,今日回来探望母亲。”卫青低头答道。
“你既是侯府之人,那从明日起,你就跟随本公主做个近侍吧。”公主的语气中透着兴奋。
“这……”卫青正待言语,曹智明白公主的心思,赶紧抢先一步,道:“依照《汉律》,家奴之子,也是主家之奴,何况你出生在侯府,早就登记在册,为平阳侯府之奴。公主金枝玉叶,一言既出如白染皂,卫青你不得推脱。”
公主喜形于色,又瞬间恢复了平静,说道:“好,好,既然如此,那这里应该就是你的家了,你还要离开去哪里,就留下来吧。”
卫青自知于理于法都无可辩驳,只好默默不语,算是默认了。而公主也没有再问他,只是吩咐曹智:“曹管家,你看看府里的情况,哪里缺人手就安排他去吧。”
曹智是何等聪明之人,岂能不知公主对卫青青眼有加?听了公主的话,他眼珠子骨碌一转就应道:“启禀公主,府里各处都人员充足,唯一就是公主的侍卫还缺人手,我看卫兄弟身手不凡,人又敦厚,让他随侍公主左右是再合适不过了。”
卫青回家的本意只是想要探望母亲,然后离开这里,去游历四方,因为他实在不想做一个奴隶。对于可能被侯府识破,强行留下来的情况,他还抱着一丝侥幸。谁知这些日子发生了这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以今日之情形,看来是由不得他脱身了。
卫氏首先不安起来,她以为是自己情不自禁地一声呼喊,让卫青暴露了身份,所以十分自责。但随即一想,这何尝不是好事呢,郑季那般德性,卫青孤苦无依,而眼前的这位公主却如此看重卫青,想必会厚待于他。最重要的是他们母子能团聚,也算是有所得。于是上前拉着卫青跪下:“青儿,赶紧拜谢公主大恩。”
卫青尚有不情愿之意,但母亲既然已经出言,也不得不跪下谢恩。
曹智道:“你们母子久别重逢,就赶紧回去享天伦之乐,明日到前院找侍卫长曹林。”说完有转向公主:“请公主移驾膳堂。”
公主只好移步,时不时回头看看卫青,似有不舍之色。
第六节 平阳公主
一盏昏暗的油灯下,卫青、子夫母子三人在榻上相对跪坐,不知不觉已到深夜。君孺和少儿已经成年了,在侯府也有一间小窝,所以平时是不回家住的。
虽已归家多时,但总是不能安稳下来,到现在卫青才有机会把这些年的生活娓娓道来。
“青儿受苦了,娘也不知郑家如此待你。如今你也是无处可去,与其到处游荡,不如就应了公主的意思,在侯府谋个差事,也好一家人团聚。你今日救了公主,想必她会多加关照的,日后你也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卫青正待言语,卫氏又说道,“娘知道,在侯府为奴是委屈了你,可是这就是你的命啊。”
闻听此言,卫青也不好说什么,只好连声称是。
侯府,公主的闺房内。晚膳过后,公主就一个人到了左厢房,这是公主亲自划定的专属于她的私人空间,就连身为天子女婿的平阳侯曹寿也不敢擅入。
几盏宫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将远处公主的身影拉得很长,在洁白的墙壁上,投射出几道美丽的剪影。夜风徐徐,吹动窗外的树影婆娑,独自静坐的背影显得孤独而又忧郁。
身为皇家贵胄的她,生来就锦衣玉食,懵懵懂懂之间,就被父亲指配给了曹寿……大汉开国功臣曹参的曾孙,时任平阳侯曹奇的嫡长子。
她不知道平阳侯世子长什么样子,只是在平阳侯曹奇来朝期间见过一面,他是一个干瘦的老头,虽然在公主面前满脸谦卑之色,但依然可以看到他眼中透出的精明,这个人会成为他未来的公爹,让她有些不寒而栗。后来平阳侯曹奇过世了,那个注定会成为她的夫君的人——曹寿,继承了平阳侯爵位,并提出要迎娶她。
曹寿是曹奇的嫡长子,他在迎娶公主之前其实已经娶了侧妻,并育有一子,名为曹襄。娶妾,是这个时代男人的特权,哪怕是公主的夫婿也不例外。
直到入了洞房,公主才第一次见到曹寿。这个瘦弱的年轻人虽一身儒雅之气,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他对她毕恭毕敬,让彼此之间有了一种不可言说的隔阂,让她忍不住想逃离。
在平阳侯府的生活,并不如意,人人都小心翼翼地讨好她,她感到很孤独,这种孤独感源自一颗未能被触摸的心灵。她未曾绽放的心灵,不经意间就像是要凋零。直到遇见了卫青,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光芒,一种生命的力量,让她忍不住心跳加快。
今天才知道,他叫卫青,是平阳侯府的奴隶。公主和奴隶,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他是家奴,她已经是平阳侯的妻子,一切已成定局,一切都已无法改变,失望、绝望,如同毒蛇一般,轮番吞噬着她的心。
公主轻叹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为今之计只能是把他留在身边了。”
曹智祖上几代人都在平阳侯府谋生,自小耳濡目染,学得圆滑世故,对察言观色之道颇有心得。公主未经世事,就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孩童,她的一举一动,曹智看在眼里,她的心思曹智也能摸个八九不离十。
对于卫青这样一个人,曹智颇感棘手,一方面,他自认为是平阳侯的人,另一面,公主也是他不敢忤逆、尽力想讨好的人。对于一个让公主有很大好感的人,很明显会让平阳侯不快,无论两人中谁感到不舒服,他曹智都可能遭殃。
思前想后,曹智决定还是以静制动,后发制人。他将卫青的姓名排进成年服役的奴隶名单之中,却并不安排具体工作给他。对于侍卫头领曹林,他也做了安排,如果公主来找,就说一切要听从总管安排,而当卫青找到他的时候,他借口卫青离家久矣,可多些时间待在家中,享享天伦之乐。
卫青处处碰壁,正好遂了心意,虽然无所事事,但可以整天在家里陪伴母亲和姐姐,倒也乐得清闲。公主这边见不到卫青,心里有些着急,却也不好自己提出来,只好努力压制住。曹智假装糊涂,绝口不提卫青,想稀泥抹光墙,糊弄过去。
几日过去,公主按捺不住,却实在想不出开口提此事的借口,满心焦躁不安,脾气上来了看谁都不顺眼,对身边的侍女、仆从动辄责骂,搞得这些人一头雾水。
这日,曹林又被公主一顿臭骂,曹林非常懊恼,却也无处发作,只好和公主的随身丫鬟丽裳倾诉。
丽裳是自小侍奉公主的宫女,十几年来和公主形影不离,公主的心思自然难逃她的眼睛,同样,公主的心思她也全都明白。
这个曹林也是平阳侯的本家远亲,当年曹参以低贱之身追随沛公,浴血奋战,忠贞不渝,和刘邦结下了生死之情。刘邦最终坐拥天下,曹参也是开国功臣,封平阳侯,曹氏家族自然因此兴盛起来,族人大都在平阳侯府谋得一份职业。
自古宗族血亲往往是最靠得住的纽带,维系着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忠诚,所以曹林作为曹氏本家,公主一嫁到侯府就成了侍卫头领。
丽裳对公主的心思了然于胸,见曹林这副垂头丧气的模样,也不出言劝慰,却给他挑起了刺来,欲言又止道:“曹头领,公主对你可不怎么满意啊……”
曹林有些害怕,讨好道:“您就多多美言几句。”
“公主的性情、脾气我是再了解不过了,就现在这种情形,靠美言几句怕是不能让公主息怒的。”
曹林听出她在卖关子,百般讨好。丽裳终于说道:“公主以前在长安住未央宫,那是何等广阔、壮丽,现在到了小小的平阳侯府,还要处处受你等限制,公主能没有怨气吗?公主要是有了怨气,你小子日后还怎么混?所以说你要想以后日子好过,就得讨好公主。”
“嗯嗯,姑娘所言极是,可是怎么才能让公主高兴起来呢?”
“你笨啊!公主前些日子,可对骑马兴致很高啊,这两天闷闷不乐的,你要是能陪着公主去骑骑马,那肯定会让公主高兴的。”
曹林有些犹豫:“这个……公主前次骑马,就险象环生,要是再有什么差池,我们这些人怕是都要脑袋搬家啊。”
“公主一个人骑马当然危险,找个人教她不就安全了吗?上次救了公主的卫青不就是个很好的人选吗?你看他那骑术,你还能找出比他更好的吗?”
曹林恍然大悟,赶紧屁颠屁颠地去安排,丽裳忍不住捂嘴笑了出来。
教公主骑马的重任自然落到了卫青身上。
教人骑马不难,难的是这个人是公主,更何况,公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经过第一天的尴尬和不安,卫青很快收定心神,不再当公主是绝色妙龄女子,而只是单纯地当她就是自己的主人,这样的做法让他很快平静了下来。
每日清晨,卫青即在公主所住院门外等候,有时候旭日微露公主就出来了,有时候日上三竿还不见公主的影子,平阳侯曹寿总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公主身后,仿佛不是公主的丈夫,而是她的随从,公主健康活泼的形象更加显得这位年轻的平阳侯羸弱而单薄。
公主将骑马的场地选在了城外,那里有一片平坦的草地,月影自然就成了她的专用坐骑。
卫青的马鞍与众不同,卫青也调整了作为简易马镫的麻绳的长短,正好可以让她稳稳坐在马上。公主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新鲜,瞪大了眼睛,一脸崇拜地望着卫青:“卫青,你真厉害,有了这东西,本公主也能骑马了!”
“公主,此马名为月影,自小跟随在下,性格温顺,公主尽管放心。”
“月影?嗯,好名字,名字不俗,马也不是凡品,今后这匹马就归本公主了,你去马厩再自己挑一匹吧。”公主对月影喜爱有加,不断摩挲着它的鬃毛。
卫青虽有不舍,却也不敢有异议,连他的人都是平阳侯府的,何况他的马?
每日和公主在一起,难免目光相触,公主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有意无意之间闪烁,似有无尽柔情要诉说,卫青也是正值青春,难免心猿意马,可身份、地位又是云壤之别,卫青努力告诫自己不得有非分之想。
公主的心情也是很复杂的,冷静下来的时候,她明白,和卫青不会有未来,可是见到他的时候,却忍不住心生情意。“也许,只是因为他是我生活中一个异数,我才如此关注他吧?”我这样自我安慰。
诚然,卫青和她曾经接触过的所有男子都不同,没有俊美的容颜,没有所谓的富贵之气,却如同田野上的蒲公英,质朴茁壮,充满了生命的气息和不屈的力量,一如冬日暖阳。他沉默寡言,却事事成竹在胸;他安静柔和,却活力涌动。他似乎从不拒绝她的任何要求,而实际上,她觉得他不可掌控。
虽然已为人妇,但她却又是情窦初开,只是她初次的爱恋,是一种禁忌,不得不把肆意滋生的情感一再压抑。两人在克制中小心地接触,在压抑中慢慢了解,如同将一颗种子,深深地埋进心里。没有人知道这颗种子何时会破土而出。
数日下来,在马镫的帮助下,公主已经能像模像样的骑马了,她兴奋地时而策马小跑,时而绕着卫青打转。
月影对它的新主人一开始是很排斥的,它不时咬着卫青的衣角,好像是在抗议,也像是在提醒。慢慢地,聪明的月影见卫青对公主毕恭毕敬,也就接受了这个新主人。一旦接受了,月影很快显示出了它的出类拔萃,在卫青的精心教导下,公主也逐渐能像模像样地骑马了。公主也吩咐下人好生伺候月影,严令不允许任何人骑乘,就连偶尔出府,也要月影走在车旁陪伴。
一日,公主心血来潮,下令卫青和她同乘一马,卫青自然不敢,但拗不过公主以身份威胁,只好就范。
有了卫青在身后,公主自然敢放开手脚,扬鞭策马一阵狂奔,累得月影满身大汗,公主也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策马奔腾的畅快淋漓之感。而她身后的卫青却如坐针毡,尴尬万分。虽是温玉满怀,却又不敢触碰一下,只能手足无措的在马上小心平衡着身体。
当日回城,公主就宣布以后出门不坐车,只骑马,这可吓坏了平阳侯府上下。就在一筹莫展之际,公主又改变主意了,因为骑马不光是有乐趣,时间长了,屁股会被马鞍磨得生疼,于是公主的马车又恢复了原职。当然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自己不再骑马,却选了许多年轻高大的奴隶为骑奴随行左右,卫青当然也是其中之一。
跨马背弓悬剑,看似威风却无聊,对于卫青来说,这样的生活就是浪费生命。在这期间,他多次见到平阳侯曹寿,曹寿亲切随和,对下人也是彬彬有礼。除了平阳侯,卫青还见到了公主曾经冒用其名的平阳侯嫡亲妹妹——曹璇。曹璇不过二八年纪,也是千里挑一的姿容,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只是冷若冰霜,很少开口,虽礼数周到,却让人能明显感觉到她拒人于千里之外。
侯府中还有几个庶出的公子,都是一副吊儿郎当、花花大少的模样。他们虽然未能继承爵位,却也靠着封邑的收入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只是他们资质平庸,很少能引起他人的注意。这几个月下来,卫青已经完全厌倦了这种生活,回想起以前的种种,总是充满了刺激和新鲜,而现在如同坐牢一般,好在晚上可以回到母亲身边,这也算是一种安慰。
公主的牢笼并不好逃脱,坐在车中的她还要时不时回头张望,大家都知道,她的目光在寻找着卫青。这个时候卫青总是很慌乱,他觉得这种眼神很熟悉,像阿萌看他的感觉。
公主不愿待在府中,今天要去郊游,明天又要行猎,偶尔有一天刮风下雨,也总是喜欢往后院仆妇房跑,因为闲暇时间卫青总是陪着母亲。
卫氏的日子要比以前好很多,管事很少安排她干活。子夫被选为歌女,一直在府中学习歌舞音律,晚上才能回家。两个弟弟卫歩和卫广也很乖,总是帮母亲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儿女陪在身边,卫氏才感到生活是那么美好。
十七岁的子夫出落得亭亭玉立,弹得一手好琵琶,歌喉也格外美妙,是歌女中的佼佼者,深受平阳侯府老夫人喜爱。
先生离开侯府后曾托人捎来了钱财和信件,如今却已数年没有音讯。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每当深夜来临,卫青总会想起阿萌,钻心的疼痛渐渐淡化,剩下的只有思念。阿萌的容颜也已经不是那么清晰,渐渐地,只剩下一种感觉。他不是想要忘记,而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让他选择性地忘记会使他受伤的记忆。
公主的一颦一笑也会时常出现,只是每次他都要强行中断思绪——他不敢放纵这种危险的情感。
卫青的出现,给公主原本一成不变的生活增加了许多新鲜感,生在深宫,长在富贵窝中的天之骄女,被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异性所吸引,这不是一个童话。人的心理是微妙的,不经意间,就会被来自现实世界的投射所触动,如同一个他人眼中的粗鄙的奴隶,却拨动了尊贵公主的心弦。
平阳是平阳侯封地,按礼制,公主和平阳侯曹寿在京都长安成婚后就必须要回到封地生活。原本公主的汤沐邑是阳信县,也因为这桩婚姻而改为平阳。
平阳地处大汉帝国腹地,自古就是繁华富庶之地,离京城又不是太远,封给阳信公主,足可见这位公主的受宠程度。可是小小平阳哪里有京都的繁华热闹,新鲜劲一过,公主就有些闷了,不时表露出要回京城常住的意思。
京城也有平阳侯的府邸,平阳侯对公主百依百顺,本来这事也不是难事,可是侯府的老夫人却婉言拒绝了公主。借口是,七国之乱后,皇帝就下诏,所有诸侯均回封地居住,不得长期滞留长安,公主随时可以回京,但曹寿要回京必须要有圣旨,否则就会被人抓住把柄,以抗旨论处。
这当然只是托词,以平阳公主的身份,央求皇帝同意平阳侯一家常住京城不会是什么难事,馆陶长公主就一天也没有回过封地。
老夫人其实有自己的顾虑,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羸弱怯懦,缺少威势厚重,很难让公主死心塌地,而公主一旦离开了平阳侯封地,鞭长莫及之下,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就是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也隐约听到公主和一个叫卫青的奴隶眉来眼去的传闻。
老夫人倒不是怕公主起二心,皇家婚姻,自古就是朝政的一部分,公主下嫁他曹家,既是因为他们是功臣世家,更是皇帝巩固皇权的一种手段。公主和这个奴隶的身份之别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公主掣肘颇多,不会贸然行事。
但是事情万一,她不得不早做提防,免得到时候被动。彼时民风开放,民间对已婚女子弃夫再嫁之事见惯不怪,皇家贵胄中也多有这种事发生,就连当今皇帝,也都娶了再婚女子并立为夫人,所以曹老夫人无论如何也不敢让公主一人回京,至于公主和奴隶之间的绯闻,老夫人也不想过问,她深知公主聪明过人,不会不顾忌皇家脸面,做出出格之事。可是让公主这么闲着,也不是回事儿,得给她找点事做,才能避免空虚无聊。
这日用过早膳,平阳侯曹寿携公主前来问安,老夫人留住二人。
“当今太子与公主乃是一母同胞,比他人自然要亲近些。我听说太子已经和堂邑侯陈午之女阿娇定下亲事,堂邑侯是个忠厚之人,但其母馆陶公主却不然。老身当年在京城时,时常和馆陶公主小聚,深知长公主为人深谋远虑,心思缜密,怕这阿娇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太子迫于长公主的压力,一直未曾有侧室,说句大不敬的话,将来若泰山崩,太子必会成为新君,那时皇家子嗣不继、后宫空虚,少不得要选民间女子入宫侍奉,这是个机会啊。”
“阿母所言极是,可是我们又能为此做什么呢?”
“公主有所不知,太子年少,子嗣自然不是问题,但是风华正茂的青春少年,怎会不喜花样少女呢?所以老身就从封地农户和府中奴仆家静心挑选了数十名妙龄女子,一个个天生丽质,都是豆蔻年华,已在府中习艺数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兼脾气温和婉约,他日公主献与太子,太子岂能不喜?”
公主心中一怔,暗道姜还是老的辣,她从来就未曾想过这么深远的问题,曹老夫人却一针见血。这确实是讨好太子的好办法,可以不显山不露水地拉近姐弟俩的关系,对自己未来的地位也是大有裨益。
想到此处,公主便痛快地应承下来。
曹老夫人的这个办法可谓是一箭双雕,不但为讨好未来的皇帝埋下伏笔,也就此拴住了公主,让她有事可做,最关键的是,公主在内室带领一群少女学习乐器歌舞,自然不能要求卫青紧随左右了。
此后,公主就没有机会再四处游荡了,每日有侍女来唤公主起床去内堂,开始曹老夫人也在一旁陪着,渐渐地就剩下公主领着一群妙龄少女。授课的师父是河东郡最负盛名的乐师和歌者,公主也精通音律,时不时还亲自上阵授课,这些女孩子学得很快。
另外一间房内,是一群年龄大些的女子,她们都是侯府奴隶之后,被选为歌伎、舞伎,卫青的姐姐卫子夫就是其中一个。
十八岁的子夫还未嫁人,在当时,这都已经成了老姑娘了。不是没有人上门提亲,而是都被子夫拒绝了。她少时受李先生教导,读过圣贤之书,自然无法忍受嫁给一个目不识丁的农夫、奴仆,卫氏也不忍强迫她,一来二去,就过了出嫁的年龄。
只是这时候的子夫出落得越发漂亮,随着年龄的增长,更是增加了几分成熟的韵味,凸凹有致的身材,秋水般荡漾的眼波,处处流露着青涩少女所没有致命魅惑。平阳侯对子夫也是青睐有加,只是碍于公主,一直不敢有所动作。
因为她是卫青的姐姐,公主自然也对子夫另眼相看,卫子夫丰臀蜂腰,身材修长,正是跳舞的好材料,加之她勤奋刻苦,很快成为舞女中的佼佼者。
公主接忙起来之后,和卫青相见的机会大大减少,卫青也松了口气,终于有闲暇时光可以读读书,练练剑了。
在侯府的好处之一是衣食无忧,侯府按时提供一日两餐,作为骑奴,卫青也穿上了黑色骑装,虽然是普通布衣,穿在卫青身上却显得干净利落,整个人看上去愈发显得雄伟,跨马跟随公主车驾走在街上,时常获得众人的瞩目。
待在侯府,第二个好处就是一家人从此生活在了一起。母亲因此笑容舒展,姐姐们也因为有了这样一位兄弟而挺起腰杆。大姐君儒年龄最长,府中仆人小厮不乏有人对她大献殷勤,可她都瞧不上眼,所以至今也没有婚嫁。
倒是二姐少儿和一个常来侯府的县府小吏霍仲孺对上眼了。这个霍仲孺是平阳本地人氏,也是生在小康之家,读过几年诗书,为平阳县府书吏。这几年,平阳侯府和县府的钱粮交接事宜就由他来处理,和当年的郑季一样。
霍仲孺屡屡来到平阳侯府公干,逐渐和府中众人都熟悉起来,自然而然结识了卫少儿,两人都正值青春,自然相互吸引。
这霍仲孺生得十分标致,兼之知书达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少儿一见之下,十分钟情。少儿也是风姿绰约,百里挑一的好相貌,霍仲孺有意大献殷勤,一来二去两人有了男女之情。并私定终身,偷偷行了周公之礼。本来这事也挺好的,但谁料霍家得知此事后却强烈反对。
霍家虽然眼下不过是小康之家,但骨子里却自视极高,自认为是耕读传世,书香门第,断然不许自家长子迎娶一个奴隶为妻,就算是少儿退而求其次,愿意做侧妻为妾,霍家也不愿接受。
古老的奴隶制度终结于春秋战国时期,大规模蓄奴的情形在秦时基本已经消失,但这种习惯却一直残留了很久,奴隶是最底层的贱民,比起辛勤劳作的自由民,奴隶的身份是一种耻辱的象征。
奴隶的身份限制了少儿的阶层,要突破这种界限比登天还难。深受礼教等级思想影响的霍家,接受不了一个奴隶作自家媳妇。尤其是霍仲孺的老娘,反对的更是尤为坚决,甚至以死相逼。
面对家人如此剧烈的反应,霍仲孺并不想多做抗争,他自小读圣贤书,忠孝礼义深入其心,但却不是个有魄力的男人。风姿卓越的少儿吸引他,让他如痴如醉,可当真正得手了以后,这种吸引力就急剧下降,甚至成了一种负担。
人世间的男子大抵如此吧,总会为美色所吸引,也总会为获得满足而厌倦,这是人的本性,不是花心或者薄情。
到底是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外貌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但最终让人惺惺相惜,不离不弃的,只有来自心灵深处的共鸣。
不知道霍仲孺和卫少儿算不算得上是一对有情人,但他们却不得不就此分道扬镳。霍仲孺还在平阳县府做他的书吏,而少儿依然在侯府为奴,自此咫尺天涯,再未相见。
这段不成功的感情对少儿打击很大,更大的麻烦是这段情感还有一个结晶——少儿怀孕了。
霍仲孺虽然一表人才,却也是个绣花枕头,不敢忤逆家人的意志娶她,甚至连他腹中的骨肉也不管不顾。
少儿伤心欲绝,却也无计可施。卫青兄弟几个不忿之下,找霍仲孺理论,谁知霍仲孺懦弱不敢相见不说,他的老娘还出面将卫家兄弟一番羞辱。
男女之事本来就说不清楚,何况二人是你情我愿之下发生的事情,霍仲孺不主动承担责任,卫青等也束手无策。
卫氏眼见女儿步入自己的后尘,也是肝肠寸断。恋爱中的女人就是没有理智的,如飞蛾扑火一般,明知会粉身碎骨,却又不管不顾,一头扎了进去。不过,事到如今,她也知道无法挽回,只好悉心照顾怀孕的少儿。少儿受了这么大的打击,整个人都变得沉默寡言,忧郁怪癖,大家也不敢过多责怪她。
好在侯府里未婚生子者不少,大家也见惯不怪。在家人的悉心照顾下,少儿慢慢恢复了些气色。孩子在肚子里一天天长大,有了心跳,有了胎音,有了动作,这种奇妙的感觉激起了她内心深处的母爱。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这个孩子都将如约而至。可此时无人知晓,这个孩子的名字会响彻千古,他就是霍去病。
公主是一个好动之人,这就使骑奴们不得不随时待命。
在侯府后院,骑奴们总是利用等候公主的时间聚在一起闲聊,甚至在无人的草木深处偷偷赌博,而这个时候,卫青会掏出一卷书,读得有滋有味。
身处侯府后堂,自然免不了遇到侯府的女眷,其他人卫青也未曾注意,只有那日所见的曹璇,引得人不由得瞩目。曹璇二八年纪,生的冰清玉洁,风姿卓越,既不同于公主的艳丽又不同于阿萌的清秀,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情。
曹璇依然是一副彬彬有礼却又冷如冰霜的样子,生在侯府,长在侯府,从小她接受的是最传统、最全面的礼教,她也没有让教导她的人失望,一举一动,都是贵族女子的仪态,一言一行,堪称府中公子小姐的楷模。
一来二去,她也注意到了这个黑乎乎的壮实少年,他不像别的骑奴,没事总是嬉戏玩闹,甚至赌钱,每次见到他,他都是手捧一卷书简,读得很入神。
侯爷对子女要求很严格,曹璇也读过书。侯府的公子们,经常因为不想读书而挨板子。记忆中,读书非但没有乐趣而言,反而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现在想起来,这种煎熬还是历历在目。
见这个傻乎乎的骑奴捧着本书,读得如此投入,曹璇有些纳闷,有意无意地对他多了些关注。
曹老夫人一般很少出门,但自从略施小计,让公主收了心,专注训练歌女舞伎之后,老夫人也多次亲临现场,以表示兹事体大,公主功高劳苦,每当此时,曹璇都会随行。路过花园之时,她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寻找卫青。
曹璇的行为逃不过老夫人犀利的眼睛,她很快发现吸引她女儿目光的人,又是那个卫青。“也许,是该到了要清理掉这个祸根的时候了。”老夫人很是震怒,却不得不表现得若无其事,先有平阳公主,后又是自己的女儿,这个看似憨厚无华的奴隶让她感觉到了强大的压力,怕是不得不痛下杀手。她暗自吩咐心腹之人有所准备,一边也有意观察这个年轻人。
可是陆续传来的关于卫青的各种传闻,却让她很是震惊。侍卫们都佩服他的身手武艺,马夫们很崇拜他的相马之术以及养马之道,就连丫鬟小姐们口中,都在流传这他勇救公主的英雄事迹。而她每次见到卫青,他总是捧着一本书,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对他的印象已经颇为改观了。
说来这个年轻人对侯府是有恩的,他救了公主就是挽救了平阳侯府。老夫人对此并不感恩,对于一个历经沧桑、争斗、出卖、背叛的老狐狸来说,感恩只是一种笼络人心所需要的表演,不会成为她对威胁自己利益之人下手的障碍。
但事实证明,这个年轻人的不简单,饶是所有人都能看出公主对他的情意,他依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每日除了做好自己的本分,就是读读书,去马厩帮帮马夫而已,丝毫看不出一丝不安分的举动。本职工作,他总是做得无可挑剔,对他的骑奴伙伴,卫青也是坦诚相对,很快就打成一片,逐渐成为骑奴和侍卫的核心人物。对于地位高的人,他从不卑躬屈膝,对于境遇不如他的人,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一时间,府中上下越来越喜欢这个忠厚朴实的年轻人。
老夫人暗自称奇,自此也放松了对卫青的关注,反而觉得这个孩子是可用之才,今后必有所成就。
曹璇努力克制自己的感觉和行为,对一个奴隶,她也不敢轻易说爱,她年纪尚小,而且十分看重自己的贵族身份,怎么能如此轻率地对一个奴隶表达心意?可是很多时候,心却不会听从理智,越是压制,这种感觉就越强烈,她还是忍不住去看他,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眼。
其实她什么都没有看清楚,甚至有时候,她压根看不到他,对她来说,这就够了,她已经在心里见过他了。
见他痴迷于书本,曹璇就从书房中找了些常用书籍,放在他的必经之路上,谁知卫青对于拾得之物虽然爱不释手,却不据为己有,总是翻看之后小心地放归原处,气得藏在暗处观察的曹璇直跺脚。
曹璇的举动很小心,充满了小女儿的气息,都是私下进行的,表面上却依然卫青冷如冰霜。卫青对各种毫无缘由的关爱也无所适从,只好有意回避。曹璇很是享受这种过程,那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让她渴望靠近他、了解他。这一切卫青却不知道,只道是哪个好心人在帮助他却不愿留下名姓,便也不去追究,只在心中默默感激,两个人便在不同的世界里以这种咫尺天涯的方式互动着并乐在其中。
第七节 凶险旅程
一日,侯府突然接到皇帝的诏令:公主的胞弟,当今太子要举行冠礼大典,特邀长姐平阳公主进京观礼。
公主有些不解,按大汉习俗,男子十八岁行冠礼,就此宣告成年,而太子刘彻年纪不过十六岁,为何要匆匆行冠礼?想到此,公主心中一怔:“莫不是父皇有什么不测,才这么着急宣告太子成人?”虽然有这想法,也不便告诉他人,只好吩咐下人准备行装,不日前往京城。
公主猜得不错,果然是景帝病重,才不得不提前为太子刘彻举行大典。
来传旨的是太后的贴身宦官。在公主的追问下,不得不将皇帝病危的消息告知。
公主努力克制住悲痛,吩咐府中立刻准备相关事宜,即刻进京。老夫人和平阳侯曹寿虽有不悦,却不敢不依,圣旨中并没有提到平阳侯,他自然不能同去了。
传旨宦官用过饭后就匆匆返回,翌日一早,公主也上路了。平阳侯府八名随从护送,加上公主的四名丫髻,还有精心挑选的骑奴十六人,一共二十余人,浩浩荡荡地从平阳县城出发了。
为避免引起他人注意,公主没有乘坐皇家马车,只是一辆侯府普通黑篷大车,为免公主颠簸,车轮上都裹上了厚厚的麻布。
公主在车中,透过车窗看着外面,十六名骑奴紧紧随行。
卫青在公主车驾的右边第一排,马头稍微拉后马车一个身位,公主的目光时不时地瞟向他,他也能感觉到,却不敢有所回应,甚至都不敢目光相触。
公主的眼中有了些许的忧郁,不似往日般神采飞扬,却多了几分女性的优美与柔情。
出了平阳城西门,就是通往京都长安的驰道。宽阔笔直的驰道,平日里可以并排行驶四辆马车,而此时却挤满了来来往往的人马车辆,满载货物的是走南闯北的商旅,熙熙攘攘的是赶路的人群,虽然侯府的侍卫在前面不断吆喝开道,车驾依然走得很慢。
一个时辰过后,而驰道之上,人群车马依然川流不息,拥挤不堪,丝毫不见有变畅通的趋势。见此情景,公主不禁皱起眉头,让丫鬟唤过侍卫头领道:“这么慢,何时才能到达长安,你赶紧想个办法,要么清道,要么换个路线。”
侍卫头领是侯府管家曹智之侄曹林,见公主发火,不敢怠慢,扬起马鞭在空中挥动,发出响声,众侍卫也跟着喊到:“平阳侯府车驾,让道,让开,让开……”
人们纷纷避让,无奈车马人流实在太过拥挤,这一让,更加乱糟糟的,车马相撞,直接将路堵死了。有几匹马被惊动了,差点冲到公主车前。
面对此情景,众人一筹莫展。
一身材瘦小的侍卫道:“曹头领,在下知道一条小道,可绕过平阳驰道,直达绛县境内。”
曹林闻此言欣喜道:“有小道可行,那太好了,快快仔细说来!”
侍卫指着南边的山谷道:“此处山中有小道,是前朝驿路,虽崎岖但尚能通行一辆马车,小人往返长安,走的就是这条道路,如果快的话一日即可穿过山谷,到达绛县境内。”
曹林小心翼翼地凑向马车,对车窗边的丫鬟说明此事,公主有些犹豫,唤过卫青道:“曹林所言你都听到了,你意下如何?”
卫青并不熟悉这段道路,他懂得山中必有小道,可省路程的道理,不过小路自有小路的凶险,公主身份尊贵,要确保万无一失。
“启禀公主,小道虽然可以节省路程,但也必然崎岖难行,在下以为,还是应该走大道,公主切莫以身涉险。”
公主沉吟许久,也是心中忐忑,但实在是归心似箭,公主叹道:“唉!事到如今也没办法了,能早日回京,冒点风险也值得。我们万事小心,想来不会有大问题。”
见公主心意已决,又有曹林等人在一旁支持,卫青只好将话又咽回肚子里,张罗着众人踏入山中小道。
黝黑墨绿的大山延伸向无尽的远方,看不到尽头,卫青隐约感觉到了不安,却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山中小道说是小道,却也看得过去,应该是时常有人走过才能如此。
很快,车子在大道的一个拐弯处转向了山谷中,谷中道路不似驰道宽阔,好在也算平坦,因为人少,公主的车驾走在上面明显快多了。道路旁边是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潺潺流动中,波光闪烁。
山势不甚险峻,两旁的山坡上长满了各种灌木。正值初秋,山顶的树木已是姹紫嫣红,从一处陡坡开始,又是浓浓的墨绿色,泼洒而下,临近山脚,树木已经稀疏,只是灌木草丛郁郁葱葱,不知名的落落野花散落其中,一面山坡,分成了明显的三个层次,是完全不同的三种景致。
公主自小长在深宫,何曾见过如此美景,不由得掀起窗帘,贪婪地看着一路的景致,本来急躁的心也随之平静下来。
卫青骑马在公主车驾之后,看到一路风光旖旎,自然也心旷神怡,只是沿着道路向前望去,山势愈加险峻,道路也逐渐崎岖起来,才略微有些担忧。
此处为太行山的一处支脉,自古多有山匪、强盗穿行其间。文帝年间,平阳县府也曾派兵清剿,无奈山大沟深,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数次无功而返之后,此事也再无人过问但此处山匪也不敢再打家劫舍,偶尔能听到过往客商被敲诈的消息,也只是大家笑谈而过。
山中美景如斯,路旁清泉叮咚,鸟儿清鸣之音不绝于耳,公主依着车窗,右手托腮,不觉沉醉其中,美丽的侧脸露在窗外。
卫青看得入神,阳光映在公主的脸上,如同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华光,只是那清澈如水的眸子,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忧郁,不由得让卫青心疼。
一个石子让马车轻轻地颠了一下,打断了公主的沉思,目光无意向后方望去,正好和卫青的目光相遇,四目相对,一瞬间,如电光火石,彼此都读懂了一些东西,却又急急地想隐藏起来。
公主赶紧低头垂目,一缕羞涩的红晕不觉得抹在了脸颊,卫青感觉自己的心脏在那一瞬间停止了跳动,随后却又急速地跳了起来,让他面红耳赤。
道路在山谷中蜿蜒,一种莫名的情愫也在卫青和公主之间蔓延。
太阳很快转过了山头,为抓紧时间赶路,公主在车上匆匆用了午膳,骑士们也在马上啃着干粮。
道路逐渐变得崎岖,一个大坑接着一个大坑,公主也不得不抓紧了马车。秋天正是多雨的季节,道路上有不少泥潭,还好驾车的四匹马都是卫青精心选定的良骥,也算有惊无险。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似乎黄昏已近,卫青这才一惊,他忘记提前问过侍卫这条路到底有多长了。放眼望去,前面尽是延绵不绝的山谷,看来今晚必是要在山谷中过夜。
“曹护卫,请问这条道到达绛县还需几个时辰?”卫青道。
曹林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不由得焦急万分:“卫兄弟啊,我也疏忽了这个问题,这条道路长百余里,车马要走四五个时辰,当时见公主着急,也没细想,这下可怎么办?”
平日里卫青素来谦和,所以和侍卫、骑奴相处都很融洽,加上多年磨难历练,这些人不由得以卫青为他们的主心骨,听到此言,都看着卫青,希望他能想出办法。
此时的状态正是进退维谷,卫青也不敢做出决断,正犹豫间,突然前方密林中响起呼哨声,数名悍匪手持利刃横在道前。
侍卫和骑奴们将公主车驾团团围住,突然林中连发数箭,顷刻十几人落马,卫青一边拨落射来的箭支一边上了公主的轺车,骑奴和侍卫哪里经历过这种生死对战,连滚带爬地逃走,转眼间只剩下公主和卫青。
几名汉子从山崖背后跳了下来,为首的是一个着皂色布衣的青年人,二十多岁的样子,腰挎一把短剑,手中握着一张弓,黑色的弓身,油光发亮,一见就知是劲弓。皂衣人大笑,不断地上下打量着公主:“这小娘子不错,呵呵,老子山寨中,可正缺个压寨夫人,哈哈哈……”
卫青暗暗观察周围情势,对方共九人,五人挎剑,长短不齐,四人身背长枪,手握硬弓,一看就是善射之人。他们均着布衣,裁制也很粗劣,外面还罩着一层兽皮,看起来是一副猎户的装扮。
卫青正要开口,皂衣男子已经拔剑在手,指着卫青道:“扔掉你手中的剑,交出财物,饶尔等不死。”
卫青不是第一次遇到草寇匪盗,他很自信,以他的身手,九匹狼一拥而上可能没办法,但这九个人,近身战斗应该不在话下。
卫青苦笑,把刀和身上的钱袋都取下,“哈哈哈,你小子还算懂事,兄弟们,收了!”一个人过来将卫青的匕首钱袋一股脑地拿了过去,还不断瞟着平阳公主,“老大,这小娘们儿不错,细皮嫩肉的,弟兄们有福了,哈哈哈!”满是猥琐之态,公主刚刚觉得脱离了险境,又被吓得发抖。
被称作老大的皂衣人也过来,围着公主转了一圈,笑眯眯的,不住点头,伸手就朝公主摸过来,公主恐惧之下,一声惊呼,卫青生怕公主受了委屈,看都未看,一脚飞出,直取土匪下巴。
卫青见敌众我寡,不敢大意,所以一出招就是要害之处,希望能很快制服几人,控制住局面,但又不敢伤人太重或者取他们性命。这一招他修习多年,从来都是一击即中,敌人躲闪不及,必定是被踢晕过去。
谁料皂衣人一个下蹲,顺势就地一滚,躲过这一脚。饶是如此,这一脚呼呼生风,已经将他吓出一身冷汗。旁边的八人这才反应过来,这一脚劲道极大,九人都知道遇到了劲敌,不待老大招呼,都已经擎出武器,围了过来。
滚到一旁的匪首惊魂未定,半晌才歇斯底里地喊道:“弟兄们一起上,砍了这兔崽子,这小娘们儿留下。”
听了这话,卫青反而有点放心,这话表明敌人暂时不会放箭,公主也不会有危险,没有太多顾忌,自己可以放手一战。
九人已经将卫青二人团团围住,明晃晃的刀枪就在眼前,公主虽然也见识过卫青的身手,但还是不免担心,紧紧抱住卫青的胳膊不放。卫青低声安慰:“公主放心,这几个小蟊贼不在话下,贼寇不会伤害公主,请公主稍微退后。”公主闻言后退几步蹲下来,希望能不影响卫青。
皂衣匪首心有余悸,不敢第一个冲上来,倒是一个中年人自恃手中短枪,上前就朝卫青面门上招呼,卫青一个侧身滑步,只一瞬间,已经夺下短枪,左手半握拳在他后脑勺下脖颈处一劈,此人顿时倒地不起。
八人尚未反应过来,卫青已经右手持枪挺立,他们还在惊骇之中,又有两人被放倒在地。卫青有意避开其中身手最好的皂衣人,手中短枪做剑使,冲入人群中,对着要害之处虚晃一招,待对方全力遮挡之时,却又击打他们的腿脚部位。转眼间几人已经倒在地上,嗷嗷叫唤。
皂衣人见状扑向卫青,想近身缠斗,岂料卫青毫不理会,转身避开,皂衣人紧跟他,脚步就乱了,这下正中了卫青的声东击西之计,等两人错开身子,一个飞腿,正中皂衣人后腰,只见皂衣人一个趔趄,也倒下了。腰部虽不能致命,但被击中之下,短时间内呼吸困难,无力再战。
皂衣人的倒地让众匪大为惊骇,卫青的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了,这几人虽然手挽弓箭,却不愿意暗箭伤人,也不去胁迫公主逼他就范,看来确实是不同于一般的匪类,都是些有情有义的汉子。
想到此,卫青也有意手下留情,虽占尽上风却也不咄咄逼人。
卫青手中短枪,时而是剑,时而又做枪使,上下翻飞,在多人中游刃有余,收发自如。片刻之间,高下立现。
皂衣人明白,这是他有意手下留情,否则长枪短剑之下,他们岂能不血洒当场?当下起身抱拳道:“这位兄弟,多谢手下留情!”
卫青还礼道:“兄台不必如此,几位是英雄豪杰,我又怎能出手伤人?看几位都是有情有义的汉子,在下冒昧想结识,不知意下如何?”
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丝毫没有伤及众人的面子,几人当然愿意顺水推舟,当下化干戈为玉帛。
原来这几人多是孤苦无依之人,平日里打猎为生,偶尔也劫掠路人,算不上真正的匪类,也从不出手伤人,只因卫青的气度,也愿意结识。
当下扶起倒地的伤者。众人对卫青的身手称赞有加,对他身边的女子也惊为天人,公主天生一种高贵不凡,几人甚至都不敢直视,卫青暗忖:“这番情景,怕是不会再对我二人不利吧。”
皂衣人自我介绍:“在下姓义名纵,这位壮汉名叫张次公,这小伙子是杨得意。”众人也一一见礼,义纵便招呼卫青二人去他们的寨子一聚。
山寨在一处背风向阳之处,占地极广,大大小小有好多高低不一的栅栏,围在其中的有黑熊还有几匹油光发亮的灰狼,比起生活在野外的狼,这些狼一看就养尊处优惯了,毛色发亮,很有精神,不断咆哮着扑向栅栏。
公主很是害怕,卫青却看出端倪,原来这些狼和普通的狼相似,可似乎又有些狗的样子。杨得意见状道:“卫兄,这是我师徒二人驯养的,它们是狼和狗相交生下来的,我就叫它们为狼狗,性情是暴烈了点,但奔跑搏斗远比狗要厉害得多,又不像狼一样桀骜不驯,难以管束。”
卫青初次听闻狼狗之说,大为惊异:“杨兄厉害,小弟是第一次见到狼狗,今日算是大长见识。”
杨得意笑道:“我家原在北地郡,靠近匈奴,也有大片的草原,本就是以放牧打猎为生的,我也自小就喜欢养些动物之类的,越是猛兽越是喜欢,在这山中,更是闲来无事,所以弄了这许多熊和狼。”
宾主一番推让,终于安坐下来,几盆新鲜的肉端了上来,还有大坛的水酒,看来这群山中的小山寨,是少不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公主这几日受苦不少,风餐露宿,见这可口的食物,自然吃得津津有味。
酒过三巡,众人都相见恨晚,几杯酒后几人已是掏心掏肺。
头领义纵,河东人,本也是出自书香门第,世代耕读为生,所以少年时代也曾读书识字。当年楚汉相争,河东各地豪强纷纷组织佃户流民家仆组成私人武装,逐渐的一些势力较大的豪强就开始乘战乱吞并一些小康之家的田地房产,轻则驱赶背井离乡,重则痛下杀手,灭门绝户,义纵家就是被号称“汾河一霸”的张硕霸占的,父母叔父数人被赶出自己土地,房屋被拆,只好外出逃荒。数年困顿的生活,亲人都已逝去,只留下义纵和姐姐义姁两人。
义纵家中传有几部医书,流浪期间,父亲经常看书,时不时自己配些草药治病救人,逐渐成了一名走方郎中,父亲曾教义纵学习医术,无奈他实在无多大兴趣,数年下来也不见长进,反而他姐姐义姁,饶有兴致,所以父亲闲暇时常授姐姐医术。后来有一游方郎中见到义姁,大为赞赏,非要将自己的医术传于义姁,几年下来义姁成为享誉河东的女名医。
而义纵,因为家中生活困顿,经常有上顿没下顿的,自小便不得不出入山林,自己混饱肚子。后来他们的父母、叔父先后过世,只剩下姐弟二人,还好两人也已届成年。姐姐义姁盛名在外,时常被人请去医病,所以索性四处行医为生,义纵先前还是靠姐姐不时下山游方走方行医为生,姐姐要行医治病,义纵便常年在这山中采药、制药,闲暇时刻也读书练武。
后来,义纵遇到杨得意等人,他们孤苦无依,流落山中,义纵一见如故,终成莫逆之交。这几人结拜为异性兄弟,常年厮混在一起。
义纵虽然不是最年长的,武艺却是最好的,兼之识得几个字,所以被奉为众人中的头领,慢慢地,他们在山中站住了脚跟,有了这个寨子。姐姐义姁对义纵的这种做法大为反对,但无奈弟弟已经成年,也不好过多干涉。义姁在河东名望日高,每天接待的病人很多。义纵为人刚正,慢慢名声大噪,就是这山中其他土匪,有了纠纷也要找义纵来裁决。
义纵虽说对医书没有兴趣,对律法之类的书却喜欢得很,手头有几部秦律、汉律之类的书籍都已经磨得油光发亮。卫青出身奴隶,身份比义纵等人更为低贱,却因卫青自小饱读诗书,浑身上下自有一股超凡的气质,谈吐之间,几人大为折服。
谈起二人来历,卫青不敢暴露公主身份,只好道:“在下卫青,这是我家主人,家住平阳城,此去长安投奔叔父,为抄近道才走到这大山之中。几位虽不得已落草,但盗亦有道,青佩服。”
义纵道:“卫兄弟不必多礼,我等一见如故,是难得的缘分,今日相见,把酒言欢,也是三生有幸。”
觥筹交错之间,大家谈起生活的艰难。义纵、张次公、杨得意等人都是良家出身,苦于没有出路,不得以落草为寇,言语之中少不了惭愧痛惜之色。
卫青道:“人生在世,不过白驹过隙,匆匆之间,当有所作为,我等七尺男儿之躯,更应该成就一番事业,兄等莫非就要在这山中一生做个打家劫舍的土匪?”
义纵闻言很受触动,起身举杯对卫青、公主二人道:“卫兄弟金玉之言,如醍醐灌顶,纵惭愧啊,此身已然是草寇,不知如何才能有一番作为?还望卫兄弟见教。”
卫青道:“义兄客气,卫青不敢有什么见教,只是惋惜兄等才华热血如此白白浪费,义兄如若愿意,请听小弟一言。”
卫青将杯中水酒一饮而尽,继续说道:“如今天下初定,朝廷定下清静无为的国策与民休息,北方却有匈奴为祸,多年来滋扰边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现在我大汉实力不济,无法正面抗衡匈奴铁骑,所以持和亲的态度,但先皇和皇上贤明,休养生息已经积蓄了不少力量,后世之君若行大有为之政,我大汉终会和匈奴一战,我等也就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几人听得入迷,义纵双眼已经有些模糊,说道:“我等自小就是山野之人,义纵也读过些诗书,知道男儿此生不愧对父母生养之恩,须要做些什么,只是,我等除了呼啸山林之外,再无任何技能,走出这大山怕是没有立足之地啊!”
卫青见已经激起他们的兴趣,继续趁热打铁道:“在这大山中,生活艰辛且不说,更是无所事事,空耗年华,如果能走出大山,自然会有出路。我方才说匈奴是我大汉的心头大患,那么朝廷自然是要用兵的,诸位都是血气方刚的男儿,投军报国自然是最好的出路了。”
众人沉默不语,若有所思。其实卫青也有自己的想法,山野草寇,难保不会朝秦暮楚,如果能说动他们下山入世,自然是最好不过。
这一路诸多凶险,想想都有些后怕,眼前这茫茫太行山脉,还会遇到什么,谁也说不上,如果能说服几人一起上长安,公主的安全自然是多了一份保障。
卫青道:“如今天子圣明,天下大治,就算没有匈奴,入不了军旅,做个小民耕种,贩卖为生也强过在山里讨生活啊!诸位就算不考虑自己,也要想想将来,大家正值壮年,怎么着也要娶妻生子,延绵子孙才能对得起天地宗亲吧?”
卫青此番话有慷慨激昂之言,也有循循善诱之语,不由得义纵等人不动心。
义纵等人全部起身,举杯敬卫青,义纵道:“闻卫兄一番话,茅塞顿开,我兄弟几人商议一下,然后随卫兄前往长安,投军也好做个升斗小民也罢,我等不求立下不世之功,只求今生不会虚度。”
和卫青一番对话,众人自然已经热血沸腾,本来落草就是不得已,有更好的去处,就算不为立功受奖,光是为摆脱这土匪的名声也都愿意。
“其实我口中的主人,实际是当朝公主,平阳侯夫人。”卫青见几人坚定信念,才敢公开公主的身份,几人大吃一惊,当即跪拜在地,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义纵等人虽觉得此女气超凡,美丽绝伦又高贵典雅,未曾想到竟然是公主,想起先前出言不逊,不由得头上冒汗,不住磕头:“草民罪该万死,冒犯公主,还望公主恕罪!”
公主莞尔一笑:“各位请起,先前虽有冲突,也是不知者不为罪,现在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没有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
几人这才起身,只是不敢再坐下,小心地垂首站在一旁。
公主忍俊不禁:“看你们方才那般虎虎生威,怎么现在成这样了,倒像是本公主成了老虎一般。赶快坐下来,还有事儿要商议呢。”几人这才称诺就坐,依然满是畏惧之色,卫青连连举杯,众人才逐渐恢复正常。
卫青道:“此处沿山梁往西走,是长安方向,只是小弟从未走过,不知道具体路线。”
“这里群山环绕,行走艰难,要去长安还是要尽快找到官道才行,官道在东边,要翻过数座山头,我们几人加上公主,怕是要走五六日才能到。”
卫青不禁有些担忧:“只是这山中树木茂密,穿行其中怕是很困难,如何能通过呢?”
义纵左首叫杨得意的中年人道:“密林之中,有野兽常走的路,草民时常在林中打猎,知道怎么走。”顿了顿又道,“这沿路上,还有一些寻常人不知道的山洞或木棚子,有柴米盐巴,要是晚了,可以住在里面,生火煮饭。”
公主大喜:“好,这就太好了!”
“事不宜迟我们明日一早就动身。”
众人酒至半酣,围着火堆且歌且舞,张次公几人敲着木棒,当做鼓点声,唱着不知名的乡间小调,卫青挽着义纵的胳膊,随着歌声翩翩起舞。
义纵道:“卫兄弟,今日你我举杯痛饮,实乃人生快事。我见你和公主关系不一般,以后还要多多关照兄弟们才好。”
卫青苦笑道:“义兄有所不知,卫青不过是侯府中一介骑奴,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义纵很是吃惊,只是大家一片喧嚣之声,也不便详谈。
公主原本也玩得很高兴,但这几日来的折腾,诸多凶险,公主惊恐万分又疲惫不堪,吃饱喝足之后困意很快袭来。
难得卫青也跪坐下来,公主自然紧紧抓住他,有卫青在身边,就感觉有了依靠,便不再害怕。依偎在卫青身边,公主很快甜甜地睡着了。
众人已知她是平阳侯夫人,见两人如此亲密,略有尴尬,卫青也不知如何解释,见公主睡得香甜也不忍心叫醒她。还好义纵立刻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诸位,明日我们启程上长安,寨中财物粮食怕是要全部带上,山寨不大,放火烧掉怕会引燃森林,就留下来,往后有过路猎人也是个歇脚的地方。时候不早,大家快去回屋收拾,明日一早出发。”众人称诺。
寨中有十数间房,几人一人一间,有几间堆放杂物,现在增加了公主和卫青两人,自然要调整一下。
义纵的房间自然是最好的,给公主住了,公主隔壁的房子原本是张次公的,安顿卫青住下,义纵、张次公两人就和别人挤挤。
义纵原本还想先安顿公主住下,谁知公主喝了几杯酒,对卫青是寸步不离,众人搞不清楚二人的关系,也不好开口,各自先散去,回屋休息。
见众人散去,屋中就他们二人,卫青不免有些局促,起身道:“公主,天色不早了,请公主到隔壁房间休息,想来义纵应该已经为公主准备好了床铺。”
公主突然耍起横来:“不,本公主不去,本公主害怕,这荒山野岭的,这群人都是土匪,要是半夜发生什么变故,你卫青就不怕他们对本公主不利?”
“这……公主切莫如此说,他们是绝不会有异心的。”
“你说得轻松,我可害怕,你要听我的。”
“那公主的意思是……”卫青左右为难。
公主脸上有些微微泛红:“本公主的意思是,我今天哪也不去,就睡在这里,你也哪都不准去,就睡在我旁边,这样我才放心。”
“这……”
“这什么?难道你不听本公主的话?”
“卫青不敢!”
“那就好,你就乖乖地睡在这里。”公主说完狡黠一笑,朝卫青做了个鬼脸。
卫青苦笑道:“请公主就寝,我就在屋外守着,保护公主。”
“那不行,明天还要赶路,你要保护本公主,怎么能不休息呢?你去隔壁,拿了被子,就睡到我旁边。”因为完全脱离了危险,又有了这么多人随行,公主不再害怕,调皮心起,想捉弄一下卫青。
卫青无奈,只好到隔壁取了被子过来,还好公主已经躺下,一双脏得不成样子的绣鞋在床榻边上,样子小巧,不过盈盈一握。
卫青心头一荡,公主就离他数步之远,紧闭着眼睛,脱了外衣,静静地躺着,弯弯的眉毛,小巧的樱唇,虽不施粉黛却难掩天生丽质。
一瞬间,他想不顾一切地扑过去,搂她在怀里,理智却又告诉他,不可以。
公主出声了:“卫青,还磨蹭什么,赶紧来睡下,明天还要赶路。”
卫青应了一声,在一旁躺下。公主一动不动,阵阵馨香传来,搅得卫青心猿意马,几次差点按捺不住心头的欲望。
“唉!”黑暗中传来公主的一声叹息,“卫青,自从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我是冤家,这次的事诸多波折艰险,怕都是命中注定,只是有多少苦多少艰难我都不怕,我就怕你我今生有缘无分。”
卫青沉默半晌,不得已说道:“公主的情意卫青明了,但公主可知,你我身份悬殊不亚于天地相隔,何况您是我的主人,平阳侯夫人,卫青纵然不怕粉身碎骨,又如何能跨过这道鸿沟?”
公主无语,半晌才发出小声地抽泣,卫青也不敢多言,只是想着远方的阿萌。月光慢慢从窗口倾泻而入,照得屋内一片明亮,秋风拂过山岭,发出轻轻的“哗哗”声,公主渐渐睡去。
卫青也不敢胡思乱想,明日还要早起赶路,强迫自己快点入睡。
第二天,卫青早早醒来,公主还在一旁酣睡,脸上满是泪痕,嘴角却挂着甜甜的笑容,卫青摇头苦笑,搞不明白这公主又哭又笑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次公早早起来,将栅栏之中的熊尽数放出,这些熊虽被圈养多年,好在活动空间大,张次公也每每喂食活物,所以野性还在。出了牢笼,它们就感觉到自由的可贵,很快消失在山后的密林中。
几只狼狗也被放了出来,这些狼狗毕竟自小关在笼中长大,虽然获得了自由,却并不愿意离开,围着师徒俩的脚跟打转。张次公顺手抽出一根树枝,一边抽打着这些狼狗一边说:“走,赶紧走,回到你们的山林去,去恢复你们祖先的凶猛。”
几只狼狗丝毫不为所动,张次公狠狠地抽了几下,杨得意有些不忍,抱住师父的胳膊说:“师父,这几条狼狗虽说野性不小,但毕竟是喂养大的,离了我们的照顾,怎么在山林生存?不如带他们走吧!”
张次公呵斥道:“你小子胡说,这狼狗野性难驯,带上他们万一惊吓了公主,看你有几个狗头好砍。”杨得意见师父如此,只好向卫青、公主两人求助。
卫青有对黑熊儿的感情,自然喜欢狗,尤其是这几只狼狗,天生高大凶悍,却又通人性,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好猎犬。几人的眼睛都瞟向了公主,等她定夺,公主虽然害怕,但见卫青喜欢,便非常痛快地点了点头。
有了公主的首肯,杨得意高兴非常,怕公主害怕,特意取了绳索,将四条狼狗牢牢拴住,由自己牵上上路。
众人收拾好行装,尽量多带干肉器具之类的生活必需品,义家的几部医书,怕是绝本,义纵也收起带在身上。
寨中早就为公主准备好了滑竿,这是一种简易的两人抬轿子,竹子搭配木头做成,虽然没有公主銮驾舒服,可比起走路来也是天壤之别。公主推辞了一番,还是坐了上去,看着一行数人的队伍,也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