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护理专科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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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手术室安全管理

一、手术室查对管理

(一)目的
规范手术室核查制度的执行,确保患者手术安全,防范不良事件发生。
(二)范围
手术室护士所有的查对操作。
(三)权责
1.术前准备室护士
接手术患者时实施手术患者查对。
2.手术室护士
进行所有的查对操作时均需遵照。
3.护士长
对科内查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控,监督落实情况并持续改进。
(四)作业内容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室、姓名、住院号、床号、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与标识、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术前备皮、所带的术中用药与影像学资料等。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2.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取用各种无菌物品以及体内植入物之前,巡回护士与刷手护士共同查对其标识内容、灭菌日期、包装等内容。
4.遵循手术物品清点制度,根据不同手术类型的要求实施清点,在术前、关闭体腔前后与缝合皮肤后清点所有敷料、器械的数量和完整性。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刷手护士、手术者核对后送检。
6.医嘱查对 手术室护士执行术前医嘱,根据医嘱查对患者身份、药物皮试结果、药名、剂量、用法等。术中口头医嘱执行时需复述医嘱内容,与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用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住院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查药液有无沉淀、变质、混浊;安瓿有无破损,瓶口有无松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查对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用药后的反应。
8.输血查对制度
(1)查对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
(2)查对供血者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3)查对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
(4)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