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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疫情应对措施
(一)及时隔离送诊
1.发现学生或教职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应要求其佩戴口罩,及时隔离、及时报告、及时送诊,并做好相关记录。
2.送至定点医院诊治时,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做好疫情报告
若被诊断或疑似为病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患者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三)协助开展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学校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2.学校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3.如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情况和解除隔离观察的日期。
(四)终末消毒
当学校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由专业人员对相关场所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
(李 炎 著,应 波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