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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呼吸康复必要支持
(一)呼吸康复医疗场所标准
1.医疗机构中在实施呼吸康复期间需要1名有经验的呼吸科医师全勤在职,且有保障体系,患者需要急救时,可以做出及时的适当处理。
2.需要有至少1名有呼吸康复经验的专职物理治疗师或专职护士。
3.有专用的功能训练室。
4.专用的功能训练室中需配备该团队常用康复方案所需器械及急救设备,例如:
●氧气供给装置
●心电、血压、血氧监测设备
●急救车、除颤设备
●运动负荷试验装置
●呼吸肌评估训练设备
●平板或者功率自行车
5.康复管理系统(医嘱、运动处方、实施时间、训练内容、负责人等)应及时录入、集中保管。
6.应定期举行多学科(MDT)查房或讨论,对患者进行动态的综合评估和康复方案修订。
(二)必要的人员及人才培养
呼吸康复实施需要多专业人才,包括呼吸科医师、康复科医师、物理治疗师、医学体能训练师、医师助理营养师、呼吸专科护士、药剂师、心理医师、职业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建议配备比例见表1-3)。配备比例并无绝对,但需要保证有效及安全性。中国呼吸康复目前暂时落后于欧美及日本,全国各地具体人员组成很难一刀切,建议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多学科团队开展工作。
表1-3 呼吸康复工作者和患者的建议比例
(杨 汀 曲木诗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