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在中国:成就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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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历程

在2002年全球基金成立之初,我国正在策划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course,DOTS),但当时的结核病防治经费尚有很大的缺口。为了补充结核病防治经费的不足,我国政府先申请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以下简称卫生十项目)实施DOTS,项目覆盖了中、西部地区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8个地(市)和1450个县(区)。为强化卫生十项目省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和另外8个中西部省份DOTS扩展工作,我国于2003年成功申请到了第一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

为了进一步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率,加速结核病疫情的下降,2005年申请了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项目覆盖我国24个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区),主要通过加强医防合作、提高公众结核病知识知晓程度和加强中央及省级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来提高患者发现水平。

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结核菌/艾滋病病毒(TB/HIV)双重感染防治以及耐多药肺结核(MDR-TB)防治是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三大挑战。2006年,申请了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TB/HIV双重感染防治和耐多药肺结核规划管理的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扩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使更多的省份能够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试点工作,在第五轮项目的基础上,2008年申请了第七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在第五轮耐药项目实施地区以外的10个省的50个地(市)实施耐多药肺结核规划管理试点工作。同年,我国最早实施的第一轮结核病项目也因实施效果良好获得了滚动申请的资格,并成功获得了资助。

2009年,申请了第八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该项目有三个主要目的:一是在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二是与司法部合作,在监狱系统开展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三是开展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

2009年11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扩展耐多药肺结核的规划管理工作和加强卫生系统的能力建设,我国成功申请了第九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

随着全球基金由“单个疾病防控到与加强卫生体制紧密结合”、“从疾病防控项目到国家规划”以及全球基金新的拨款架构(即一个疾病、一个中央执行机构、单一资金拨付)的转变,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和加强项目管理,我国决定利用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滚动申请的机会整合正在执行的所有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2009年12月,第四轮滚动项目获得了全球基金理事会的批准。经过与全球基金的谈判和协商,自2010年7月起,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整合项目(SSF项目)正式开始实施。

2011年全球基金项目冻结后,按照全球基金秘书处的要求,原计划执行两期的整合项目定为仅执行一期,于2013年6月结束。由于项目冻结等原因导致整合项目还有一定的经费结余,为了更好地利用项目经费,2013年成功申请了为期一年的延期项目。

从2003年4月1日第一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开始实施至2014年6月30日延期项目结束,再加上为期9个月的项目关账期,整个项目历时12年。不同轮次项目的设计都与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紧密结合,根据当时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利用项目的经费弥补规划经费的不足,在不同的领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这也是我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达到100%申请成功率的关键所在。不同轮次项目涉及的工作领域涵盖DOTS策略、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TB/HIV双重感染防治、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司法行政系统结核病防治和卫生系统加强(HSS)等7个领域(表1)。

表1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不同轮次涵盖的领域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