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碳排放基线盘查方法
开展碳排放基线(以下简称碳基线)盘查是实现碳中和的基础,有助于企业确定基准年的排量。碳基线盘查过程较为复杂、涉及的标准多,建议企业循序渐进,分五步来完成碳基线盘查:明确方法论、界定组织边界、明确覆盖温室气体种类、梳理相关活动及估算碳排放量(见图2-2)。
图2-2 碳基线盘查步骤
资料来源:温室气体核算体系,BCG分析。
一、明确方法论
不同非政府组织、机构和政府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披露标准多达数十种,但是各种温室气体核算标准的基本方法论较为一致,目前大致分为两种:系数法和测量法。
系数法:通过计算活动数据和相应的排放因子来确定排放量,是广泛采用的标准评估方法。系数法中颇受欢迎的是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和ISO 14000,其中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是公认标杆,世界500强当中的众多企业均采用该方法进行碳排放量披露。
测量法:利用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对活动层面相关温室气体的浓度进行连续测量。这种方法更适用于按行业细分的报告标准,例如美国环保局的温室气体最终排放规则,中国的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排放密集型行业多使用测量法。
由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主导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是公认标杆,为测量和披露企业在全球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奠定了基础。众多其他常见标准均参考这一体系。例如,投资者、利益相关方和全球500强参与的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建议企业遵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进行信息披露。目前,全球超过9600家企业已经向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上报排放数据,占全球市值的50%,其中大部分企业的碳基线都是根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来确定的。
二、界定组织边界
界定组织边界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盘查范围是否包括子公司或者包括哪些子公司,并且一旦明确标准后,应贯穿盘查过程始终。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推荐了三种设定组织边界的方法,企业可以任意选择一种。
■股权比例方法:根据企业的股权比例核算碳排放,反映企业的经济利益。
■财务控制权方法:只涵盖企业有100%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排放。
■运营控制方法:企业享有权益,但是没有运营控制权的子公司的碳排放不计算在内。
三、明确覆盖温室气体种类
关于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的设定建议企业参考《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六氟化硫、全氟化碳和氢氟碳化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温室气体种类,以上协定非强制性标准。
四、梳理相关活动
企业需要确定应纳入碳基线盘查的活动种类。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将碳排放分为三个范围,为盘查提供指导。
范围1(直接排放):企业直接控制的燃料燃烧活动和物理化学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典型的范围1涵盖燃煤发电、自有车辆使用、化学材料加工和设备的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2(间接排放):企业外购能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电力、热力、蒸汽和冷气等。典型的范围2涵盖发电过程中场外电站释放的温室气体,但不包括电站上下游的排放。
范围3(价值链上下游各项活动的间接排放):覆盖上下游范围广泛的活动类型。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示范地列出了常见的范围3活动(参见图2-3)。
范围3是最具争议的碳排放范围,企业可自主决定所纳入的活动,是否涵盖范围3是企业的战略决策,也取决于上下游行业合作伙伴的合作意愿。对于大多数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的披露系统(如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而言,范围1和范围2是必选项,范围3是可选项。
图2-3 典型的碳排放范围活动
资料来源: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五、估算碳排放量
估算碳排放量时,大多数非能源生产企业或者重点排放企业使用系数法,其底层逻辑与其他方法共通。美国、欧盟、中国等的多个组织也纷纷推出了具体核算标准,但暂未统一,主流核算标准遵循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采用系数法核算排放水平可遵循三步:先从业务角度出发,收集相关活动数据;接着选择最合适的排放因子;最后计算出排放水平。
(一)收集相关活动数据
在组织边界内和排放范围中,企业需确定各项活动的排放源,并收集活动数据。这些数据是与能源使用直接相关的信息,比如用电量或者填埋废弃物的吨数,是计算的关键数据。收集者需谨慎行事,收集数据通常耗时比较长,计算时对基础数据有一定的要求。
(二)选择最合适的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用来量化各活动的碳排放,其选择方法各异,受到国家、地区、技术或能源结构的影响,可以将IPCC缺省排放因子、特定国家排放因子和差异排放因子相结合,灵活应用。大多数企业不需要直接测量或者计算排放因子,尤其是那些来自中低排放行业的公司。企业可以从非政府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布的一系列排放因子中选取,还可以参考按国家划分的跨行业排放因子,例如中国的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MRR(国际上通用的对搜索算法进行评价的机制)等。当缺乏排放因子时,IPCC缺省排放因子可作为有力补充。企业可以利用IPCC排放因子数据库(EFDB)等资源快速获取排放因子。另外,针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则可以采用差异排放因子。
(三)计算出排放水平
将活动数据和相应的排放因子相乘,并加总到公司层面,可获得公司总体活动水平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然后,根据国际公认的单位时间发热值标准(全球变暖潜能值GWP),将不同温室气体的排放数据转化为统一的指标——二氧化碳当量(CO2e),从而最终得到总的碳排放量。
图2-4为用系数法估算碳排放量的流程示意图。
图2-4 用系数法估算碳排放量流程示意图
资料来源:BCG分析。
碳基线盘查过程较为复杂,涉及的法规、标准多,且区域性标准不一致,但是针对铝业、水泥业和半导体行业等特定行业,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提供了Excel计算工具。企业在确定活动数据、选择排放因子之后可以借助此工具完成计算,也可以通过招募专业团队或者借助外部咨询公司协助完成碳基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