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团体标准 引导行业技术提升
随着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深入推进,团体标准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国家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重点,团体标准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充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有助于激发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前进步伐、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作为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简称中通协)将发展团体标准作为协会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建立健全团体标准工作机构和管理机制,并组织行业制定发布了一批市场急需的团体标准,为促进行业技术提升和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发展团体标准的重要意义
1.发展团体标准是深化标准化改革的需要
发展团体标准是在深化标准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出的。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提出了现行标准化体系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制定了深化标准化工作的改革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重大改革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标准供给结构,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拉开了我国团体标准发展的帷幕。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201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以及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分别针对发展团体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2017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化法,针对1989年版的标准化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将团体标准纳入了标准化法涵盖的范畴。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国家标准体系。新的标准化法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2017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团体标准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要求,细化了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提出社会团体应主动处理团体标准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团体标准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2.团体标准在标准化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措施中,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对各类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做出了明确规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组织制定,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推荐性国家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标准: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企业标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底线”的作用相比,团体标准具有能够及时响应市场需求、迅速跟进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工作机制灵活、技术指标水平领先等特点。团体标准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构建起全面的标准体系,共同发挥标准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开展团体标准对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的意义
在国外,学会、协会标准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一些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学会、协会及技术组织,如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德国工程师协会(VDI)、挪威船级社(DNV)、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美国石油学会(API)等制定的团体标准权威性极高,有的上升为本国国家标准,有的则被公认为国际先进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采用。在美国,团体标准不仅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活跃、最贴近市场需求的产品。
多年来,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修订速度慢、标龄长、标准不齐全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一些行业内缺乏相关统一的标准,导致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出现了不利于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无序竞争现象,市场乱象丛生。这既伤害了客户利益,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组织,很难通过执法等行政职能对行业进行监管,需要寻求有效的途径,充分发挥协会的影响力和导向作用。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应充分发挥协会自身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加快标准制定速度,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为企业及时解决标准缺失的问题。发展团体标准,有利于企业依据标准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促进行业在经济、社会、生态方面高质量发展。
二、中通协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情况
近年来,中通协将开展团体标准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并确定了高起点、规范化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依据国家关于团体标准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摸索工作方法和途径,协调好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促进优势互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在中通协及各分支机构、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用机械行业团体标准工作得到实质性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建立完善两级工作架构和管理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中通协积极开展团体标准的推进工作,2015年制定了“建立《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行业标准体系》方案”,并在主席团/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明确由中通协统一组织管理、发布协会团体标准,专业分会负责组织制修订协会团体标准及推广施行。
2017年3月,中通协制定发布了《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团体标准工作遵循的原则和标准体系,明确了团体标准制修订的程序管理要求等。4月,中通协完成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注册,具备了发布团体标准的规范条件。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以T/CGMA为标识符,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告发布。
为规范化、高起点开展团体标准工作,中通协建立了总会与分支机构两级工作架构,制定并发布实施了一系列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制度。
中通协成立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中通协会长黄鹂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来自行业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行业专家担任专家委员。2017年11月2日,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合肥召开成立大会,讨论通过了《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家工作条例》和《中通协团体标准管理工作细则》,明确了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的职责与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通用机械行业团体标准从立项、编制、征求行业意见、行业专家评审、管委会专家审定,到发布出版、修订等全过程工作流程的管理要求。随着团体标准工作的开展,为规范管理和使用团体标准工作费用,2019年3月,中通协又制定了《中通协团体标准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并在中通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实施。
根据中通协团体标准管理工作要求,各分支机构先后成立了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作为开展团体标准的工作机构。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工作条例或章程,并积极开展了各项实质性工作,从而完善了通用机械行业团体标准的管理体系及工作机制。
2.大力推进团体标准实质性工作
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团体标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推进和管理作用。2017年11月2日,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合肥召开第一次团体标准审定会。会议审议了14项团体标准送审稿,其中《泵试验室(站)评定规范 第1部分:回转动力泵》和《烟气脱硫陶瓷衬里泵技术条件》两项标准通过评审。2018年8月10日,中通协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在大连召开第二次团体标准审定会,通报了通用机械行业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情况,审议通过了《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等10项团体标准报审稿。
为了使各分支机构更加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团体标准,有力推动各专业团体标准的工作,2018年1月25日,中通协组织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召开了中通协团体标准工作会议,宣贯了国家关于发展团体标准的文件精神和中通协团体标准工作的各项管理要求,通报了中通协发展团体标准工作情况,布置了下一阶段的相关工作。
中通协还汇总编辑了《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资料汇编》,将中通协团体标准各项管理制度文件、国家关于团体标准的相关文件、制修订标准的规定/规范等汇编成册,发放各分会和管理委员会委员,便于查阅使用。
中通协还创办了内部电子刊物《团标简讯》,设置了三个板块,具体内容为:“团标信息”主要介绍国家关于团体标准的文件精神、工作动态,以及通用机械行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的相关情况;“标准制定”重点反映中通协及各分支机构开展团体标准的工作情况,包括团体标准立项、编制、评审、发布等进展情况;“标委会工作动态”主要反映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及各分支机构标委会召开相关团体标准工作会议及开展工作的情况等。
自2017年以来,中通协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已经批准《泵试验室(站)评定规范 第1部分:回转动力泵》《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整体式高速齿轮箱传动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产品质量分等规范》等13项团体标准,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告发布实施。其中,《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整体式高速齿轮箱传动装置通用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已经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在总结团体标准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加强中通协团体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高质量持久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真正使团体标准在行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促进作用,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着手编制团体标准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团体标准发展目标,明确团体标准工作的重点方向和任务,为今后团体标准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促进作用。
3.各分支机构深入开展团体标准工作
在中通协团体标准工作方针的统一要求下,中通协各分会都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基础开展了相应的团体标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通协泵业分会于2017年7月召开了泵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讨论通过了协会标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并对《回转动力泵试验室(站)评定规范》《烟气脱硫陶瓷衬里泵技术条件》两项标准进行了评审。这两项团体标准当前已经发布实施。针对2018年度标准项目《泵产品质量等级》第一部分清水离心泵和第二部分石油化工离心泵,泵分会开展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征集工作,并组织开展2019年、2020年度泵行业团体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还举办了《泵试验室(站)评定规范 第1部分:回转动力泵》等相关标准宣贯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通协风机分会于2018年4月组织召开了风机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制定了《风机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条例(草案)》。风机分会与压缩机分会联合组织两个行业的企业开展了团体标准《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制定工作。2019年1月,风机分会召开了《屋顶风机防雨性能试验》团体标准,讨论了标准编制大纲和工作要求。2019年4月,风机分会在绍兴召开了该项团体标准的初稿评议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进入行业评审阶段。
中通协压缩机分会与中通协气体净化设备分会共同开展了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在2018年10月上海流体机械展期间举行了行业首个团体标准《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的发布会,并对标准进行了专场解读。该项标准已经正式出版发行,在行业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另一项团体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指南》已经进入行业征求意见阶段。压缩机分会与风机分会共同开展了《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的编制工作。压缩机分会还成立了空压机团体标准推进组,酝酿开展针对空压机领域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并探讨进一步深入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模式和推广应用的途径。
中通协阀门分会于2017年年初即拟定编制阀门行业团体标准计划,明确了团体标准项目及起草牵头单位。同时召开团体标准评审会,评审了10项团体标准草案和各项标准的立项建议书。2018年,阀门分会召开了团体标准工作会议,讨论完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产品质量分等规范》等8项阀门行业团体标准。这8项团体标准在中通协团体标准审定会审议通过后,已经中通协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实施。
中通协减变速机分会于2018年6月成立了减变速机分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制定了《中通协减变速机分会标准化工作员会组织工作条例》,为开展行业团体标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减变速机分会完成了减变速机行业首个团体标准《整体式高速齿轮传动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已经正式发布实施并出版发行。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次标委会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安排。
中通协分离机械分会于2017年9月成立了标准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组织工作条例,并提出制定《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团体标准的工作计划。2018年12月召开分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一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分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17—2018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并讨论通过了团体标准《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并提出了分会下一年度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初步计划。
中通协干燥设备分会在2017年已经完成《干燥设备能效标准总则》《流化床干燥机能效标准》《转筒干燥机能效标准》等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加快组织启动《喷雾干燥机能效标准》《干燥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起草工作。2018年修正补充了团体标准《干燥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召开干燥机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会议,研究了《干燥机能效系列标准》的整体框架结构及第二批团体标准编制情况和相关问题。
中通协冷却设备分会2018年成立了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干湿消雾节水冷却塔性能验收试验测试规程》《冷却塔性能评价(认证)技术规范》《闭式冷却塔》等团体标准的编写工作。当前基本完成了团体标准《蒸发式冷凝器》的编写工作,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冷却塔塑料薄膜淋水填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正处于标准立项论证阶段。
中通协气体净化设备分会与中通协压缩机分会共同开展了两项团体标准工作。另外,《一般用压缩空气干燥器选型指南》已经立项,2018年召开了工作会议,启动了前期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为标准的起草工作打下基础。
中通协真空设备分会组织起草了《液环真空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团体标准,召开了标准的行业审查会,并经中通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评审后进行修改完善。
三、进一步加强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
1.加强团体标准的培训宣贯
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是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第一步,广泛推进实施采标才能使团体标准真正在企业经营生产中发挥作用,扩大团体标准的影响力,从而促进团体标准的发展。
团体标准是国家为深化标准化体系改革提出的新标准形式,相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多年的发展历程,团体标准是新事物,还没有被许多企业所了解和认识。更多的企业在参与团体标准工作的过程中还相对比较缺乏标准制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因此,需加强对团体标准的培训与宣贯。一方面加强对团体标准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颁发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熟悉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过程中的相关各项要求,自觉规范地开展团体标准工作;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对已经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的培训宣贯工作,使团体标准更加广泛地被行业所接受和采用,发挥满足市场竞争需求、引领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2.推动开展相关审核认证等工作
依托团体标准开展审核认证工作是促进团体标准落地实施的有效途径。通用机械是机械工业最为繁杂的行业之一,企业多、产品种类多、规格多、应用领域广泛。中通协将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高品质认证,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推进通用机械行业质量品牌建设。
随着通风机、空压机等通用性机械产品取消许可证转为认证管理,通过审核、自愿性认证等手段促进行业规范运营,净化行业竞争环境。
中通协把开展审核认证工作作为协会未来一项长期可持续工作大力推进,与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开展合作,以团体标准为牵引,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健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在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健康发展方面的优势作用。
〔撰稿人: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孙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