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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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收购股权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和印章移交

在公司并购中,股权转让后项目公司的管理权也应该进行移交,因此在股权变更过户的同时,新旧股东之间也要办理公司文件资料和印章的移交。在文件资料和印章移交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文件移交过程中,移交清单中必须注明移交文件的名称、签署日期、数量、是否原件、页数、签署人员和文件来源。

第二,文件移交不仅要移交已经生效、正在履行、未履行的文件,也要移交未生效、已废止、履行完毕的文件资料。

第三,移交文件没有原件或者有破损、涂改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特别注明。

第四,印章移交时应当移交项目公司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项目部印章等。印章移交时,应当留存印文,由移交和接管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明印章刻制和启用时间,原印章管理人及管理的时段。

第五,文件和印章移交应当由移交一方做出穷尽声明和承诺,保证已经移交了全部文件和印章,如有遗漏,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原股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