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数字媒体概念及其特性
1.2.1 数字媒体概念
数字媒体(Digital Media)是指以二进制数的形式记录、处理、传播、获取信息的载体。这些载体包括数字化的文字、图形、视频影像和动画等感觉媒体和表示这些感觉媒体的表示媒体(编码)等[5]。用计算机记录和传播的信息媒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信息的最小单元是比特(bit),其值为0或1[6]。信息在计算机中存储和传播时,任何信息都可以分解成一系列0或1的排列组合。数字媒体是通过计算机存储、处理和传播信息的媒体。与传统媒体使用模拟方式进行信息的存储和传输不同,数字媒体是以比特的方式进行信息的存储、处理和传输[7]。
按时间属性,数字媒体可分成静止媒体(Still Media)和连续媒体(Continues Media)。静止媒体是指文本、图片等内容不会随时间而变化的数字媒体。连续媒体是指音频、视频等内容会随着时间而变化的数字媒体。按来源属性,数字媒体可分成自然媒体(Natural Media)和合成媒体(Synthetic Media)。自然媒体是指客观世界存在的景物、声音等,经过专门的设备进行数字化和编码处理得到的数字媒体,如数码相机拍的照片、数字摄像机拍摄的影像、数字音乐等。合成媒体是指以计算机为工具,采用特定符号、语言或算法来表示,由计算机生成的文本、音乐、语音、图像和动画等,如用3D制作软件制作的动画角色[8]。
数字媒体可以理解为人们常说的多媒体,它是由数字技术支持的信息传输载体,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互动特性强[9]。数字媒体可以分为网络型数字媒体和封装型数字媒体,网络型数字媒体一般是指互联网,封装型数字媒体包括磁盘和光盘(如CD和DVD)等。
1.2.2 数字媒体特性
概括起来,数字媒体具有以下特性。
(1)表现形式丰富多样
数字媒体可以处理图像、文本、音频、视频等多种信息,它使人们交换的信息更加丰富、多样。数字媒体在生活中的使用不仅带来了全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而且还丰富了传统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10]。
(2)受众由被动变主动
在传统的大众传播中,信息来源于发送方,受众被动地接受,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阐明自己的观点。而在数字媒体中,信息是按比特存储的,受众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还可以从中挖掘自己感兴趣的信息。
(3)趋于个人化的双向交流
在数字媒体的传播中,发布者和受众之间能进行实时的互动,这种互动使双方交流更加容易。除此之外,信源和信宿的角色可以随时改变。数字化传播中点对点、点对面传播模式的共享,使传播的覆盖面可以越来越大,也可以越来越小,直至实现个人化传播。
(4)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数字媒体可将多种媒体混合叠加到一起,但并不是简单地混合和叠加起来,而是将多种媒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再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并根据传播要求相互转换,以达到“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效果。
(5)技术与人文艺术的融合
数字媒体具有图、文、声、像并茂的立体表现特点,可利用多种媒体的表现方式,还能有效地传达信息,与人文技术有效地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