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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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序言

我打算在这里说明怎样阅读本书,好让大家透彻地了解它。本书要传授给人的是一单纯的思想。可是不管我怎样努力,除了这整本书以外,我没法找到更节省的方法。我以为这思想就是在哲学的名义下长久以来被搜寻的东西,并且就为这缘故,它的发现对谙熟历史的人来讲,就好比找到点金石一样不可能——纵然普林尼[1]已经对他们讲过:“有多少事在做成之前,被认为是不可能的!”(《自然史》7,1)

按照我们对于这个即将阐明的统一思想各方面的思考来讲,它有时称为形而上学、伦理学及美学(感性论);若照我的管见,其范围自然也可以是所有这些。

一个思想体系总得有构造上的关联或连贯,就是说,一部分总能证实其他部分的关系(纵然不是后者证实前者);这里,基础负载着其他所有的部分而不被它们负载;这里,尖顶儿是被撑起来而不是去撑别的。另外,一个单纯的思想,不管怎样包含丰富,总得保全为最完整的一体。还是一样,要是为了传授的方便把它分割成部分,那么各部分的关系一定要再度为系统的,就是成为这样一种每部分证实全体正如被全体所证实的情况;成为一种关系——没有一部分是第一,没有一部分是最后,整体乃清清纯纯从每一部分得来,而要不是整体先被了解,就算最细微的部分也没法儿完全给明白。但是一部书总得有个开始和结束,在这个范围说,尽管内容还像有系统的,却不像个有机体了。因此,形式与内容在这里就起了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所阐释的思想好被领会,没有别的,只有这个劝告:读本书两遍。这是自明的道理,这么做的话,第一遍需要很大耐心。这耐心只有从那种自愿付出的信赖而来,就是相信开始必须先有结束,几乎就像结束应该先有开始,每一前面的部分都先假设了后头的,几乎像后者以前者为前提一样。我说“几乎”,因为那不是如此绝对,我可能会把那些紧接着就要被解释到的东西先写出来,还有最有助于理解与澄清的东西,我都忠实且居心无愧地写下了。的确,要是读者(当然的)在阅读时不但思索着此刻所谈论的,而且想着它可能的结果,那么,我也许可以说在某些范围内成功了。所以,除了实际存在的当今许多观点上的,还有读者们自己意见的矛盾之外,又加上同样多的预期、想象的矛盾。于是乎,本来读者只是误会的,一定夸张成鲜明生动的反对;至于千辛万苦所作的清楚地解释与层次井然之说明,人们决不会怀疑我所说的直接意思是什么,可是它们却不能表示其中之一与一切其他的关系——那大家就更不可能认为这不过是误会了。所以我说过,阅读第一遍要耐心,这耐心只有相信第二遍的研读将展露出更多甚至全部的真理之光——从这种信任而来。还有,在讨论非常艰深的主题时,由于热切盼望能有更丰富甚至更简单的理解之道,读者要原谅我偶尔的重复。整个的结构是有机的而不像串串铁环,它本身有时就需要在某点上触碰两次。这个结构以及那一切部分之非常亲密的彼此相关,是不容许因为章节的划分而割裂的,虽然我对这个划分通常极为珍视,不过话说回来,它区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像是一个思想的四个面,这倒是应该的。在这四部中每一部分,其中必须予以讨论的细节中,我们尤其当心别看走眼,遗漏掉它们所归属的主要思想,以及整个展开的过程。这就是对读者头一个绝对必需的要求(就像那些跟着来的一样),读者们对哲学家的态度是友善的,正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哲学家。

第二个要求是,在阅读本书以前,请先研读导论《论充足理由原理四重根:一篇哲学的论文》,这是我五年前的作品,当然,它不是本书的一部分。若是不熟悉这个导论、这个入门,那么要来正确地了解现在这部作品,就相当不可能,在此地,该论文的主题总是先被假设着,好像它被包含在了书里头一样。另外,要不是若干年以前我写过它,那么我这里是会把它当作本书的导论写下来和第一部配合,大家要知道,第一部所缺少的东西,正是那个导论所讲过的,就因为少了这个,它显得不够完整,只有参考那篇论文,才成为美备。无论如何,对于引用自己的话,或许吃力地把已经恰当说过一遍的,换汤不换药地再讲一趟,这我是非常之不情愿的,我宁可照老样子,当然,我现在可以把那篇论文的主题表达得更好,特别是从我以前因为尤其爱好康德哲学,澄清许多诸如范畴、内外官能此类引起的概念的构思。但是甚至在那里,那些概念的构思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我当时还从没真正深入它们,所以就像次要的东西,它与主题相当无关。因此,对那篇论文中一些段落句子,读者们熟读本书后思想上会自动校正过来。但只有通过那篇论文,我们才能完全体认到充足理由原理是什么,象征的意义何在,它何处有效何处无效,它并不先验于一切事物,弄得整个世界非得配合它而且只有跟从它才存在,变成好像是它的必然结果;就是说,其实它不过是形式,在这个形式中,无论哪种可能的对象被主体限制了的,只要主体是一认知的个体,它就无处不被认知;只有那样,这个原理才可能成为与众不同前无古人的哲学思考方法。

但我不喜欢一字一句引用自己说过的,或在我已经更完美地讲过后,拿其他也许还不那么恰当的话,再次描述同样的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本书第一部里,要再来个省略的缘故了。各位,我省略了在我的《论视觉与色彩》第一章中已经说过的东西,否则这里我会逐字逐句来讲它。所以读者也必须先熟悉那一部简短的作品。

最后,对读者的第三个要求甚至比前两个更重要,这就是,要熟悉两千年来哲学中顶重要的一个事物,这个事物尤为接近于我们,我指的就是康德的主要作品。的确,像在别的地方也已提过,我发觉那些作品在它们倾诉的对象心灵中所引发的影响,非常像那种除去一个盲人眼睛里头白内障的手术的结果。要是诸位不嫌我这个明显直截的比喻啰唆,我还要说,至于我的目的,可以比拟为想把一副给予白内障患者的眼镜,放到成功地动过手术的人手中;要运用这副眼镜,当然最必要的条件,就是要有那个手术刀本身,所以,固然我大体上是从伟大的康德所成就的来着手和开始,然而对他作品的勤读却使我发现了其中重要的错误。我不得不把这些挑剔出来,证明它们是该反对的,这样我才能把纯净的,康德理论中真实、优秀的部分拿来运用和作为前提。但为了不致让不时对康德的辩驳打扰混淆我自己的说明,我把它们都归入一特别的附录中。照我说的,正像是因为我的作品先要假定对康德哲学的熟悉,所以照样地,这就先假定了要对本书的附录有一番了解。所以在这方面,我建议大家先读附录,由于它的主题尤其关系到本书第一部,它更须被勤读。另一方面,由这情况的性质来看,不能免的,甚至附录也应该不时参考主文。结论当然很简单,就是附录及康德作品的主要部分,必须读两遍。

所以在此所要讨论的东西,康德哲学是唯一需要假定为大家确实有详尽认识的。不过此外,要是读者暂时留意于高贵的柏拉图学派,则对于我这本书的立论,他更会听得进去,对于我说的更能接纳。假如他从《吠陀》里得到了好处,若是有机会接近它——借着《奥义书》我们进入它敞开的门,在我看来,这是咱们这仍然年轻的时代所得到的超过前人的最大好处,据我推测,梵文学深入的影响将不比希腊文学在15世纪复兴所造成的要小;我说,要是读者也已经接纳并吸收了古印度智者这高贵的精神启示,那么他是准备得再充分不过地,可以来接受我所要说的了。这本书不会像把其他人弄得摸不着头脑的那样,用陌生敌对的语言对他宣讲;因为,这不是妄自尊大,我敢说,任何《奥义书》中个别的、不相干的言论,都可以从我预备授受的思想导出结果,虽然相反地,我的思想可不是在《奥义书》中找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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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已经有不少读者开始不耐烦、冒火啦,斥责着,把憋了老久的一口气吐了出来,说我怎敢贸然这样提要求和条件——其前两个又是相当地妄自尊大,在这种情况下,把一本书呈现给大众。再说,不看看这是什么时代?一般说来,有那么个性鲜明的思想盛极一时,光在德国,这样的观念,就通过年复一年的出版,从为数三千的、内容充实、根本、绝对少不了的作品以及不胜枚举的期刊甚至每天的报纸中,演变成公众知识;这是什么时代——尤其几曾缺过完全有启发且深刻的哲学家?只当今德国一地,他们的人数就超过几个世代以来的总和。愤慨的读者们问:要是需要花偌大的功夫,这么麻烦地研究一本书,我们怎样来达到目的?

对这样的指责我没有丝毫的理由可讲,我只盼望部分读者能感谢我及时提醒他们,他们才不致浪费时间来看一本像这样除非照我要求、否则读之无益的书,照这么说,这本书应该丢下来,特别是基于其他的立场,你可以有把握地打赌说大家看不懂,相反地,它是一本paucorum hominum [非人的语言],要静静且谦虚地等待,极少数思想模式不寻常的人或许能读通它。因为,除了它的错综、困难及需要读者劳神以外,一个现代的文明人,他的知识以及矛盾与错误,对他而言几乎到了不可分的地步,他怎能忍受几乎每一页中都有的,直接跟他以为真实的、天经地义的东西相矛盾和冲突的思想?!当他——他的思维方式与那位现还健在的大哲学家[2]协同一致,当他自以为应该在这本书里头碰到一些他所要的,而结果不幸地,一点都没有……多少人要因此觉得何其苦涩地失了意。那位大哲学家真正是写作着充满慈悲的作品,他唯一的小毛病就是把他十五岁以前学到的、证实的每一件东西,都当成人类心灵基本的天赋的观点。不能忍受!所以,我建议干脆把它丢到一边。

然而,恐怕我还是少不了的角色。读者们阅读这篇序文到了此地,并且被它搞得沮丧——你们是付了钱来买这本书的,你们盼望有所斩获。我最后的借口是,读者们要知道,大家晓得除了真正阅读外,有各种不同的使用书本的方式。这本书,像许多别的书一样,可以填充你藏书的架子,在那儿,它包装精美,的确看上去不会太差。不然,你可以拿来致赠妻子,或是有学问的女友。再不然,你可以重新看一遍;这的确是最好的法子,我特别建议你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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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开玩笑——在这么一般说来善恶相克、叫人哭笑不得的人生中,我敢说,容许这样的莞尔一笑绝不是有损尊严的事,那么现在,我要以严肃的心情来推介我的书,我深信,迟早它会打动那些有识之士。至于其他人,我只有耐心让此书听任命运摆布,这是每一门知识及一切知识里最重要的分支中真理的命运。真理只能在两个长时期的夹缝中,争取而庆祝它有限的胜利,在那漫长的时间中,它被指责为异端,被视为微不足道而受到糟蹋。真理的作者也经常碰到前面那种下场。不过生命是短促的,真理的感动深刻且留存久长:让我们说出真理吧。

德雷斯顿,1818年8月

[1]指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而非其养子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另,除将个别人名、地名、术语等改为标准通用译法及进行必要加工处理外,译文一般维持原译。如“充足理由原理”即“充足理由律”。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作者注。——编者注

[2]雅各比(F. H. Jaco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