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言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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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没那么容易忘记的痛苦

很多事情都非常奇妙,就像让我们感到喜悦的事情,或者我们曾经获得过的成就,它们能够带给我们的喜悦只是短暂的,或者可能只有那一瞬间。起码我了解的事情中,跑步这些竞赛便是如此。运动会每年都会举行,每年都会有,每年都会有神话诞生。今年取得的奖项,到了明年就没有了,或者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或者说,我们其实感受到的喜悦,只是那一瞬间的喜悦,当那一瞬间之后,我们很快就会陷入失落之中。或者甚至会迎来绝望:“那样的成绩是我创下来的吗?我以后还会继续取得这样的成绩吗?我会突破它吗?”

很遗憾地是,我们大多数都不能够,尤其是对于运动员来说,包括电子竞技运动员,当他们创出了一个成绩之后,很快便会有人创出下一个神话,而作为曾经被称为神话的人,很有可能会因为一次失误,而直接被理解为某种不好的形象代表。

讲真的,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件事,也确实是我经历过的,也是我现在经历着的,正如之前我提到的,我曾爬到过小山坡的山峰,或者山巅。第一次上山坡总是愉悦的,我是满怀激情地往上,我是精力充沛的。但是当我爬上小山坡之后,如果你又拉着我去爬,我可能就不耐烦了,“我已经去过了,你自己去吧,没有什么去头了。”是的,这涉及到的,是一种新鲜感的问题。当对于一件事,你全部了解透之后,你还愿意做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你不会再做,我觉得关于新鲜感,我还是后面再同你讲吧,咱们先谈谈为什么痛苦没有那么容易忘记,虽然刚刚我在谈的是“短暂的喜悦”。

痛苦是很难被从记忆中抹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会选择失忆了,虽然选择失忆,根据脑科学,确实可以做到,只要将特定的大脑记忆储存区给破坏,人便失忆了。当然,那只是精神上的痛苦,肉体上的痛苦,其实也没有那么容易被忘掉,虽然肉体上的痛苦,根据神经科学,只要切断痛觉神经,人便感觉不到肉体的痛苦了。

或者说,痛苦其实是可以被消除的,但是通常情况下,没人会选择,或者没人愿意选择这么做,毕竟,伤害自己,我以为是不明智的。

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因为某些原因,想去伤害别人,虽然这是合理的,也是合情的,毕竟拥有感情的人大脑里,本来就带有能够让人情绪冲动的大脑分区,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控制大脑的情绪的分区会被某种东西限制起来,也就是理智——处在社会规范中的人类特有的东西,虽然有时,情绪也会突破这种理智爆发,于是就形成了犯罪,这也就是为什么要设置社会规约的原因,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因为某种原因失去理智。

此外,自然而然的痛苦其实是很难被忘记的,无论是精神上的痛苦,还是肉体上的痛苦,都很难被忘记,其实更何况,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是因为这两种东西并发产生的,或者换句话说,我们通常意义上受到的痛苦,就是精神上的痛苦与肉体上的痛苦并生的。

虽然这很离谱,本来一种痛苦就已经很难受了,不是吗?这些痛苦,就像是一根钉在了木桩里的钉子,打进去之后,无论如何木桩上都会留下一道口,哪怕是生物科技意义上的完美修复,也会残存一道异样,毕竟用来修复木桩的,不一定都是同样的木桩材料,异质有差异,同质的再糅合,也存在实际意义上的新老或者年龄上的差异,也就是说,某种意义上,只要是一个正常思维的人,他曾经受到过的痛苦,大概率事件会伴随他一生,他可能会短暂因为某种快乐忘记这种痛苦,但是实际上,这种痛苦很快又会产生,一旦他受到挫折,或者碰到不如意的事,一些事就又会重现。于是乎,这些痛苦某种意义上,是消除不了的。

就像自然界中的神奇的影射现象——大自然特有的记忆,它会无意间,在特定地时间点重现许多年前某个时候的某一件或者某几件惨痛的回忆。自然界都如此,更何况处在自然界中的人类呢?但是我们说的是自然界中人类。

其实有一个好玩的事,我一直没搞明白,就是《三国演义》中一件事,张某和曹某之间的事,张某与曹某素交好,而某日曹某趁张某不在家,然后将张某嫂子给占了,于是乎张某大怒,追杀曹某,但是后来张某陷入困境,转而又投靠了曹某,关于《三国演义》中这一情节,我一直都感觉十分奇怪,后来发现,如果将这件事代入到“自然界人类”与“人类社会人类”中,这就好像又解释的地通了。

自然界的人类是不需要讲什么“仁义道德”的,“你打我,我便打你”,这便是自然界一套生存法则,也就是丛林生存法则,或者就是达尔文主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一套法则。我以为那只是适用于自然界,或者动物世界,也就是说,进入人类社会,人必须要忘记一些“痛苦的记忆”,或者这是一种选择性遗忘,因为,如果不忘记,结局就是“你先祖谁谁谁,曾欺负过我们先祖”“你家谁谁谁曾经干过什么样的事”,然后就形成了一个“复仇”循环,“你打我,我打你,你爸打我爸,我打你,你妈打我妈,我打你,你爷爷打我爷爷,我打你,你奶奶打我奶奶,我打你……”于是陷入一种无限循环,这个循环不中止,留下的只有是,“子子孙孙无穷,溃也”,直到有一天,全世界,可能只剩下一个人,或者甚至一个人都不剩。我以为那是不明智的。

痛苦这个东西,是很难或者几乎不可能被忘掉的,除非痛苦载体出现问题,或者痛苦根源被解决,但是我觉得那是不明智的,因为最终指向都是害人害己,这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事。

虽然痛苦确实没那么容易忘记,但是作为一个人类社会中的人类,他又必须放下某些东西,这是和平的代价,和平是需要某些惨痛的东西被暂时放下,如果放不下,并且采取爆力行动,最终指向就是战争。不过放下,不是彻底忘记,而是理性对待,“他好,我跟他好,他恶,我也不怕硬。”

放到国家层面,就是“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