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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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怎么会错

终于离开了医院,郭芷君有一种恍然如梦的错觉,好像从另一个虚幻的世界又重新回到了她所熟悉的现实世界。

她必须整理心情,重新开始。

第一时间找她的是李梓潼。李梓潼的店里最近到了一批新货,一个人忙不过来,想请郭芷君帮忙整理一下,所以郭芷君一出院就被她抓了壮丁。

李梓潼的店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闹中取静,拥有一幢独立的小楼,门前古色古香,就连招牌也是充满了古意的篆刻,雕琢在一块砚石上,墙面特意做成了旧色,里面的装潢也是极富年代感的,却也融合了现代的设备,宜商亦宜居,舒适而温馨。

“啊啊啊!你真是灭绝人性啊,竟然让一个重伤未愈的残障人士陪你看店?”郭芷君抱着一件青花瓷的花瓶哀号着,挤出几滴并不存在的眼泪,偷偷看了李梓潼一眼。

李梓潼穿一件复古花色的旗袍,旗袍上绣着大片的墨荷,裁剪得极为讲究,把她姣好的身材勾勒得凹凸有致,加上她优雅的坐姿,女人味十足。此时,她手里拿着放大镜,一边仔细看一只翠玉手镯,一边懒洋洋地说:“我还不是怕你无聊,特意恩准你来我店里看这些新鲜玩意儿,否则你一个人在家早闷死了。”

“你的店里能有什么新鲜玩意儿?我早看腻了。”郭芷君放下手中的花瓶,愤愤不平地抱怨道,“你这点家底,我闭着眼睛都能数出来了,还要让我看到什么时候?”

“哟,你的眼界可真够高的。不过也是,你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识过,但这些可是我谋生的家伙,对我来说意义是不同的。”李梓潼挑了挑柳叶眉,丹凤眼妩媚而富有古典风情,她轻柔地把手镯套到雪白的手腕上,笑眯眯地欣赏着,“你不爱这些东西,怎么可能卖出好价格?”

“你的眼里就只有钱钱钱,真不愧是精明的商人,市侩!”郭芷君皱了皱鼻子,表达了对好友的不满,目光又重新放回到手中的瓷器上,小心翼翼地摆在店铺最中央的柜子顶上,最值钱的东西,总是要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的。

此时,李梓潼透过玻璃门看到有客人进来,忙从柜台后走出来,步履款款地迎上前,亲自替他们打开门。门上挂着的铜铃铛“叮叮叮”响了起来。

“两位帅哥,欢迎光临小店,有什么能帮到二位?”

郭芷君刚放好花瓶,回头一看,不由得愣住了。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竟然会在这里再见到林森,还有他的朋友陆奕。

林森依旧是招牌式的酷酷表情,目光清冷,也不说话。他今天穿着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和以往有些不一样。

郭芷君心中有说不上来的感觉,只觉得他很帅,就连推门的动作,也很是赏心悦目,她的心突然就漏跳了一拍。

“是你啊!”陆奕一眼就认出了郭芷君,惊喜道,随后惊艳的目光扫过了李梓潼的脸,“这家店是你们两人开的吗?”

郭芷君颇有些手足无措,应该是林森忽然到来的缘故,她莫名紧张:“那个……这是我好朋友梓潼的店,你们想要什么?”

“梓潼,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之前我每次从这家店门口经过,心里都在想,这店的主人一定很有品位,才会设计得如此完美。只是一直都没有进来,没想到老板还是个美女。”陆奕很会夸人,油嘴滑舌的,却不让人讨厌,毕竟没有人不爱听赞美的话。

李梓潼可不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女子,怎会被他三言两语就迷惑了。只是财神爷上门,她是从来都不会得罪的,脸上的笑容更热情了:“两位想要看什么呢?”

陆奕一把拉过身边一言未发的林森:“我好朋友要送我一件生日礼物,我要好好挑一下。”

“生日礼物?”李梓潼脸含笑意,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来古董店挑选生日礼物的,这两人真有意思,“那你们随便看,看中了哪一款,让芷君给你们介绍,她对这些东西可比我还要熟悉。”

陆奕原本只是随口一说让林森送自己生日礼物,没想到他竟然爽快答应了,陆奕一时玩心大起,在打网球时作弊赢了林森,林森倒也不计较,正好今天有空,就和他一起来古董店了。

“我喜欢这个。”陆奕指着一座小小的青铜仕女雕像,对郭芷君说,“麻烦拿出来给我看一看。”

郭芷君小心捧了出来,放在黑色丝绒的布托盘上。这座雕像造型古朴厚重,很是吸引人。

“这座青铜仕女像呈跪姿,连座高为40cm,是汉代的三足行灯。我国古代的青铜器种类繁多,由战国时期兴起,汉代进入鼎盛时期,多为皇室贵族才可以使用,汉代的青铜古器无论是工艺还是用料,都十分考究。所谓三足行灯,是指古代手持用的夜行灯,从造型上看,更趋于实用。当然,到了现代,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但这肯定是仿制品,要真是汉代的,梓潼早就吃不了兜着走了。”郭芷君一说到这些,侃侃而谈,两只眼睛像会发光似的,就连原本对青铜器不感兴趣的林森,也不由得被她吸引了,认真听她如数家珍地介绍。

“不过我不太建议你们买青铜器。”郭芷君话锋一转,“店里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都很不错,你们可以再看一看。”

“为什么不能选这一件?”胃口刚被她吊起,她却说不合适,林森不由得有些失望,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送礼这种事是有讲究的,中国人尤其如此。不能送人形的礼物,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因为人形在风水学中代表小人,如果送别人人形器具或者布偶,会为对方招来小人惹下是非。另一方面,虽然这是仿制的青铜器,也是清朝时期的,出土时间不详,出处更不详,买一件来历不明的东西送人,是不吉利的。”郭芷君说得头头是道,“所以还是选其他东西吧。送礼在乎心意,寓意更重要,不是吗?”

她懂得那么多,倒让两个大男人刮目相看。陆奕毫不吝啬地夸奖道:“不错嘛,看样子你的历史学得不错。”

“何止是不错,我们家芷君简单就是一本活字典。”李梓潼也凑了过来,“你们听她的准没错。不过我也有个疑问,你们两人好像对古董不是太感兴趣的样子,为什么要来古董店挑生日礼物呢?”

“哈哈,真是个聪明的姑娘,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我的确对古董没兴趣,更谈不上了解。其实是我爷爷要过七十大寿了,他一直喜欢收藏古董,我想找一件特别点的礼物送给他。”陆奕大笑道,拍了拍林森的肩膀,“我是骗你的,根本就不是我过生日。”

林森却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他早就看穿了陆奕并不高明的骗局,笑了笑,不在意地说:“你想一想,我送过你生日礼物吗?”

“你这人真是很无趣啊,明知道我是在逗你,为什么不当场戳穿呢?”陆奕叹了口气,又猛摇了几下头。

“因为我也想挑一件特别的礼物送给爷爷。”

既然是送给老人家的,郭芷君就更胸有成竹了,她从柜台里拿出一块血玉麒麟,放在手心里:“这一件怎么样?”

血玉是白玉埋在地下经历若干年才能呈现出的特殊玉种,既有羊脂白玉的细腻质地,又有瑰丽无双的颜色,因为极为罕见,一向都是有价无市,很难见到。而且这尊血玉上的麒麟雕工出色,连神态都是活灵活现的,陆奕一眼就看中了。

“老人家都喜欢玉,尤其是血玉,需要年纪大的人才能镇住,挂在身上能驱灾避祸,招福纳祥,很适合送给长辈。”血色的玉件,在郭芷君雪白的掌心里显得格外艳红好看,在灯光的照耀下,红丝隐现,闪动着润泽的光芒。

李梓潼顺手接过,有些不舍地说道:“这是我从一个落魄官宦的后代手里买回来的,听说是他们祖上一位显贵最喜欢的物件,一代代传了下来。那家人不识货,又着急套现,所以价格不高,原本想放在店里卖给懂行的人得个好价钱的,但我这位胳膊肘往外拐的好友一下子就把最好的东西推荐给你们了。既然如此,在我的收购价上加一点车马费就行了,当我多认识了两个朋友。”

“真是爽快的性子,我喜欢。”陆奕收起血玉,示意李梓潼替他包起来,随后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林森,“喂,还愣着做什么,快去付钱。”

林森痛快地掏出钱包:“在哪里刷卡?”

“你跟我来。”郭芷君带他去旁边的收银台刷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他紧张,郭芷君有些笨手笨脚的。

林森好奇地打量她,如此单纯可爱的小姑娘,提到古董文玩竟能说得头头是道,这可不仅是爱好那么简单了。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林森随口问道。郭芷君的双手纤细灵巧,应该从事比较细致的行业。

郭芷君笑着耸了耸肩,看了不远处的李梓潼一眼:“我现在处在失业中,所以才来好友的店里帮忙。”

“那以前呢?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林森追问。

郭芷君不知该如何作答。事实上,她也根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只好戏谑道:“你不是医生吗?怎么做起了警察的工作?”

“你别误会,看你对古董如此精通,我就好奇地问一句。”林森也暗自觉得有些好笑。他从来都不是好奇心过强的人,尤其是不相关的人,根本就没有兴趣了解更多,今天不知是怎么了,可能是因为郭芷君表现出与外表不相符的能力吧,一般很少有女生喜欢研究这些东西的。

“我……只是……只是喜欢罢了。”郭芷君见他不再追问,松了口气,把卡递还给他。

“这很好,你刚才侃侃而谈的模样十分与众不同。”林森突然说道。

如果不是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郭芷君还以为他在调侃自己。等她反应过来那是在夸她,心脏剧烈跳动。她一紧张,胳膊肘碰到了身后的柜子。她之前放上去的青花瓷瓶一个摇晃,眼看就要栽下来,她忙伸手抱住,刚想说还好只是虚惊一场,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了平衡,往后仰去。

说时迟那时快,林森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搂住了她的腰,把她抱了个满怀,她才不至于跌倒在地。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把陆奕和李梓潼都吓了一跳,尤其是陆奕,林森向来排斥同别人有身体接触,现在却把郭芷君紧紧搂在怀里,并且没有放开的意思。

郭芷君也没想到林森会抱住她,几乎能感受到他强有力的心跳,从这个角度看着他深邃迷人的双眼,她已沉溺其中。她保持着这个姿势,怔怔地看着林森。

还是林森率先反应过来,他小心地接过郭芷君怀中的瓷器,放在桌上,另一只手托起她的腰,示意她可以自己动弹了。

可郭芷君看着林森的眼睛就像是着了魔一般,他的唇轻抿着,绷出好看的线条,唇瓣湿润而富有诱惑力,她的脑子当下就有些不听使唤了,她骤然搂住了林森的脖子,踮起脚,在林森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李梓潼捂住嘴,瞪大了眼睛。郭芷君从来不是如此大胆之人,今天是怎么了,被对方的帅降服了吗?

陆奕也被眼前这一幕吓到了,嘴张得足以塞下一颗桃子。

林森眉头紧皱,第一时间松开了郭芷君的腰。他还算厚道,没有当场把郭芷君扔在地上,她只是趔趄了下就站稳了脚跟。

林森万般嫌弃地看了郭芷君一眼,表情很是不悦。

郭芷君嘟了嘟唇,并不打算为自己刚才的行为解释什么。

李梓潼赶紧走到郭芷君身边,拉住了她的衣袖。

林森的脸拉得老长:“东西买好了就走吧。”他还算是有风度的,至少打了招呼才离开,换做其他人,可能会拿这件事大做文章。

陆奕冲郭芷君竖起大拇指:“我知道我们林森生得英俊潇洒,是很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但像你这样生猛地直接扑上去的,还真不多见,在下佩服啊佩服。”

郭芷君的脸有些发烫,却并不后悔,她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罢了。

李梓潼送走二人后,吃惊地看着郭芷君,就像是从来不认识她似的:“芷君,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郭芷君放好花瓶,神情认真地说:“我喜欢他。”

“喜欢?”李梓潼就更分不清状况了,“你今天才见到他就喜欢他?你可从来不是不着调的人啊。”

郭芷君挑眉看她,眼角含着笑意:“谁说我是今天才认识他的,也许很久以前我就见过他。更何况,有些人,只需一眼,你就会认定,他就是你这辈子要找的人。而有些人,就算待在你身边一辈子,都未必是放在你心上的人。”

“你的话太深奥了,我听不懂,也不想懂。”李梓潼拍了拍脑袋,“我的脑细胞瞬间死了好几亿,不行不行,头有点晕,我要好好休息一下,顺便消化刚才的信息,你帮我看店。”

李梓潼最会偷懒了,这次又懒出了新高度,找到了新理由。

郭芷君倒是一点都不在意,正好能让她一个人安静一会儿,想一想后续的行动,这个原本枯燥无聊的下午,因为林森的造访而变得美妙。

看着好友一脸得意的笑容,李梓潼无奈地拍了拍额头,踩着高跟鞋上楼去了。

郭芷君的心情一整天都很愉悦,把李梓潼的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就连窗户都擦得一尘不染。她一边干活儿,一边哼着小曲。

在楼上敷面膜休息的李梓潼忍不住偷偷看了她好几次,原来恋爱中的女人这么可怕啊,不、不,她这还不算恋爱,只能是单恋,赤裸裸的单恋。

一直到傍晚时分,郭芷君才离开李梓潼的古董店,迈着轻盈的步伐往家里走去。

此时华灯初上,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淡蓝色的氤氲中,星星点点的灯火点缀着,走在人潮渐少的街头,就连心情也跟着脚步一并轻快起来。

从古董店到她家,要经过一条宽阔的步行街,街上遍布各种小吃和风情小店,街角有一家宠物店,她每一次经过都会逗留很长时间,和那里的猫猫狗狗玩一会儿,店员和她早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只是她在进店之前,通常都要先全副武装一番,因为她对有毛的宠物过敏,必须戴上厚厚的绝尘口罩和手套,保证最大程度地隔绝过敏源。

她在很多年前也养过一只狗,是一只十分可爱乖巧的萨摩犬,叫莎莎,就是因为她天生易过敏的体质,莎莎还没成年就被送走了。没想到收养莎莎的那户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怎么照顾它,不到半年时间,就听说莎莎生病后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夭折了。这件事成了郭芷君内心深处无法磨灭的痛,她总觉得自己对不起莎莎,如果不是她送走了莎莎,莎莎根本就不会死。

即便她有严重的过敏,她还是很喜欢小动物,谁也没办法阻止她的热情,不能饲养宠物,她就经常来宠物店。

那些小猫小狗,一只只软软的、萌萌的,是那样可爱,还有一些客人寄养在这里的大型犬类,它们性情各异,但对郭芷君都很友好。

在这些被寄养的犬类中,郭芷君最喜欢一只名叫sky的拉布拉多犬,它已经三岁了,正是最活泼也最精力旺盛的时候。sky很聪明,对人很亲切,每一次看到郭芷君,都热情地往她身上扑,希望她能带自己去不远处的小公园玩耍。郭芷君虽然知道自己容易过敏,但还是不忍心拒绝sky的请求,总会牵着绳子带它遛上一圈。

今天,郭芷君隔着宠物店的玻璃窗,远远就看到关在笼子里焦急走动的sky,sky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她,激动地摇了摇粗壮的大尾巴,兴奋地大叫,仿佛在热情地呼唤她。

郭芷君冲着sky招了招手,推门而入,熟络地同店员小江打招呼:“嗨,小江,晚上好。”

小江正在打扫卫生,见到郭芷君,就如同看到救星一般:“哎呀芷君,你好久都没来了,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

“我最近有点忙。怎么,想我了吗?”郭芷君笑嘻嘻的,故意隐瞒了出车祸的事,她不想让朋友担心。

“是啊,我们都想死你了。”小江也不客气,拿了一条链子递给郭芷君,“你来得正好,今天店里只有我一个人,sky还没有出去遛弯呢,这小家伙看到你来了就更待不住了,你快帮我牵它出去遛遛。不过你可别带它走太远,它的主人一会儿要来接它回家的。”

郭芷君拿过链子,走到sky的笼舍前,把它从里面牵出来,一边套上牵引绳,一边好奇地问:“今天sky的主人怎么有空接它回去啊,不是说他工作很忙吗?对了,他到底是做什么的?”

“可能是最近有空了吧。他如果再不接回sky,估计sky就要不认识他了。”小江摇了摇头,“它的主人每次来都不太爱说话,只是说自己工作忙,我也没好意思问他太多私人问题。”

“那正好,这么可爱的sky,我带回去得了。”郭芷君也只能过过嘴瘾。她是真的不能理解狗主人,既然养了sky,为什么还总是把它放在寄养处,要知道在狗狗的世界里就只有主人,整天看不到主人,它该多伤心啊。

郭芷君带着sky来到公园。这个时间散步的人很多,夕阳最后的一丝余晖也落入了城市高楼的后面,而公园里因为有良好的光照显得格外明亮,有年轻人在跳街舞,强劲的音乐声吸引着郭芷君,她想驻足看一眼再走,可sky哪里肯依,径直拽着牵引绳往前飞奔。

可能是一整天没出来了,sky挣的力气很大,郭芷君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整个人都被它拽着往前跑。她一边气喘吁吁地跑,一边叫道:“喂喂,到底是你遛我还是我遛你啊,你不要这么兴奋啊。”

sky吐着舌头,时不时回过头看她一眼,好像在回应她的话,脚步却没有停,还是一路狂奔。

等跑到一小块空地时,sky又突然掉转头,朝郭芷君冲过来。他们嘻嘻哈哈地疯玩在一起。

他们经常用这种方式嬉戏打闹,这对郭芷君来说是最好的放松了,可sky此刻用爪子把她脸上的口罩拽了下来,她正“咯咯”笑着,猝不及防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有什么异物钻进了鼻子里,可能是sky身上细小的绒毛。她猛地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紧接着,喷嚏一个接着一个更响亮了,停都停不下来。

“糟了,我好像,好像……过敏了……阿——阿——嚏!”郭芷君只觉得鼻子里一阵阵发痒,她不住地打喷嚏,难受得直流眼泪。

sky可能知道自己犯了错,再也不闹了,乖乖匍匐在郭芷君的脚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滴溜溜地盯着她瞧。

周围人群纷纷侧头看着,不明白这个姑娘是怎么了。

不一会儿的工夫,郭芷君就从简单的打喷嚏到全身性的过敏反应——她的皮肤开始变红,起了一片片红色的小疹。

她用力抓,可都无法解痒,她难受得直跺脚。

“你这是过敏反应。”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郭芷君抬头一看,是林森。她知道自己过敏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忙捂住了脸,恨不能马上遁进地里。真是糟糕,她可不想让林森看到自己狼狈的模样。

一直温顺地趴在郭芷君身边的sky,此时却激动起来,它一个劲地往林森身上扑,尾巴也欢快地摇动。林森拍了拍sky的头,它乖巧地停住了,只是眼睛还是依恋地看着他,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林森一手牵住sky,一手拉开了郭芷君的手,仔细打量了下她的脸:“你的过敏反应很严重。你是不是对狗过敏,以前有过敏史吗?”

郭芷君觉得在他面前简直无所遁形,遮也遮不住,索性放下手:“对啊,我就是对狗过敏,那又怎么样?”

她这副无赖又狼狈的样子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林森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错了,明明可以不理会她的,自己又没这个义务,可看到她受伤就是没有办法弃之不顾,可能这是他当医生的本能吧。

“你明知道自己对宠物过敏为什么还去宠物店,还到处乱跑?就算你戴了口罩,你以为就能防得住吗?”林森摇了摇头,“没有医学常识真是可怕啊。”

郭芷君有些不服气,仰了仰脖子:“我喜欢嘛。做自己喜欢的事,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否则人生多无趣!像你这样的性格,一定不懂得养狗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如何照顾它们。”

她竟然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林森竟也觉得她的话有几分道理。

“你等我一下,我去车上拿药,抗过敏的。”他认命地牵过sky,“顺便送sky回去。”

sky亲昵地摇着尾巴,紧紧跟在林森身后,走路时,还一个劲儿往他身上靠,一人一狗的背影在夜幕中十分和谐。

郭芷君奇怪地自言自语:“他怎么知道sky的名字?难道他也经常去宠物店吗?”

没多久,林森就回来了,给郭芷君带了一盒抗过敏的药,还有一杯水。

吃过药后,郭芷君觉得身上没那么瘙痒了,症状减轻了很多,她整个人都轻松了。

“好神奇啊,真的一点都不痒了呢。”郭芷君欣喜不已,“你的药还真有效。”

“症状既然缓解了,就赶紧回家吧,以后尽可能不要接触让你过敏的东西。”对于她这种对自己的生命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林森表示十分不满。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谢谢,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的。”郭芷君心里美滋滋的,林森虽然表面冷淡,但其实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他很会关心人,也一直都在默默帮助别人。

林森摇了摇手,举手之劳,他才不需要什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