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互联网的天花板渐近,真正的蓝海是产业互联网
当数字化平台与老百姓的生活消费场景结合,就产生了消费互联网。过去十余年,中国消费互联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涌现出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一批世界知名互联网企业,产生了10亿网民,为发展数字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消费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进程中,有两方面重要趋势不可忽视。
一、消费互联网的增量红利逐渐消退,产业互联网具备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当前中国网民数量、手机用户数量均已超过10亿,进一步增长的空间有限。移动互联网月活用户数量增速持续下降,互联网增量红利逐渐消退。
数字经济真正的蓝海在于数字化平台与生产场景相结合,对传统产业进行赋能升级,形成产业互联网。根据测算,在航空、电力、医疗保健、铁路、油气这五个领域引入数字化支持,建设产业互联网,假设每年只提高1%的效益,那么平均每年就能产生200亿美元的效益,是一片巨大的蓝海。中国的传统产业规模巨大,因此发展产业互联网的价值空间也非常大。基于“五全信息”,通过数字技术和智能创新,赋能大量的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全面进入产业互联网时代。如果说中国的消费互联网市场只能够容纳几家万亿级别的企业,那么在产业互联网领域有可能容纳几十家、上百家同等规模的创新企业。
在美国,产业互联网企业占据美股科技TOP20的半壁江山,相比之下,中国的GDP(国内生产总值)约为美国的70%,但美国产业互联网科技股市值为中国的30倍,中国尚无领先的产业互联网巨头企业。可以说,产业互联网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消费互联网出现了至少三方面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是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往往是零和游戏。消费互联网竞争到最后往往是赢家独吞整个市场。因此很多早期互联网企业不计成本融资扩展业务,意图打败对方,在形成垄断优势后,又对平台商户或消费者收取高昂的门槛费、服务费。这类商业模式对创造社会价值贡献有限,因为过度关注流量,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在网上泛滥的势头,甚至在制造业领域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二是利用人性弱点设计各种产品。网络市场形成初期所主导的自由理念,使得网络上失信的违约成本极低,于是很多企业利用人性的弱点设计各种产品来获取流量,罔顾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和市场的良性发展。比如一些信息服务公司,通过各种打擦边球的图片、噱头标题吸引用户点击观看视频、新闻。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诱导用户使用产品的行为实际上是不正当的,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未来互联网经济的竞争,一定是在更公平、可信的环境下进行的,那些利用人性弱点设计产品的公司将难以长期生存。
三是互联网“杀熟”行为。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根据大数据分析将用户群体划分为不同类别,进而收取不同的价格,这类“杀熟”行为有违市场公平、透明的原则,被“杀熟”的消费者一旦获悉后也会感到很愤怒。
这三方面问题究其原因,还是消费互联网没有形成明确的各方多赢的模式,而是一旦确定某种模式就“一刀切”地全盘推进,通过“烧钱”形成规模效应。
三、产业互联网才是真正蓝海
与消费互联网不同,产业互联网上每一个行业的结构、模式各不相同,并不是“一刀切”的,而是针对不同行业生态的“小锅菜”,需要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推进。比如汽车产业链的产业互联网就不适用于电力产业链,化工产业链的产业互联网也无法直接平移复制到金融行业。
产业互联网必须通过整个产业链上企业的降本效应,提高企业效率,形成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融资成本,产生1+1>2的效果。比如,通过金融科技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智能物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等,使得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中介公司、服务业公司、互联网平台各得其所、各有效益,形成明确的多方共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