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篇
天始惟一气尔,《庄子》所谓“溟涬”是也。计其所先,莫先于水。水中滓浊,历岁既久,积而成土。水土震荡,渐加凝聚,水落土出,遂成山川。故山形有波浪之势焉。于是土之刚者成石而金生焉,土之柔者生木而火生焉。五行既具,乃生万物,万物化生而变化无穷焉。
《洪范》五行之生成,以微著为渐次,盖以数言之也。水、火,气也,故微;木、金,形也,故著。四行莫不待土以生成焉,其质最大,故居后,盖土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
南北二极,所以定子午之位。历家因二极而立赤道,所以定卯酉之位。北极,瓜之蒂也;南极,瓜之攒花处也;赤道,瓜之腰围也;指南针,所以通二极之气也。
赤道为天之腰围,正当天之阔处。黄道自是日行之道。月之九道,又自月行之道也。
天度本无广少之分。由浑法分天,而有斜长之处,始分广少。
天如劲风旋转,局大块于中。吾恐日月星辰之上,则愈高、愈清、愈劲、愈光明而无穷矣。或人见天裂处,见其霞光闪烁,于此足以知之矣。
昆仑,天下山之顶也,乃天下山之至高处、山之起势处。其东面,中原也,所以江、淮、河、济,水皆东流也。其西面,西域诸国也,自流沙以西,水皆西流也。南自吐蕃、两广,水皆南趋也。北即沙漠,又天下冈脊至高之处。直北虎林至海都木钵子田地,地势又逐渐而低,水皆北流,南视阴山之地,反为极南之境矣。以此观之,地形如一亭子,中高而四方下,昆仑乃其结顶处,四下之檐,乃四方之国土。考其流水,可见必皆会同于四海。
天以气言,故无穷;地以形言,故有尽。
天,阳宗,故日最盛,是以日常圆而月则缺也。地,阴宗,故水最盛,是以水常满而火则伏也。
天主神,地主鬼;神主伸,鬼主屈;伸主聚,屈主散。此二者所以生万物、死万物之大端也。
包含遍覆,无非天也。天包水,水承地,地载万物。
天南为阳,北为阴;地北为阳,南为阴,对待之理也。山以南为阳,北为阴;水以北为阳,南为阴,亦对待之理也。
天动而无静,亘古亘今无息也;地静而无动,亦亘古亘今无息也。此天地之道,所以为物不贰也。及其生物益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故不测焉。
空即天也。自地而上,无非空也,即天也。地间亦有动时,亦气动之耳。
天依形,地附气,天地自相依附。康节之言尽之矣。
天道不以理言,则归于幻妄耳。
天之生物,匪物物刻而雕之也,而世之善雕刻者莫能及,此其所以为妙也。
天地得其位,则万物莫不循其常也。一或有失,则为灾、为妖、为乱矣。
天裂时,火光现,阳精之极也。地裂时,泉水溢,阴精之盛也。
天为阳宗,故风火在上;地为阴统,故水土在下。
地为阴,故火隐而不现。击石有火,至刚而后生也;两木相摩则火,至动而后生也。刚、动,皆阳也。
有形无声,木石也;有声无形,雷霆也;有形有声,人物也;无形无声,鬼神也。
冬属水,而一阳已生于冬;夏属火,而一阴已生于夏,此水火之所互根也。春木秋金,而非阴阳始生之月,此金木之所以不互根也。
金者,石中之精液;水出石中,故曰“金生水”也。
《素问·枢式》曰:“水自西而东流也。西,金位也,故曰‘金生水’。”亦一说也。
水生于北方阴位,而阳已生;火生于南方阳位,而阴已形:故水火互根也。木生于阳方阳时,金生于阴方阴时,而阴阳无所生,故金木不互根也。
火日外光,照影在外;金水内明,照影在内:阳施而阴受之理也。月亦受光于日而含内影,而照物亦影在外者,光盛于金水也。
火,阳根阴,离中虚也;水,阴根阳,坎中满也。于卦象亦可见也。
火外明而内暗,根阴也;水外暗而内明,根阳也。二物之象,亦可见也。
圣人作八卦,以之配五行。水、火纯乎气者也,而无所杂,故各以坎、离一卦配;金、木、土有阴阳刚柔之质,故各以二卦配之。乾刚金,兑柔金;震阳木,巽阴木;艮高土,坤卑土。
邵子曰:“日食月以精,月食日以形,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此见君臣之理也。
张子曰:“月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则光为之食,甚矣精之不可以二也。”窃料太阳乃火之精,其气亦类于人间之火也。火正当气焰之上,必有黑晕,观之灯烛可见。星家谓之暗虚,想即此也。受光则稍偏,受精则正对,以月正对此黑晕之中,所以食也。
月食时辰多,天下见之,其分数皆同。日食时辰少,天下见之,其分数皆不同。由日食月以精,其所亏之分,其明全尽,所以天下皆同也;月食日以形,其亏之分,正当其下,则分数同,及侧远望之,则分数或少或多,所以天下多不同也。日之食月,暗虚之精大,故食时辰多;月之食日,其形小,故食时辰少。
月食,阴抗阳而不胜,犹可言也;日食,阴掩阳而胜之,不可言也。是以《春秋》书日食而不书月食。《诗》云:“此月而食,则为其常;彼日而食,于何不臧。”即取此义。
列宿所以定经天之体,七曜所以布四时之政。
彗孛之生,在东则西指,在西则东指,由其从日生也,此其常。又有东西偏扫者,又其变也。
太白,史或书“昼见”,或书“经天”。盖巳时当丙位,则为“经天”,以其当君,祸尤大也。其余方位,则止书“昼见”也。
康节邵子曰:“天昼夜常见。日见于昼,月见于夜而半不见,星半见而半不见,尊卑之等也。天为父,日为子,是以天左旋而日右行也。日为夫,月为妇,是以日东生而月西出也。”可谓因象而及理矣。
列星之为象也,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在野象物,各因其变而占焉。
日、月、星、辰,天之四象;水、火、土、石,地之四象。康节言土石而不言木金,盖木乃土之华,金乃石之精也。是知康节皆以体数言也。
风、雨、云、雾、雷,天之用也;吹、喷、嘘、呵、呼,人之用也。天人一理也,但有小大之差耳。
风露能生物,亦能杀物,顺阴阳之气也。
风,阳也,故其气清通而无形;云,阴也,故其气昏浊而可见。
邵子推雨、风、雾、雷而分水、火、土、石,曰:“水雨霖,火雨滴,土雨濛,石雨雹;水风温,火风热,土风和,石风冽;水雾黑,火雾赤,土雾黄,石雾白;水雷 ,火雷 ,土雷连,石雷雳。”五星在天,高则景小,低则景大。《素问》云然。
雪寒在上,故高山多雪;霜寒在下,故平地多霜。
日在地上时多,故地热而井水寒也;日在地上时少,故地寒而井水温也。
地居天之中,地平不当天之半。地上天多,地下天少。是以日出落时见日大,近人也;日中天时见日小,远人也。日初出时见日大,宜当热而尚寒凉者,阴凝而阳未胜也;日中天时见日小,宜寒凉而反渐暖渐热者,阳积盛而阴已消也。申未热逾于午者,阳尤积盛故也。
广海冬热,由冬日南行,正当戴日之下,故热。朔北夏寒,夏日虽北行,朔地直当阴山之背处,日光斜及,故寒。由此观之,南北寒热,亦由于日也。
日为众阳之宗,故其暖热之气,皆出乎日也,凉寒则日气之不及处尔。日渐长故暖,日极长则热矣;日渐短故凉,日极短则寒矣。暖则阳气之盛也,而极则斯热;凉则阴气之盛也,而极则斯寒。
阴胁阳而为雹,沴气也。阴凝而未尽胜阳,则为霰,正气也。是以《春秋》书雹而不书霰。以人事验之:沸汤以器密盛之,沉于寒泉则冰,此雹之理;雪积而日炙之,先必为后,此霰之理也。
康节云:“世有温泉而无凉火,盖阴能从阳,阳不能从阴也。”此说固然,乃常理也,然北方萧山,亦有凉火也。
山川之气,积为列星,光芒辉焕,精之盛也。精耗神竭,于是乎有陨星。
星自天横飞而过,则为“流”,自下复上,则为“奔”,自上而下,则为“陨”。
星陨,精气竭也;川竭,水脉绝也;山崩,地脉绝也:当其所主之地则为灾。海水不潮,亦水脉绝也。
海潮,天理之喘息也。天有昼夜,故潮有朝汐。随月进退,从其类也。
昼长则多热,昼短则多寒,寒热进退皆由于日也。月满则潮盛,月亏则潮衰,潮汐进退,皆由于月也。
《岭外录》:“江浙之潮,自有定候。钦廉之潮,则朔望大潮,谓之先水,日止一潮,谓之小水。琼海之潮,半月东流,半月西流,潮之大小,随长短星,不系月之盛衰。”岂不异哉!
世间特一阳气之周流尔,阳气不及之处则为阴,观之姤复之理可见。
斗一南而万物生,一北而万物死;日一北而万物生,一南而万物死。斗日互行而成岁功也。
斗随天而左旋,故一日而进一度;日退天而右转,故一日而不及天一度。斗日一周而成一岁也。
二十八宿万古不移,所以定天之体而分十二宫也。日一月而遍一宫,月一月而遍十三宫,而复追及于日,而成一月也。
月因日而有晦、朔、弦、望,而迟疾不由日而由孛也。五星却因日而有迟、留、伏、逆。
日与天会为岁,月与日会为月,日行地盘一位为时。至于刻,乃历家自细分之耳。每时刻八刻六分刻之二,共成一百刻也。刻分初、正,由子午中分天运,盖子初四刻犹属本日,正四刻始作明日算也。由铜漏刻之于签,故有刻之名也。
岁,日与天会法也;月,日与月会法也;日,日与度会法也;时,日与辰会法也。故时有十二,日有三十,月有十二,岁有三百六十。
晦、朔、弦、望,皆因于日也:晦,月与日会,全无光也;朔,会而复苏也;弦有上下,相去四分天之一也;望则相对,相去四分天之二也。
每时计九十日,每节计四十五日,每气一十五日,每候计五日。故候有七十二,气有二十四,节有八,时有四,各为三百六十也。
气盈于三百六十五,朔虚于三百五十四,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
十九年七闰而气朔分齐,而特余三时尔,是为一章也。七十六年为一蔀,凡为四章。四三一十二,合三时之数。复得全日。一关十二时为一日。一章该二百三十五朔,一蔀该九百四十朔,故以二百三十五关为三时,以九百四十关为一日,是以合四章而为一蔀。故四三一十二,而朔亦无余分也。
岁,日与天会之法也,以节气为定。年,月与日会之法也,以朔望为定。故年必以元旦,岁则有后先也,交于立春。
时有春、夏、秋、冬,风有东、西、南、北,是亦风气一周而成一岁也。然恒风不应而有休废之气,是则时政之失而废天常也。于是而有风角之占焉。
岁差法,见天道自古及今,日渐不同也。历家但拘常而推,所以误焉。随时修改,以与天合,元历得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