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研究方法评论(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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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碾碎的整体网研究[M/OL]//赵联飞,赵锋.社会研究方法评论:第1卷.重庆:重庆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碾碎的整体网研究[1]

刘 军[2]

摘要与其他经验研究一样,整体网研究关注的并非整体本身,实质是属性化、分裂的抽象研究。它预设了二分法,关注关系的形式,忽视了关系中的价值等内容;关注结构,无视个体能动性;关注普遍规律,忽视特殊个体;坚持还原论,忽视关系本身的涌现性。上述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源在于整体网(乃至一般社会科学)所坚守的同一律在生活世界中恰恰不成立,这意味着社会科学的基础不牢靠,根据律才最重要。对整体本身的探讨难在语言本身有局限,运用抽象概念,知性思维多意见,存在被忘再难现。在此复原之途中,应找回存在的意义,关心作为存在的关系,然而,因工具理性日益强盛,复原之途愈加艰难。

关键词规律;真理;同一律;根据律;二分法;还原论;整体网

Abstract: Like other empirical studies, whole network approach doesn’t focus on the “subjects itself”, i.e. “whole-network itself”, it is fundamentally an abstract research which presuppose part-whole dichotomy. This dichotomy makes it focuses on the form of ties rather than its content; structure rather than agency; general laws rather than individual itself. Furthermore, it sticks to reductionism and neglects the emergence of ties themselves that cannot be reduced to parts of them. The reason of these problems is that the “law of identity” behind whole network study doesn’t work in life-world at all, which also means that the foundations of social sciences are not solid, and law of ground is the most important one. Due to language limitation, abstract concepts used, understanding thinking, and forgotten Being, “whole network itself” is difficult to study. The significance of ties as Being should be examined in the end. However, the more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developed, the harder Being be pursued.

Key words: Law; Truth; The law of identity; The law of Ground; Dichotomy; Reductionism; Whole network

社会网分析是对社会关系结构进行量化研究的一门学科、视角或范式。该学科在国外已经有近90年的发展历史,在中国也有近40年的研究。社会网分析的技术发展迅速,然而其理论、方法论进展却缓慢,思辨分析更少见。辨析社会网研究的理论、方法论和哲学,对于该领域的深化更加重要。社会网研究包括个体网、局部网和整体网[3]三类(刘军,2019)

本文首先分析整体网研究中的问题,包括预设了二分法,因而是分裂的研究,表现在关注关系形式,忽视其蕴含的价值等内容;关注普遍规律,忽视特殊性个体,是缺乏人的研究;坚持还原论,忽视关系本身的涌现性。其次,探讨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整体网乃至一般社会科学研究背后坚守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然而,同一律在社会生活中并不成立,它看不到常识背后的中介环节。关注存在的根据律才最根本。再次,为了破解此类分裂的研究,需要找回存在,即存在的意义,关注作为存在的关系本身。[4] 然而,随着经验研究越来越失去切身意义,破解局限之途越难见生机。

一、分裂的整体网研究

现代性带来了分裂的世界,表现在国家、社会、生活世界的方方面面。例如,在整体网研究中,分裂表现为内容和形式的分裂、个体和整体的分裂、能动和结构的分裂、研究成果和生活世界的分裂等。

(一)数学的抽象性

整体网研究关注的只是整体本身的一个切面或属性,测量结果不是整体网本身。例如,一个班级同学之间有饭局网、朋友网、情感网等,其中任何一个网络都不是该班级同学之间的整体本身。其次,一群社会行动者之间往往同时并存着多种关系网,任何测量只能得到一个或少数网络,这本身就是一种碾碎的研究。再次,从方法角度讲,整体网研究要用到图或矩阵,而矩阵等只能从抽象形式上把握生活世界(刘军,2019,第一章),实质上仍然碾碎了生活世界。用数学来研究社会网络,这实质上是形式化研究,脱离了生活世界。

具体而言,在计算两个关系矩阵的乘积时,考查的仅仅是二者在形式上的乘积关系,即便知道矩阵之积的含义是“关系的传递性”,但是更前提性的问题并未得到追问:我凭什么将你的信息传递给他?我们之间的关系性质如何?诸如此类的形式化研究得到的知识是在把握其他事情而非事情本身。

仅知道矩阵乘法的定义并计算出结果,这样的知识对于自然科学可谓足够,对于社会科学、社会生活则远远不足。诚然,虽然可以通过计算知道哪些行动者之间的距离是多少,但是这种计算结果本身并不能保证有现实合法性和意义,毋宁说是研究者自行加入行动者之间关系的事情,因而仅关乎与研究者的关系。计算结果外在于行动者,或者说与行动者本人根本没有切实的、切身的有意义的关联,所得到的所谓事实已经不是现实。“尽管在进行审查时所使用的工具,以及作图和证明都包含着真命题,但我们仍然应该说内容是虚假的”(黑格尔,1997:27),因为数学计算是在表面上进行的,不触及社会行动者的“事情本身”。在算数中,数字被当作无概念的东西,除了相等或不相等以外,即除了全然外在的关系以外,是没有意义的,它本身和它的关系都不是思想(黑格尔,2015:35)。

又如,在讨论和计算中间人时(刘军,2019,第九章第二节),网络学者洞见不到,社会行动者正是通过中介才成为行动者的。或者说,认识你自己的过程必须经历诸多中介环节,不可能一步到位。例如,一个人必须在生命历程中经过诸多中介环节才社会化为自身。例如,他可能说“我是男大学生”,但是这无非仅仅在两个属性(性别、学生身份)上规定了一下他自身,但是“他”是“谁”或不是“谁”仍然不清楚,或者说他的其他属性并没有在这句话中得到言说。例如,他没有说出自己是否爱面子、脾气差、有孝心、爱财、情商低、善良、感情不专一、没有正义感等等。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他全面地思考众多属性的时候,才能深刻认知自己,才能深刻认识他人,而这是一个长时段的社会化过程。这是不断经过中介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即有差异的同一过程,唯其如此,一个人才能从自在的人转化为自在而自为的人。然而,所有此类中介环节都被社会网学者(以及多数学者)所遗忘。

常人也会算计。有的算计只关注局部,有的则会通盘考虑,但多数算计都受各种局限。例如,伯特(Burt,1992)基于高技术企业中的晋升提出了结构洞理论,认为会算计的中间人可以占据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当然,随着时间推移,桥会出现衰变(Burt,2002)。这个命题在中国的一个表现是杀熟。杀熟通常是一次性现象,杀熟者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常人通常不愿意与算计之人打交道,后者在很多情况下不会有更大或长期收益。这意味着,在探讨计算乃至算计时,研究者须考虑关系现象的社会文化基础。

社会网络研究是分裂的,还因为学者用形式-内容、个体-整体、结构-能动之类二分语言。生活世界中的整体本身是包含诸多难以言说的维度的意义结构,更具有前后相继的过程性,整体的网络维度,即整体网研究的目的也不是僵死的共相或普遍性。学者通过问卷、实验、访谈等诸多手段得到的整体网是作为大全的整体在网络侧面的一个环节。尽管如何认识整体是可争辩的,但是这不排除人有全面认识整体事情的动力。

不过,这里特别强调指出,本文绝不否定任何单项整体网研究,因为任何研究都不可能涵盖研究对象的全部方面。毋宁说,前文是从存在论角度对整体进行诠释和说明,旨在提醒研究者注意事情本身、整体的存在,不要以为研究的是整体本身,而更要反思研究的意义。

(二)形式大于内容

整体网研究注重的形式是抽象的形式,而非西方形而上学中的形式。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形式与质料(内容)不能脱离,且引领事物的发展。从道理上讲,内容不同的整体网对应着不同的形式。然而在线性或知性研究中,形式可以脱离内容而存在,这样的研究因而是旧形而上学的抽象研究,它表现在诸多方面。例如,在探讨结构洞的功用时,学者会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会给中间人带来收益。且不说该论断要想成立就必须有很多预设(如每个人都同质,比如都追名逐利、性别相同、只考虑短期收益不顾可能的后果,例如脚踩两只船的人被人瞧不起),单单这个带来的过程本身就不是结构洞自身内在的动作,毋宁说就是研究者设想并加入的一种外在动作,这里没有了结构洞中三个行动者的感性认识、各自的视域、综合考量等,有的只是个人的算计。再如,中国是一个重视关系的国家,社会网研究对于富含意义的关系并不特别关注,不理解面子、人情、策略、计谋等可意会难言传的内容(翟学伟,2005,2014),更没有关注作为存在即“存在的意义世界”的关系本身。这不是生活世界之网。生活之网本质上是整全性存在,它是第一性的,不隶属于学科界限,更不能用专业的分野或视角来割裂。

整体网研究的前沿领域(如社会影响研究、指数随机图模型及动态网研究等)(迪安·鲁谢尔、约翰·科斯基宁、加里·罗宾斯,2016)在抽象形式上是前沿的,从实质、价值、意义等角度说并不算前沿。这些模型坚守形式思维,不关心生活世界(当然它们志不在此),坚持符合论真理观,认为只要模型符合了现实,就得到了真理,岂不知符合论真理观是不符合现实的(黑格尔,1997:56;黑格尔,2015:24;张汝伦等,2017:21-53)。形式化研究不可能洞察到,“它以前以为是自在之物的那种东西实际上并不是自在的,或者说,它发现自在之物本来就仅只是对它(意识)而言的自在”(黑格尔,1997:60),缘由就在于学者在研究中大都预设了主-客二分,研究者和现实是分开的。研究者通过观察(问卷、访谈、实验等)可以描述现实,正如眼睛可以看见颜色。“但是,如果没有一种自然而特别适合这一目的的第三种东西存在,那么你知道,人的视觉就会什么也看不见,颜色也不能被看见……我说的就是你叫作光的那种东西”(柏拉图,2002:265)。光来自太阳,太阳是善或好(good)。“虽然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得到它们的可知性,而且从善得到它们自己的‘是者’,虽然善本身不是‘是者’,而是在地位和能力上都高于‘是者’的东西”(柏拉图,2002:266,译文有所改动)。类比地说,在整体网模型和整体网现实之上还有更高的“是”或“存在”或“有”存在着。不探讨这个更根本的“是”,整体网研究的结论就远离整体或大全。实际上,顾名思义,整体网研究这个词已经预设了与个体的分立,因而先天注定是分裂的、无关内容的研究。

(三)无人的整体网

有学者认为,社会网络分析有三个基础假设。首先,当理解所观察的行为时,结构性的关系要比年龄、性别、价值和意识形态等个体特征更重要;其次,社会网络通过实体之间的关系所建立的各种结构机制影响实体的观念、信仰和行动;再次,应该将结构关系视为动态关系(戴维•诺克、杨松等,2015:9-11)。这样的预设在社会网学者中相当普遍。其实,第一个假设无非是一个不加深究的预设罢了,并没有实质的依据,换言之,任何人都不能说价值、观念等个体因素不影响人的行为,没有任何道理或证据可以证明结构性的关系比它们更重要,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证据。第二个假设也是一种霸权,没有实质的道理和根据,这种说法忽视了个体的能动性。至于第三个假设也无需假设,因为结构当然是动态演变的。另外,实体的原初含义充满了深刻的哲学洞见,是对“是”的表达,有学者建议翻译为“首是者”(张汝伦,2008:39-86),是蕴含着本源性的根本问题,也与人生息息相关,因而是有价值意涵的。可惜的是,实体一词的深刻含义已经被国内外社会科学学者所遗忘。从这方面讲,社会网研究往往落入结构主义的窠臼,大都关注结构,难以洞察关系背后的意涵、价值等,忽视了能动者及其间的交互主体性的意义,更不关心行动者的生命意义。因此,社会网络研究即便有理论和方法论贡献,也仍然远远不足以探究关系世界的真理,因为其预设缺乏根基,是有问题的,况且什么是理论(Abend,2008),社会网络分析有没有理论?这一点也没有形成共识。

在笔者看来,至少经典的网络研究还是关心人的。例如,整体网分析的数学基础是社会计量学,其创始人莫雷诺本人实际上是关怀人或人类整体的。他特别关注对人的精神治疗,在《谁将生存?》一书开篇就说:“治疗的真正过程除了关注人类整体别无其他……人是一种社会的和有机的统一体”(Moreno,1934:3)。笔者希望从这句话中解读出这样的思想:他之所以开创社会计量学,是将它作为工具,强调其实用性或价值性,即用于治疗,并且将人看成是整体而不是单独的个体。由于莫雷诺将人看成是统一体,而关照作为统一体的人的过程离不开基督教,因为基督教的目标从一开始就关照人类整体,而不是此个体或彼个体、此群体或彼群体(Moreno,1934:4),他在人格上因而表现出先知性质。他在大学期间甚至自恋地说,“我开始相信我非凡人,我来到这个星球是为了完成一项特殊的使命。……他还声称经历了‘与上帝的直接对话’”(林顿•L.弗里曼,2008:36),并坚持认为科学和宗教无需互斥,恰恰相反,科学的未来要与上帝的哲学统一起来,因为每个人都在创造着,都是创造者(Marineau,1989:114)。他从20世纪40年代末开始放弃了社会计量学研究,将全部精力转向各种形式的治疗,以至于他对于治疗程序的日渐痴迷让许多早期的支持者离他而去。那些对以经验为基础的结构性研究感兴趣的人认为,由于莫雷诺强调社会计量学不是结构性研究,而是与上帝和心理疗法有着暧昧关系,因而削弱了社会计量学范式的吸引力。同时他不断增长的狂妄自大,也令人厌恶。(林顿•L.弗里曼,2008:37)甚至社会网名家弗里曼也与大多数人一样认为,莫雷诺对神秘主义的痴迷,言过其实的个人风格和妄自尊大,赶走了大部分的早期支持者,也认为虽然莫雷诺的戏剧示范也许能够提供乐趣,但是“它们对我而言似乎缺乏严谨的知识内容——它们未能阐明社会学问题”(林顿•L.弗里曼,2008:37),以至于莫雷诺的研究吸引的社会学追随者越来越少。但是,莫雷诺对人的关怀难能可贵,他开创的心理剧、社会计量学以及群体心理治疗具有实践性,更加接地气。例如,1933年,他在纽约用社群图描述了女孩们之间的关系互动。在休斯敦,他更进一步在海伦(Helen H. Jennings)的帮助下,开始利用角色扮演和心理剧来改变女孩们的不当态度和自我惩罚行为(Marineau,1989:113)。在笔者看来,相对于社会网学者很少致力于改善人来说,他早就将社会计量学应用于改善人,这种做法是相当超前和关注价值的。我们认为,他的有人文关怀的整体性思维与现代的计算理性精神相背离,因此得不到多数人的待见。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个人独有的特征不适应一般的学术界,因为追随者大部分已经没有了整体思维,他们的研究更是抽象化、碎片化的经验研究,缺失了对人的关怀。

当然,当局者迷。现实行动者未必知道整个网络的结构和自己所处的位置。首先,人们通常没有自知之明,即便在边界固定的群体(如一个学习小组)中,每个行动者也只能明确自己在某个项目上的位置,只能明确某类网络结构的一部分。其次,每个行动者除了是“小组”成员,同时是其家庭、同学、朋友、同事等多类网的成员,更未必了解自身在其他类网络中的位置和网络结构。再次,人们总是在动态网络中进行动态的言行,研究者调查得到的任何“整体网”都是僵死之网。即便沿着“网络结构与能动者相互形塑”的研究路数,也预设了结构和能动的二分,更基础的问题未得到追问:焦虑的能动者依据何种力量安顿自己的生活?外力还是内力?抑或二者的有机结合?如果完全遵照外力,行动者可能失去自身的生活,完全遵照内力,可能失去自身的生存。总之,如果不考虑这些更有思想、更能启蒙个体的议题,整体网研究所得之“网”就是无人之网,不会助益个人安顿其自身。当然,这不再是理论或方法问题,而是实践或自由问题。

(四)普遍盖过特殊

学者可能追问:用什么方法、模型能确切地认识整体?姑且不论该问题本身就有问题,我们要追问的问题是:对整体的认识难道必须用形式模型吗?仅从结构、方法角度进行研究足够认识规律吗?再追问的问题是:整体是什么?规律是什么,能被认识吗?如何认识?大多数社会网学者并不思索此类问题。但是,这类问题实际上不能回避。如果认为整体网之类的结构、模型研究会认识实际的整体,认识到其规律(一旦论及实际,又在方法论上关乎建构论和实在论的争论,这里不论),那么它事实上会成为躲避事情本身的一种巧计(黑格尔,1997:2),它外表上装出一副认真分析、建模、调查的所谓致力于探究普遍、规律、事情本身的样子,实际上未必认清事情本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先前的社会网研究内容或规律逐渐成为后来者的共识,先前的规律性知识后来降格为常识性认识,而不知原初之物为何物。随着时间的推进和模型的进化,因研究方式越来越抽象和精致而使得大道愈益被遗忘。在传统时代甚至在20世纪初,社会网学者都可以详尽地考查生活细节,可以接地气,当代社会网学人却能直接找到或利用现成的模型或抽象形式进行规律性研究,也越来越飘空。

经验研究得到的规律基本是缺少现实性的空洞之物,“实际上都是它所意谓的这两个方面之间的一些关系,因而本身只不过是一种空的意谓罢了……有规定的具体存在都是一种与精神莫不相干的偶然性,所发现的规律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些纯粹的空谈,或者说,只是说出了关于自己的一种意见罢了……就内容来说,这些观察结果跟下述两种意见在价值上不能有任何差别:小贩说,‘我们每逢年会都下雨’;家庭妇女说,‘这不也是,每次我晾晒衣服都下雨’”(黑格尔,1997:212-213)。“规律只是一种在现成化、离析化的观察模式下,在对事物进行某种封闭性整体设定的前提下,由具备某种初步自主性的事物在机械性层面上所呈现出来的规则性现象,以及人对此种现象的归纳性描述,而不是对事物的根本性解释和对事物根据的通透揭示”(庄振华,2017:186)。

例如,从“关系”的功用上讲,有学者借鉴格兰诺维特的名篇(Granovetter,1973),认为存在着一种规律,即弱关系的优势在欧美等地得到了经验支持(比如美国人找工作主要利用弱关系),强关系的力量在亚洲文化圈中不容小觑(比如中国人找工作主要利用强关系)。实际上,此类规律性命题并不是对“求职结果”的真正解释,也不是格氏名篇的原意(尽管格氏也做过求职研究),他提出的“弱关系的强度”命题的核心是:弱关系的优势在于它能将不同群体凝聚在一起,强关系则没有这种优势。这个命题本身在中西方大致都成立,不因文化差异而变。但是,该命题本身并不是真理,因为能够起凝聚作用的力量不限于“关系”,例如观念系统就有凝聚之功。另外,该命题要想成立需要有前提条件,格氏却没有指出来。他本来希望论证的核心观点是,“对社会网中互动过程的分析提供了一个最有效的微观-宏观桥梁”(Granovetter,1973:1160)。实际上,学者几乎都未认识到,格式并没有真正证明该命题,因为他既没有论证关系如何是桥,如何有效,如何最有效。[5]如此看来,格兰诺维特所揭示的规律没有什么普遍必然性。

(五)关系的涌现性

从道理上讲,网络、关系模型理应从不可还原的关系(而非个体或结构)角度探讨网络现象,可惜的是,多数模型没有认识到“整体大于或小于部分之和”,看不到现实世界中的关系现象本身具有涌现性(emergence)而非因果性。所谓涌现,指事物的发生与影响其发生的诸多要素之间具有非线性关联,换言之,诸要素非线性地相互作用,促成现象(包括关系现象、网络现象)的涌现,这个过程不遵循线性因果律。涌现与因果的性质有别。如果因与果之间有非线性交互作用或反馈作用,二者之间毋宁说不再有因果关系了。考查网络的涌现,有助于认清不同网络的异质性。不同类网络有不同的涌现机制,这与发生学解释不完全相同,后者往往忽视涌现性,无论制度发生学、文化发生学,还是结构发生学,都有还原论色彩。

如果说关系现象、网络现象是诸要素交互作用涌现的而非因果作用的结果,不能还原到任何要素,即不能用还原论来解释,那么有学者可能追问:网络现状会带来怎样的结果,这是否为一个因果问题?实际上,本文恰恰要批判这种“是-否”“不是……就是……”之类二元思维或知性思维,因为现实世界并不是二元的,不符合排中律,而恰恰可能“既是A又是B”“既是A又不是A”“非A……且非非A”(张祥龙,2019:198)等。当然,即便按照二元思维,也应考查几个问题。首先,学者对因果性的常规分类(如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都属于线性因果,它遮蔽了事物本身内在的非线性时间。例如,作为有自我意识者,人们一般先希望得到“高收入”职业这个结果,然后才去动用关系,这恰恰“倒果为因”,且有很多预设条件。又如,在指数随机图等模型中,学者用行动者属性及各种网络构形解释二方关系的发生,这里的因果关系不关心行动者本身具有的统觉能力及二方关系内在发生的逻辑。其次,更重要的是,这些分类都属于外因,忽视了内因或自因自果这种最重要的因果性。因此,即便认为网络的过去影响其当下功能(Borgatti & Halgin 2011),研究网络的结果离不开其历史,也应先探讨网络本身如何按照其内在逻辑演变,而非如何受到外因影响而变。

我们看到,当线性因果面对内生性的挑战(Mouw,2003)时,大多数学者试图通过统计学技巧“排除掉”内生性来捍卫线性因果结论。实际上,无需深思即可发现,世界如果完全遵循线性因果律,自由将无处容身,世界也无生机活力。可见,追求普遍因果律的研究注定有偏。世界是人们建构的结果,但非任意地建构,普遍因果律只是学者为了方便而进行的设定,它本身并不存在。然而,社会科学家很少认识到这一点,却简单地模仿自然科学,从事物属性的角度研究社会现象,将本来处于各种关系中的事物抽出来单独进行因果研究。岂不知,现代自然科学早已突破了实体论,进入了关系论(刘军、杨辉,2012)。顾名思义,社会网研究研究的是关系之网,但是社会网研究成果更多关注抽象的关系,很少按照关系论来思考。例如,在求职过程中,经典的研究关注关系强弱对求职的影响。实际上,常人无需深思即可知道,求职的过程和结果与众多要素(个人素质、职业观念、关系网络、单位性质、个人与职位的匹配度、家庭、地域、劳动力市场竞争程度等等)都有复杂关联,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联,不是一个因果性(causality)问题。个人的求职是一个动态、非线性、多因素“交互作用”(transaction)、不可还原的“涌现”过程,求职结果无非只是该过程的一个环节,这个结果作为一个整体是由诸多要素非线性地交互作用涌现出来的,不能还原到诸多原因中的任何一个来进行因果解释。简言之,求职结果等诸多网络现象本身都有涌现性,不可还原到其构成要素,尽管研究求职需要坚持还原的思路。还原的路数无可厚非,还原主义却有问题,因为它把要研究的现象本身还原到其要素来解释。这里强调的是,涌现出来的现象本身不能还原到要素,尽管在复杂网研究中可以用多主体仿真建模来研究,但是研究结果本身并不能还原到其构成要素,尽管建模离不开这些要素。可见,看待问题的视角或路数不同,研究的发现或结论亦有别。正如康德(2016:16)所说,所谓的研究发现,基本上是研究者将自己的视角加入事物后的结果,因而并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也不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

既然不同的研究路数会带来不同的发现,不存在完全客观的事物,这是否意味着研究会陷入绝对建构主义甚至相对主义?并非如此。动用关系要有前提预设,包括要有求职者、求职的单位、职业系统、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等。即便说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是有用的,也并不能证明关系的重要性。揭示发现固然重要,发现对于社会行动者的意义更不可忽视。如果仅关注关系要素的单独作用,也相当于将关系从其他关系情境中抽离出来,看不到各个要素之间的综合的、系统的、交互作用关系,这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线性的、知性的思维,忘记了求职是交互作用的结果。

为什么整体网研究乃至一般经验研究多数存在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原因在于它们背后坚持形式逻辑思维,而形式逻辑预设的第一定律是同一律(law of identity)。形式逻辑学家很难想到,这个最基础的同一律恰恰是无根据的,根据律才是最根本的定律。

二、同一律与根据律

整体网研究会给出关系性命题,如“占据结构洞位置之人有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伯特,2009/1992:30)。不过,它们固然说出了一定内容,但都是僵死的命题,达不到社会行动者及其网络各个中介环节的内在运动和辩证过渡。数学只考查量而非质,不关心依靠概念来分析行动者之间及行动者与网络结构之间的切身关联。推而广之,社会科学如果不反思地借鉴数学、统计学模型,它们由定义、分类、判断、推论等构成,就会将有机的社会行动者降低为图表,丢弃了事情自身,表达出来的也不是内在生命和实存的自身运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知性思维方式通过一种力量将相隔遥远的两个要素(如结构洞位置和晋升、收入和主观幸福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和子女的职业地位等)捏在一起,得到的图和表抛弃了社会网络的活生生本质,最终得到的只是外在知识罢了,可以认识表面现象,但无法深入事情本身,对具体人的生活帮助也不大。

为何如此?关键在于多数学者坚持形式思维,而非辩证思维。形式思维预设了形式逻辑第一定律即同一律(law of identity)。同一律指的是“A是A”或“A=A”(如果A,那么A),即研究对象A就是A,不能是B,否则在常识看来根本无法研究对象了。

在哲学中,同一性有多义:(1)个人意识的统一性,‘我’在我的所有经验中都是一个,即康德的“始终伴随着我的表象的我思”;(2)在所有理性存在者那里都同样合法的东西——作为逻辑普遍性的思想;(3)每个思维对象的自我同一性,即A=A;(4)认识上的主体和客体的协调一致,不管如何被中介(阿多尔诺,1993:139)。由于混淆了同一性概念的不同含义,思维便具有了超个人的逻辑普遍性,一切个别性、特殊性都没有了地位。阿多尔诺认为,事物自身恰恰包含着多种不同于他物的特征,因而是异质性的,不是同一性的。将不同事物贬为它们的类,这是人为操作的结果。

同一律符合常识,在常识中无可反驳。例如,在截面调查中,抽样到的“某人”就是“某人”,“这一组人”就是“这一组人”,“关系”就是“关系”,“矩阵A”就是“矩阵A”。不过,熟知非真知,深究会发现,同一律恰恰有问题。首先,坚持知性思维的学者往往有常识思维,自然认为“A=A”(比如白=白)是成立的。科学研究亦然,它必须首先确定“研究对象”就是“研究对象”。“对于科学来说,如果不首先确保了其对象的同一性,它就不能成为它所是的东西。通过这种保证,研究才确保它的工作的可能性。但关于对象的同一性的主导概念绝不为科学带来立等可取的结果”(海德格尔,1996:649)。例如,如果没有黑的存在,就根本说不出来白,没有男的存在,说女是没有意义的。换言之,只有知道了黑,才可能知道白的含义,“白=白”才成立,对白的理解离不开黑这个中介。抽象地说“A=A”是意义不大的,必须经历诸多“非A”的“否定之否定”的中介环节,才能深刻地理解“A”的含义,才能达到真正肯定。然而,同一律遗忘了否定的环节,因而只是一个抽象的规律罢了。常人认为它必然成立,无需反思,实际上并非如此。

其次,常人和学者一旦给出研究假设或命题,就必然违反同一律,即必然说出了“A是B”。例如,结构洞理论有四个标志性特征。第一,竞争是一个关系问题,并非玩家自身之间的竞争。第二,竞争是一种突现的关系,是不可见的。第三,竞争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第四,不完全竞争是一个自由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权力的问题(伯特,2008/1992:3)。如果令“竞争”等于“A”,那么“A”是“关系问题”(B),是“一种突现的关系”(C),是“一个过程”(D)。同理,在调查问卷中,研究者会得到有关“被调查者(A)是男(B)、大学文化(C)、中产(D)、有房(E)、有车(F)、网络规模(G)、网络同质性(H)、结构洞(I)等”众多“答案”,任何一个答案说出来的都是“A是B”“A是C”“A是D”等,都不会说出“A=A”。可见,同一律固然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但是,这个表述本身就直接违反了同一律,因为按照同一律,我们只能说“同一律是同一律”,而不能说其他。可见,“这个命题的形式自身就陷入矛盾,因为一个命题总须得说出主词与谓词的区别,然而这个命题就没有作到它的形式所要求于它的”(黑格尔,2009:236)。同一律只是形式逻辑教材中不被反思的所谓经验,常人不知道它与普遍的经验相反。“照普遍经验看来,没有意识会按照同一律思维或想象,没有人按照同一律说话,没有任何种存在按照同一律存在。如果人们说话都遵照这种自命为真理的规律(星球是星球,磁力是磁力,精神是精神),简直应说是笨拙可笑”(黑格尔,2009:236;2015:16)。可是,“从思辨唯心主义时代起,思想就不准把同一性的统一性表象为纯粹的千篇一律,也不准忽视在统一性中起作用的中介。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那就只是抽象地表象同一性”(海德格尔,1996:648)。我们可惜地看到,这种抽象地表象同一性已成主流学术的预设,学者甚至不知自己的研究也有此预设。

海德格尔认识到同一律的深刻内容,即它真正说的是“AA”中这个“是”,即“说出每一存在者如何是(存在),也即:它本身与其自身同一”(海德格尔,2014b:34)。不过,同一律仍然不是根本定律,根据律比同一律更根本,因而被海德格尔看重。所谓根据律,指的是“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根据的”(nothing is without ground)。海德格尔认为,知性在理解根据律方面是没有作为的。根据律沉睡了2300多年,无人追问其“根据”。这个命题指出了“一切存在者都有根据”,但是,“根据的根据”又有何根据?追问下去会发现,“根据律”才是比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都重要的第一定律(海德格尔,2016:14-15),“它应是一切定律之定律”(海德格尔,2016:26)。

但是,根据律是什么?一直以来并不清晰。一般认为,根据律是这样表述的:某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也就是说,某物的真正本质,不在于说某物是自身同一或异于对方,也不仅在于说某物是肯定的或否定的,而在于表明一物的存在即在他物之内,这个他物即是与它自身同一的,即是它的本质。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即是根据(黑格尔,2015:245)。海德格尔更进一步,他指出,“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根据的”,其主语是“每一种存在着的东西”,谓语是“有根据”。如此看来,根据律不是什么对“根据”的断言,而是对存在着的东西的断言,只要它每每总是一种存在着的东西。因此,根据律是对存在者断言了某种东西,而对于什么是“根据”,并没有给出任何阐明(海德格尔,2016:96-98)。但是,如果对“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根据的”中的“是”和“根据”进行强调,就会发现,“根据律不只是对存在者的断言”了,我们看到,根据律是就存在着的存在而说的,“根据律说:像根据这样的东西归属于存在”(海德格尔,2016:105)。

因此,海德格尔分别从“存在者之真理”和“存在自身之真理”这两个向度探讨“根据律”,前者代表着过去,后者代表着未来。在前一向度中,从根据律的严格表述出发,“没有什么没有根据的”(nothing is without ground),强调的是“没有什么”和“没有”,那个“是”(is)却被遗忘了,这种根据律就是严格的主体性原理,是近代哲学的决定性原理。在后一向度中,基于对根据律之“通常表述”的重新阐释,“没有什么没有根据的”(nothing is without ground),那么“根据”就是“是”,即“根据就是存在”“存在与根据现在在一种和谐共奏中发声”(海德格尔,2016:265)。这样的“根据”意指位于更深处的东西。这样的根据律就规定着未来思想的任务,它道说着存在与根据的共属性乃是存在之定律。两种真理向度之间的差异必然带来跳跃,但对这种跳跃之意义的追问却显示出某种植根于“同一与差异”问题域中的复杂态势,敦促人们重新思考传统的幽深意义(张柯,2013;Kees de Kuyer,1983)。“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是看护者和看守者,这样的人看护着这样一种事情,即:存在之言语中的道予之寂静,战胜了作为一切表象活动之原理的根据律之要求中的发生”(海德格尔,2016:273)。

形式推理看不见在自身肯定中有否定,“它不居于事物之内,而总是漂浮于其上;它因此就自以为它只做空无内容的断言总比一种带有内容的看法更深远一层。与此相反,在概念的思维中,否定本身就是内容的一部分,否定就是肯定”(黑格尔,1997:40)。当然,辩证思维要以知性思维为基础,只不过知性的形式推理所寻求的证明不属于辩证的运动,而是一种外在的认识。基于形式推理的社会科学如果没有哲学的引领,就不能有生命、精神和真理,它们创作出来的只能是淡而无味的散文或者狂言呓语的任意拼凑(黑格尔,1997:46-47)。我们赞同黑格尔的洞见,即真理是全体,是达到“一”的圆圈的过程,“实体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黑格尔,1997:11)。专业的经验研究,如社会网研究会有诸多事实的发现,它们多数是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和抽象经验主义的发现,看不到整体性的视野和价值性的关怀,真理不翼而飞。

这种情形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现代性创造了分裂的学术世界,不允许专家求真悟道,因为“世界精神太忙碌于现实,太驰骛于外界,而不遑回到内心,转回自身,以徜徉自怡于自己原有的家园中”(黑格尔,2009:50)。因此,除了在形式上刻画网络结构之外,还应自我批判地强调备受忽视的网络的人文意义和生命价值。在探讨整体网的模型、技术和方法等形式之外,还应批判整体网研究,尽可能找回社会网对于个体的生命意义等内容,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整体网的形式结构研究的扬弃而非否定。

三、 “整体网”“复原”之难

整体是一个概念,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现成的、有待去发现的客观物,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任何现实整体都不是整体这个概念,尽管整体可指代任何现实的整体(如单细胞、鼠标、班级、共同体等)。整体的存在必有其理由,即其各部分之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某种内聚力,否则将变成一盘散沙,不成其为整体。同理,整体网也是一个概念而非客观物,严格地讲不存在复原它这种论题,因为一旦论及复原,就意味着原先就有一个“它”存在在那里。当然,对整体内聚力的分析并不体现在整体网研究中。

但是,研究对象本身毕竟是整体,碎片式整体网研究毕竟不令人满意,对作为真理的整体网本身的追求或复原因而可以视为一项事业。然而,这项事业作为一个无止境的过程是异常困难的,有如下几点相互关联的理由。

首先,语言本身蕴含一种分裂之势。在“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中,似乎存在着一种作为“实体”的东西叫作“风”“黄河”等,它有其属性或性质如“吼”“咆哮”等,这样的语言预设了实体与属性的二分,将本来动态的“事情本身”,说成了静态的事物。

其次,现代研究方式固有其抽象性。正如黑格尔所说,“古代人的研究方式跟近代的研究很不同,古代人的研究是真正的自然意识的教养和形成。古代的研究者通过对它的生活的每一细节都作详尽的考察,对呈现于其面前的一切事物都作哲学的思考,才给自己创造出了一种渗透于事物中的普遍性。但现代人则不同,他能找到现成的抽象形式;他掌握并吸收这些形式,可以说只是不假中介地将内在的东西外化出来并隔离地将普遍的东西(共相)制造出来,而不是从具体事物中和现实存在的形形色色之中把内在和普遍的东西产生出来”(黑格尔,1997:72)。作为统计学的基础模型,线性回归背后的思维就是形式思维,它实质上就是在“不假中介地制造普遍的共相”,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难以有内在关联。

再次,学者大都坚持常识的、线性的、分析的知性思维方式。“知性的特点仅在于认识到范畴或概念的抽象性,亦即片面性和有限性”(黑格尔,2009:34)。知性思维固然有其优势,但是它不适合研究“整体本身”,因为“整体本身”是大全性的、不可分解的“物自体”。数学方法属于纯粹感性和知性,归纳分析、因果性、形式逻辑的推理都属于知性。当今所有社会科学都使用感性和知性方法,研究对象都属于黑格尔所说的客观精神,其本性属于无限的精神东西。就此而言,甚至有学者极端地说所有此类社会科学都走错了路,“严格说来都是废话和胡扯”(卿文光,2018:83)。

最后,最重要的存在被遗忘。存在已经被遗忘两千多年,直到黑格尔和海德格尔才重新拾起,但是随着现代性日益兴隆,存在问题更被遗忘得无影无踪,复原到存在基本上无力回天了。

在笔者看来,对作为存在论范畴的整体网本身的研究是一个过程,应破除实体论的研究方式,倡导关系论的研究方式。前者将社会现象看成是实体,从可见“实体”[6]的现象出发进行研究。关系论思维则考虑到关系的“存在”而非“存在者”(海德格尔,2014a/1927:5),即考虑关系的意义结构而不简单考虑关系的表象,更不会不加反思地测量关系的属性等。不过,社会网学者一般忘记了关系或网络的“存在”,仅从作为“存在者”的网络结构角度来研究关系现象。这种科学意义上的关系论视角得到了广泛应用,也在权力、平等、自由、能动等方面得到了一定体现,但是关系本身是什么?如何“是”?却一直被遮蔽或遗忘。例如,社会行动者之间有一种此在与此在之间的存在关系。移情论者会说,这种关系对于此在来说已经是根本的,这是一种自我关系,他把他人视为另一个自我。但是,在海德格尔看来,这里的他人被理解成一个现成的人形物,即被理解成为存在者状态上的存在者,这是有问题的。他认为,此在与他人的关系实际上建立在共在基础上,是鲜活的“相互认识自我”,这不是一种认识关系,而是以共在为基础的存在关系。这种关系对于坚守对象性思维的学者(包括社会网学者)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但却是人类存在的事实(张汝伦,2014:368-372)。可见,关系本身是什么?如何是或存在?此类存在论问题是在进行社会网(乃至社会科学)研究之前应该追问但未追问的问题,以至其研究成果缺失源始意义,因为“与实证科学的存在者层次上的发问相比,存在论上的发问要更加源始”(海德格尔,2014a/1927:13)。“这个存在者没有而且绝不会有只是作为在世界范围之内的现成东西的存在方式,因而也不应采用发现现成东西的方式来使它成为课题”(海德格尔,2014a/1927:51)。

在社会网研究中,当论及人这种存在者的本质规定的时候,也都遗忘了这种存在者的存在问题,学者把存在理解为不言而喻的现成存在者或实存,并给出相应的研究假设。然而,“事后从经验材料中得出的假说绝不可能开展出这些学科的存在论基础。……实证研究看不见这种基础,把这种基础当作不言而喻的”(海德格尔,2014a/1927:59)。受限于研究的主题,本文也只能点到为止。

忽视存在,缺失了内容的整体网研究也较少关心人,它最多可信而不可爱。可爱的问题不单单是理论性问题,更是关乎伦理、道德、天道等实践问题,这些都关乎整体网本身的内容。换言之,整体网内容的研究既应包括理论维度(行动者的属性;行动者对关系、网络的整全性认知和无知;纽带本身的涌现性等),也应包含实践方面(关系、网络中的道德、伦理等意义面相)。无论如何,理论性的与实践性的整体网已经分离开来。

整体网本身本来可以帮助人关注智慧(小智慧如在得到结构洞位置时,要思考失去了什么,大智慧如悟出关系、生命之道),让人们再思自己的生存、生活、生命问题,助益自己的美好人生。但是,参照国内外整体网路数是达不到这些目的的。当然,借用形而上学思维批判整体网研究在内的形式研究有些错位,看似批评短跑运动员不会游泳,实际并非如此,这里只是在反思研究成果的意义究竟何在。

总之,能否走出整体网研究的碎片性,将学者在研究中碾碎的整体网复原,走向作为整全的研究?这是过程性、理想型的重大实践哲学问题。这里涉及对作为整全、大全的真理的认识,这已不再是理论性、实证性或方法论问题,毋宁说是存在论问题(黑格尔,2009,2015;海德格尔,2014a/1927)。不深究此类被遗忘的问题,片面的知性研究就会缺乏思想、价值甚至意义,越来越抽象、不接地气。存在是时代的重大问题,需要有实践和论辩的土壤,然而其前景并不乐观,一个原因在于理性化已然大获全胜,基于机器生产的现代经济秩序早已决定着所有人的生活方式(韦伯,2012:117)。

本文只是借用整体网来批判知性思维带来的碾碎的研究,并不否定知性思维的力量。恰恰相反,知性是伟大的力量。本文并不坚持方法论多元主义,因为如果将方法外在地套用在事情本身上,是不可能把握其实质的。按照黑格尔的辩证法,方法与事情本身是一体的。当然,本文只是提醒社会网学者注意更深层次问题,而无意批判短跑运动员不会游泳。如果提建议,那么在整体网研究中可以考虑纳入时间、行动者的意义、理解、诠释、机制等视角或维度,这样会更加接近整体网本身。这些议题以及更复杂的问题(包括什么是意义、机制、整体网本身的是其所是等)绝非单篇论文可以论及,只能留待将来探讨。不过,鉴于分解式研究不关注对象本身,因此,本文借用辩证逻辑的辨析对其他研究应该有启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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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18BSH009),感谢匿名评审专家提出细致的修改意见。

[2]作者简介:刘军,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关系社会学、社会学方法论 。联系邮箱:liujunry@163.com。

[3]具体而言,整体网既可指作为整体的某人在不同时空中的全部(total)社会关联,也可指现实中边界固定的一群行动者(如某个班级)中各个成员及其间的一种或多种关系的集合(whole),即1-模网,还可以指两个不同集合(如某班级同学和某些课外团体)的要素及其间的关系(如哪些同学参加了哪些团体)集合,这是一种特殊的整体网,即隶属关系网(affiliation network)。(彼得•V.马斯登,2018:509)整体及整体网既有建构的成分,又有实在的成分。为方便起见,本文主要对1-模网进行论述。

[4]出于如下考虑,本文标题中采用“碾碎的”而非“分裂的”或“不完备的”。首先,本文希望表明既有的整体网研究实质是碎片化研究。“碾碎的”可被视为动词、名词和动名词。作为动词或动名词,碾碎意味着研究者将整体碎片化为整体网,将整体网再碎片化为数学模型的过程(但研究者并不自知)。作为名词,碾碎指其结果是一个碎片。其次,整体网研究忽视作为整全(total)的整体网的内容、个体、能动性与生活世界,它不单是“分裂的”,更是“碎片的”。再次,本文关心作为存在(即意义总体)的整体网。现有的研究并不关心“整体网本身”,而是研究者依照自己的主观意愿从作为“意义总体”的整体网中抠下来的片段,这种研究的确不完备,但更是碎片。

[5]参见拙作《弱关系何以强弱——批判格兰诺维特》,待发。

[6]某些社会网专家使用了实体(substance)概念。例如,韦尔曼(Wellman,1988)在“结构分析:从方法和隐喻到理论和实质”(Structural analysis: From method and metaphor to theory and substance)。又如,宋丽君、孙俊莫、林南(2018:163)指出:“从不同视角尝试对社会支持的实质进行概念化的努力很快就有了跟进”(More attempts to conceptualize the substance of social support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quickly followed)。至于“物质滥用”(substance abuse)等词更常见。但是,社会网专家乃至多数学者只是按照字面意思,基于常识理解实体一词,未必深究其的深刻哲学意义。不理解实体的哲学含义,社会科学研究中最常见的实体-属性分析路数背后存在的“存在”疑难就不能得到深刻的揭示。实体一词与ontology联系在一起,通常将ontology翻译为“本体论”很不得当。Ontology的研究主题一直是“存在”(being),相当于古希腊语的系动词esti/esnai/on(esti的分词形式),英语的系动词to be。亚里士多德没有使用ontology,但他提出了专门研究作为“是”的“是”的科学,即所谓的本体论,该词被翻译成“是论”“存在论”甚至“有论”也比“本体论”好。各门特殊科学研究的是特殊的“是的东西”,研究的是“是什么”中的那个“什么”,不研究“是什么”中的那个作为是的“是”。社会资本可以“是”很多东西,比如可以“是”提升个人素质、规范,可以“是”培育社会资本,“是”幸福之源。这么多社会资本的“是”必须有一个起点,这就是ousia,恰恰这个词被翻译为substance,又被翻译为本体或实体。然而,ousia是希腊文动词“是”(eimi)的阴性分词ousa变来的,亚里士多德把它改写为ousia,并赋予它以特殊意义,即ousia是其他范畴的载体。可见,如果说社会资本是一种ousia,那么它是对其各种定义的载体。但是,本体、实体、载体都无法表示ousia一词的原意,即“是”。因此,有学者建议把它翻译为“首是者”,它不表述其他东西而其他东西都表述它(张汝伦,2008:45)。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的首是者是“怎是”,对它的定义就是对“怎是”的说明。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最终将“怎是”归结为“形式”,即事物存在的首要原因。因此,“首是者”并不是中文字面意义上所说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而是事物的作为是的是,这就必然是一个真理问题(张汝伦,20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