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救行动前功尽弃
地下省委的营救工作也同时在积极进行。
一方面,省委急报在上海的中共中央,转述了穆青“供词”要点,提出“顶好能由中央设法用时闻通讯社来电二十一军军部,证明彼确系该社通讯员,以免久遭羁留,妨碍党的工作(他并无物证的)。”
另一方面,地下党组织安排穆青的妻子王凛若进行上层关系的疏通。
王凛若当时的秘密身份是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公开掩护职业是重庆地方法院推事(法官),是当时为数极少的女法官之一。她的父亲是重庆地方法院的检查官,有一些上层关系,同二十一军副官长兼特委会实际负责人李根固有些交情。王凛若和父亲特地去找到李根固,说袁雨苍是他家亲戚,请求帮忙疏通。通过活动,李根固答应尽力帮忙。了解案情后,他告诉王凛若的父亲:
“王检查官,我决保令戚不枪毙就是,请放心!”
正当穆青脱险有望时,浩池街事件发生了。警察当场搜获许多地下省委的文件。从文件中,二十一军特委会发现了这样一些记载:
维新此次被捕,即受邹云芳之害……
自维新被捕钟鸣(李鸣珂的党内化名)被难,常委极不健全……
自三月二十日起,同志被捕在狱中者省委常委一人……
特务们由此判断:“袁雨苍”是3月22日被捕的,在他之前没有捕获别的人,在他之后,狱中也没有第二个叫“维新”的,因此,袁雨苍即吕维新,自无疑义了。
至此,穆青的自救和党组织的营救,全部前功尽弃。
5月14日,即刘愿庵等人牺牲6天之后,穆青又被杀害于同一个地方。烈士们的鲜血流到了一起。
据王凛若回忆:
穆青被枪毙在巴县衙门前大坝内,两枪未中填补了一刀才绝了气。据父亲密向母亲说:“嗣良(穆青另一化名)死得真惨,蜷伏在地上像只狗样。”……父亲伪称穆青是他表侄女婿,出面收的尸。老人问我是否用白绸裹尸。本来我想省下这笔钱来助党,可是一转念,报党之日长,穆青只此最后一次了。我借支了薪水买了白绸为他裹尸,上好棺木装他,之后派法警送至海棠溪下葬。用石碑刻有“颜嗣良之墓”,以备日后便于寻找。他死后我虽异常悲痛,然而也只有夜幕降临,一灯如豆时,把头匿入被窝里不敢出声地偷泣,白天我还是装着没事样。我的父亲曾亲见他的惨死情景,归来大病濒于死,家人尤其伤心。可爱的是重英弟竟愤而参加革命为穆青报仇。
王凛若以后又奉地下组织之命配合罗世文工作,并照顾罗世文养病。两人在共同生活中产生了真挚的爱情。1932年5月,王凛若不幸因一封外地寄给她的长信被二十一军特委会查获,暴露了共产党人身份,不幸被捕,法官之职被二十一军军部下令解除。在审问这个娇弱女子时,堂上还陈放着连壮汉都会经受不起的滚杠之类刑具。但她仍然只字未吐党内机密。
当时像她这样的女法官被捕,是轰动一时的新闻。有记者到狱中采访,问起她与昔日被杀的“共匪”穆青是何关系时,她骄傲地说:
“穆青是我的爱人!”
她还毫不隐晦地谈起她的择偶标准很高,而穆青正是各方面都符合她的标准的杰出男性。她就这样利用报纸的公开报道,在穆青被以“暴徒”、“反革命犯”等罪名杀害整整两年之后,巧妙地为穆青做了一次公开的“正名”。
王凛若的父亲为了营救女儿,自作主张代她写了《悔过书》,将她保释出狱。从此王凛若因这一“污点”而未能恢复中共党籍。深爱着她的罗世文与她结婚的要求也不能得到组织批准。但罗世文坚信她对革命的忠诚,仍然视之为革命伴侣,与之并肩战斗。王凛若也一如既往地利用自己的家庭条件,从经济上支持地下党组织,照顾贫困、劳碌而又多病的罗世文。两人在艰苦的地下工作中相濡以沫。直到抗日战争期间,因成都发生“抢米事件”,罗世文被国民党特务以“煽动春荒暴动”的莫须有罪名秘密绑架(关押数年后杀害),两人才从此永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