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红学流派批评史论的新建构
第一节 文学史上的独特景观
——“一芹一脂”的同步创作与评点
新红学的开创者之一俞平伯在谈及《红楼梦》时感慨:“我尝谓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一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得糊涂。”[1]这话曾被作为主观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受到过严厉的批判。其实,凡涉足红学者,恐怕都有这样的体会:陷入越深,对这话就愈加认同和理解。对一般性的文学作品而言,读者只要细读文本便会获得些启悟;而对于《红楼梦》这样百读不厌的“文学经典”[2],读者与文本产生共鸣时可能还会产生灵魂共振的感觉。当代诠释学认为:经典的永恒不仅在于超越具体化的时间、空间,还在于经典能在人的参与和观照下持续地涌现其新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呈现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即经典的意义不仅在于静止的过去,还在于能不断生成。随着阅历的加深,读者每一次的重读会感觉对文本越来越明白就里,这不足为奇;但对于红学史研究者就不同了,不但要面对《红楼梦》这部作品,还必须面对文本作者和最早评者。而《红楼梦》“著作权”在学术界向有争议,对“脂评”的学术价值亦有不同看法,甚至怀疑“脂砚斋”其人的是否存在。红学史家刘梦溪将“脂砚何人”“芹系谁子”“续书作者”的探索并称为红学考证的“三个死结”[3],其他很多关于红学的话题也是众说纷纭,这些与文本相关的考证话题,再进一步去研究,很可能就会堕入迷津,越研究反而越糊涂,从而陷入摆脱不了的红学怪圈。当然,随着相关新文献史料的发现,某些“糊涂”的问题又终于会弄明白,而更多的红学不解之谜仍有待研究者去拆解,一部红学史或许就是不断解除“糊涂”而逐渐走向明白的历史。
《红楼梦》的作者和最早评者,即“一芹一脂”,在诸多的红学争议中颇具话题性,这是本书首先需要面对的。
“一芹一脂”的提法,源于甲戌本《石头记》的批语:“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4]因该条脂批牵涉到断句、批者以及疑信参半的“靖本”[5]批语互校等复杂问题,同时又牵涉到作者卒年、脂砚斋与畸笏叟是否为同一人等争议,兹不具引,这里节引并重点要讨论的是曹雪芹、脂砚斋与《红楼梦》的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红楼梦》“作者”新说的候选人已逾百位[6],提出者各持所据,莫衷一是;然而到目前为止,论证曹雪芹系《红楼梦》作者的结论已形成证据链,且引几条这方面文献:
清宗室文人永忠《延芬室集》内收《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这样写道: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7]
此诗作于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作者距曹雪芹去世未远,可算“同时”之人。《延芬室集》中还有《四松堂集序》一篇,《四松堂集》中亦有《延芬室观画册,主人翌日有西山之游二首》及墨翁叔之名,可知永忠、墨香、敦诚、敦敏皆为亲友,其所记曹雪芹亦当实有其人,非中国台湾地区《红楼梦》索隐者杜世杰所谓“抄写勤”[8]谐音或子虚乌有也。
再看明义《绿烟琐窗集》内收的二十首题红诗小序: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9]
明义约生于乾隆八年(1743),卒于嘉庆八年(1803)后。《绿烟琐窗集》是红学最早的文献之一,其成书之际很可能曹雪芹尚在世。敦敏有七律诗题为《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可知明琳是曹雪芹的朋友圈子中人,而明琳是明义的堂兄。据此推考曹雪芹与明义熟识的机会很大,才有可能在世人很少知道《红楼梦》的情况下先见其钞本[10]。
此外还有来自《红楼梦》早期钞本中的内证,脂批直接指明了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针对第一回正文中“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句话[11],甲戌本有批语: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蔽)了去,方是巨眼。
脂批中感慨曹雪芹平生遭际,透露了《红楼梦》的人物原型及故事背景即与曹家相关联的一些内幕。早期钞本乾隆十九年(1754)的甲戌本上有“十年辛苦不寻常”句,减去十年为乾隆九年(1744),当系《红楼梦》草创之始。曹雪芹在第五回中曾写道:“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无可挽回者。”再上溯百年,正好是顺治元年(1644),与“国朝定鼎”的顺治登基之年恰合。这一年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从龙入关”,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五庆堂辽东曹氏宗谱》,曹雪芹的上世家谱序列为:曹锡远—曹振彦—曹玺—曹寅—曹颙、曹。其中,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是明代驻守辽东的下级军官,大约于后金天命六年(1621)归附入旗。曹振彦立过战功,曹家的发迹,实际是从他开始的。曹振彦儿媳系曹玺之妻孙氏,她当过康熙皇帝的保姆,有研究者认为曹寅在幼年时曾为康熙的伴读,虽有争议,但曹寅曾在京任銮仪卫,侍康熙左右,有史料记载。康熙二年(1663),曹玺担任江宁织造之职,前后二十多年,病故在江宁织造任上。曹玺死后,康熙命其子曹寅任苏州织造,后又继任江宁织造、两淮巡盐史等职。曹寅一代是曹家的鼎盛时期,曹寅的两个女儿都被选作王妃。康熙六次南巡,有五次都以曹家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是在曹寅任职期间内,可见曹家的显赫以及和康熙帝关系之亲密。《红楼梦》第四回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实际上与江南“三织造”的故事原型相关,所谓“一损皆损,一荣皆荣”。脂批针对《红楼梦》中“元妃省亲”的描写涉及的人物原型及故事背景时,特别点出:“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曹寅死后,康熙命其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曹颙上任三年后病故,康熙又命曹荃之子曹过继给曹寅并继任,曹家祖孙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之职共六十年。雍正上台后先抄了曹舅舅李煦的家,雍正五年(1727),曹因“骚扰驿站”获罪,复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及“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等被革职抄家。曹入狱被“枷号”,曹家遂移居北京。裕瑞在其《枣窗闲笔》中提及《红楼梦》:“曾见钞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12]如《红楼梦》第一回中癞头僧指着甄士隐大笑,针对其所念四句诗的第三句“好防佳节元宵后”,甲戌本此处有侧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系提示当年曹家被抄没的旧事,曹家是在雍正六年(1728)元宵节前被抄没。脂批深知拟书底里,遂透露《红楼梦》文本的寓意,揭示了小说素材来源、写作技巧和艺术创作的内幕,如第一回有一段甲戌本眉批总述“书中之秘法”的批语:“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脂批还透露了曹雪芹原作被强制删改的情况,如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回前有脂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此外,根据庚辰本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有研究者指出,脂砚斋本人甚至部分地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13]。由于脂批中透露了批者与作者及其家族之间的关系异常密切,因此可以说,脂批提供了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
类似的脂批还有不少,可作旁证:
甲戌本眉批: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庚辰本夹批: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庚辰本眉批: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
……
那些欲剥夺曹雪芹著作权的论者若想立新说,永忠、明义、脂批等文字就是最难逾越的障碍。当年胡适确定《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雪芹,正是从文献出发,据清代笔记、志书等史料,通过乾嘉学派式的严谨考证得出的结论。相对其他百余位新说候选“作者”而言,将《红楼梦》的著作权判给曹雪芹,是目前为止争论最少因而也仍是最有说服力的结论。
由于脂批中透露了批者与作者及其家族的关系异常密切,同时熟知并部分地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因此可以说脂批是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
有关《红楼梦》著作权的争鸣,本书相关章节将作专题考辨。对如上所列乾隆时期能证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早期文献,一些研究者尚有不同的解读,也需要结合其他文献进一步展开讨论。
对《红楼梦》最早的评论,绕不开“脂砚何人”的话题,然而随着明清小说专家欧阳健挑起的脂、程版本先后的争鸣,早期带有脂砚斋批语的钞本其形成年代普遍遭到质疑,脂评的价值亦被打了折扣,甚至连脂砚斋其人的是否存在都成了问题。中国台湾地区作家白先勇于脂、程两种不同版本文字的优劣也有解读,他新出的红学著作欲对《红楼梦》版本进行“正本清源”[14]。脂、程版本先后及优劣的问题属于版本争鸣范畴,本书亦拟专题讨论,此处且不枝蔓。既然谈及“一芹一脂”,在简单阐明曹雪芹对《红楼梦》拥有的著作权后,还有必要先坐实脂评的主要作者脂砚斋其人。
明清小说评点史上,曾出现过评点大家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等,当代研究者已先后整理出版了相关学术成果[15]。尽管对个别评点家如毛宗岗的“著作权”也存在争议,但若与脂砚斋生平的资料占有比较,其身世轮廓还是大致清楚的。均署名为李卓吾的《水浒传》“袁无涯”“容与堂”两种评点本[16]的关系也不难厘清,由于批语时间相差没多久,不影响将问题放在特定的时空中去考察。但脂砚斋就不同了,此人究竟是与曹雪芹并世还是民国后文人的化名,不同的答案将会影响到对脂本系统的价值判断。
关于脂砚斋其人及评语的研究已形成了红学的新分支——“脂学”,但从红学研究总体实绩看,脂学的建构却最薄弱。这其中自然有多重因素,而脂砚斋其人真实姓名的难以考定,当系最主要原因。确定脂砚斋真实身份及活动的时间、空间,关涉到此人提供的曹雪芹身世及《红楼梦》第八十回后异于通行本的情节是否可靠。因此,这个疑难问题的考释有着重要的红学意义。
在“脂砚何人”问题的考察中,有一种推测为“史湘云原型说”[17],证据是脂砚斋批语中曾提及《红楼梦》作者将其“比作钗、颦”辈。但仅凭此将脂砚斋定为女性,证据似嫌单薄,因为脂评也曾提及曹雪芹将宝玉刻画得“直似一个守礼待嫁的女儿一般”,庚辰本第四十三回的双行夹批还有“茗烟则极乖觉可人之丫鬟”类似的比拟,但宝玉、茗烟分明都是男性。之所以否定此人为女性,最直接的内证就来自脂批自身。脂砚斋曾自述其三十多年前广交“梨园子弟”的经历,庚辰本第十八回双行夹批中明言自己“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第四十九回批语还大讲“拳谱”,并常以宝玉自况。无论从艺术原型还是复杂阅历考察,脂砚斋与一个旧时代的大家闺秀都很难联系起来。按,此说系从传闻中的“旧时真本”湘云与宝玉的关系比附而来,但同样应辨析。应该指出的是,那些所谓“真本”未必都是曹雪芹佚稿,大多是后人根据文中谶语提示或伏笔暗示想象生发后的连缀改造,其实质是另一种形式的续书。退一步讲,即使作品中的湘云最后结局真的嫁给了宝玉,也不能对应现实中的曹雪芹娶的就是“史湘云”原型。显然,这种研究思路还是源于“自传说”。至于胡适认为脂砚斋系作者化名[18],更是无稽之谈。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脂砚斋评语的境界与《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根本不能同日而语,仅此一端就毋须再用其他文献去佐证。倒是“兄弟说”与“叔父说”尚有探索的空间,就兄弟说而论,辈分与字面的“一芹一脂”并提照应合乎情理,不足之处是缺乏具体文献的支撑。本书倾向于脂砚斋系曹雪芹的叔父,因从评语的口气看,他更像一位长者,至少现存清人裕瑞笔记《枣窗闲笔》能印证此说。该笔记中明确提到:“曾见钞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19]尽管裕瑞在笔记中的某些记载有随意之处,但他关于曹雪芹及脂砚斋的信息,却是从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处得来,而这“前辈姻戚”就是他的舅父——与曹雪芹有朋友圈子交往并在看过《红楼梦》早期钞本后题过二十首诗的明义。此外,诸人中还有借给永忠《红楼梦》的墨香,即明义的堂姐夫,这就不排除裕瑞“曾见钞本”的可能性。他的这方面描述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不能简单判为风影之谈。当然,关于《枣窗闲笔》稿本的真实性也存在争议,这个问题拟在论述《红楼梦》“杂评”涉及文献考辨的相关章节进一步展开讨论。其实考定“脂砚斋”其人及其批语在清代的真实存在,还有其他文献依据,如《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三辑发表的红学专家胡文彬的文章《一部鲜为人知的清代钞本〈红楼梦〉——试魁手抄〈红楼梦诗词选〉的特别报告》。此外,脂砚斋所用石砚的发现也可作为文物旁证,据砚匣底所刊文字可知,系万历癸酉姑苏吴万有造。又据砚匣盖内所刻小像,知其为名妓薛素素的私人用品,砚背有当时文士王稺登的题诗,与传世王氏手迹笔法一致。砚石侧面镌刻“脂研斋所珍之砚,其永保”小字,书法、刀工俱系乾隆年代风格。显然,脂砚斋这个名称即由薛素素持有的“脂砚”而起,此砚后归清末重臣、金石学家端方收藏(他还藏有《红楼梦》钞本,对与红学相关的文物感兴趣,殆非偶然),因其曾在“保路运动”的辛亥革命那年作为“钦差”入川,而这件文物恰于蜀地发现,大收藏家张伯驹购得后捐给国家。惜“文化大革命”期间下落不明。但此砚流传有序,却有案可稽。即使某些研究者认为《红楼梦》的“脂砚斋”钞本是托名伪造,然而如此人证、字证、物证构成的证据链,却不能轻易排除脂砚斋其人的客观存在且活动在清代而非民国年间的历史事实。
《红楼梦》的诞生在中国文学史乃至文化史上都具有重大意义,具有开天辟地的性质,正如刘再复高度评价的“《红楼梦》为我们树立了文学的坐标。这部伟大小说对中国的全部文化进行了过滤”[20],从而凝结成一部文学新圣经。胡德平强调指出:“曹雪芹的著作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影响了我国的新文化运动。”[21]如今红学早已成为“显学”,对这部巨著的创作和流布做出最大贡献的,无疑是曹雪芹和他的亲密合作者脂砚斋,他们是难以分割、互相依存的关系。毕生献身于红学事业的周汝昌,除了《红楼梦》版本文字方面的“鉴真”,治红主要业绩就是钩沉文献、考芹探脂,还将“脂雪轩”作为自己的书斋名,足见“一芹一脂”在他心目中的分量。毋庸置疑,“一芹一脂”的同步创作与评点,堪称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道独特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