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历史研究的特点与方法
一 中国古今史学特点
(一)古代史学
古代史学的根本性质是官方史学,是统治者的工具。古代主要指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在此之前史官以处理政务为主,尚无明确史学意识。古代统治者非常重视史学,认为“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1]史学的目的有两个:其一,为个人、家庭和社会各阶层树立是非善恶的行为规范,即所谓“《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其二,总结历代兴衰成败规律,即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戒”[2]。古代史学是论证王朝统治合法的工具,官方史学不可避免带有主观色彩,夸大前朝统治的非法性,为本朝统治溢美隐恶,宣传君权神授、天人感应、五德终始、历史循环、复古退化等理论。古代史学的主要形式是史书。对如何修史,北宋史学家吴缜有总结,他提出了“信史”的目标,称:“必也编次、事实、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莫不适当,稽诸前人而不谬,传之后世而不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节之合,使后学观之而莫敢轻议,然后可以号信史。反是,则篇帙愈多,而讥诮愈众,奈天下后世何!”又说:
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缺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3]
古代史学在追求历史真实性的同时,也重视叙事技巧,要求因事实而寓惩劝,寓说理于叙事之中,反对空发长篇大论。
(二)近代史学
近代主要指中华民国时期,有些学术思想和学术风气可以上溯至鸦片战争或清初。近代史学批判空谈义理,总体上属重视考据的微观史学,主张经世致用,但反对将史学作为统治工具,性质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大众史学,其历史观被一些学者称为“进化论史观”,以康有为、梁启超的观点最有代表性。梁启超认为中国旧史只重政治,而忽略了其他方面,所记政治史,“又实为纪一姓之势力圈,不足以说明政治之真象”,只能称它为“帝王家谱”,“备君王浏览”的“皇帝教科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不能说明历史上之进化。梁启超又用进化论阐明了史学的任务,指出:“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善为史者,必须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公理公例之所在”[4]。康有为称:“人道进化,皆有定位,自族制而为部落,而成国家,由国家而成大统。由独人而渐立酋长,由酋长而渐正君臣,由君主而渐为立宪,由立宪而渐为共和。”梁启超阐发康有为的理论,认为社会进化分为“三世”:“多君为政之世”,“一君为政之世”,“民为政之世”。多君世之别有二:一曰酋长之世,二曰封建及世卿之世;一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君主之世,二曰君民共主之世;民政世之别亦有二:一曰有总统之世,二曰无总统之世。近代史学主张历史的发展进化,主张史学为大众服务,对迷信、停滞、复古为皇权服务的旧史观提出批评,有进步意义。
(三)现代史学
现代指“二战”以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现代史学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学术分工细密,形成“专业”“方向”共识乃至理论体系,属于“科学化”的史学,但因历史观念、研究方法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主义”或学派,仍有明显的主观性质,所谓科学,只不过理论化、专业化更强一些,并不代表一定正确。目前,中国史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表现为:
(1)内容边缘化,研究重点由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向文化史、社会史、生态史等边缘学科转化。
(2)研究手段科技化程度提高,计算机技术为史料的检索、统计提供了便捷手段,使研究量化程度提高。
(3)微观研究分工细密、成果突出,宏观理论研究创新不多,有待加强。
(4)历史研究的规范正在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