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本文分析了殷墟典型墓葬随葬青铜容礼器的器用区位特征,并结合西周时期殷、周墓葬青铜容礼器器用区位特征的区别,对商人墓葬青铜容礼器器用区位特征的演变规律进行了讨论。根据以上研究,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结论。
首先,殷墟贵族墓葬青铜容礼器的区位特征可概括为“食器分置,甗罍相邻”。这种特征主要体现在复合型青铜容礼器组合的墓葬中,总体模式:(1)食器与酒器或酒、水器组成器群;(2)酒器聚置于器群中部;(3)食器鼎、簋、甗等分置于器群两端,甗(鼎)一般作为铜器群的一端,与罍、瓿、斝、卣、尊、方彝等大型酒器相邻,以食器簋为器群另一端;[98](4)若有水器,则置于酒器边缘,并与酒器保持一定间隔。
其次,“食器分置,甗罍相邻”特征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殷墟一期食器中,鼎较常见;二期Ⅰ阶段开始,甗逐渐取代鼎的位置,并固定置于器群一端,与大型酒器相邻;簋在二期Ⅱ阶段后加入食器组合,与甗各置器群一端。
再次,殷墟墓葬的青铜容礼器器用方式,仍可见于西周时期殷遗民墓葬,与周人按大类分置食、酒、水器的器用方式不同。这一方面体现出殷、周二族贵族墓葬青铜容礼器器用的二系分途;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商人青铜容礼器器用方式的生命力和延续性。
最后,“食器分置,甗罍相邻”器用特征反映了更为深刻的殷商礼制文化。
其一,殷人酒器聚置、食器分置,周人食器聚置,这一特点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殷人重酒,周人重食”的认识。
其二,“甗罍相邻”反映殷人重视“重器”(大型器物)的传统。甗、罍、大方鼎、大圆鼎,均属“重器”,受殷人特殊重视,尤其是罍。灵石旌介商墓中两座随葬铜罍的墓葬,均将罍单独置放在椁室西北角的突出位置。[99]殷人族群中还流行过瓿这一在形态上易混淆于罍的特殊器物。[100]汤毓赟等认为殷墟小屯M5不同组别器物位置与落葬时祭祀者的身份次第有关。[101]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墓底在潜水线以下,发掘时动用了抽水机,故发掘者指出,除一些大中型铜器以外,大部分器物的原位置并不十分清楚。[102]墓底大型器物的区位,根据铭文可分为六组,其中“好”及“妇好”所占比例最高,占据的位置亦更重要。器物的摆放方式,基本呈现为食器在北,酒器处于东西,其中食器大方鼎与酒器大方尊相邻。甗罍、鼎斝等大型器物相邻,亦体现出重视“重器”的特征。
其三,商周二族对甗罍的重视程度不同。商周二族均重视甗。前述殷墟时期的典型墓葬中,甗仅出现于高等级贵族墓葬;西周以后更是延展出单甗制,如北赵晋侯墓地中,甗仅在侯墓中出现。[103]罍的情况则截然相反。商人高度重视罍,而周人则不甚重视。鞠焕文敏锐地注意到,有禁承托的青铜容礼器是一个封闭的单元,由此可整理出祼祭所用的酒器组合。[104]如大都会端方旧藏戴家湾铜禁原应包括禁、尊、卣、鑵[105]、斗、爵、角、斝、盉、觚、觯;[106]前述竹园沟BZM13漆禁上的成组礼器包括尊、卣、斗、爵、盉、觚、觯、玉瓒、旄;叶家山M28漆禁上的成组礼器包括尊、卣、爵、盉、觚、觯、瓒。此外,天津博物馆藏铜禁包括禁、尊、卣、觥、斗、斝、爵、觚、觯;[107]石鼓山M3铜禁包括禁、卣、方彝、斗、觯。[108]上述祼祭礼器组合基本涵盖了殷墟贵族墓葬随葬酒器组合中的全部器类,唯少罍、瓿。特别是石鼓山M3、叶家山M28,罍的位置均不在禁上。这些墓葬墓主人的族属均与周人有关。由此可见,与商人甗罍并重不同,罍在周人祼祭礼仪中居于次要位置。[109]
综上所述,殷墟墓葬“食器分置,甗罍相邻”的青铜容礼器器用方式,与周人“食器聚置,重甗轻罍”的器用特征有所区别,而且至西周时期仍为殷遗民使用;这种器用方式亦体现出商人重酒、重“重器”的文化传统。因此,“食器分置,甗罍相邻”对于判断商人族属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长期以来,腰坑殉牲是判断殷遗民墓葬的主要标准,马赛进一步指出,具有腰坑、殉人、殉牲、随葬仿铜陶礼器或者陶明器的墓葬,都是殷遗民墓葬。就目前所知,殷墟文化墓葬中陶簋常见,但在关中西部先周文化墓葬中,陶簋少见,与殷墟文化相同的商式簋更是稀见。由此,雷兴山等提出补充标准,即或随葬陶簋,或随葬陶豆,或随葬同形陶器(多数是偶数同形),凡符合以上标准之一的西周时期墓葬,其墓主人即为广义的殷遗民。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食器分置,甗罍相邻”可作为判断墓葬族属一项新的参考依据。
〔作者杨博,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101〕
(责任编辑:窦兆锐 周政)
[1]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周诸侯墓葬青铜器用与族群认同研究”(17CZS005)阶段性成果,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海昏侯墓考古发掘与历史文化资料整理研究”(16@ZH02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出土简帛文献与古书形成问题研究”(19ZDA250)的资助。承蒙朱凤瀚、刘绪、雷兴山、李零、张懋镕、曹玮等先生指教,张懋镕、杨文胜先生惠赐资料,复蒙三位匿名外审专家提供宝贵意见,谨致谢忱!
[2] 汤毓赟、唐际根提出“构成”与随葬过程中的亲疏关系、社会关系、文化传统、制度及政治理念诸因素有关,参见《“组合”与“构成”:妇好墓出土青铜器背后的人物与社会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首都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编:《王后·母亲·女将:纪念殷墟妇好墓考古发掘四十周年》,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41—50页;汤毓赟:《试论殷墟墓葬青铜容器的来源“构成”》,《考古》2019年第5期。
[3] 黄铭崇:《从考古发现看西周墓葬的“分器”现象与西周时代礼器制度的类型与阶段》(上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3本第4分,2012年(该文下篇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4本第1分,2013年)。有学者根据西周中晚期青铜容礼器组合的变化,提出“西周晚期礼制改革”说。参见杰西卡·罗森:《西周青铜铸造技术革命及其对各地铸造业的影响》,《祖先与永恒:杰西卡·罗森中国考古艺术文集》,邓菲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48—62页;罗泰:《有关西周晚期礼制改革及庄白微氏青铜器年代的新假设──从世系铭文说起》,臧振华主编:《中国考古学与历史学之整合研究》,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7年,第651—676页;曹玮:《从青铜器的演化试论西周前后期之交的礼制变化》,《周秦文化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43—456页。
[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M65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1年第3期。
[5] 林沄:《周代用鼎制度商榷》,《史学集刊》1990年第3期。
[6] 汤毓赟:《试论殷墟墓葬青铜容器的来源“构成”》,《考古》2019年第5期。
[7] 霍蕾:《商墓随葬品的摆放位置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郑州大学,2012年;祁冰:《陕西地区西周墓葬随葬品摆放位置研究——以丰镐、周原、梁带村周代墓地为例》,硕士学位论文,山西大学,2013年;毕经纬、杨欢:《随葬品摆放规则初步研究——以海岱地区东周墓葬为例》,《华夏考古》2016年第2期。
[8] 参见杨博:《西周初期铜器墓葬礼器组合关系与周人器用制度》,朱凤瀚主编:《青铜器与金文》第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525—540页;《高家堡墓葬青铜礼器器用问题简论》,邹芙都主编:《商周青铜器与先秦史研究论丛》,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376—382页;《青铜礼器的器用内涵与学术价值》,《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4日,第5版;《济阳刘台子西周墓葬青铜容礼器的器用问题简论》,朱凤瀚主编:《青铜器与金文》第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443—451页;《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的青铜礼器器用》,邹芙都主编:《商周金文与先秦史研究论丛》,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58—69页;《滕州庄里西遗址西周贵族墓葬青铜礼器的器用问题》,王志东主编:《东夷文化论丛》第1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63—274页;《西周初期墓葬铜礼器器用区位研究——以随州叶家山为中心》,《江汉考古》2020年第2期;《白浮西周燕国墓葬的族属与礼器器用》,《北方文物》2020年第4期。
[9] 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08页。
[1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三家庄东的发掘》,《考古》1983年第2期。
[11] 此墓还出土有陶斝与觚、爵各一,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98年—1999年安阳洹北商城花园庄东地发掘报告》,刘庆柱主编:《考古学集刊》第15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344页。
[1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殷墟刘家庄北地殷墓与西周墓》,《考古》2005年第1期,第13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铁三路89号墓的发掘》,《考古》2017年第3期。
[1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队:《1984年秋安阳苗圃北地殷墓发掘简报》,《考古》1989年第2期,第126页。
[1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第84、87、128页。除特别注明外,下文所引殷墟西区墓葬,均出自此报告。
[1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0—1982年安阳苗圃北地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6年第2期,第117页。
[1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孝民屯(四):殷商遗存·墓葬》,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年,第44—45、206—207页。以下所用图片,若未特别注明,均出自相应考古发掘简报、报告,使用时略有改动。
[17] 其中盉可作水器,也有可能用作酒器,相关争议参见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295—297页。此处从水器说。
[18] 值得注意的是,该墓椁顶上层13厘米处有随葬陶器群,其中簋、豆在北端,觚、爵、罍在南端,发掘者指出其北端陈放食器和祭食,西南角置放酒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小屯村北的两座殷代墓》,《考古学报》1981年第4期,第509页。
[1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6年安阳大司空村南地的两座殷墓》,《考古》1989年第7期。
[2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1982—1992年考古发掘报告》,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9页。
[2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0—1982年安阳苗圃北地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6年第2期,第112—124、137页。
[22] 此外,孝民屯东南地M1325,铜觚、爵在墓主头部附近,铜簋出土于墓主脚端。随葬的陶觚则与陶簋、豆置于头端二层台上。M1326铜器的置放情况为觚、簋、鼎、爵,均在墓主人足端。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孝民屯东南地商代墓葬1989—1990年的发掘》,《考古》2009年第9期。
[2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三家庄东的发掘》,《考古》1983年第2期。
[24] 徐家桥M1亦可见食器鼎与酒器斝相邻之情形,此墓虽被盗,但二层台东北角余1冉己瓿,西北角余1戈鼎、1斝,鼎斝相邻。参见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徐家桥郭家庄商代墓葬——2004—2008年殷墟考古报告》,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5页。
[2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26] 在一些存在“毁器”现象的殷墟墓葬中,亦可得见“鼎斝相邻”的情况。刘家庄北地墓葬随葬铜器多为鼎、瓿(斝)、觚、爵组合,或有簋、甗,墓中有“毁器”现象,如M70觚爵各一在墓主人头端左右两侧,铜瓿腹部被砸击致严重变形置于东二层台中部,鼎碎成多块置于棺室底部。类似“毁器”情况亦见于M220,瓿仅存腹部及部分圈足,在东二层台中部,北二层台偏东的鼎、斝、觚亦被砸击变形,同时存在“鼎斝相邻”的情况。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2010—2011年发掘简报》,《考古》2012年第12期。刘家庄北地M508,随葬食器鼎、簋、甗与酒器觚、爵均遭受击打导致变形,甗独立在墓主人足端的西二层台上,觚、爵位于墓主人头端二层台上北侧,鼎簋位于墓主人头端二层台中部及南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2008年发掘简报》,《考古》2009年第7期。
[2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孝民屯(四):殷商遗存·墓葬》,第201—205页。
[28] 此外,孝民屯NM137随葬鼎、簋与觚、爵组合,区位特征与SM926有相近处,即1套铜觚、爵与1套陶觚、爵在墓主人足部,鼎、簋在头部,只是未有瓿、斝等器物随葬。另有SM588,是1套铅觚、爵在头部,陶觚、爵在腿部,铅鼎、簋在足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孝民屯(四):殷商遗存·墓葬》,第221、516页。
[29] 报告以M333:R2059、R2060为瓿,细察器腹最大径在肩腹交接处,故应为罍。同理,小屯M388:R261、M232:R2056及M331:R2058亦应为罍。罍、瓿器类区分参见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208—209页。
[30] 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虚墓葬之五——丙区墓葬》,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0年,第174页。
[31] 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虚墓葬之五——丙区墓葬》,第214页。
[3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第52页。
[3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孝民屯(四):殷商遗存·墓葬》,第656—660页。
[3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刘家庄北地44号墓的发掘》,《考古》2018年第10期。
[3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2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第8期。
[36] 简报记录有2件爵,平面图中未标出位置,未计入表格。
[37]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徐家桥郭家庄商代墓葬——2004—2008年殷墟考古报告》,第63—64页。
[38] 文内器物铭文释读参见吴镇烽编著的《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3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1982—1992年考古发掘报告》,第10页。
[4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范家庄东北地的两座商墓》,《考古》2009年第9期。
[4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孝民屯东南地商代墓葬1989—1990年的发掘》,《考古》2009年第9期。
[4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孝民屯(四):殷商遗存·墓葬》,第35—44页。
[4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大司空村东南的一座殷墓》,《考古》1988年第10期。
[4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王裕口村南地2009年发掘简报》,《考古》2012年第12期。
[45] 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虚墓葬之一——北组墓葬》,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第344页。
[4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武官村北的一座殷墓》,《考古》1979年第3期。
[4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郭家庄东南26号墓》,《考古》1998年第10期。
[48]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徐家桥郭家庄商代墓葬——2004—2008年殷墟考古报告》,第45页。
[49] 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殷墟戚家庄东269号墓》,《考古学报》1991年第3期。
[50]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徐家桥郭家庄商代墓葬——2004—2008年殷墟考古报告》,第98页。
[51] 安阳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郭庄村北发现一座殷墓》,《考古》1991年第10期。
[52] 安阳市博物馆:《安阳郭家庄的一座殷墓》,《考古》1986年第8期。
[53] 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虚墓葬之三——南组墓葬附北组墓补遗》,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3年,第17页。
[54] 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虚墓葬之五——丙区墓葬》,第56页。
[55]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安阳刘家庄北地商代遗址墓葬2009—2010年发掘简报》,《文物》2017年第6期。
[5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西区一七一三号墓的发掘》,《考古》1986年第8期。
[57] 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1005—1006页。
[5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小屯村北的两座殷代墓》,《考古学报》1981年第4期。
[5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花园庄54号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88—93页。
[60] 花园庄M54出土青铜容礼器还包括觚3件(M54:190、194、200),爵3件(M54:145、155、156),此6器被压于下层,未计入表内。
[6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0年河南安阳大司空村M539发掘简报》,《考古》1992年第6期。
[6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1982—1992年考古发掘报告》,第72—76页。
[6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刘家庄北1046号墓》,刘庆柱主编:《考古学集刊》第15集,第359—398页。
[6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殷墟大司空M303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8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大司空——2004年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年,第402—403页。
[65] 汤毓赟:《殷墟墓葬青铜礼器组合的新思考》,《江汉考古》2018年第2期。
[66] 参见雷兴山、蔡宁:《周原遗址黄堆墓地分析》,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12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32—143页。需要说明的是,不仅陶器,铜礼器也具有“偶数同形”的特点,参见杨博:《江南土墩墓的铜礼器器用与偶数用鼎》,《东南文化》待刊;《当阳赵家湖与楚系墓葬器用中的殷遗旧制》,《考古与文物》待刊。
[6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三家庄东的发掘》,《考古》1983年第2期,第126—132页。
[68] 本文表内墓室面积均取墓底面积。
[69] 石璋如:《侯家庄(第十本)小墓分述之一:1005、1022等八墓与殷代的司烜氏》,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1年,第58页。
[7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0—1982年安阳苗圃北地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6年第2期。
[7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梅园庄西的一座殷墓》,《考古》1992年第2期。
[72] 杨博:《清华简〈系年〉所涉周初处置殷遗史事疏证》,杨振红、邬文玲主编:《简帛研究》2016春夏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6—50页。
[73] 《春秋左传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133页。
[74] 杨博:《高家堡墓葬青铜礼器器用问题简论》,邹芙都主编:《商周青铜器与先秦史研究论丛》,第376—382页。
[75] 周原考古队:《陕西周原遗址发现西周墓葬与铸铜遗址》,《考古》2004年第1期;《陕西扶风县周原遗址庄李西周墓发掘简报》,《考古》2008年第12期。
[76] 甘肃省博物馆文物队:《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77] 周原考古队:《陕西宝鸡市周原遗址2014—2015年的勘探与发掘》,《考古》2016年第7期。值得注意的是,同墓地年代在西周晚期的M30,被盗后二层台保留的食器鼎、盨等已聚置,由此似可推测下论周人墓葬随葬器物按大类分置的器用特征,至迟在西周晚期已影响关中地区的殷遗民族群,笔者曾推测此种情况可能与西周晚期的“礼制改革”有关,详参杨博:《西周诸侯墓葬青铜器器用研究》,博士后工作报告,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17年,第174—176页。2019年公布的山西绛县横水西周中期墓M2158,已可见酒水器与食器按功能置放的特点,M2158墓主为倗伯,媿姓,墓中腰坑有殉人殉狗,发掘者推断该墓表现出浓厚的商、周和自身三种文化特征,此亦揭示不同族群在殷、周青铜容礼器器用因应方面的复杂性,参见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M2158发掘简报》,《考古》2019年第1期。
[78] 洛阳博物馆:《洛阳北瑶西周墓清理记》,《考古》1972年第2期。
[79] 张剑、蔡运章:《洛阳东郊13号西周墓的发掘》,《文物》1998年第10期。
[80]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鹿邑太清长子口墓》,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3—16页。
[81] 河南省博物馆:《河南省襄县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8期。
[82] 郭宝钧:《浚县辛村》,北京:科学出版社,1964年,第19页。
[83] 参见杨博:《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的青铜礼器器用》,邹芙都主编:《商周金文与先秦史研究论丛》,第58—69页。
[84] 参见张天宇:《一墓多族徽与商周分界》,《江汉考古》2016年第6期;杨博:《西周初期墓葬铜礼器器用区位研究——以随州叶家山为中心》,《江汉考古》2020年第2期。
[8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M65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1年第3期。
[86]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发掘简报》,《文物》2011年第11期。
[87]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M107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6年第3期。
[88] 竹园沟墓地墓主人族属虽有争议,但从主体文化上看,其文化是周文化的一种,已完全可以称为周人。参见陈昭容主编:《宝鸡戴家湾与石鼓山出土商周青铜器》,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西安:陕西省考古研究院,2015年,“序二”,第19—20页。
[89] 张天宇:《文化与族群:商周时期的宝鸡市区》,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15年,第66—67页。图27出自本文。
[90]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1973—1977)》,北京:文物出版社,1995年,第34、37页。
[91]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顶山市文物管理局:《平顶山应国墓地Ⅰ》,郑州:大象出版社,2012年,第147页。
[92] 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五次发掘》,《文物》1995年第7期。
[93] 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办公室、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南阳夏饷铺鄂国墓地M7、M16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9年第4期。
[94] 方勤等:《湖北京山苏家垄遗址考古收获》,《江汉考古》2017年第6期。
[9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随州汉东东路墓地2017年考古发掘收获》,《江汉考古》2018年第1期。
[96] 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年,第34页。
[97] 不唯殷墟,山东益都苏埠屯商代墓葬中亦可得见这种酒器聚置、食器分置,鼎罍、簋卣相邻的置器方式,参见杨博:《山东益都苏埠屯贵族墓葬的铜礼器器用》,朱凤瀚主编:《青铜器与金文》第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368—382页。罗山天湖M57亦是食器分置、甗斝相邻的情况,参见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信阳市博物馆、罗山县博物馆:《河南罗山天湖商周墓地M57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16年第2期。
[98] 值得注意的是,学者曾据甗、罍相邻的器用区位,提出罍可能有盛食器的功能,出土陶罍中确实有盛放果羹、植物等的,但是铜器罍尚未确证。或因陶罍之盛食器功能,因而其与鼎、甗相邻亦未可知,但是联系鼎尊、鼎卣、鼎斝、甗斝等相邻置用的情况,似更多反映出甗、罍分别作为食、酒器相邻的特征。参见张懋镕主编,王宏著:《中国古代青铜器整理与研究·青铜罍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23—24页。
[99]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灵石旌介商墓》,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4、94页。
[100] 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208页;张懋镕:《再论青铜器组合关系定名法——以尊、罍、瓿的区分为例》,《古文字与青铜器论集》第6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149—162页。
[101] 汤毓赟、唐际根:《“组合”与“构成”:妇好墓出土青铜器背后的人物与社会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首都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编:《王后·母亲·女将:纪念殷墟妇好墓考古发掘四十周年》,第41—50页。
[10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9页。
[103] 刘绪:《晋文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59—160页。
[104] 鞠焕文:《先秦祼祭用器新探》,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587,访问时间:2020年7月1日。下文所列盛酒器、饮酒器等所含具体器类参照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划分,与鞠先生所论略有差别。
[105] 谢明文:《谈谈金文中宋人所谓“觯”的自名》,《商周文字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44—353页。
[106] 陈昭容主编:《宝鸡戴家湾与石鼓山出土商周青铜器》,第68—72页。
[107] 陈昭容主编:《宝鸡戴家湾与石鼓山出土商周青铜器》,第68—76页。
[108] 石鼓山考古队:《陕西宝鸡石鼓山西周墓葬发掘简报》,《文物》2013年第2期;《陕西省宝鸡市石鼓山西周墓》,《考古与文物》2013年第1期。
[109] 商周蜀地青铜礼器器用由尊到罍的转变以至列罍礼器组合的使用,亦与殷遗民等东方族群密切相关。原地处殷周之间曾受到商人强烈影响的东方族群在翦商联盟中占据重要地位,他们对青铜罍这种带有本族特色之容礼器的重视与摆脱“安阳”约束的时代风貌相结合,从而使高浮雕装饰的青铜罍出现在蜀地,最终成为先秦时代蜀人上层贵族提高自身威望的核心礼器。详参杨博:《商周蜀地青铜尊、罍器用相关问题考述》,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