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逢
(1)
时值初春。
空气中还残留着丝丝凉意,微风吹得等待中的陈初有些犯困。她刚打了个盹,便被“啪”的一声巨响惊醒,吓得她急忙正襟危坐,却发现那个一直坐在她对面埋头写写画画的警察姐姐拿着文件夹正看着她哭笑不得:“我说你这小姑娘心可真大,别的女孩进了警局,不是抹眼泪就是哭爹喊娘,你倒好,竟在这里睡上了。”警察姐姐顿了一下,又说,“赶紧给父母打电话,让他们来保释。哎,你是哪个学校的?不然让学校老师来也成。”
陈初心里直打鼓,想着这怎么成,脸上还装着平静:“我打了,没接。”
事实上,陈初是打了电话,倒不是打给父母,而是打给唐乐,结果唐乐那破手机竟没信号,叫她换个手机不肯,看吧看吧,现在自己出事了,连人都找不到。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会生出一些奢望。
陈初不知怎么想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贝思远。往常每一次出了变故,她总会不自觉地拨他的号码,可这回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陈初表面不动声色,心下早已慌乱无主,但她也知道这电话无论如何不能打给父母,否则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来。
想到这里,陈初又将陆淼淼骂了一遍,都是这厮害的,若不是她,自己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一时间也忘记是自己主动多管闲事又下手太重才会闹到警局。
这事还要从两个小时前说起。
今夜南泽有一场大型公益演唱会,国内众多一线明星将助阵,吸引了不少粉丝,几个月前票便已售空。陈洪恩偶然得到了几张赠票,位置还不错,顺手就给了陈初。陈初闲着没事,便约了唐乐一起去看,结果快到点了,唐乐才打电话说有个同事请假,她临时被拖去代班,陈初只好一个人去看演唱会。
距离演唱会开场还有两个小时,体育馆早已被各路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何婧每每来体育馆演出,陈初都按捺不住偷溜出去玩,所以她对这里已经了如指掌,知道快捷通道在哪里,走哪个门能进去,当即就往南门走。
若知道后来的事,她一定老老实实走正门。
从正门到南门需要绕大半个体育馆,其间还要经过停车场,陈初便是在那里遇见陆淼淼的。陆淼淼是她的新晋室友,大三第一学期末才搬到她们寝室来。两人同寝不过两月余,中间还隔了一个寒假,却已经将对方列入各自的黑名单,且时不时需要拉出来画几个红叉再塞回去。
陈初打心底里烦透了这个喜欢穿粉红大衣、粉红连衣裙、粉红鞋子,连指甲都是芭比粉的女孩。她一定有严重的公主病,才会将寝室装扮得满是粉红色的蕾丝;又不是小儿麻痹,连个矿泉水瓶盖都拧不开;就连她养的狗都扎上了令人恶心的粉色水玉波点蝴蝶结,明明是条公狗,还要取名叫甜甜。
当然,陆淼淼也看陈初不顺眼,觉得她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脾气还坏得要命。她的狗狗不就是咬坏了陈初的拖鞋吗,陈初竟然上报到了宿管那里,害得她与甜甜被迫分开,简直惨无人道,毫无人性。
一来二去,两人就彼此恨上了,虽说不至于大打出手,但每每碰面,冷嘲热讽是一定有的。
所以,当陈初看见陆淼淼在宽敞而阴暗的出口与人拉扯的时候,她本是打算假装没看见的。
那几个女孩不过十七八岁,穿着统一的应援T恤,戴着兔子头箍,还拿着荧光棒,估计也是来看演唱会的。陆淼淼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夹杂其中,特别明显。她被几人推搡着,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隔着一段距离,陈初还听到她尖锐的嗓音:“难道我有说错吗?HT本来就没实力,成员丑,唱歌难听,舞蹈动作也不整齐,连花瓶都称不上。我说错了吗?”
HT是时下火热的四人男团,人气极高,粉丝基本是十八岁以下的女生,那几个围住陆淼淼的女孩T恤上赫然印着两个巨大的字母,证明她们就是HT的后援会成员。纵然不追星,且同意陆淼淼的观点,陈初也万万不敢在粉丝面前表露出不屑或鄙夷的情绪。
要知道,脑残粉可是很可怕的。
果然,话音未落,已有人听不下去,猛地朝陆淼淼伸手一推,她估计没防备,狠狠地跌倒在地。
陈初原本以为这只是小女孩间的胡闹,不予理会,但眼看其中一个女孩已经朝陆淼淼伸出脚,急忙冲过去扯住对方的衣服:“你们干什么?”
许是见有人来,女孩们有些怯,但原先踹陆淼淼的那个人看清来人也是个年轻女孩后,又上前一步:“关你什么事?我们教训这个嘴巴不干净的贱人,你插什么手,要挨揍吗?”
见陈初来了,陆淼淼先是惊诧,随后流露出一点委屈,原先还一脸愤慨的人这会说话竟带了一点哭腔:“我说的有错吗?我不就来看一场演唱会,说了一句HT唱歌难听,你们就仗着人多欺负人吗?你们才是那什么,我不是!”她家教良好,说不出那两个字。
“叫你别说,你还说,道歉!”
“我为什么要道歉?!HT就是花瓶、傻子,粉丝也脑残。”陆淼淼躲到陈初身后,话还没说完,脸上忽然挨了个巴掌,领头的那女孩连荧光棒都扔了,整个人朝陆淼淼扑去。陈初见状,急忙将陆淼淼扯开,另外几人见同伴挨打了,也不管不顾地冲了过来,有的拉头发,有的挠爪子。
“够了,别打了!”
“别打了,听见没有?!”
陈初原本是来劝架的,想着自己比人家大了好几岁,怎么也不能那么冲动,却不想在混乱中挨了打,被扯进了战场。陆淼淼估计没和人打过架,只有挨打的份,陈初这边护着她,脖子上被狠狠地挠了一道,火辣辣地疼,当即也没有客气,掰开那只扯着自己头发的手,反手一推。
混乱间,有个女孩被陈初推倒,头撞在了旁边的石柱上,当即头破血流,晕倒在地。
于是,陈初演唱会没看成,直接进了警察局。而那个女孩还在医院躺着,好在没大碍。
陈初知道自己冲动了,也觉得羞耻,和高中生计较什么,现在落了个过失伤人,陆淼淼倒没什么事,做完笔录便可回家。
平时陆淼淼和陈初关系不好,这会也知道陈初是为了自己才在这里的,说什么也不肯回去,一脸纠结地说要陪陈初。陈初知道她在这里也没什么用,索性赶她走:“吵死了。走走走,回去,这儿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你先回去吧。”
被陈初这么一说,陆淼淼也不恼,竟然真的闭了嘴,委委屈屈地坐在一边,时不时瞅她一眼,好像她是始乱终弃的负心汉。
陈初索性扭过头,眼不见心不烦,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陈初已经做好在警局过夜的准备,却突然被通知:“有人来保释你了。”
她坐了太久,加上心里有事,脑袋混混沌沌,一边走路一边还在想到底是谁来保释她,没注意看路,把门一推,然后狠狠地撞在一个硬邦邦的胸膛上。
她还没来得及道歉,那人迅速地后退了两步,与她拉开一段距离来。
他这么一退,陈初便看到站在他身后的陆淼淼。
她说:“这是我小叔叔。”
(2)
这是陈初第一次见到陆寻,但实际上,她已经无数次听到过他的名字,从陆淼淼的口中。
陆淼淼的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和手表都是“小叔叔买的”,那只扎了蝴蝶结的小金毛是“小叔叔朋友的狗生的”,她的学费、生活费和信用卡账单是“小叔叔付的”,转学院、转寝室这些事是“小叔叔办的”。即便陈初与陆淼淼关系不好,她也知道陆淼淼有个神通广大的小叔叔。她曾在脑海中勾勒过“小叔叔”的模样——“地中海”、大肚腩、一口烟牙的猥琐老男人。
她从未想过,陆淼淼的小叔叔竟这样年轻、这样俊朗。
春寒尚未退散,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衣襟敞开,露出内里的浅色条纹衬衫,手随意地插在裤袋里,微微侧头和之前那个女警在说话。陈初望过去,恰好看见之前还对她疾言厉色的女警微微红着脸,娇羞地低下了头。
陆淼淼显然也看见了这一幕,冷哼了一声:“我小叔叔很帅吧?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多少小明星、模特喜欢盛娱陆寻,他都不为所动,怎么可能看上她嘛……”
“他们刚刚没有为难你吧?要是为难你,我小叔叔说可以告他们。他本来还在加班,一听我出了事,马上带了律师过来。”
陆淼淼聒噪的声音在陈初耳边盘旋,吵得她脑袋生疼。
说话间,陆寻已经走到她们面前:“可以走了。”他依旧手插在口袋里,语气淡淡的,好像在说无关紧要的事,也没有看陈初一眼,好像她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陈初近距离看他,才发现他的皮肤白皙,五官比女孩子的还要精致,只是眼下有大片青色,微微抿着唇,看起来不像刚加完班,反倒像刚从被窝里被挖起来,带着起床气。
“小叔叔,就是她,她就是我室友陈初。”陆淼淼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表情有些尴尬,估计是想到以前是怎么编排陈初的,一下子有些不好意思,可她怎么可能认错,含糊道,“这次如果不是她,我……”
“要不是她,你现在就不会在这里,我也不会在这里。救人有很多种方法,有的人却用了最蠢的一种。自作聪明往往会将自己推入绝境。”陆寻突然出声打断她,声音并不大,听起来却像呵责,他的眼睛乌沉沉的,目光没有落在陈初身上,“愚蠢是会传染的,和蠢货做朋友,你也会变蠢的。”
陈初只觉得一股无名火自心底升腾而上:“我说陆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却不想陆寻倒退了两步,避开她因激动而微微前倾的身体,犹如她是洪水猛兽。
陈初尴尬地立在原地,想起之前他也是这样的动作,后知后觉自己是被嫌弃了。这莫名其妙的敌意让她恼火,当下她就冷笑起来,觉得自己真是多管闲事,罪有应得:“你们放心,我也不屑与狼心狗肺、忘恩负义的人为伍。”说完转身就走,也不理会陆淼淼还在叫她。
陈初出了警局才发现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打湿一地。
此时夜已深,警局门口空荡荡的,陈初等了十分钟,头发、衣服都被淋湿也没看到一辆出租车的踪迹。她又冷又累,还有些许不知名的焦躁。风夹着雨水抚过皮肤,刺刺地疼,她拿出手机一照,才看见自己脖子上有长长的几道抓痕。
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陈初退了几步到屋檐下,却听见陆淼淼的声音。
“陈初。”
她回过头,见陆淼淼从一辆黑色的车里探出头:“你要回学校对吧?我送你。”
相比怄气,眼下回学校似乎比较要紧,陈初急忙下了台阶朝车跑去。在她的手将将触碰到车门把手时,她却听到一声“不顺路”,车忽然绝尘而去,溅了她一脚的泥,她隐约还听见陆淼淼不妥协的叫嚷声。
陈初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因太过震惊,连生气都无力。用打车软件加了双倍的小费,陈初才打到车,将将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接到母亲的电话。
“陈初,你在哪里?怎么寝室电话打不通?”何婧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严厉,此时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焦躁。
“我室友手机坏了,用寝室电话煲电话粥。”
何婧每夜都会给陈初打电话,时间不定,大多时候是打的寝室电话,所以陈初出门前有先见之明地拔了电话线。虽然演唱会的票是陈洪恩给的,但陈初下意识地想瞒住今晚的行程,因为她知道,何婧知道后肯定又会觉得她满心只想玩乐,不思进取。
“那你在哪里?怎么周围这么安静?”
“寝室太吵,我在休息室练琴。”陈初对答如流。
听她这么回答,何婧果然没有追问,倒是想起一件事:“你有空多练练连顿,先练下弓,后练上弓。上周你走得急,我都没来得及和你说,你放弓的时候力道要控制好,压和挑也要协调……”
每每她们打电话,最后都会变成小提琴教学。陈初学了这么多年琴,听得耳朵都生茧了,于是敷衍道:“好,我知道了。你不是说我运弓不稳吗?我现在每天拉琴之前都拉半小时空弦,做基础训练。”
但何婧并未因她的妥协和讨好而放过她,反而道:“都学了这么多年琴,还是这样高不成低不就,总犯低级错误,上连顿拖音不能伶俐干净,连跳弓都拉不好。陈未那会儿……”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何婧的声音戛然而止,生硬地停了下来。
雨势渐大,陈初耳畔都是雨水拍打在玻璃上发出的滴答的声响,原先的焦躁和不耐烦在这会儿都消散不见,只剩下心头沉甸甸的痛感。
一时间,双方都陷入沉默。
还是陈初先开口打破僵局:“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寝室了。”
“嗯。”没有更多的寒暄,何婧挂了电话。
即使过去这么些年,陈未依旧是道不可触碰的伤疤,是何婧的,也是她的。
陈初半靠在后座上,看着窗外幽暗朦胧的街景,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许多年前的事。
明明是久远的记忆,却如此清晰。
那时不过五岁,她和陈未都在上幼儿园。两人出生时间不过相差一个小时,性格却迥异。陈未是男孩子,性格却内向沉默,而她活泼闹腾,是幼儿园里的小霸王。
她与唐乐时常在幼儿园里玩泥沙,弄到满身满手都脏兮兮的。她害怕回家挨骂,只能求助陈未。两人身形差不多,幼儿园又是统一服饰,他便与她换衣服,又拿了牙签剔掉她指缝里的污秽。
最后挨骂的当然是陈未,只是他被骂了也不辩驳,低眉顺眼地站在角落里。何婧时常念叨了几句后,看着他可怜的模样,便让他去练琴。
再长大一些,上小学,两人被分配在不同学校。陈未成绩优异,她永远吊车尾,考试不及格是常有的事,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陈未不要告诉何婧,往常总是直呼其名,有事相求就“哥哥”“哥哥”地叫得好听。陈未心肠软,架不住她哀求,装作老气横秋地训了她一顿,回头却偷偷模仿陈洪恩的签名帮她造假。
暑假,两人一起被关在家中练小提琴,何婧勒令两人相互监督,陈未时常在琴房一待就是一个下午,而陈初热爱看电视,一部《西游记》翻来覆去看了无数次后仍然喜欢得不行,更别说《新白娘子传奇》和《还珠格格》,琴弓提起不过十几分钟便偷偷往客厅跑去。陈未尽职尽责地将她拎回琴房,几分钟后发现妹妹又蹲在电视机前,无可奈何,只好让她看,把音量调到最低,并且总能恰好在父母进门前用电风扇降低电视机温度,避免被何婧发觉后连坐。
但一到检查功课的时候,陈未便帮不上忙了。
同样是三岁跟着母亲学小提琴,一起入门,一起上课,陈未八岁便拿到小提琴演奏十级证书,陈初却连几首入门曲子都拉得断断续续。陈未是何婧的骄傲,谁都知道何婧有个长得漂亮、学习好、青出于蓝的神童儿子,而陈初则是不折不扣的朽木,小提琴不行,学习糟糕,连外文也学得一塌糊涂。
每每到了检查功课的时候,何婧都要劳心动气,不怪她更喜爱、偏袒陈未。
陈初偶尔也会吃醋,觉得何婧偏心,但陈未是她的军师、她的同盟军,若不是他,她的日子也过不了那么舒坦。
陈初自幼有哥哥庇护,有恃无恐,将扮无辜、装可怜那一套发挥得淋漓尽致。何婧一瞪眼,她也不说话,抱着小提琴往角落一站,扩肩挺胸收腹后开始运弓,一遍遍地拉《Ave Maria》。
《Ave Maria》是母亲第一次演出的曲目,也是父母的定情曲,陈初学琴好些年,基础曲子仍旧拉得惨不忍睹,唯独《Ave Maria》信手拈来,运弓沉稳,换弓流畅,曲调句句层次分明,连何婧这种吹毛求疵的人都挑不出毛病。
直到她拉了三四遍,站姿开始走样,何婧声音轻柔地提醒“头抬高,眼睛直视前方”,她便知道自己过关了。
这也多亏了陈未,若不是他严厉地逼迫她练《Ave Maria》,并以不借作业给她抄威胁她,或许她连这首曲子也学不好。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陈初拿得出手的,还是只有这曲《Ave Maria》。
(3)
作为南泽大学副校长陈洪恩和著名小提琴家何婧的女儿,陈初将纨绔二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早些年何婧的注意力不在她身上,见她朽木不可雕,便降低对她的要求。这几年,何婧对陈初的要求反倒越来越高,简直到了要掌控她一举一动的地步:每个周末必须回家,每天必须练琴两小时,晚上十点钟之前必须回到寝室,每天必须背二十个英语单词,不许做影响学习和练琴的事。
何婧对陈初的要求严格到近乎苛刻,纵然不满,陈初也从不与母亲争辩,尽力让母亲满意和安心,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达到母亲的要求,只能将小时候阳奉阴违那一套搬出来,反正早已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偶尔陈洪恩也劝妻子:“是不是太严厉了?别给她太大压力。”
“她看起来像压力大的样子?我这么严厉她都这样,我要对她放松,真不知道她会变成什么鬼样子。”
陈洪恩想想也是,陈初简直不像自己与何婧的女儿,平庸、不起眼,甚至称得上愚笨,这些年的栽培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成效,若能够大器晚成也好,便没有再干涉妻子管教她。
父母在她身上寄托了多少厚望,她不知道,但她知道的是,自己现在急需睡眠。
从警局回校的路上,出租车又抛锚了,她在雨中等了许久才拦到一辆车回学校,回到寝室洗漱完毕已经半夜了,精神与身体同样疲倦,连伤口都没处理,匆匆洗了澡就上床睡觉。
或许是因为想起了陈未,或许是因为这一夜的奔波,陈初睡得并不踏实,一夜反复醒了好几次,最后是电话声将她从噩梦中唤醒的。
早前在警察局,她给贝思远打了十多个电话,他没接,回到寝室后,她累极了,也忘记给他发条短信,导致他看到那么多未接来电后吓了一跳,也顾不上是深夜,急忙给她回拨了电话,说他下午去开会了,将手机调成了静音,并没有听到电话响。
窗外的雨渐渐收势,贝思远的声音沙沙的,带着微微的疲倦。之前在雨中的愤怒和委屈在这一刻险些爆发,她想对着电话大吼“你知不知道我刚刚多狼狈、倒霉,可你不在我的身边”,但她知道,就算她说了,贝思远也不能逆转时光,回到那一刻,出现在她面前。他总是在忙,忙着做方案,忙着看邮件,忙着出差,一切都是工作。
所以她说:“没什么,只是打不通你电话,有点着急。”
“我很快回去。”他在电话里这样说,一如既往地温柔,“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
这一次,陈初没有克制住:“可是我想你。”
“我很快就回去,很快。”他重复了一次。
挂了电话,陈初仍旧睡不好。她想念贝思远,可闭上眼,黑暗中晃来晃去的都是那张带着黑眼圈的可恶的脸。她暗暗骂了句见鬼,翻来覆去到破晓才睡去。
她还没来得及做梦,便被人轻轻地晃醒。
天还未完全亮,寝室里一片灰蒙蒙的,她刚睁开眼,便看见趴在床沿上的脑袋,乌溜溜的眼睛正与她对视。她下意识一巴掌拍了过去,发出清脆的一声“啪”。
陆淼淼瞪大眼睛看着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而她也看着自己的手,难以置信。
虽然陆淼淼大清早把她弄醒很可恶,但打人就不对了。她坐在床上想道歉,但道歉的话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陈初头疼得很。
谁承想往常碰一下都要嚷嚷疼的陆淼淼竟没吭声,与她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才不自然道:“我从家里带了早餐来,你吃不吃?”陆淼淼与陈初同是南泽市本地人,当大家都吃着食堂、路边摊和外卖时,陆小公主每隔两日都有司机送来家里厨子做的、堪比星级酒店出品的餐食,她又大方,时常邀请同学共享。
当然,因为陈初与她关系糟糕,像今天这样的情况从未出现过。
问完之后,见陈初一脸见鬼的表情,陆淼淼恼羞成怒:“我可不是特意带给你吃的,是他们不知道,送多了,不能浪费。”
陈初看她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第一次觉得其实她也没有那么讨厌,连带她穿的粉红色连衣裙也变得不那么刺眼了。
“你要不要处理一下伤口?我带了药。”陆淼淼又别别扭扭加了一句,“会留疤,很丑。”
陈初摸了摸昨夜被挠了几下的脖子,伤口已经不是那么疼了,便再一次谢绝了她。
只是被她这么一闹,又临近早课时间,室友们也起床了,这觉别想再睡了。
大三的课程排得满满的,陈初撑着沉重的脑袋上了四节专业课,走出教室时已经头重脚轻、走路打摆。她暗骂自己早上装什么有骨气,放着豪华早餐不吃,现在饿得直发昏。
在去食堂的路上,陈初又接到何婧电话:“你以后周末不用上课了,跟着我去乐团,我和许老师讲了,让她给你加个位置。”
陈初一听就崩溃了:“妈,我这水平去星海乐团,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何婧冷笑:“你也知道丢人,为什么不好好练习?别人的学生都争气,我何婧连一个拿得出手的学生都没有。”
何婧估摸着是在哪里受了刺激,一生气就找陈初发火。陈初不吭声,听着她说,果然过了一会儿,她便想清楚了:“算了,你不愿意就算了,我也丢不起那个人。”说完她略惆怅地挂了电话。
陈初知道,她生气不只因为自己,还因为贝思远。
陈初和唐乐已经好几天没见,她的到来让唐乐很高兴,但看到她脖子上的抓痕,笑容当即凝固:“这是怎么回事?”
陈初摸了摸:“还能怎样,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只是和我说和几个HT的粉丝起了冲突,没告诉我和人打架还被抓成了花猫。”唐乐冷冷地瞥了她一眼,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药与棉签。
“哎呀,我没事。”
唐乐也不说话,低头帮她处理伤口,药水与皮肤接触时有些刺疼,陈初微微缩了一下脖子。
邻桌是两个与她们年纪相仿的女孩,见状交头接耳,声音却一点也不小:“啊,原来他有女朋友了啊!”
“肯定是,两人那么亲密。”后者失望地附和。
陈初哭笑不得,手轻轻搭在唐乐肩膀上:“小乐子,看,又被误会了,要不你就从了我吧?啊……疼,我不乱说了,你轻点。”
唐乐长得高,又瘦,眼睛狭长,目光深邃,鼻梁直挺,本就是比较英气的长相,加上一头深栗色的利落短发,声音又低沉沙哑,穿着中性,就像从漫画和韩剧里走出来的花美男,被误认成男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每次陈初与唐乐出去,两人举止亲密,总被误认为是男女朋友。唐乐性格也坦率,不拘小节,有时候被叫“帅哥”也不生气。
她在这个咖啡店打了两个月工,有不少女孩是为她而来,她没刻意去纠正,任由她们误会,为咖啡店创收,老板乐呵呵的,还给她加了工资。
倒是陈初看不下去了,每一次出现都要让几个女孩子的玻璃心叮叮当当碎一地。
今日并非节假日,下午的咖啡厅略微冷清,只有音响里低回婉转的小调和轻微的碗碟碰撞声。两人认识十多年,对彼此都了解得透彻,陈初每每暴饮暴食,一定是心里有事。
“你这是……”
唐乐刚开了个头,就被陈初的叹气声打断:“唉,你不知道,我昨天多倒霉!”
陈初正想大吐苦水,又觉得那事说来话长,这会儿唐乐还在上班,还是等她下班再说好了。
谁想到还没下班,又出事了。
(4)
咖啡店采用的是轮班制,分两班,早班是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晚班是下午五点到凌晨一点。
唐乐昨日帮同事顶了个晚班,今日上的是早班,陈初填饱肚子后便占据角落的位置上网,也不打扰她。其间贝思远发来了信息,她撒了谎,说自己还在上课。她发信息的时候,唐乐刚好过来给她续咖啡,只看了一眼就移开视线:“你又逃课?”
“去了我也听不懂,何必浪费时间?”陈初也不明白,好好的戏剧文学专业,为什么要上高等数学这种考验智商的课程。
唐乐对她的反应毫不讶异,随手帮她加了奶和糖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眼看就要下班了,窗外却又下起了雨。
春雨细腻缠绵,陈初正准备收拾东西买单,便听见有人推门而入,力道很大,撞得挂在门上的玻璃饰品砰砰乱响。
进来的是两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皆穿黑衣,其中一人袖子撸到手肘处,露出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陈初只看了一眼便暗道不好,正想发信息给唐乐,她已经从更衣室换好了衣服,背着包出来了,看见这两人,面色也一变。
果然,刀疤男直接越过服务生,走向唐乐:“我说,你真会躲,哥哥我们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你。这个月的利息可该还了吧?”
唐乐并不想将麻烦带到工作的地方来:“有事我们出去说吧。”
“出去说什么?哟,你怕你同事知道呀,怕你就赶紧还钱!”见唐乐冷下脸,刀疤男显然更嚣张了,使了使眼色,另外一个男人随手一扫,吧台上整齐摆放的玻璃杯伴随着几声惊呼落了地。
好在玻璃碴没有溅到人,只是碎了一地,吓得店里的女孩尖叫连连。
“你们干什么?”
男人这一番动作已经引起了小骚动,咖啡厅里的顾客四散开来。
两个男人配合极其默契,一个堵住了吧台,一个砸东西。唐乐被刀疤男扼住了手腕,同事大多是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唯一一个男生也站得远远的,不敢靠近,唯恐被殃及,毕竟只是打工的,加上事情并非自己引起的,只嚷嚷着:“你们有话好好说!别砸东西!”
陈初看不下去,想去制止,刚走近却被唐乐拉住:“不要过去。”
“难道看着他们砸吗?”陈初不解。
陈初被唐乐桎梏住,客人们一哄而散,服务生们大多躲在厨房门口看着,也不敢动,只是偷偷报了警。
只是两三分钟时间,吧台已一片狼藉。
两人速度极快,砸完东西后警告性地对唐乐伸出手指点了点,随后一走了之,看样子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配合默契,熟练有加。
待到警察来,已经人走茶凉。
工作当然是保不住了。
老板知道唐乐的情况,加上她平时做事踏实勤快,所以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女孩,却万万不敢再用她,谁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几次,便让她结了工资不用再来上班。
唐乐知道自己添了麻烦,被砸碎的东西可是一笔不小的钱,工资怎么再好意思拿,便把信封塞回给老板,对他深深鞠了个躬,然后背着包和陈初准备离开咖啡厅。
但陈初仍愤愤不平:“如果刚刚你们都站起来阻拦,肯定不会有这么大损失……一个大男人缩在龟壳里,算什么男人……”
唐乐摇摇头:“算了。”
“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来帮你,你刚刚拉着我干吗?怕他们做什么!”陈初仍在絮絮叨叨,“算什么同事……”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起初唐乐也怒不可遏,愤慨于平时友好、亲密的人在她遇到了麻烦的时候都躲得远远的,可现在她明白,躲避是情理,帮忙是情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
处境越艰难,此时他人给予的温暖就越显得弥足珍贵。
唐乐并没有打断陈初的碎碎念,宁愿她为同事的冷漠和自私而愤怒、不平,也不愿她和自己一样麻木、漠然。
陈初见唐乐沉默平静,倒是替她难受:“这份工作好不容易撑过两个月,现在又没了,唉,你要怎么办才好?”
陈初家境尚好,她不止一次偷偷帮助唐乐,但无一例外被发现并遭到拒绝。
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路灯的光在雨夜显得昏暗,两人没有打伞,唐乐的头发被雨雾打湿,一缕一缕黏着头皮,有种颓废、狼狈的美感。
陈初突然记起从前的唐乐是长发,喜欢穿白色的公主裙,却怎么也想不起那个时候她是什么模样。
陈初认识唐乐的时候,只有三岁。
她也觉得奇怪,自己怎么会记得那么久远的事情,可那些记忆在她脑海里深刻地存在着。
比如她刚学会走路,何婧就拿了和她差不多高的小提琴给她学,因为年纪小,姿势不正确,所以现在有轻微的歪脖症;比如陈未从第一天学琴开始,每天练习结束后都会拿一块小抹布,一点点地擦拭自己的小提琴;比如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因为她父母的关系会对她特别些,给她的点心总是比别人多一份;比如她因为调皮偷偷去攀爬幼儿园的栏杆摔下来,是唐乐半抱着她将她拖到医务室交给老师。
那个时候,唐乐就已经很高了,虽然穿着公主裙,梳着羊角辫,但脸上没什么表情,沉默地看着她哭,不耐烦地用手捂住她的嘴:“别哭了,吵死了。”
陈未哄了十分钟未见成效,老师也束手无策,唐乐皱眉一捂嘴,她竟真的不哭了,开始打嗝——被吓的。
友谊的基础便是在那时候奠定的。
后来上小学,两人又恰好在同一个班级,她便自告奋勇申请和唐乐一起坐。老师本来是不同意的,最后还是她回家在母亲面前哼哼唧唧了许多天,何婧才给老师打了电话:“我们家陈初成绩差一些,和唐乐坐在一起,看看能不能互帮互助,提高成绩。”
唐乐没有异议,或者说无所谓,老师也就卖了个人情。
可惜即便和年级前五坐在一起,陈初也没有考上市实验中学,又是何婧花了一大笔钱才把她弄到唐乐就读的学校。
那时唐乐家还未败落,父亲唐见宁是南泽知名企业家,以开超市起家,后来做房地产发迹,唐乐每日都有司机接送。陈初家庭条件在同学里算是不错的,可比起唐乐,还是差了一截,至少没有专车接送,是父亲上下班时捎带上她。那时陈洪恩还不是陈校长,只是陈教授,还要给学生上课,路途又远,有时下班后路灯都亮了,大多时候她是一个人在教室等他下班。后来,唐乐便将她捎上,让司机绕大半个城市将她送回家后再回家。
许是在家里压抑,陈初对着唐乐时话会特别多,而唐乐大多时候就听着,任她一个人讲个不停。再后来,上高一吧,有一天唐乐突然对她说:“明天可能没有车接送我们上下课。”
“那没事,我们一起坐地铁回去好了。”
那个时候,陈初并不知道唐氏已破产,唐见宁也丢下妻子与两个孩子一走了之,给他们留下大堆法院传票和满身的债务。直到有一天何婧神秘兮兮地将她拉到房间问她还有没有和唐乐来往她才知道,原来唐乐家已经破产,他们从原来的私人别墅搬到了安置区,唐乐妈妈,那个总是对她笑盈盈的唐乐妈妈去了五星级酒店当清洁工。
而唐乐,依旧每天干干净净地去上学,唯一的变化是,她把头发剪短了。
一米七五的个子,削瘦的身躯,加上一头短发,她看起来就像一个帅气的大男生。
事实上,她也像男生一样承担了家庭的责任。
高三那年,在所有人埋头苦读、拼命冲刺大学的时候,唐乐辍学了,以全年级第五,可以被保送南泽大学的成绩。
那年,唐乐还不到十八岁。
而她一定想不到,三年之后,她的弟弟唐信也在临近高考的时候突然宣布不再上学。
(5)
此时,陈初身处安置区狭隘、阴暗的楼道里,地面是春天留给南泽的湿漉与泥泞,一如她此时的心情。
防盗门大敞,争吵声此起彼伏,最后闹剧以唐乐一个巴掌甩在比她高一个头的弟弟脸上而宣告结束。
唐乐坐在沙发上,屋里只开了一盏昏暗的灯,削瘦的身体在地面上形成一个单薄的影子。她低着头,把脸埋在自己的手掌里,陈初清楚地听见她的哭声。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为了她的弟弟。下楼的时候,陈初这样想。
她又在这一刻想起了陈未,若他现在在此,不知道是否会像唐乐一样为了弟弟的不争气而大动干戈。想来是不会的,他那样冷静淡漠的性格,说话都轻声细语,怎么可能发脾气呢?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摸黑下楼去找唐信,走得急,结果在出楼道的时候,一脚踩到了不知谁扔在路边的黑袋,好不容易稳住身子没有滑到,却踩了一脚的垃圾。
真是糟糕透了。
“真是糟糕透了!”
当那个干瘪的篮球第三次从篮框里跳出来时,整整一个小时没出声的唐信才终于开了口。
从前那个圆脸的小男孩已经长成挺拔的大男生,眉眼与唐乐相似,相比唐乐的英气,唐信的轮廓更硬朗,一米八五的身高,伫立在陈初面前,挡住了路灯所有的光。
陈初正准备开口,却被他打断:“你不用劝我,我不会去上学的。”
“你不去上学,那要去做什么?”他在陈初面前永远是那个小男孩,“你才十七岁,六月份马上要高考……”
唐信出声反驳:“我下个月十八岁了。”
“哦,十八岁了,那你告诉我,你不上学要做什么,难道相信那些在路上把你拦住的骗子,说你身材很好,长得好啊,带你拍广告……”
“我不是小女生,不会吃亏的。再者,他们真的没有骗我,我已经拿到收益。不管以后如何,我都想试一试。我总不能看着我姐和我妈那么辛苦,而我一个人躲在学校里念书。”他狠狠地将手中的篮球扔了出去,“啪”的一声溅起了无数水花。
“我觉得自己真没用!姐姐以为什么都不说,我就不知道吗?那些人来家里找了多少次?她的工作是不是又没有了?我真的觉得自己没用极了,明明我才是男生,却让姐姐一个人承受这么多……我什么都不会,找工作,别人也觉得我年纪小,只有这条路可以走,怎么都得试一试。”
“如果是死路呢?”
“不往前走,怎么知道前面有没有路?”唐信微微垂着头,声音有点低,削瘦的侧脸忽然让陈初想起了楼上的唐乐。
陈初得知唐家出事后,先是震惊,随即是愤怒,怒气冲冲地在放学后拦住了唐乐:“为什么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你不告诉我?”
但她得到的回答是:“告诉你又怎样,不过多一个人烦恼而已,你有几千万帮我们还债吗?”
是的,她当时不过是一名高中生,就算家里条件比班上大半同学要好,何婧给的零用钱也不少,但又能帮上什么忙呢?
第二天,她偷偷摸摸拿着自己的小提琴去卖了,那是何婧去德国演出时偶然购得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热爱小提琴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斯特拉迪瓦里,多少人寻寻觅觅,耗费金钱、时间只为一睹其风采,贝思远偶尔借用她的琴都要洗净手细细地擦干才触碰。虽然陈初不热爱小提琴,但那把琴对她来讲比什么都重要,因为那是陈未的。
但她却为了唐乐,瞒着何婧贱卖了小提琴。
她偷偷摸摸把钱拿给了唐乐,却得到一顿大骂。
第二天,唐乐将小提琴送了回来,陈初一问才知道,她买回的价格远比自己卖出的要高,差价是她卖掉父亲曾经送她的手表才补上的。
当时,陈初觉得沮丧。
时隔三年,她又一次被那股坏情绪击中。
在这个诸事不顺的春天里,唯一的好事是:贝思远回来了。
自贝思远毕业之后,两人再也不能像在学校一样朝夕相对,也不能在偶尔不想上课想念他时,便逃课照着他的课程表去教室找他。两人见面的时间只剩下了周末,且是在贝思远不加班、不出差的前提下。
贝思远回来的那天,久违的太阳终于在南泽出现。
遗憾的是,那天并不是周末,还有满满的专业课,且是最恨学生逃课的“灭绝师太”的课,陈初只好在课堂上因“胃痛”而在老师关切的目光中回寝室休息。
当然,她并没有回寝室。
陈初打了车直奔贝思远租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贝思远毕业之初,陈初时常到这里来,买自己喜欢的家居用品,将这小小的空间装饰得温馨,像学校的女生一样周末给男友打扫房间卫生、买菜做饭和洗衣服。但这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一是学校离公寓太远,来回往往要耗费两个小时的时间;二是贝思远比她还要爱干净,那里永远干干净净、井然有序,没有所谓的脏衣服、脏袜子乱扔,厨房碗碟成堆的现象,像他的人一样干净美好,完全没有她发挥的余地。
贝思远公寓的钥匙挂在陈初买的一个卡通的粉色小熊钥匙扣上,这个钥匙扣贝思远也有一个,不过是蓝色的。她用它开了门,进屋后有些兴奋:贝思远出差十天,屋子里终于有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陈初觉得自己就像童话里的田螺姑娘,拖地板、擦桌子、抹玻璃,又将床单、被套一股脑塞进了洗衣机。洗被单的间隙,陈初开了电视,但下午只有不知道重播了几遍的家长里短连续剧和慷慨激昂的购物节目,在一声接一声的“只要399,只要399”的凄厉呐喊声中,她靠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陈初醒来时,太阳已经落了山,夕阳的余晖给这小小的公寓镀上橘色的光芒,柔软得像一个怀抱。她还未完全清醒,就听到大门发出一道清脆的“咔嗒”声。
她就这样顶着一头乱发,带着轻微的起床气迎上了十天未见的贝思远惊讶的双眸。
“你怎么来了?给我打电话了吗?”
他站在玄关处,整个人站得笔直,外套拿在手上,白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已解开,看起来很疲倦。
陈初看着贝思远精致的眉眼,忽然记起,这是他们认识的第八年。
时光荏苒,她的心境变了几遭,他却还是当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