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抽样设计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既往调查纵向比较的要求,客观反映当前烟草使用和烟草控制政策现状的需要。具体抽样过程如下:
首先,按照地理区域(中北部、东北部、中东部、中南部、西南部和西北部)和城乡(区、县),将全国划分为12层。
第一阶段抽样:保留2010年100个监测点的基础上,抽取另外100个监测点。在12个层中,第一阶段的初级抽样单位是县级行政区划,即县或区。每层内选择的初级抽样单位数量与该地区的户籍总数成正比。根据每个县或区的登记户数,采用按容量比例概率抽样法(PPS)选取各层的县和区。2018年新选取的县和区数量均为50,因此,全国最终样本的初级抽样单位总数为200。
第二阶段抽样:保留2010年成人烟草调查的100个监测点对应的第二阶段抽样单位。2018年新增监测点的第二阶段抽样采用与2010年同样的抽样程序。首先,在第一阶段选定的各县区内,采用PPS方法选择2个村或居委会。因此,全国共选择400个村或居委会。如果选定的村或居委会的户籍人数大于1 000户少于2 000户,则将该村或居委会视为最终的第二阶段抽样单位;如果选定的村或居委会的户籍人数为2 000以上,则村或居委会将分为几个片区,每片区大致包含1 000户。将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选择其中的一个片区,选定的片区是最终的第二阶段抽样单位。在每个选定的第二阶段抽样单位,调查员负责绘制详细的地图,并编制完整的住户清单。
第三阶段抽样:使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从每个选定片区/村/居委会的住户名单中选出55户。全国共选出2.2万户家庭。由于部分片区存在空户较多的特殊情况,在抽样时给予了一定比例的扩样。最终全国共抽取24 370户家庭。
第四阶段抽样:调查员将根据抽样住户名单进行入户调查,按照调查问卷对家庭成员信息进行登记后,平板电脑将自动随机抽取每户家庭的一名受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