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识别功能
基本识别功能用于对室速/室颤的初步诊断,包括识别频率(间期)、持续时间。当心动过速频率达到设置的识别频率并满足持续时间的标准,ICD即启动基本识别和再识别。目前临床实际ICD程控时,会通过提高诊断频率、延长诊断成立间期数,减少无论恰当及不恰当治疗,降低总死亡率,且不增加晕厥的风险。
1.识别频率(间期)
根据2015年《HRS/EHRA/APHRS/SOLAECE ICD程控及测试优化专家共识》建议,对于一级预防的ICD患者,最慢的心动过速检测分区下限应当设置为185~200次/min;对于已知室速发作频率的ICD二级预防患者,可以将最慢的心动过速检测分区下限设置为低于记录到的室速频率10~20次/min且不低于188次/min是安全的,同时不高于200次/min,以减少所有恰当和不恰当的治疗。同时为了降低室上速的不恰当治疗风险,应提升室上速鉴别诊断频率区间至200次/min,甚至230次/min,关闭室上速鉴别诊断超时功能。
2.持续时间(间期个数)
持续时间(间期个数)在室速区为连续或累计计数,而室颤区为概率计数,设置室颤区短于室速区。2015年《HRS/EHRA/APHRS/SOLAECE ICD程控及测试优化专家共识》建议对于无论一级预防还是二级预防的ICD患者,心动过速检测成立的标准应当被设置为持续至少6~12s或30个心动周期。
在发放除颤治疗之前充电时ICD会进行再次识别:ICD持续感知,以确认在发放电击之前心动过速仍然存在。在开始充电之后,ICD必须在发放电击之前,通过计数6个室速或室颤,再次确认快速性心律失常的存在。确认快速性心律失常和完成充电之后,ICD将与下一个室速或室颤事件一起同步发放电击。
3.分区设置
基于患者不同的基础疾病情况,ICD可以根据不同频率分为1区、2区、3区,每个区均可单独程控不同识别频率和持续时间。1区设置仅针对室颤提供除颤电击和除颤后备用心动过缓起搏。2区设置针对室速和室颤进行分层治疗,在室速区的心律失常接受抗心动过速起搏治疗(ATP)和/或除颤电击,在室颤区的心律失常接受除颤治疗,适用于有能被ATP转复的患者。3区设置适用于临床有2种不同频率室速的患者,分为室速/室颤/快频率室速(FVT)3个区分层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