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呈请立案报告书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予以立案。
呈请立案报告书,又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即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按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书面报告。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确立案件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证;立案是全部侦查活动的起点,其他所有的侦查活动都是在立案后进行的。呈请立案报告书属于审批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成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依据。
2.6.1 格式写法
呈请立案报告书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和批示。
制作机关名称,即“××××公安局”;文书名称,即“呈请立案报告书”。此两项内容应居中分两行编排。
文书编号位于标题右下方,由单位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文书名称简称和制作年份、文书序号组成,如“×公刑立字〔××××〕第××号”。
批示分为两栏,上栏为领导批示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注明日期,下栏为审核意见栏,由主管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注明日期。
2.正文
正文部分包括标题、主体和结语。
(1)标题应当写明案件名称和文书名称,如“呈请关于××××案立案报告书”,或“呈请对××××案立案报告书”。称谓,顶格写明报请批准单位的名称。
(2)正文的主体是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核心,包括案件受理情况、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呈请立案的依据、呈请立案的理由、侦查计划等部分组成。
①案件受理情况。案件受理情况应当写明案件来源,即案件是怎样发现的,是通过报案、控告、检举发现的,还是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抑或是上级公安机关转来的。
在写这部分内容时,首先,应当写明报案、控告、检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以及与案件的关系;其次,应当重点写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以及抓获或发现的经过,写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和被害人的简要情况等。这部分内容要精练,不明确的情况可暂不列入。
②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即呈请事项,如“呈请对××××案立案报告书”。
③呈请立案的依据。这部分是写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的重点,是案件成立的关键,一般包括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调查访问情况以及鉴定意见。
现场勘查情况为确定案件的成立提供依据,为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范围及方向提供证据和线索。现场勘查应着重写明现场的方位、现场的状态、现场的变动和各种痕迹、物证的情况,以及提取的痕迹、物证和数量等。具体内容要与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一致。
现场调查访问情况,应当把侦查人员深入细致调查访问所了解、收集的案件情况和证人证言叙述清楚。
鉴定意见关系到案件能否成立,应写清楚与案件有关的鉴定内容,如伤情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赃物估价等。
④呈请立案的理由。立案理由部分主要针对报案、检举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交代、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及鉴定意见的综合分析判断,说明立案的条件和依据。一般包括: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收集到了一定的证据证明发生了什么性质的刑事案件;写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并说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写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依法应当追究的刑事责任。
⑤侦查计划。侦查计划是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核心部分,是立案之后如何继续进行侦查破案的工作方案。这部分内容要根据对案件情况的分析、判断,明确侦查力量的组织与分工,确定侦查的方向和主要目标,确定应查明的问题和要寻找的线索,确定侦查的步骤、方法和措施,以及侦查的范围等。
正文部分的写作内容较多,逻辑层次要严谨清楚,语言应简练通顺,突出重点。
(3)结语。一般使用惯用语,如“以上报告,请批示”,或“请审批”等。
3.尾部
尾部应注明制作单位的全称、制作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6.2 写作注意事项
在撰写呈请立案报告书时,要坚持立案条件,掌握立案标准,不要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治安案件,当作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来处理。
在撰写呈请立案报告书时,叙事要方法得当,行文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简明扼要,详略得当。
在撰写立案理由时,要根据已有材料进行分析,要实事求是,合乎逻辑,切忌主观臆断。
在撰写侦查计划时,要简明扼要,侦查措施要切实可行。
2.6.3 范文示例
××××公安局
呈请立案报告书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