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新基建:数字技术带来全民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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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消费拉升数字经济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品质消费六大领域是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信息消费指把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用于改变消费习惯、变革消费模式、重塑消费流程,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通常认为,信息消费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等的消费。当前,信息产品从手机、计算机向数字家庭、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等产品延伸,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等新型信息产品不断涌现。信息服务则从通信需求转向应用服务和数字内容消费,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支付等信息消费支撑要素日臻完善,O2O生活服务、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新兴消费市场快速成长。

活跃的信息消费

在六大新消费领域中,信息消费是“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信息消费成为消费结构升级的方向。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研究,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收入水平与消费结构有显著的匹配关系,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后,IT、通信等方面的消费比例显著提升,具有高技术含量、服务含量、可扩展性的信息消费成为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方向。各类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消费需求增长迅速,在消费升级中创造出巨大的消费增长空间,不断优化消费结构。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6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3.9万亿元,占最终消费的比重从2013年的6.4%提高到9.2%,4年平均增幅达21%,为同期最终消费增速的2.4倍。2016年信息消费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达到0.8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作用达35%,直接贡献新增就业岗位172万个,间接新增就业岗位406万个。2018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进一步提升到5万亿元,根据《2018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报告》,信息消费已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2018年信息消费规模同比增长11%,占GDP的比例提升至6%。

2017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2019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商务交易类应用持续高速增长,网络购物、网上外卖和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持续增长。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中国电商交易额在2017年就已经达到世界电商交易额的40%以上。

信息消费与数字经济

信息消费与数字经济息息相关。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我国数字经济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2.9%;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4.8%;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阶段。数字经济不是信息经济,而是信息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通常认为,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简单理解,信息经济的初级阶段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促进信息的流通为主要形式,信息流通的目的和功能是促进人们的消费与社交;而在信息经济的高级阶段,数字和信息对于其他生产要素具有倍增作用,数字与信息本身也成为新型生产要素,进而融入生产制造、企业经营等关键的生产工具和流程中,成为新的先进生产力。

在从信息经济初级阶段发展到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高级阶段的过程中,信息消费始终都是主要的驱动力及牵引力。正是因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的飞速发展,信息流通越来越无障碍,具备低成本、高流量、低时延、广覆盖、可永久性存储等特点,成为类似水和电一样的社会基本资源,这才能推进数字、信息进入关键的生产制造和企业经济环节中。

通常认为,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数字产业化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即产业组织因使用信息技术而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3月,“数字经济”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要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这实际上就是从国家层面推动数据和信息进入生产制造与企业经营等重要的生产环节,也就是产业数字化。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进入了《意见》,进一步印证了整个信息经济向高级数字经济发展的大势。

疫情加速了信息消费的发展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加速了各类信息消费和数字消费的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20年4月和9月发布的第45次和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大部分网络应用的用户规模呈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在线教育、在线政务、网络支付、网络视频、网络购物、即时通信、网络音乐、搜索引擎等应用的用户规模较2018年年底增长迅速。

特别是在线教育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2020年3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近4.23亿人,较2018年年底增长110.2%,占网民整体的46.8%(见图1-1)。2020年年初,全国大中小学推迟开学,2.65亿名在校生普遍转向线上课程,用户需求得到充分释放,在线教育应用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而网络消费成为消费增长的重要动力。到2020年6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有所回落,达3.81亿人,占网民整体的40.5%。

图1-1 2015年12月—2020年3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及使用率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49亿人,占网民整体的79.7%。2020年1—2月,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0%,实现逆势增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1.5%,比2019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有力支撑作用。

截至2020年6月,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7.73亿人,占网民整体的82.2%。在疫情期间,国家及各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疫情信息服务,推行线上办理,协助推进精准防疫,应用成效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创新政府管理和优化政务服务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