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不同角度的评价
对于一件印刷品,其质量无论是对于生产者还是使用者都是从主观评价开始的。但针对彩色印刷品的主观评价,主要是人们自身的角度,加上各自的心理感受和艺术要求,通常不考虑彩色原稿。
对任意一件印刷品,首先就是外观要具有吸引力,而物体的外观又由多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而决定,如光属性、物体的视觉特征、观察者的感官等。因此印刷品的外观(包括颜色、光泽、形状、质地、透明度等方面)需要具有良好的质量,并且不同批次的统一产品也应达到印刷效果一致。
一般来说,印刷品的主观评价常常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进行区别对待,对艺术作品的主观评价是看其对原稿的忠实程度。若二次原稿存在偏色或失真,则应以原作品或原背景为标准。但由于印刷只能做到接近原稿,不能完全忠实于原稿,所以应将印刷品的主观评价转换为客观物理测量,与原稿相比较。而对于用于商业的彩色印刷品,就一定要忠于原稿。
在进行主观评价时,不仅要考虑接受对象的一般心理要求,还需要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进行评价,如影响主观评价的最重要因素——光照。在评价时只有在显色性高且色温标准的自然光或人造光下,彩色图像才能显示其真实面貌;只有在足够适宜的亮度与漫反射光下,视觉上才能分辨出图像的暗调与亮调的层次。
当对印刷品质量进行主观评价时,首先就是要分析色调的分布及色彩的搭配情况,然后是图像的选择及摆放位置,接下来是文字的设计等。由于印刷品是采用一定工艺,按照预定的标准,根据原稿、印版、纸张、油墨和印刷机的相互配合印刷而成的,因此在评价印刷品时不仅要利用人眼视觉将印刷品与样张相比较,及时校正,而且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评定。
从技术角度对印刷品的评价包括对图像清晰度、色彩与阶调再现、光泽度和质感等方面。在这些因素中,如色彩和阶调可以用数值来表示,在复制过程中可以对这些因素加以控制,有些不能用数值来表示的因素可以用语言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