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辅助器具的选用
适配辅助器具不是越贵越好,也不是功能越多越好。辅助器具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需求进行适配,目的是发挥使用对象已有的功能以及更好地改善其功能障碍,须通过“评估—适配—训练—再评估”的流程后才能交给使用对象使用,发挥辅助器具最大的效果。辅助器具须具备以下基本原则:①适人,即辅助器具符合使用对象个体特征的要求。②适合,即辅助器具符合使用对象康复、生活、工作环境的要求。③适时,即选择合适的时机应用及更换辅助器具。
(一)机构选用原则
由政府相关机构出资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或补助的辅助器具时,应考虑资金的有效利用,按照需求排序,优先满足儿童、新残疾人(6个月以内发生的残疾)、就业需求强烈的对象为主。关于辅助器具的使用类型,儿童以认知学习类、训练重建身体功能类、预防或矫正畸形类的辅助器具为主,中青年以生活自助器具类、家庭康复训练类、学习类、就业技能类、提高生存质量类的辅助器具为主,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以具有保护性、有利于看护者的辅助器具为主;社区以适合老年人、残疾人使用为标准的康复训练类、文体娱乐类的辅助器具为主。
(二)个人选用原则
1.根据个人需求 当一个人有多个辅助器具需求或多个康复目标但又受经济条件制约时,可参考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选用(图1-9)。
(1)第一需求层次:即满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主要表现为身体功能和结构障碍需要的补偿,如家用呼吸机、制氧机、轮椅等。
图1-9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2)第二层次需求:即满足社会需求,主要体现为残疾人投入到生活情景(家庭生活、人际交往)的需求。如信息沟通类辅助器具、技能训练类辅助器具等。
(3)第三层次需求:即满足尊重与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主要体现为残疾人从事有意义的工作及全面参与文化体育、休闲等高质量生活的需要。如休闲娱乐辅助器具、计算机输入辅助器具等。
2.根据个体的最终康复目标选择相应的辅助器具
(1)独立生活目标:使用者在辅助器具的帮助下,能独立完成衣、食、住、行的目标。
(2)接受教育目标:使用者在辅助器具的帮助下,能在学校或支援教室里受到教育,实现教育康复的目标。
(3)从事职业目标:使用者在辅助器具的帮助下,能使其从事一份有意义的工作,体现个人价值,实现职业康复的目标。
(4)社会康复目标:使用者在辅助器具的帮助下,能参与社区、文化、体育、休闲等活动的目标。
(三)辅助器具选用顺序
1.按照辅助器具的作用顺序 采用“补偿—代偿—适应”的顺序配置。在对功能障碍者配置辅助器具时,首先考虑补偿类辅助器具,代偿类辅助器具次之,最后再考虑适应类辅助器具。只要有残留潜能,就要利用辅助器具成分发挥其潜能,避免功能的进一步下降。原则是能补偿则补偿,不能补偿则代偿,不能代偿则适应,以便充分发挥其身体的原有功能,实现完善的活动功能。
2.按照BAD顺序 采用“购买—改制—设计”的顺序配置。购买(buy,B),即在现有辅助器具中选购;其优点是经济、快捷,缺点是适配性较差。改制(adapt,A),即从当前的市场上购买不到合适产品时,选择功能相近的辅助器具加以修改,其优点是适配性较好,缺点是费时。设计(design,D),即市场上的成品或不能满足使用对象的需求,需要重新设计,量身定制;优点是适配性好,缺点是获取周期长、经济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