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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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研究目标与内容

研究报告的主要目标在于,通过课题研究,初步厘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衔接和协调的长效机制,为中国共产党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执政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动力。

研究报告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机制为研究内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执政行为是党内法规发挥作用的权力和权威的主要来源,而执政行为又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密不可分,因此,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与直接调整全体国民的国家法律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靠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起来的[2],加强党的建设,首先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并以此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使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所以,党内法规不仅要严于法律,而且还要立于法律之前,严格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法律实施的强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遵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是其执政活动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和核心要素,同时也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示范作用,所以,国家法律应当并且必须高于党内法规,这是二者关系的核心规定性。

研究报告的重点在于,如何甄别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本身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的基本共识和原则应当有哪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如何在遵循民主和法治的大框架下实现有机衔接和运行协调。

课题研究可能存在的难点在于,目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错综复杂:党内法规制定主体与国家立法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之间缺乏稳定的、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机制,导致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面临共同的调整内容时往往会出现重复的现象,影响各自的严肃性;党内法规的执行存在异化,特别是对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仅仅用党内法规进行处理,违背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