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 电磁兼容基本概念与术语
1.电磁兼容概念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一般是指电气及电子设备在共同的电磁环境中能执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状态,即要求在同一电磁环境中的上述设备都能正常工作且互不干扰,达到兼容状态。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1)设备不会由于受到处于同一电磁环境中其他设备的电磁发射产生或遭受不允许的降级。
2)设备也不会使同一电磁环境中其他设备因受其电磁发射而产生或遭受不允许的降级。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电磁兼容性的定义为:电磁兼容性是设备的一种能力,它在电磁环境中能完成自身的功能,且不在该环境中产生不允许的干扰。
2.电磁兼容常见术语
(1)电磁兼容性 在不损失有用信号所包含的信息条件下,信号和干扰共存的能力。
(2)电磁环境 存在于给定场所的所有电磁现象的总和。“给定场所”即“空间”;“所有电磁现象”包括了全部“时间”与全部“频谱”。
(3)电磁骚扰 任何可能引起装置、设备、系统性能降低及对有生命或无生命物质产生损害作用的电磁现象。电磁骚扰可能是电磁噪声、无用信号或传播媒介自身的变化。电磁骚扰仅仅是电磁现象,即指客观存在的一种物理现象,它可能引起降级或损害,但不一定已经产生后果。
(4)电磁干扰 电磁干扰是由电磁骚扰引起的后果。
(5)干扰源 任何产生电磁干扰的元件、器件、装置、设备、系统或自然现象。
(6)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是将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并且以电磁波形式在空间传播。
(7)辐射发射 通过空间传播的、有用的或不希望有的电磁能量。
(8)传导发射 沿电源线、控制线或信号线传输的电磁发射。
(9)对骚扰的抗扰度 装置、设备或系统面临电磁骚扰不降低运行性能的能力。
(10)骚扰限值 对应于规定测量方法的最大电磁骚扰允许电平。限值是人为制定的一个电平,规定限值是在规定测量方法下得到的。
(11)性能降低 装置、设备或系统的工作性能与正常性能的非期望偏离。
(12)电磁兼容裕量 装置、设备或系统的抗扰度电平与骚扰源的发射限值之间的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