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谐波治理
医院建筑内有大量对谐波敏感的设备,有些设备本身就是谐波源,故谐波治理的目的,既是控制向公共电网注入谐波含量,也是满足谐波敏感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谐波治理的变电所低压配电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向公共电网注入的谐波含量不大于《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1993)中表1的要求,注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不大于《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1993)中表2的要求。
常用的谐波治理措施如下:
1)医院建筑内3n次谐波电流含量较大,应选用联结组别为Dyn11的变压器。
2)医院建筑宜在易产生谐波和对谐波骚扰敏感的医疗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附近或其专用干线末端(或首端)设置滤波或隔离谐波的装置。当采用无源滤波装置时,应注意选择滤波装置的参数,避免电网发生局部谐振。
3)当配电系统中具有相对集中的长期稳定运行的大容量(如200kVA或以上)非线性谐波源负荷,且谐波电流超标或设备电磁兼容水平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选用无源滤波器;当用无源滤波器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选用有源滤波器或有源无源组合型滤波器。
4)大容量的谐波源设备,应要求其产品自带滤波设备,将谐波电流含量限制在允许范围内。大容量非线性负荷除进行必要的谐波治理外,尚应尽量将其接入配电系统的上游,使其尽量靠近变电所布置,并以专用回路供电。
5)对谐波严重又未进行治理的回路,其中性线截面面积选择,应考虑谐波电流的影响。
6)当配电系统中的谐波源设备已设有适当的滤波装置时,相应回路的中性线宜与相线等截面面积。
7)由晶闸管控制的负荷宜采用对称控制,以减小中性线中的电流。当中性线中的电流大于相线电流时,应按中性线电流选择电缆截面面积。
8)当三相UPS、应急电源(EPS)输出端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时,其输出端中性线应就近直接接地,且输出端中性线与其电源端中性线不应就近直接相连。
9)谐波严重场所的无功补偿电容器组,宜串联适当参数的电抗器,以避免谐振和限制电容器回路中的谐波电流。对于大型医院建筑,建议在谐波含量高或对谐波敏感设备较多的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设置SVG或有源滤波器(APF)一体化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