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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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要案:那些不知名的“狄仁杰”们

一、乾隆年间的“怪鸟杀人事件”

《名侦探柯南》相信大家都看过,其中有很多非常诡奇的案件,其案件往往源于一个可怕的传说或民俗,比如从天而降夺人性命的“雾天狗”,飘忽不定的山庄绷带怪人,阴森可怖的吸血鬼德古拉,等等,而实际上这些都是罪犯在装神弄鬼。在中国古代,很多审案者往往喜欢将之归结于鬼神作祟。不过,也有一些刚正不阿、不信邪的审案者会通过仔细的勘查和缜密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真相。因为他们知道,一般案件的真凶都是人,而不是什么非自然力。这类案件的代表之一,便是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中记载的“山东奸杀案”。

1.怪鸟杀人事件

乾隆年间,山东有位县令善于折狱(断案)。上任伊始,便要求调阅该县尚未破案的悬案卷宗,从白天到晚上一直在看。起初看到的都是些小偷小摸的案子,感到睡眼惺忪。但看着看着,突然神情一悚,还将油灯拨亮了几分。一旁昏昏欲睡却又不敢打盹的刑名师爷,见县太爷突然间精神振奋,便凑过来也看那卷宗,同时低声说:“这个案子您可以不必理会。事过多年,全县百姓都知道这纯粹是闹鬼,几位前任县令都直接将其封存,老爷您也可以依样处理。”

县令一听,更加好奇。问师爷:“这么说来,案件的经过你也知道几分?”师爷点了点头。县令道:“那好,这卷宗上语焉不详,不如你说来听听,深夜叙鬼,真是别有趣味。”

于是,师爷便将数年前轰动全省的这一奇案娓娓道来。

县里有个做小买卖的人,家中虽然不算宽裕,但是温饱不愁。他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娶了个非常漂亮的媳妇。婚后半年媳妇回娘家,满一个月之后,丈夫便高高兴兴地去接媳妇,在往家折返二十多里地时,途经一片古墓,“树木重蔽”,十分阴森可怖。这时,媳妇突然尿急,丈夫劝说:“这地方相传有妖怪,能够附体在人的身上,咱们还是往前走一点,找个地方你再小解吧!”谁知媳妇说实在憋不住,丈夫只好由她去了,看着媳妇走进墓地中,消失在一片榛莽丛中。

过了许久,媳妇才从墓地中走了出来。丈夫看着她,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因为媳妇进入榛莽前所穿的裙袴是绿色的,出来时却变成蓝色了。更加奇怪的是,媳妇看上去有些神情恍惚,说话三句答不上一句,就连声音举止也像是换了一个人。丈夫怀疑是自己多虑了,但也没有多问。到家后,他跟父亲说了自己的感觉,怀疑是不是古墓中的鬼魂附体在了媳妇身上。老爷子笑道:“哪里会真的有这样的事,八成是你太累了。”便让他们小两口早点睡下了。

这一家人居住在一个院落里,父母的房子与儿子和媳妇的房子是正对着的。直到看着小两口熄了灯,老两口才安心睡下。

到了深更半夜,老太太突然被什么响动吵醒,起来时发现对面的屋子亮着灯。于是便推搡老头子说:“这都几更天了,他们那屋子的灯怎么又点上了?”老头子正做着好梦,被突然叫醒,十分不快,便嘟囔道:“快睡吧,人家小两口过日子,你操那么多心干啥。”

老太太还是不放心,起床察看。刚刚打开自己的屋门,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对面屋子里的灯突然灭了,黑暗瞬间吞没了这个夜空下的小小院落,“旋闻有声似鸟鼓翼,继而噭然如怪鸱怒号,破窗飞出”——小两口的屋子里,好像有一只鸟在噼里啪啦地扑扇着翅膀,继而传出凄厉的尖叫。紧接着,一只怪鸟破窗而出,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之中!

老太太冲进儿子儿媳的房间一看,眼前的场景令她肝胆俱裂:儿子腹部被刀切开,死在床上,肚肠流了一地,而媳妇早已消失不见了。

2.真凶束手就擒

听完师爷的讲述,县令沉思片刻问道:“后来,县衙里派人去勘查过现场吗?有没有发现什么异状?”

师爷道:“起初怀疑是盗窃抢劫的案件,但是屋子里的匣子和箱子都完好无损,没有损失什么银子,床上的帐子也没有破损,只是床单不见了。最初接案的那位县太爷认为,这很可能是那家媳妇在墓地里小解时,被鬼魂附身,到了夜间阴气旺盛之时,鬼魂摄去了媳妇的肉身,又杀死了那个丈夫。既然是鬼神所为,绝非人力所能破,所以您也不必在此案上浪费心神了吧!”

“不!”县令摇摇头,“这不是什么怪鸟杀人,而是一起因奸成杀的谋杀案。”

师爷惊得目瞪口呆。

县令微微一笑说:“且先睡下,明天我要重新审理此案。”

第二天一早,县令派遣捕头将那家丈夫的父母、媳妇的父母都提到堂上。然后,县令问他们:“你们各自所在的乡村,最近几年有没有无故外出,久而不归的人啊?”

媳妇的父亲想了想说:“我们村有个姓戚的,已经消失好几年了。他离开得很是突然,杳无音信。”

“他离开是在怪鸟之案以前还是以后?”

“大约同一时期吧。”

县令一拍公案:“就是这个人!”说着他让捕头将姓戚的父母给拘押了来,详细讯问此人过去经常出游或落脚的地方,然后按照其父母的供述,派官差去缉拿。官差到了清江浦这个地方的一个酒肆歇脚,正好看柜台后面的老板娘很像那个失踪的媳妇。官差们默不作声,继续喝酒,装做没注意到。没过多久,酒店的老板回来了,正是那个姓戚的家伙!官差们一拥而上,将二人抓获,带回县衙。

也许是多年逃亡,早已精疲力竭,姓戚的在堂前一跪,便竹筒倒豆子般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道了出来。

原来,那个媳妇与姓戚的是同一个村子的,早就勾搭成奸。媳妇嫁出去之后,两人断了联系,但是她回娘家那一个月里,竟然与姓戚的旧情复燃。因此,他俩合计着把丈夫杀掉,为了掩人耳目,便策划了一起“鬼案”:媳妇故意在丈夫接她回家的路上,执意到墓地解手,换掉裙袴,装成一副鬼上身后精神恍惚的样子。到夜里,媳妇悄悄打开房门,放姓戚的进屋,他们配合着捂住丈夫的嘴,并将其开膛剖肚,残忍地杀死。接着,媳妇先溜出屋子,在公婆的窗根下制造声响惊醒老人。与此同时,姓戚的在后背插好纸糊的翅膀,戴上模拟鸟嘴的面具,再点燃油灯。被惊醒的老人关心孩子,必然会注意到屋子里亮着灯,就在他们出门察看的一刻,媳妇发出信号,姓戚的吹灭油灯,一边扑扇翅膀,一边发出猫头鹰似的怪叫,然后破窗而出,逃之夭夭,从此便带着那媳妇远走高飞。

而那张失踪的床单,是因为在杀害丈夫的过程中,死者挣扎剧烈,床单上留下了凶手的血掌印之类的痕迹,“不类妖噬,故卷之而去也”。

真相揭晓,多年的悬案终于破解,大家在惊叹之余,不禁问县令是怎么判断出怪鸟不过是人扮的。县令说:“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即便真的是妖怪摄人魂魄,要人性命,吸其精气也好,收其魂魄也罢,都不过是眨眼间就能办到的事情,哪里会拿把刀割破受害者的肚子,而且还夺走他的床单!这不是人为,又是什么?”

县令这番话,可能今天的读者听起来没觉得什么,但在古人中他绝对可以作为楷模。因为我国古代的鬼故事中,鬼怪致人死命的方式方法虽多,但一般都是吸人魂魄或附着在受害者身上引其自戕,极少拿把刀亲自动手,干剖腹剜心的活计——对于鬼怪而言,这技术含量实在太低。

的确,戚某和他的情妇设计的杀人伎俩,还是很动了一番脑筋的:从进入墓地小解之后的装疯卖傻,到故意制造动静让老太太当目击证人,拿走床单破坏物证,直至装扮成怪鸟破窗而出,如果写成推理小说,那真是非常不错的素材。只“可惜”,这么高超的诡计,在一个不怕鬼的县令面前,像窗户纸被轻易戳破。这也再次证明,世上本没有鬼,有鬼也是人扮的,而鬼最怕的,始终是不怕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