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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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裹脚:清末战乱中的“逃生概率”

我在上小学时,曾看过一次太姥姥的小脚。那时她已年近八旬,脱下鞋来,双脚被扭曲得如同笋尖似的,真是毫无美感。而正因为这小脚,令太姥姥一辈子走路都像踮着脚似的,摇摇摆摆很不稳当,当然也走不了多快。相比之下她的女儿——我的姥姥,因为是天足的缘故,遇到急事甚至能小跑几步,看上去特别的踏实和稳健。据说姥姥小时候也缠过脚,后来社会进步了,她趁着脚还没被彻底弄畸形,自己把裹脚布解开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旧中国向新中国的转变,真的是只有“解放”二字才能表达——包括女人的脚在内。

我始终搞不大懂,古代为什么女人要裹脚,即便是从某种变态和畸形的心理角度考量,也颇令人费解。后来在翻阅古代笔记时,我才发现这一恶习并非人人赞同。不仅这一行为在历史上没少遭人唾骂,而且有些名人更是对裹脚痛恨之至。比如清代杰出的文学家、随园主人袁枚,就是一辈子骂裹脚、骂裹脚一辈子的典范。

1.足下真非好色者

袁枚的名气实在太大,这里就不多介绍了。我们从他著的一本名叫《小仓山房尺牍》的书说起。这本书中收录了不少他与亲友的往来书信,其中有一篇《答人求娶妾》十分有名。

有个朋友托袁枚给他找个小妾,但条件是对方必须要有一双三寸金莲。这一说辞算是触怒了袁枚,他平生最痛恨的就是女人裹脚,因此在回信中破口大骂:“足下真非好色者也……从古诗书所载咏美人多矣,未有称其脚者。”是南唐后主李煜发明的“窈娘裹足”,不过你看看李煜是一个亡国之君,跟他学个什么?!“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亦可谓小人之下达者矣。”这里的“小人下达”引的是《论语·宪问》里的一句话,意思是没出息的人就只会盯着那些蝇头小利,当然在这里被当骂人话来用了。袁枚越骂越气,最后索性借着这么个事儿攻击对方的道德文章:“足下作诗文,多皮附而不能深入……鄙意饮食男女之间,最易观人之真识见!”意思就是,饮食男女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层次,你喜欢小脚的审美跟你写的诗文一个德行,都是肤浅无聊的!

袁枚在他生活的时代,几乎就是文艺界的最高裁判,他要骂谁文章写得烂,挨骂者几世都翻不了身。而他何以如此痛恨裹脚,主要是他对女性的审美强调“天然”,即“眉目发肤,先天也,故咏美人者,以此为贵”。

《随园诗话》卷四中曾记载这么一件事。杭州有位赵钧台跑到苏州去买妾。当地人给他介绍了一位姓李的女子,一见之下,赵钧台十分欣喜,因为女子的容貌非常漂亮。可是低头一看,他又未免失望,因为这女子没有裹脚。赵钧台嘟囔道:“可惜可惜,有如此的姿色,却生就这么一双大脚,真是令人扫兴!”媒婆在旁边赔着笑说:“她确实没有裹脚,不过她是个才女,作诗很好,不信您出个题目试试,她能出口成章呢。”赵钧台就像现在很多的猥琐男一样,“欲戏之”,让李姓女子作诗说说自己为什么不裹脚,那女子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放声吟道:“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诗意简单明了,意思是从古到今,裹脚就是伤天害理的事,无非是为了满足你们这些贱男人的变态癖好,害得女人一个个成了人造的残疾!

“赵悚然而退”。

2.地府受苦七百年

裹脚的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太姥姥曾经给我讲:“那时的女孩子都是从小要裹脚的,五个脚趾头往一块堆儿攥紧了,然后用白色的布一层层地缠。怎么能不疼呢?可疼可疼了。哭也没用啊,就是得忍着,走路都走不动,时间长了,就变成小脚了。”

缠足的“始作俑者”,现在大多数人认为是南唐后主李煜。李煜有个宫女,纤丽善舞。因此李煜“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对缠足嗤之以鼻的袁枚自然对李煜始终没有什么好感。除了在跟友人的通信中痛骂之外,还不忘记在《子不语》里损上一顿。

杭州有位名叫陆梯霞的先生,品德高尚且修养深厚。这一天他在家中午睡,突然梦见皂隶持帖相请,上书“年家眷弟杨继盛拜”。这里说的杨继盛是明代大臣,因为反抗严嵩而遇害,是忠臣、直臣的典范。陆梯霞一看是他相请,十分高兴,便跟着皂隶“行至一所,宫殿巍然”,只见杨继盛头戴乌纱、身着红袍,下阶迎上前道:“我奉玉帝的旨意,要升到天上去做官了,这阴曹地府审案的事情,恐怕以后就要劳烦你了。”陆梯霞拒绝道:“我在阳间都不屑为官、隐居不仕,阴间官就更不会当了。”

正在这时,有个判官过来对杨继盛耳语了几句。陆梯霞有些好奇,便问说了什么。杨继盛说:“南唐后主李煜当初给他的宫女缠足作新月之形,后来便相沿成习,世上的女人都以小脚为美,为此受了无数的痛苦。甚至有些女人既忍受不了缠足之痛,又忍受不了世人对天足的嘲讽,竟悬梁服毒,实在是造孽!上天厌恶李后主无事生非,不仅让他生前被宋太宗的牵机药毒死,足欲前,头欲后,比女子缠足更加痛苦,死后还要在阴曹地府里受苦七百年。现在七百年已满,本可以让他转世重新做人,谁知刚刚得知,又有数十万没有脚的妇女跑到天庭上访请愿,让玉帝继续惩罚李后主。”

陆梯霞听得一头雾水:“这又是为什么啊?”

杨继盛说:“清初张献忠屠四川时,曾经将几十万妇女的小脚砍下,堆成一座山。这些被砍下脚的妇女的冤魂认为,都是李后主当年发起缠足,才让张献忠有此残暴变态的怪癖,害得她们丢了性命。所以李后主还要继续承担裹足之罪!”

陆梯霞听了哭笑不得:“那你打算怎么断这个案子啊?”

杨继盛想了想说:“这样吧,我罚李后主继续在我这阴曹地府里关押,关押期间要织满一百万双小鞋,赔偿给那些无足妇人,才能转世为人。”

陆梯霞不禁大笑,猛地醒来,方知乃是一梦,他郑重其事地告诉夫人:“千万不要给你的女儿缠足,不然李后主在阴曹地府里又要多织一双鞋了……”

3.裹足妇女逃命难

不过,也有人认为缠足陋习的始作俑者应该是南齐废帝萧宝卷。因为《南史·齐东昏侯纪》有记:“(萧宝卷)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

李后主也好,萧宝卷也罢,在政治上都没什么建树,照理说没有什么值得后世效法之处。偏偏他们不仅“发明”出缠足这么个摧残人的玩意儿,竟然还能贻害千年,也实在是不可思议。清代学者曾衍东在笔记《小豆棚》里就曾经感慨:“亡国之习,流毒一至于此。吁,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他讲述了一位缠足妇女的悲剧:“马字桂樽,绍兴人。随父幕于晋之大同……晋有缠足女师,朝夕缚结。桂复自为扎勒,裂缯刻玉,以求瘦小。又作金丝履,凤头尖,软香帮,并刻梅花粉底,种种增华。”后来,马桂樽跟着父亲到广州后家境转衰,她嫁给了一个姓雷的福建人做妾。但姓雷的正室夫人“悍妒”,她本是天足“两凫如藕船”,因见马桂樽的脚纤细无比,便想办法整她,每天找各种理由让马桂樽侍立在自己身边,一站就是一天,“稍不如意,即梃击其足,否则以彼足蹑桂足,一痛入骨,如刀刖胫。无人处,桂常蹲地,手抚双翘,凄然泪下如雨”。如此没过多久,马桂樽便绝食自尽了。

说起来,面对缠足陋习,历朝政府并非“不作为”,特别是清代,统治阶层曾多次下达禁令。顺治初年,孝庄皇太后明令:不许缠足女子进宫,否则斩首。康熙三年(1664年)朝廷下旨:“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十年。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可是,即使力度这么大,责罚这么狠,依然禁不住。清代学者丁柔克在笔记《柳弧》一书中曾经记载,当时缠足陋习,盛行于北方,而南方较少:“甘肃某县,每年四月二十四日妇女做小脚会。届时妇女淡妆浓抹坐于门首,皆跷一脚于膝,以供游人赏鉴。或评其双弓窄窄,或称其两瓣尖尖。最小者则洋洋自得,而其门如市。故其县无大脚,间有稍大者,其时唯闭门饮泣,合家垂头丧气,真陋习也。江南天长、六合等县,则妇女尽皆大脚。”

和平时期的争相追捧和被人冷落,到了战乱时期就难免调换了位置。清末学者况周颐在笔记《眉庐丛话》中写道:太平天国运动开始后,南北各省兵祸频仍、战火连天,当时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就是,逃难者中的女性“多大足妇人,而裹足者卒鲜”。这是因为,裹脚的妇女跑不动,便大多只能在家中坐以待毙,偶尔有豁出去跟家人一起出逃的,往往又成为累赘。遇到危急关头,为了不丢下她一个,剩下的亲属都要放慢逃亡速度,“又或子为母累,夫为妻累,父母为儿女累,兄弟为姊妹累,骈首就戮,相及于难者指不胜屈……夫自古至今,妇女死于兵者,莫可殚述,而皆未有知其死之多累于裹足者”。

按理说,裹脚还是不裹脚,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应该能让人有所醒悟了吧。然而并非如此,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还专门颁下懿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但是这一陋习的彻底消亡,还是要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暴风骤雨般的种种除旧布新而成为历史。鲁迅先生有云:“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要付出流血的代价。”以感慨在中国实施改革之难。而一部缠足史,足以证明改革之难有时未必是统治阶层刻意阻挠造成的,假如桌子腿被铁钉牢牢固定在地上,要想搬动,才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