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刘基死因考
刘基(1311—1375),字伯温,处州府青田县南田镇武阳村(今属浙江文成县)人。他既是朱元璋兼并群雄、创建大明王朝、推翻元朝统治的重要谋士,也是元末明初著名的文学家和理学家。关于他的死因,至今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有被胡惟庸毒死、朱元璋指使胡惟庸毒死和正常死亡即病故三种说法。究竟哪种说法比较可靠,更加符合历史事实,这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一
传统的观点认为,刘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其史料依据,主要出自署名黄柏生的《故诚意伯刘公行状》(以下简称《行状》)、《明太祖实录》(以下简称《实录》)、刘璟《遇恩录》、张时彻《明开国翊运守正文臣资善大夫赠太师谥文成护军诚意伯刘公神道碑铭》(以下简称《神道碑》)。清代官修《明史》采纳此说,谓:“基在京病时,惟庸以医来,饮其药,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其后中丞涂节告胡惟庸逆谋,并谓其毒基致死云。”[645]
1934年6月,吴晗在《燕京学报》第15期发表《胡惟庸党案考》一文,对这种传统观点提出异议。他不否认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的存在,但认为此举系受朱元璋的指使,朱元璋才是毒死刘基的主谋。他说:
……胡惟庸之毒基,确受上命,所以刘基中毒后,虽质言情状,亦置不理。并且派人看他会不会死,直到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派人送他回家。我们看汪广洋之死是为涂节告发,胡惟庸之被罪,也和刘基死事牵连,但在宣布胡氏罪状时,却始终没提起这事。由此可见“欲盖弥彰”,涂节之所以与胡惟庸骈戮东市,其故也在是。[646]
吴晗认定朱元璋是毒死刘基的主谋,有直接与间接两种论据。直接论据是《明史·胡惟庸传》的记载:“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胡惟庸)短。久之基病,帝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647]但是,这段文字仅仅是说刘基得了病,朱元璋命胡惟庸携带御医前往探视,并没有说朱元璋令其暗中下毒,而且还点明胡惟庸是因刘基“尝言其短”,怀恨在心,“遂以毒中之”。叫医生下毒的命令,显然是出自胡惟庸而非朱元璋。
吴晗认定朱元璋是毒死刘基的主谋,还有四条间接证据。第一条是“刘基中毒后,虽质言情状,(朱元璋)亦置不理,并且派人看他会不会死,直到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派人送他回家”。这是根据《行状》的一段文字推衍而来的:“洪武八年正月,胡丞相以医来视疾,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公遂白于上,上亦未之省也,自是疾遂笃。三月,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知其不能起也,特御制文一通,遣使驰驿,送公还乡,居家一月而毙。”[648]但这里的“公遂白于上”,仅言刘基告诉朱元璋自己服了胡惟庸所派医生开的两服药的情况,他并不知道也未言明是胡惟庸叫医生给他下了毒。“上亦未之省也”,这里的“省”字是省悟的意思。是说朱元璋听了刘基的诉说后,没有省悟到是胡惟庸令医生给他下毒的结果,而不是不予理会的意思。“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是说朱元璋因久不见刘基出门,遣使探视,问问他的病情,并没有看他会不会死的意思。“知其不能起也,遣使送公还乡”,是说朱元璋得知刘基病重,难以康复,便遣使送其还乡调养,也没有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才派人送他还乡的意思。
第二条间接论据是,朱元璋“宣布胡氏罪状时,却始终没有提起这事(指毒死刘基事)”。言外之意是,由于胡惟庸毒死刘基是受朱元璋的指使,所以他未把这件事情算作胡惟庸的罪状。吴晗所说的朱元璋“宣布胡氏罪状”的诏谕,指的是胡惟庸被诛杀的次日即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初七日对文武百官的一道谕词:
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简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649]
这道谕词列举的胡惟庸罪状,都是高度概括的大罪,没有细数其具体罪行。但一项高度概括的大罪往往是由几项具体罪行综合概括而成的。胡惟庸诬陷、毒死刘基的罪行(胡惟庸诬陷刘基的罪行容后细述),既可归入“窃持国柄,枉法诬贤”之罪,也可归入“蠹害政治,谋危社稷”之罪,不能因为此谕词宣布的胡惟庸罪状没有具体点到毒死刘基之事就把它排除在外。因此,在胡惟庸被诛后,朱元璋在接见刘基次子刘璟、胡深子胡伯机、章溢子章允载、叶琛孙叶永道时,就曾五次对刘璟提到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
刘伯温他在这里时满朝都是党,只是他一个不从,他吃他每蛊了。(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这刘伯温是个好秀才,吃胡、陈(宁)蛊了。(洪武二十二年正月十八日)
刘伯温他父子两人都吃那歹臣每害了。我只知道他老病,原来吃蛊了。(洪武二十三年正月初四日)
你父亲吃胡家下蛊药,哥也吃他害了。(洪武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后来胡家结党,他吃他下了蛊。只见一日来和我说:“上位,臣如今肚内一块硬结怛,谅着不好。”我派人送他回去,家里死了。后来宣得他儿子来问,说道胀起来鼓鼓的,后来泻得鳖鳖的,却死了。这到是着了蛊。(洪武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650]
第三条间接证据是,涂节因揭发胡惟庸毒死刘基的罪行,与胡惟庸一起骈戮东市。意思是,由于胡惟庸毒死刘基是受朱元璋的指使,涂节揭发胡惟庸毒死刘基的罪行,他就必须与胡惟庸一并受戮,以便遮掩胡惟庸背后的主谋者。但这种说法,却与史实明显不符。《实录》对涂节被诛杀的过程有明确的记载。谓:
(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群臣奏胡惟庸等罪,请诛之。于是,赐惟庸、陈宁死。又言:“涂节本为惟庸谋主,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诛无以戒人臣之奸宄者。”乃并诛节,余党皆连坐。[651]
洪武十三年正月初六日,“群臣奏胡惟庸等罪,请诛之”,但朱元璋起初只是“赐惟庸、陈宁死”,待到群臣又言“涂节本为惟庸谋主,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诛无以戒人臣之奸宄者”,才又下旨一并诛杀涂节。这就不好说朱元璋将涂节与胡惟庸一并诛戮,是为了掩盖他指使胡惟庸毒死刘基的阴谋,否则就无法解释他起初何以只下令诛戮胡惟庸与陈宁,而未将涂节一并诛戮了。
可见,吴晗否定胡惟庸毒死刘基之罪,把它推到朱元璋身上,说朱元璋是毒死刘基的幕后黑手,纯属自己的主观臆测与推理,没有任何史料依据,因而是站不住脚的。[652]
二
杨讷2004年出版的专著《刘基事迹考述》(以下简称《考述》),辟有专节考证刘基的死因。他不赞同朱元璋主使胡惟庸毒死刘基之说,认为“这个说法没有直接的材料根据,全凭推理”。他也否定传统的被胡惟庸毒死之说,而另外提出第三种说法,即:“刘基身体愈来愈差是明摆着的事实,应属病故。”[653]
杨讷否定刘基被胡惟庸毒死之说,与吴晗所持的论据和角度不同。吴晗不否认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的存在,只是认为他是受朱元璋的指使,给人当枪使罢了;杨讷则根本否认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的存在,其论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条。
第一,胡惟庸毒死刘基的重要史料依据《行状》,为伪托之作,不足为凭。《行状》是最早出现的一篇刘基传记,后来《实录》卷九九末尾的《刘基传》即脱胎于此,张时彻写的《神道碑》也大量抄录《行状》,清代官修《明史》的《刘基传》也大体沿袭《行状》的记述。这篇《行状》末尾署名曰:“洪武癸亥(十六年)孟春将仕郎秦府纪善同郡诸生黄柏生状”,似乎是黄柏生洪武十六年的手笔。《考述》通过考证,“证实了《行状》有大量的不实之词,而且有些不实之词不可能写于洪武年间”,推测它“写于建文初年,是提供给纂修《实录》用的”,“应是刘璟、刘廌等人所为”[654]。作者的这个结论是令人信服的,书中揭露《行状》对刘基仕元背元、抗朱降朱行为的讳饰,无疑有助于元末史事和刘基生平的深入研究。但是,作者因《行状》为伪托之作,便将它记载的许多史事如刘基说胡惟庸为相如何如何,朱元璋两次说过要刘基任相的话等,都斥为“撰者编造的”,是不可信的“谎言”[655],这显然是难以服人的。因为道理很简单,就算《行状》是刘基的后人在建文初年的伪托之作,此时距刘基辞世只有二十几年的时间,刘基生前特别是入明之后的事迹在人们的脑海里尚未完全淡忘,如果事事皆胡编乱造,不是很快就露馅了吗?怎么能骗过纂修《实录》的史官而为其所采纳呢?因此,对待《行状》的正确态度,应该是能找到史料证明其作伪者加以否定、摒弃,未能找到史料证明其作伪者加以承认、采纳,而不是不加区别地统统加以否定。此其一。其二,《行状》虽是提供给纂修《实录》用的,但《实录》有关胡惟庸毒死刘基的记载,并不仅仅依据《行状》提供的史料,而是广泛吸收、运用了各种史料包括胡惟庸党案的材料,如辑录胡案案犯供状的《昭示奸党录》,只是这些史料后来佚失今已不存在罢了。因此,不能因为《行状》是伪托之作而完全否定《行状》及《实录》有关胡惟庸毒死刘基的记载。
第二,“胡惟庸案是一场冤案”[656],所谓胡惟庸毒死刘基一案,朱元璋根本拿不出证据。《考述》征引《实录》有关胡惟庸毒死刘基的两段记载:
至是(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御史中丞涂节言,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广洋对以无是事。上颇闻基方病时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遂贬居海南。舟次太平,复遣使敕之曰:……广洋得所赐书,益惭惧,遂自缢卒。[657]
(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御史中丞涂节告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谋反及前毒死诚意伯刘基事,命廷臣审录,上时自临问之。……诚意伯刘基亦尝上言惟庸奸恣不可用,惟庸知之,由是怨恨基。及基病,诏惟庸视之,惟庸挟医往,以毒中之,基竟死,时八年正月也。上以基病久,不疑。[658]
然后评论说:
所谓胡惟庸毒死刘基一案,《实录》只有这样一点记载,从中可以看出,朱元璋根本拿不出证据。“颇闻”算什么证据呢?朱元璋不等审问胡惟庸就先问汪广洋,显然是向汪广洋打招呼,要汪配合。汪广洋答以“无是事”,他便给汪广洋扣上“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兴废”的大帽子,匆匆把汪贬往海南,然后历数汪的旧过,摆出算总账的样子,把汪逼下黄泉。[659]
这段评论,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其一,说胡惟庸毒死刘基,并不仅仅依据朱元璋的“颇闻”,而是根据涂节的告发。他的告发究竟提供了胡惟庸怎样毒死刘基的具体情节和证据,由于《昭示奸党录》的佚失,今人已无从得知,加上司法机关判案的过程和判决书又未曾公布,今人更是无从知晓。说“朱元璋根本拿不出证据”,便显得过于轻率了。其二,汪广洋被逼下黄泉,并不仅仅是由于他不配合对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的调查,而是由于他与胡惟庸合谋造反。钱谦益曾指出:“据《昭示奸党录》诸诏,广洋实与惟庸合谋为逆,而上但以坐视兴废诛之。盖此时胡党初发,其同谋诸人,尚未一一著明也。”[660]潘柽章经考证也指出:“余考(洪武十三年)正月癸卯诏云:‘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饮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废兴,以致胡惟庸私搆群小,夤缘为奸,因是发露,人各伏诛。’以广洋与陈宁并称,则太祖之罪状广洋者深切矣。而手敕但摘其佐朱文正、杨宪已往之过,绝不及惟庸事,岂狱词未具,不欲讼言耶?”[661]
可见,上述两条论据都不过硬,实难推翻胡惟庸毒死刘基之案,更无法证明胡惟庸案是一场冤案。
杨讷认为刘基既非被胡惟庸毒死更非朱元璋指使胡惟庸毒死的,而是属于病故即正常死亡的。理由是:刘基在洪武八年三月离京返回青田老家之前,并无异常症状,看不到有中毒现象。他在《考述》中先征引《宋文宪公全集》卷一七《恭题御赐文集后》的一段文字:
洪武八年岁次乙卯春三月壬辰(杨讷考证:查洪武八年三月无壬辰,此壬辰当为二月二日),皇帝御乾清宫,召臣至,问前御史中丞刘基何日成行,臣以翌日对。继问病势不革否,还可自力至家否,臣复具以闻。时基有霜露之疾,上悯其为开国旧勋,特降手敕,令起居注郭传宣示之,俾还山以便侍养,然圣衷犹念之弗置,于是廷臣扣其详。
接着,又征引收入《诚意伯刘先生文集》的由起居注郭传宣示的朱元璋手敕即御赐归老青田《诏书》:
卿今年迈,居京数载,近闻老病日侵,不以筋力自强,朕甚悯之。於戏!禽鸟生于丛木,翎翅干而飏去,恋巢之情,时时而复顾。禽鸟如是,况人者呼!若商不亡于道,官终老于家,世人之万幸也。今也老病未笃,可速往括苍,共语儿孙,以尽考终之道,岂不君臣两尽者欤!
然后论述道:“宋文好比证人提供的一份证词,它既证明刘基离京前并无异常症状,也证实了朱元璋对刘基健康状况并非全不关心。”“从宋文,看不到刘基有中毒的迹象;从诏书和刘基在京受的待遇,又看不出朱元璋对刘基有下毒的必要。”“只要不能确定刘基中毒,同样不能推断胡惟庸下毒。”作者还从时间上进行推断,说:“若是胡惟庸下毒,时间必在刘基离京之前,《行状》《实录·刘基传》也讲胡惟庸下毒在正月。然而刘基到四月十六日才去世,如果真是中毒,如何尚能存活两个半月以上?”[662]既然刘基此前已有“霜露之疾”,“老病未笃”,胡惟庸又未下毒,自然属于病故即自然死亡了。
但是,这个考证并不能令人信服。首先说刘基如果中毒何以能存活两个半月以上的问题。众所周知,毒药有急性与慢性两大类型,急性毒药服下之后即刻发作,很快毙命;慢性毒药服下之后药性发作缓慢,要拖几天、几月甚至几年才会毙命。胡惟庸和派遣的御医当然懂得,如果给刘基开的药方掺入急性毒药,服后立即毙命,其阴谋不是很快就暴露了吗?因此,他们便在处方中掺入慢性毒药,让刘基服后慢性中毒,拖段时间才死,而不易被人发觉。再说,刘基服下胡惟庸命御医所开的两服药后,并非“无异常症状”。刘基对朱元璋诉说的“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就是一种异常症状。虽然这种症状初发时,在外表体貌上表现得不那么明显,但也不是一点迹象都没有。朱元璋诏书中说刘基“老病日侵”,这种“老病日侵”就是刘基慢性中毒的一种反映,只是他们当时不知是胡惟庸命医生下毒所致罢了。
三
为了给刘基属于病故之说创造立足的前提,杨讷还强调“朱元璋、胡惟庸都没有毒死刘基的必要”[663],即朱元璋、胡惟庸都没有毒死刘基的动机。这句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即朱元璋确实没有毒死刘基的动机。
毋庸否认,朱元璋对刘基的态度是有一个从信任、器重到怀疑、猜忌的过程。朱元璋初起之时,势孤力弱,亟须分化、瓦解敌对阵营,以充实、壮大自己的势力,特别是急需吸收一些见多识广的儒士来为他出谋划策。因此,他对来自敌对营垒的归附者均采取欢迎的态度,“不以前过为过”[664]。起义初期,朱元璋就采纳李善长劝其效法刘邦“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665]的建议,开始礼贤下士,网罗人才。至渡江前,已将范常、乐韵凤、杨元杲、阮弘道、李梦庚、侯元善、樊景昭等人招入幕府。渡江攻占太平,老儒李习、陶安出迎,他下令召见,留置幕下。接着,又征聘儒士宋思颜、潘庭坚、王恺以及流寓太平的名士汪广洋。龙凤二年(1356)攻占应天后,着手营建江南根据地,更是宣布“贤人君子有能相从立功业者,吾礼用之”[666],大张旗鼓地招引人才,尤其注意礼聘高层次的饱学之士。夏煜、孙炎、秦从尤、陈遇、朱升等相继受到任用。龙凤四年十一月,朱元璋亲率大军出征浙东,十二月攻占婺州,又召见、聘用了许元、叶瓒玉、胡翰、吴沉、戴良、徐原、范祖干、王冕、叶仪、宋濂等一大批浙东儒士。朱元璋返回应天后,胡大海又于龙凤五年十一月攻破处州,儒士叶琛出降,不久,章溢、胡深、季汶等亦降,在青田老家隐居著述的刘基也被迫出见。胡大海将叶琛、胡深和刘基送往应天,推荐给朱元璋。朱元璋召见后,不知何故,没有任用,而是“出银碗、文绮赐之,而遣还金华”[667]。后来,处州总制孙炎再次向朱元璋推荐刘基、叶琛和章溢,朱元璋特遣宣使,“赍币礼征聘”[668]。叶琛和章溢前来应聘,刘基可能对前次赴应天未被任用耿耿于怀,便以气节作幌子,“自以仕元,耻为他人用”[669],婉言谢绝。
刘基生于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14岁入郡学,博通经史,于书无所不窥,尤精象纬之学。至顺年间高中进士,除高安县丞,有廉直声。行省辟为椽吏,因与幕官论事不合,拂袖而去。后起为江浙儒学副提举,“又以疾谢事”[670]。至正十一年(1351)方国珍在海上起兵反元后,他参与庆元防务。继而调任江浙行省都事,助行省左丞帖里帖木儿招安方国珍。招安事毕,据《行状》的记载,刘基被元执政者“羁管”于绍兴。至正十六年复为行枢密院经历,后授行省郎中,与行枢密院判官石抹宜孙共守处州,以拒降后复叛的方国珍。后因执政者置其军功不录,乃弃官归田里,著《郁离子》。至朱元璋亲率大军下金华,定括苍,命总制孙炎遣使来聘,乃由间道诣金陵,归顺朱元璋。杨讷征引大量史料,论证这是缘饰刘基入明之前的仕元背元、抗朱降朱的不实之词。实际上,招安方国珍事毕,刘基是因为“盗起瓯括间”才“辟地之会稽”[671]的。两年后,他还守处州,与胡深、叶琛、章溢同入石抹宜孙幕府参谋军事,并不是为拒方国珍,而是为“谋括盗”。“处为郡,山谷联络,盗贼凭据险阻,辄窃发,不易平治。宜孙用基等谋,或捣以兵,或诱以计,未几皆歼殄无遗类”[672]。至正十八年十一月,朱元璋亲征浙东,十二月进逼婺州,石抹宜孙担心驻守婺州的弟弟石抹厚孙兵力单薄,“遣胡深等将民兵数万往赴援,而亲率精锐为之殿。兵至婺,与大明兵甫接,即败绩而还”[673]。此后,两军对垒于樊岭、黄龙之间,作为石抹宜孙的幕下士,刘基参与了抵御朱元璋队伍的策划。及至翌年春夏之交,刘基觉察到元朝统治已呈全面崩溃之势,而石抹宜孙“后好自用,幕下士多散去,部将胡君深、章君溢亦拥兵观望”[674]。而自己又升迁无望,这才“弃官归里”[675]。返回青田老家后,刘基反省过去,思考未来,著《郁离子》以明志,书中借郁离子之口表示:“仆愿与公子讲尧、舜之道,论汤、武之事,宪伊、吕,师周、召,稽考先王之典,商度救时之政,明法度,肄礼乐,以待王者之兴。”[676]龙凤五年(1359)十一月胡大海攻下处州后,将他和叶琛送往应天,但未被朱元璋任用。后来,朱元璋接到许多臣僚的推荐,又命处州总制孙炎派人去请,刘基回赠一把宝剑,还是不肯出山。孙炎封还宝剑,书赠一首《宝剑歌》,谓:“还君持之献明主,若岁大旱为霖雨。”[677]并写了一封洋洋数千言的长信,反复说明利害,非要他出山不可。陶安和另一浙东名士宋濂也分别赠诗劝说,刘基这才勉强出山。龙凤六年三月,他奉命与宋濂、叶琛、章溢一起来到应天,暂住在孔子庙学。他背负“仕元”的思想包袱,而“不能无介于心”[678],处于忐忑不安的惶恐状态。但朱元璋却热情接待,说:“我为天下屈四先生耳”,“卿等其留辅予矣”。并下令在自己住所的西边筑礼贤馆以处之,宠礼有加。刘基为朱元璋的谦恭下士态度所感动,即针对朱元璋“四海纷纷,何时定乎?”的提问,“陈时策一十八款”[679]。通过接触与观察,朱元璋觉得刘基不仅才智突出,耿直坦率,而且精通象纬之学,能将一些深思熟虑的谋划,托诸神秘的启示,正可用来烘托自己得天之助、愚弄天下的需要,遂将他留在身边,不担任具体职务,充当谋士顾问。刘基也尽心尽责,倾力辅佐,为朱元璋贡献许多重要的计策,对其军事发展和政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后来,朱元璋在洪武三年(1370)三月颁发给刘基的《御史中丞诰》,曾表彰他说:“刘基学贯天下,资兼文武,其气刚正,其才宏博。议论之顷,驰骋乎千古;扰攘之际,控驭乎一方。慷慨见予,首陈远略。经邦纲目,用兵后先,卿能言之,朕能审而用之,式克至于今日,凡所建明,悉有成效。”[680]
但是,待到吴元年(1367)击灭张士诚,即将派兵北伐、创建新朝、推翻元朝之时,朱元璋需要重新拾起“忠君”思想作为维护新王朝统治的武器,对曾经仕元背元的刘基便不再重用,而改命他为太史令,寻拜御史中丞兼太史令,不复充当谋士顾问。洪武元年登基称帝,也只让刘基继续做御史中丞,洪武三年七月兼任弘文馆学士。这些官职都没有太大的实权,不能再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只能做些诸如卜宅相土、营建都城、清理狱囚、制定律令、编纂历书等具体工作。刘基“性刚疾恶”,往时朱元璋对此尚可容忍,现在刘基未改其耿直的秉性,“与物多忤”[681]。不仅得罪了一大批淮西勋贵,受到他们的排挤、打击,而且也引起朱元璋的不满,受到他的猜忌、怀疑。洪武元年,京城自夏至秋不雨,有司求神不应。到八月,朱元璋认为这是“在京法司及在外巡按御史、按察司冤枉人”所致,派人将京畿巡按御史何士弘等人捆绑于马坊,并令中书省、御史台及都督府发表意见。第二天,刘基上言停办三事,“一曰:出征阵亡、病故军妻数万,尽令寡妇营居住,阴气郁结;二曰:工役人死,暴露尸骸不收;三曰:张士诚投降头目不合充军”。刘基要求停办的三件事,有的是朱元璋出的主意,有的是由他批准施行的,这自然引起朱元璋的不满,但为求雨,他还是下令:“寡妇听其嫁人,不愿者送还乡里探亲;工役人释放宁家;投降头目免充军役”。过了十天,仍不见下雨,朱元璋便借机报复,令“刘基还乡为民,御史按察司官俱令自驾船只发汴梁安置”[682]。到十一月底,朱元璋怒火已消,才又将刘基召还京师,恢复其御史中丞之职,并“追赠基祖、父皆永嘉郡公”[683]。洪武三年五月,明军攻占应昌,逐走元嗣君爱猷识里答腊。六月,捷报传至京师,百官相率拜贺,朱元璋却又令礼部榜示:“尝仕元者不许称贺。”[684]当年七八月间,又免去刘基的御史中丞官职,只保留弘文馆学士的虚衔。不过,在当年十一月大封功臣时,朱元璋念其功绩,还是封他为诚意伯,“食禄二百四十石,以给终身”,并在诰书中褒扬刘基:“尔能识朕于初年,秉心坚贞,怀才助朕,屡献忠谋,驱驰多难,其先见之明,比之古人,不过如此。”[685]由于不再担任具体职事,刘基受封后即于当年年底被赐归故里,但他在洪武四年正月初四日到家后还是让长子刘琏奉表诣阙“拜谢圣恩”,并上了一个《谢恩表》对朱元璋表示由衷的感谢。在青田老家,他仍继续关注大明的江山社稷和朝中大事。此时,根据朱元璋的诏令,在其家乡临濠(今安徽凤阳)的中都营建工程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洪武四年正月十七日,当朱元璋令作圜丘、方丘、日月社稷山川坛及太庙于临濠,上以画绣,欲都之时,刘基从地理形势的角度考虑,表示了反对意见,认为“中都曼衍,非天子居也”[686]。所有这些,自然会引起朱元璋的猜忌和不满。
不过,不管朱元璋如何怀疑猜忌,刘基出山以来,在政治上对朱元璋一直忠心耿耿,并为其夺取天下贡献了许多计策,在经济上又不贪不占,廉洁自持。告老还乡之后,又谨慎有加,“惟饮酒下棋,口不言功。邑令求见不得,微服为野人谒基。基方濯足,令从子引入茅舍,炊黍饭令。令告曰:‘某青田知县也。’基惊起称民。谢去,终不复见”[687]。刘基固然有“仕元”的问题,但他毕竟省悟得较早,归附之后又屡献良策。朱元璋称帝后虽然不再重用他,但也没有将其置之死地的必要和理由。江西临川人危素在元末官至从一品的翰林院学士承旨,又出为正二品的岭北行省左丞。因“言事不报,弃官居房山”。明军进抵通州后,元顺帝北逃,淮王帖木儿不花监国,复起之为翰林学士承旨。洪武元年八月明军进占大都,危素躲进报恩寺投井,被寺僧救起出降。洪武二年应召至应天,朱元璋授其为翰林侍讲学士,“数访以元兴亡之故,且诏撰《皇陵碑》文,皆称旨”。不久,坐失朝,遭弹劾罢官。过了一年,复故官,兼弘文馆学士。后来,御史王著等劾奏危素为“亡国之臣,不宜列侍从”,朱元璋遂“诏谪居和州,守余阙庙,岁余卒”[688]。令危素看守为元朝殉国的余阙庙,尽管带有羞辱的性质,但毕竟没有把他处死。刘基在元末担任的行省都事、儒学副提举之职都是从七品,后来进为行枢密院经历或行省郎中,也不过是从五品,官阶比危素低多了,而他归附的时间却比危素早得多,功劳也大得多,朱元璋更没有理由将他置之死地。杨讷在考察朱元璋降敕让刘基回乡养病时的御赐归老青田诏书和刘基离京前的情境之后,也明确指出:“从诏书和刘基在京受的待遇”,“看不出朱元璋对刘基有下毒的必要”。可见,朱元璋没有对刘基下毒的动机,不是毒死刘基的主谋。
四
说“朱元璋、胡惟庸都没有毒死刘基的必要”,这句话的另一半却是错的,即胡惟庸不是没有而是很有毒死刘基的必要和动机,这个动机就是,刘基反对胡惟庸为相。
胡惟庸是定远人,曾在元朝做过小官。龙凤元年(1355)在和州投奔朱元璋,任元帅府奏差,寻转宣使。龙凤三年除宁国主簿,寻升知县。龙凤十年迁吉安通判,后升湖广按察佥事。吴元年(1367)向大同乡、左相国李善长行贿,经李善长的推荐,提升为太常司少卿,寻转为太常司卿,由一名地方官擢升为中央大员。胡惟庸对李善长非常感激,“因相往来”[689],不仅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侄子李佑,与之结为亲戚,作为自己向上爬的阶梯和保护伞,还极力帮助李善长打击非淮西籍大臣,以维护淮西将臣的权益。
就在吴元年,发生了中书参议杨宪,检校凌说、高见贤、夏煜攻击李善长的事件。关于此事,《行状》的记载为:
上适以事责丞相李善长,宪使凌悦(说)因弹之。公为上言:“李公勋旧,且能辑和诸将。”上曰:“是数欲害汝,汝乃为之地耶!汝之忠勋,足以任此。”公叩头曰:“是如易柱,必须得大木然后可。若束小木为之,将速颠覆。以天下之广,宜求人才胜彼者。如臣驽钝,尤不可尔。”上怒遂解。
刘辰《国初事迹》也有两段相关的记载,文曰:
杨宪、凌说、高见贤、夏煜尝言:“李善长无宰相才。”太祖曰:“善长虽无宰相才,与我同里,我自起兵,事我涉历艰难,勤劳簿书,功亦多矣。我既为家主,善长当相我,盖用勋旧也,今后勿言。”
……复任宪江西行省参政,再调山西参政,升御史台中丞。太祖尝曰:“杨宪可居相位。”宪数言李善长无大材。胡惟庸谓善长曰:“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宪因劾汪广洋不公不法,李善长奏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等事,太祖以极刑处之。
杨讷认为《行状》的说法不可信,因为吴元年“七月,‘相国李善长等劝上即帝位’,朱元璋口头上答以‘无庸汲汲’,实际上整个下半年都在为开国登基做准备。那时李善长极受信任,朱元璋怎么会找人替换他呢?”《考述》认为前引刘辰的第一段记载比《行状》说的可信,“吴元年朱元璋不可能想撤换李善长,自然也不会想以刘基为相”[690]。但是,《考述》一书却回避了前引《国初事迹》的第二段文字。这段文字,不仅记载了胡惟庸向李善长通报朱元璋想用杨宪为相的消息,要他设法加以阻止,而且透露了李善长当时尽管带头劝朱元璋登基称帝,但并非“极受信任”,而是既受信任又不完全信任的,朱元璋曾动起以杨宪替换他的念头。
众所周知,李善长原是乡间的一名小知识分子,虽“少读书”,但也只是“粗持文墨”而已[691],连个举人都不是,并没有什么高超的文韬武略。除初见朱元璋劝其仿效汉高祖刘邦“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外,未再贡献过其他重要计策。在和州时,元军谍知朱元璋带兵外出攻打鸡笼山寨,乘机来袭,李善长曾率少量留守士卒设伏败之,使朱元璋“以为能”[692]。但龙凤六年(1360)闰五月,陈友谅亲率大军东下,约张士诚夹攻应天,朱元璋采纳刘基“伏兵邀取之”的建议,授意与陈友谅曾有交情的康茂才“佯欲为叛,遣人致书约其来,为内应”,李善长大惑不解,问道:“方以寇来为忧,何为更诱致之?”朱元璋解释说:“使二虏(陈友谅、张士诚)相合,吾何以支?先破此虏,则东寇落胆矣。”[693]他这才恍然大悟。龙凤十二年七月,朱元璋决定攻灭张士诚,李善长又认为张士诚“势虽屡屈而兵力未衰,土沃民富,又多蓄积,恐难猝拔,宜俟隙而动”,结果遭到朱元璋的严厉驳斥:“彼疆域日蹙,长淮东北之地皆为吾有,吾以胜师临之,何忧不拔,彼败形已露,何待观隙?”[694]说明李善长缺乏用兵作战的战略战术素养。如果说在攻占应天之前,朱元璋的队伍数量不多,控制的地区较小,战争的规模不是很大,李善长多少还起过参谋作用的话,那么在攻占应天之后,随着一大批富于谋略的大儒的归附,并逐渐担负起谋士的职责,李善长主要的便是充当大管家的角色。因此,他论武功比不上后来被封为公、侯、伯的任何一位武将,论文治也比不上刘基、宋濂等一批文臣。朱元璋之所以高看李善长,除了李善长投奔较早而且对自己忠心耿耿之外,主要还是由于他当时存在浓厚的乡土、宗族观念,认为那些同自己有着乡里、宗族关系的淮西将臣,才是最可靠的心腹骨干。所以当杨宪、凌说等人说李善长无宰相才时,他便强调,李善长与自己“同里”,又较早前来投奔,“事我涉历艰难”,“我既为家主,善长当相我,盖用勋旧也”。
不过,李善长“有心计而无远识”[695],为人“外宽和,内多忮刻”[696],并不是担任丞相的最佳人选。他的乡土、宗族观念极重,随着朱元璋势力的不断发展,他极力利用手中的权力,依靠乡土、宗族关系,拉帮结派,排挤、打击非淮西籍的臣僚,营建以自己为核心的淮西集团。他的这种做法,有时不免会引起朱元璋的不满,因为淮西将臣虽然是朱元璋最为倚重的力量,但毕竟不是朱元璋所依靠的唯一力量。因此,《行状》记载的吴元年朱元璋“以事责丞相李善长”的事件是可能发生的。正由于此类事件的存在,杨宪、凌说等人才敢于在朱元璋面前弹劾李善长“无宰相才”。也正由于朱元璋对李善长的有些做法存在不满,因此有时便会产生换相的念头。《国初事迹》记载的朱元璋尝言“杨宪可居相位”,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
接下来,洪武三年十一月大封功臣时,朱元璋以“善长虽无汗马功劳,然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宜进封大国”为由,封李善长为韩国公,居六位封公者之首。但是,也就在这一年,“丞相李善长病,上以中书无官,召广洋为左丞。时杨宪以山西参政先被召入为右丞”[697]。查《明史·宰辅年表》,杨宪于洪武二年九月调任中书省右丞,汪广洋于洪武三年调任左丞,但未明载调任的具体月份,不过表中又载:“六月免。未几,复除左丞。”据此可知其始任左丞的时间应在六月之前。而胡惟庸则在洪武三年正月调任中书省参知政事[698]。从这一系列的人事调动可以看出,朱元璋此时已在酝酿物色新的宰辅人选,以取代李善长的职务。他看中的人选应该是新调入中书省的杨宪、汪广洋、胡惟庸之中的一个。《行状》对此有一段记载:
上欲相杨宪,公与宪素厚,以为不可。上怪之,公曰:“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与焉者也。今宪不然,能无败者乎?”上曰:“汪广洋如何?”公曰:“此褊浅,观其人可知。”曰:“胡惟庸何如?”公曰:“此小犊,将偾辕而破犁矣。”上曰:“吾之相无逾于先生?”公曰:“臣非不知,但臣嫉恶太深,又不耐繁剧,为之且孤大恩。天下何患无才?愿明主悉心求之。如目前诸人,臣诚未见其可也。”
《考述》认为,《行状》的这段记事“可能是说洪武二年的事”,“更可能是在洪武三年上半年,当时三人均在中书。但是,无论是二年还是三年,朱元璋都只可能向刘基征询对杨、汪、胡三人能否任相的意见,而不可能属意刘基本人,原因很简单,刘基曾经仕元。‘仕元’问题虽然到洪武三年六月才公开提出,但在朱元璋思想里肯定已经酝酿多时”[699]。我同意此事更可能出现在洪武三年上半年的说法。如果说吴元年朱元璋想撤换李善长的相职是因“以事责李善长”而引的一时冲动的话,那么,此时的朱元璋,则已下定撤换李善长的决心。尽管刘基认为杨、汪与胡三人都不足以承担宰相的职责,朱元璋还是在洪武四年正月令李善长“以疾致仕”[700],以汪广洋为右丞相,而让左丞相空缺(徐达名义上还是右丞相,但因长期在外征战、备边,并未实任丞相职事)。第二年李善长病愈之后,也只让他去督建中都宫殿,未再恢复其丞相职务。
《考述》以刘基有“仕元”问题为由,认为《行状》所载朱元璋在吴元年和洪武三年两次要刘基任相的话不可信。我倒认为,《行状》所载应该是可信的,但那并不是代表朱元璋的真实意图,而是反映其激愤情绪的气话。吴元年那次,朱元璋一时冲动,产生换相的念头,但刘基却站出来为李善长辩护,朱元璋一气之下,便说:“是数欲害汝,汝乃为之地耶?汝之忠勋,足以任此。”这既是可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洪武三年上半年,朱元璋决心换相,并提出三个替代人选征求意见,但刘基却认为这三个人都不适合当宰相,朱元璋当然恼火,就脱口而出,说:“吾之相无逾于先生?”这同样是可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必过于较真,以为朱元璋真是想让刘基为相。刘基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每次都赶忙加以辞谢。
就因为刘基在洪武三年上半年对朱元璋说过胡惟庸是头小牛犊,如果任相,“将偾辕而破犁矣”,胡惟庸恨死刘基,认为他阻挡了自己的升迁之道。洪武四年正月李善长致仕,汪广洋升为右丞相,胡惟庸为左丞相。洪武六年正月,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朱元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丞相人选,胡惟庸遂以左丞相的身份独专省事。他一面贪污受贿,结党营私,一面逢迎巴结朱元璋,“晨昏举止便辟,即上所问,能强记专对,少所遗,上遂大幸爱之”[701],博取了朱元璋的信任。于是,胡惟庸便挟旧忿,命人攻击已还乡的刘基隔绝中书省奏事,并诬告他与民争夺有“王气”的谈洋想做墓地。《行状》载:
初,公言于上:“瓯括间有隙地,曰谈洋,及抵福建界曰三魁,元末顽民负贩私盐,因挟方寇以致乱,累年民受其害。遗俗犹未革,宜设巡检司守之。”上从之。及设司,顽民以其地系私产,且属温州界,抗拒不服。适茗洋逃军周广三反,温、处旧吏持府县事,匿不以闻。公令长子琏赴京奏其事,径诣上前而不先白中书省。时胡惟庸为左丞,掌省事,因挟旧忿,欲搆陷公。乃使刑部尚书吴云老吏讦公。乃谋以公欲求谈洋为墓地,民弗与,则建立司之策,以逐其家,庶几可动上听,遂为成案以奏。赖上素知公,置不问。省部又欲逮公长子狱,上时已敕琏归。及奏,上曰:“既归矣,免之。”公入朝,惟引咎自责而已。
另据《野记》的记载,胡惟庸一伙还诬陷刘基之所以争夺谈洋之地,是因为“刘某善相地,以此地据山面海,有王气”[702]。
《考述》认为,“明人多以忠、奸论刘基与胡惟庸,今人容易沿袭旧评,殊不知封建时代也有一个体制的问题”[703]。言外之意,明初的中书省制袭自元朝,元代的“不得隔绝中书奏事”的规定也被沿袭下来,刘基命长子刘琏越过中书省向朱元璋建言谈洋设巡检,后来刘琏入京奏事又未通过中书省,确属违制,胡惟庸等人的检举揭发不存在挟旧忿报复的问题。但是,我们切莫忘记,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就是皇权不受约束,君主绝对专制。自秦始皇确立“命为‘制’,令为‘诏’”“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704]的专制主义原则之后,皇帝“总揽权威,柄不借下”[705]就成为历代王朝构建政治体制所遵循的一个总方针。因此,汉唐两宋在“廷议”、“朝议”、纳谏之外,还有臣工的密疏言事。南北朝至唐宋施行三省制,“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706],同时又有“斜封墨敕”的存在,即皇帝可不经政事堂议决而发出亲笔手令,以墨笔书写,斜封交付有司执行。这种密疏言事,斜封墨敕,既是当时封建体制的补充,同时也是当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所以,明初的朱元璋沿袭元代中书制度的同时,又认为元代“政专中书,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707],存在很大的弊端。因而又远法汉唐两宋的历史传统,默许臣民隔越中书省奏事。洪武三年十二月,儒士严礼等人上书言治道,建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朱元璋即对侍臣指出:“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708]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严礼的上书表明,隔越中书奏事在此前已经常发生,而且最起码得到了朱元璋的默许[709]。洪武四年正月,刘基告老还乡,朱元璋又给他下达“察其乡有利病于民社者潜入奏”的密旨。既然密疏言事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传统,是君主专制政体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刘基奉旨行事,就不存在违制的问题,否则他便是抗旨不遵,将面临被杀头的大祸。因此,胡惟庸状告刘基,显然是暗藏挟旧忿以图报复的祸心,而不是单纯为了维护现存的政治体制。
此时的朱元璋,信任的是胡惟庸,对刘基则持猜忌、怀疑的态度,接到胡惟庸手下人的告状,他明白刘基是遵照其密旨行事,故而并未惩处刘琏,但还是剥夺了刘基的俸禄,并发出手书告诫刘基要注意“君子保身之福,作孽之祸”及“君臣之义”。刘基只得于当年七月入朝谢罪,从此不敢再返回老家。
就在刘基入朝谢罪的同一个月,朱元璋任命胡惟庸为右丞相,刘基既忧虑又愤怒,再次表示反对的态度。《行状》记其事曰:
先是,杨宪败。汪广洋为丞相,未几而贬广东,乃相惟庸。公乃大戚,尝谓人曰:“使吾言不验,苍生之福也;言而验者,其如苍生何?”遂忧愤而旧疾愈增。
《考述》对《行状》的记载提出疑问,一是不相信刘基会有胡惟庸为相便会如何如何的预言。作者质问道:“在刘基去世之前,甚至直到胡惟庸案发,胡惟庸做了哪些事是贻害‘苍生’的?”“即使刘基真有那样的预言,在朱元璋在世的时候没有人敢那样写,因为那样写等于指摘朱元璋。”二是认为刘基因胡惟庸为相而“旧疾愈增”的说法不可信,“胡惟庸为相与刘基到京同在一个月,下离刘基得病一年半,这一年半中刘基虽不任职,杂事还是做了不少,也能参加朝会,是怎样的‘旧疾愈增’呢?”[710]笔者认为,刘基因胡惟庸为相而忧愤,这是必然的,因为他刚吃过胡惟庸一伙诬陷的苦头。说他因此而“旧疾愈增”恐是过头话,正如《考述》所指出的,因为此时下离刘基得病还有一年半的时间。也许是考虑到这点,《实录》将这句话改作“居无何,疾作”[711],将一年半的时间称为“无何”也勉强过得去。但是,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刘基当时说过的话。刘基所说:“使吾言不验”如何、“言而验者”如何,这个“言”是指他此前说的胡惟庸是头小牛犊,任相“将偾辕而破犁矣”这句话。他的这个判断,显然是根据胡惟庸的品德和为官的表现做出的。胡惟庸为人“憸而贪”[712],他在地方当官时就不清廉,吴元年经李善长推荐调入中央任太常司少卿,寻转太常司卿,据李善长家奴卢仲谦等人的揭发,他“以黄金三百两谢者”[713],而据李善长火者不花的招状,则是“以银一千两、黄金三百两谢者”[714]。在战争频繁、财政困难的年代,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当时的文官是“拨与职田,召佃耕种,送纳子粒,以代俸禄”的[715],职田的租米仅够维持一家人的温饱,他不是横征暴敛,就是贪污受贿,否则是无法拿出这笔巨款的。独专省事特别是任相之后,胡惟庸更是“大内货贿”。他“私擢奏差胡懋为巡检,营其家事。由是四方奔兢之徒趋其门下,及诸武臣谀佞者多附之,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他不仅在经济上贪污受贿,而且在政治上拉帮结派,打击异己,“专肆威福,生杀黜陟有不奏径行者”,“内外诸司封事入奏者”先取阅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716],而且“私用黄罗帐幔,饰以金龙凤纹”[717],觊觎皇帝的宝座。所有这些,难道不是事关“苍生”之问题吗?至于以朱元璋在世时无人敢指摘朱元璋为由,否定刘基会有胡惟庸为相如何如何的预言,似乎也难以成立。前文提到久旱无雨,刘基要求停办由朱元璋出主意或批准的三件事,难道不是等于指摘朱元璋吗?《考述》一书曾征引洪武十年宋濂为危素撰写的新墓碑铭,说危素“逢时乱亡,不获大展以死,岂不可哀乎?”[718],不也等于指摘朱元璋吗?
刘基再次反对胡惟庸为相,更增加了胡惟庸的仇恨。因此,当洪武八年正月,刘基得病,朱元璋命其携医往视时,他便令御医下毒,使之在中毒之后慢慢死去。就连刘基的长子刘琏,胡惟庸也不放过。刘基死后,出任江西行省参政的刘琏即“为惟庸党所胁,堕井死”[719]。
胡惟庸既有毒死刘基的明确动机,又有指使医生下毒的具体行动,显然是难逃毒死刘基的罪责的。如果没有发现新的史料,此案是难以推翻的。
[原载《江南大学学报》2011年第10卷第4期(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