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
(一)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是针对农村低收入家庭设计的一种主要保障制度。本次调查显示,多数残疾人家庭或成员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米脂“低保”政策对残疾人家庭的覆盖率最高,覆盖了87.7%的被调查残疾人家庭;洞口覆盖率最低,为55.5%。台江、平昌和新蔡分别为70.0%、66.6%和62.1%。从残疾人家庭“低保”享受人数来看,家庭中有1人享受“低保”的最多,有857户,占43.2%;家庭中没有人享受“低保”的占32.4%;15.1%的家庭有2人享受“低保”;4.5%的家庭有3人享受“低保”;另有4.9%的家庭“低保”享受人数在4—6人。从残疾人家庭月人均“低保”金额来看,其主要集中在30—120元,共占比89.5%,月人均“低保”金额低于30元的有2.5%,120—150元的有4.2%,高于150元的有3.8%,如表2-5所示。
表2-5 样本县被调查残疾人家庭月人均“低保”金额
在月人均“低保”金额上,台江县集中在30—120元,新蔡县和洞口县集中在60—120元,米脂县集中在60—90元,平昌县集中在30—90元(见表2-6)。
表2-6 五个县残疾人月人均“低保”金额地区比较
对样本县残疾人残疾等级和残疾人家庭月人均低保金额进行相关性分析,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相关性不显著,即样本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向重度残疾人倾斜。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从参保情况看,76.9%的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23.1%的残疾人没有参加。四个县的参保情况如下:米脂县和新蔡县参保率比较高,分别为91.1%和88.6%;洞口县为75.2%;平昌县参保率最低,为54.0%[2]。多数农村残疾人选择的个人缴费档次比较低,缴费“少于100元”的占40.2%,缴费为“100元”的占56.4%,这两项共占96.6%。另有1.9%的残疾人缴费为200元,1.5%的残疾人缴费在300元及以上(见表2-7)。分地区来看,米脂县缴费少于100元的居多,洞口县和新蔡县缴费为100元的居多(见表2-8)。
表2-7 样本县被调查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缴费情况
表2-8 新农保缴费档次地区比较
对样本县残疾人残疾等级和新农保参保的保费等级做相关性分析,可以发现两者之间显著负相关,即残疾人残疾等级越高,其参保缴费的等级就越低,这表明,样本县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有较大压力,自身健康状况较差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都会对残疾人参加新农保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