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江西支柱产业的培育内容和发展路径
第一节 基于区域特色的江西支柱产业的培育模式分析
一 支柱产业一般培育模式的分类
从支柱产业发展的驱动因素角度,支柱产业发展路径可以分为三种:市场培育下的内生式、政府培育下的外推式、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模式。
市场培育下的内生式形成与发展路径主要是指在与其他产业的市场竞争中,支柱产业在自然市场环境下依靠自身的发展潜力和特点,优先取得市场份额和生产要素,并依托比较优势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逐步经历产业孕育和发展,持续扩大其市场份额,从而形成具有影响力的产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企业在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中,通过长期的技术引进消化或自主研发,研制出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新产品,并将新产品大量生产,最终形成新产业的过程。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是支柱产业培育和发展的主体,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作为独立决策者的企业,选择它认为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领域进行自主研发,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在企业对新产品市场培育方面的先期引导作用下,新产品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最终形成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和带动作用的新产业。因此,此路径也称为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内生式发展模式,这种路径以美国和欧洲等国家为代表。
政府主导型的外推式形成与发展路径主要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政府政策的倾斜式扶持,优先取得必需的生产要素、经济资源和市场份额,进而经过发育-成长-发展的过程方式,实质是支柱产业在人为市场环境下进行生存竞争,并逐步谋求发展的结果。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政府依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支柱产业制定规划,统揽一切,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要求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执行。此外,政府还将制定各种措施及奖惩政策促进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就是说在与其他产业的竞争中,政府通过明确的政策导向、产业化以及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扶持,使其获得优势地位。其实质是支柱产业在政府庇佑下发展成长起来的,这种路径以东亚各国为代表。
政府与市场共推型发展路径主要是一种市场拉动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比较广泛,这种模式也是支柱产业形成与发展中最重要的一种发展方式。纯粹的市场自发模式和纯粹的政府主导模式在我国支柱产业发展环境中都是不多见的,这种发展路径是指产业在市场机制与政府政策共同构筑的环境中形成与发展。也可以理解为支柱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是市场选择和政府政策扶持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与企业各司其职。其中政府负责在税收、融资、土地、基础设施、人才、项目审批等方面出台扶持支柱产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为企业的产品研发,乃至众多企业聚集成产业,形成集群,并最终为支柱产业“保驾护航”。这种发展模式,由于产业获得了政府的细心“呵护”,企业的产品研发将如鱼得水,最终在一定区域形成具有战略影响的产业。
二 制约江西支柱产业发展的因素
(一)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制约
工业是江西经济结构中的短板,江西经济落后的症结之一就是工业化进程滞后。而在现有工业产品中,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强大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少,高新技术产品少,产业的科技攻关能力弱,普遍缺乏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能力,严重制约了江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二)资源性产品供给不足的制约
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由于需求量的高速增长,我国的资源供应形势已全面吃紧。目前我国的主要矿产资源已经出现储量增长远低于开采量增长、开采量增长又低于消费量增长、国内资源保障程度快速下降、新增部分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江西的资源性产品供给情况更为严峻。江西的煤炭年产量只有 1200 万吨,且资源日益衰竭,产量逐渐下降;油气资源甚微;水力资源开发潜力有限。江西的能源供给十分紧张,电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电力、冶金、建材等主要耗煤工业的快速增长,江西煤炭的供求缺口将逐年增加。此外,自 2003 年以来,在需求的拉动下,全国煤、油价格一路狂涨,仅 2004 年全国煤、油产品价格就较上年上升了 19.8%。与此同时,要求国家调整电力企业上网电价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将从能源供给短缺和价格不断上扬两个方面制约江西经济发展。从其他资源供给来看,江西虽然具有有色金属、贵重金属和稀有金属(如铀)的资源优势,但发展大规模现代工业的基础资源比较缺乏。比如铁矿资源,江西既少又贫;铝矿罕见;铜矿丰富,但大多品位低,省内需求一半以上需要依靠进口。江西省支柱产业中的钢铁、冶金、机械以及建材等都是资源高消耗型的产业,尤其是诸如江西铜业公司、新余钢铁、萍乡钢铁等龙头企业都是高耗材类企业;加之江西打造制造业基地,对原材料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原材料短缺将成为制约江西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提高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制约
进入21世纪以来,江西提出了“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的对外开放大战略。这使江西逐步融入国际国内产业分工体系,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内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之一。近年来已有不少跨国公司进入江西。然而,由于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技术和产业始终保持着一定的梯度并掌握着主动权(其实国内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也一样,这是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规律使然),特别是在高技术领域,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转移中的技术控制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差距。由于目前先进的大型跨国公司控制了产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始终处于不利的边缘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成长与结构调整的自主性。同时,以要求分工为主导方式的国际分工格局中,尽管欠发达地区的优势资源与外来要素结合的机会增多,但参与国际分工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主要表现在:(1)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引进公司产业转移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偏差和外部依赖;(2)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引进公司技术转让水平偏低,而且以生产设备等硬件技术为主,其技术溢出的范围十分有限;(3)由于现阶段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主要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跨国公司为代表的企业的产业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江西省对外贸易的低水平扩张;(4)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引进大公司凭借强大竞争优势,在我国国际行业中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垄断,抑制了江西省支柱产业的市场空间,等等。
三 江西支柱产业培育模式
政府扶持是培育支柱产业成长的重要保障,支柱产业在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才能够健康成长。政府制定相应的产业激励政策和合理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不断优化产业外部环境,完善和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可以创造有利于支柱产业快速发展的条件,促使各种资源向支柱产业集中,拓展支柱产业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虽然政府可以发挥独特作用,但是支柱产业的发展终归要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和发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长期而言,政府则属于外生性因素,而市场才是支柱产业发展的内生性因素。市场机制是拉动支柱产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支柱产业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条件下才能够发展壮大。
总的来说,在支柱产业的发展和培育过程中,市场和政府是支柱产业的两只手,缺一不可。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资源,采取利益诱导、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的“倒逼”机制,利用市场的价格、供求和竞争规律来引导科技创新;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政府要弥补市场失灵,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引导性作用,在研发和需求领域的激励作用,在商业化过程中的服务作用,在公共领域市场的规范作用,为支柱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并非要完全退出经济领域才能实现职能根本转变,只要使政府职能由市场交易主体逐步转变成为“守夜人”,承担起引导、激励、服务、规范市场的重任,与市场调节一起共同构建完善的经济运行调控机制。
基于以上提到的制约江西支柱产业发展的因素,考虑支柱产业一般培育模式的三种基本类型各自的特点,我们认为市场培育和政府扶持共同培育支柱产业的模式继承了市场和政府共同的优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只依靠以上两种模式的不足,这种模式把两者的长处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因此,由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共同作用的合力更有利于支柱产业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