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财有道:徐阳律师解读婚姻继承纠纷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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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姑嫂遗产大战

关键词法定继承代位继承

2015年暑假,刘娟突然接到远在英国的嫂子周梅打来的电话。嫂子在电话里哭着说:“你哥刘鹏已经走了,我在储物间的衣柜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发现时他瞪着眼睛,脸色青紫,面目狰狞,已经没了呼吸,身体已经僵硬。你哥就这样走了,没有任何交代。我想婆婆岁数大了身体不好,只能通知你了。”刘娟听到这个消息,如遭晴天霹雳!哥哥今年刚刚48岁,移民英国快20年了,身体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没了?哥哥怎么会如此痛苦地惨死家中,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刘娟依然记得两天前嫂子曾打过电话,说哥哥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刘娟当时就有种不祥的预感。没想到哥哥半年前回国还好好的,这一走竟成了永别。这种奇怪的非正常死亡,更让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刘娟对哥哥的死充满了疑惑,哥哥到底出了什么事?是自杀还是他杀?她甚至怀疑哥哥的死跟嫂子有关。

刘娟觉得,家里只有兄妹两人,查明哥哥的死因自己责无旁贷。刘娟在电话里质问嫂子:“我哥怎么突然就没了?人在你那儿,你得给我一个交代。我这就订机票赶过去。”嫂子答道:“你能赶过来最好,现在家里到处都是警察。你哥突然走了,我现在是一团乱麻。”刘娟从嫂子那儿没有得到更多的信息,她以最快的速度办理签证、订机票去英国,她要去看个究竟。

刘娟对哥哥感情深厚,两人相差5岁,从小哥哥看着自己长大,直到哥哥1997年全家移民英国以后,兄妹见面的时间才越来越少。近几年父母岁数大了,哥哥每年都会回国看望、陪伴父母。父亲退休前是机关里的公务员,母亲在学校当老师,也算是书香门第。2014年12月父亲去世,母亲情绪非常低落,需要人照顾,当时母亲非常希望哥哥留下来照顾她,但是嫂子不同意。所以,为了照顾母亲,刘娟办了提前退休手续,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陪伴母亲。刘娟怀疑嫂子也不是毫无根据,哥哥是个典型的“妻管严”,什么事都是嫂子做主,刘娟一直就看不惯。刘娟回想起哥哥在2015年7月初,大概是在出事前半个月打来的最后一个电话,哥哥曾在电话里对刘娟说,他现在看什么都是灰色的,一切都没有意义。当时,刘娟感觉到哥哥心情特别差,还问哥哥是不是和嫂子吵架了,哥哥却避而不答。刘娟觉得哥哥出事肯定跟嫂子有关。刘娟带着这些疑问,一周后,赶到了哥哥家中。

刘娟与哥哥半年不见已是阴阳相隔,哥哥死得蹊跷,刘娟心情难以平复,见了面就问嫂子出事的经过。嫂子说:2015年7月15日那天早上,刘鹏起得很早,当时也就是早上5点多钟,我没有感到任何异常,当天晚上很奇怪他没有回家。我打电话发现他手机在家里,就没有联系上。我以为他的单位临时安排他外出,忘带手机,才没告诉家里。可是,第二天单位打来电话,问他为什么没有去上班,我才意识到出事了,开始四处去找他。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也没有找到,当天晚上就报了警。第三天早上,我坐在一楼沙发上想,他会去哪儿了呢?无意中发现楼梯后面储物间的门开了个拳头大小的门缝,这个储物间平时很少有人过去,门都是关着的。我感到有些奇怪,进去一看,发现大衣柜的门也是开着的,刘鹏就靠在大衣柜最下面的格子里,人已经僵硬了。我当时吓坏了,尖叫声惊动了儿子。后来打电话通知警察,警察过来把尸体拉走了,说要进一步解剖,查明死因。你哥走得太突然,死亡原因要等警方的尸检结果。刘娟打心里不相信嫂子,她觉得哥哥奇怪地死在家里,最可疑的就是嫂子。在警方下达正式结论之前,嫂子难逃嫌疑。

刘娟赶到英国的第三天,警方出具了尸检报告,尸检结论是刘鹏服用了大量安眠药导致死亡。这一结论并没有打消刘娟心里的疑惑,那会不会是有人给哥哥下药,不能完全排除他杀的可能。刘娟一想到哥哥的尸体被解剖,至今还冷冻在太平间,心里格外难受。尸检结论一出来,刘娟就催着嫂子办理相关手续,一起安葬了哥哥。哥哥终于入土为安,可是警方正式的结案报告还没有做出来,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还没有结论。此时,刘娟很想把哥哥的事情彻底搞清楚,但是保姆几次来电话催她回国,说老母亲天天问她去哪儿了,四处找她,不小心还摔倒了,现在卧床不起,让刘娟赶快回国。刘娟不得不赶回国内,照顾老母亲。

刘娟回国后不到半个月,嫂子给她打电话说警方做出了正式的结案报告。警方根据现场勘查,刘鹏家里并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刘鹏身上的钱包、手机,家里的贵重物品也没有丢失。刘鹏身上没有外伤,没有血迹,没有被搬运的痕迹,死者手里还攥着剩余的安眠药。死者自行服用大量安眠药后靠在储物间衣柜里死亡,排除了他杀的可能,结论是自杀身亡。刘娟觉得好好的哥哥为什么自杀呢?总要有个原因吧,人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得下多大的决心?对于哥哥自杀的原因,刘娟仍然想不明白,就算哥哥自杀,嫂子也有责任。

对于哥哥的死讯,刘娟对母亲是守口如瓶,每当母亲问起哥哥怎么这么长时间没打电话,刘娟就打马虎眼,找各种理由隐瞒。到了春节,实在是瞒不下去了,刘娟给嫂子打电话,让两个孩子给奶奶拜了个年。大家相约,都保守这个秘密。老人家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产生了怀疑,身体越来越差。2016年2月3日老母亲病危,刘娟赶紧给远在英国的嫂子打电话,问能不能让老人家见孙子孙女最后一面?当时嫂子在电话里说她正在出差,两个孩子都上学赶不回来。刘娟听了非常失望!第二天老母亲就病逝了,刘娟独自处理了老人的后事。她觉得自己好累,连续三年失去了三位亲人。先是父亲2014年去世,哥哥2015年去世,母亲2016年去世,自己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难以自拔,觉得孤零零、空荡荡。母亲去世,嫂子没有回国参加葬礼。刚处理完后事,嫂子就打来电话说:没能赶回去参加葬礼非常抱歉,很快就到暑假了,到时会带两个孩子回国祭拜二老!如今父母都已经过世了,父母留下的遗产也商量商量把手续办了,主要就是爸妈留下的两套房子。刘娟听到这儿非常生气,不客气地说:如今老人尸骨未寒,嫂子就这么着急分遗产吗?我哥死得不明不白,你别忘了,你还欠我们家一条人命呢!刘娟气得摔了电话,不想再听嫂子说话。此后,嫂子周梅又给刘娟打过几次电话,刘娟一看是国际长途就不接了,她不想见嫂子,更不想跟嫂子谈什么遗产。

时间很快到了2016年暑假,刘娟躲是躲不过去的,嫂子找上门来了。嫂子这次是有备而来,她希望能够心平气和地和小姑子聊一聊,打开小姑子的心结,化解对自己的误解。而刘娟一见嫂子没好气地说:你来干什么?不会是来分遗产的吧?嫂子周梅原本准备好的和解思路一下子被打乱了,气愤地回应:分遗产也是理所当然,爸妈的遗产当然有我们的份儿,爸妈在的时候就说过把大房子给我们。刘娟反问嫂子说:我怎么不知道爸妈要把大房子给你们?你有遗嘱吗?如果是来分遗产的,咱们法庭上见,我奉陪到底!周梅灰头土脸地被小姑子刘娟轰出家门。对于丈夫自杀的原因,周梅本想跟小姑子当面解释,好些话压在心底,可是刘娟并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

周梅看来是没有办法和小姑子缓和关系,更没有可能协商分割遗产,只剩下打官司一条路了。周梅是请假回来的,要赶回英国上班,两个孩子也要赶回去上学,所以继承的案子只好委托律师代理。那么,刘鹏移民后有着怎样的遭遇,一家人在英国生活得怎么样?刘鹏自杀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这些周梅本打算跟小姑子解释的,现在只能跟律师讲了。周梅说,她和刘鹏两个人是大学同学,两人成绩都名列前茅,属于学霸级的,彼此欣赏。刘鹏研究生毕业分到大医院工作;周梅一直读到博士毕业,博士毕业后她分到研究院搞科研,两人也结束了爱情长跑,步入婚姻殿堂。结婚后生活幸福甜蜜,生了一个女儿,女儿两岁的时候周梅的单位公派她到英国学习。在20世纪90年代初,公派出国留学是非常时髦和难得的机会。她对英国向往已久,对一切都感到很新鲜,她勤奋好学顺利完成了学业。让周梅意外的是校方抛来了橄榄枝,推荐她到一家研究机构从事科研项目。这对周梅来说是一个难以拒绝的诱惑,那时候能留在英国发展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有先进的科研设备,能和顶尖的人才一起工作,赚的是英镑,周梅当然不想错过这个好机会,最终决定留在英国。她向原单位递交了辞职信,还交了违约金。刘鹏看她在英国发展得不错,考虑到两个人有了女儿,长期分居也不叫个家啊,刘鹏打算一起出去打拼。这一想法遭到了公公婆婆反对,老两口认为医生是个铁饭碗,刘鹏不应该放弃这么好的工作而去国外过漂泊不定的生活,但是刘鹏没听父母的意见,辞去了工作。

周梅说,1997年她帮丈夫办了移民到英国的手续,就这样一家三口全部移民到英国。当时很多人都非常羡慕,对于新生活刘鹏也充满喜悦和期待。周梅科研项目的工作虽然很累,但收入还可以,可以养活三口人。刘鹏刚到英国时不适应,语言不通,生活不方便,更别说找工作了。刘鹏在国内的医生执业资格在英国根本就不被认可,在英国申请医生执照是非常困难的,刘鹏根本不符合条件。因此,他只能改行,从头学起。从学语言开始,他一边学语言,一边照顾孩子,就这样一直到女儿上学。刘鹏觉得自己可以试着在外面找份工作,结果四处碰壁。在国内他学的是医学,做的也是医生,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会。周梅又帮丈夫联系学校学了两年计算机,毕业后刘鹏以自雇的形式接点活儿,贴补家用。也就在那一年,周梅怀上了二胎,两人生活并不富裕,周梅属于高龄产妇,工作压力太大了,承受不了,为了保住这个孩子,周梅选择了辞职。就这样,家里又添了个儿子,周梅在家带孩子两年没有工作,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刘鹏身上。刘鹏为了养家吃了不少苦,什么活儿都干过,到餐馆当服务员刷盘子甚至是搬运工。周梅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能够感受到刘鹏所遭受的打击和心理落差。两年后周梅重新找了一份公务员的工作,收入不高但比较稳定。那一年周梅贷款买了现在的房子,房贷基本上是她一个人在还。

刘鹏是个很孝顺的人,随着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他每年都回国看望父母。因为刘鹏老请假回国,丢工作也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刘鹏给妹妹的感觉是在国外混得不错。他不想让妹妹担心,也不想让同学朋友看不起他,所以,刘鹏是那种把苦都憋在心里的人。大概在三年前,周梅发现刘鹏的性格发生变化,越来越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若有所思,偶尔会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发现刘鹏有些不正常,后来就督促刘鹏去看心理医生,结果经过医院诊断,刘鹏已经患有抑郁症,医生开了些抗抑郁的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看上去也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对于得病的事,刘鹏叮嘱不要和任何人说,包括父母和孩子,所以,周梅一直保守这个秘密。后来公公去世,刘鹏回国处理父亲的后事将近两个月,周梅非常担心,经常叮嘱他按时吃药。父亲的去世对刘鹏打击比较大,加重了他的病情,回到英国后情绪非常低落。父亲去世,母亲身体不好,他一直非常牵挂。刘鹏最后以这样的方式残忍地离开,没有任何交代,周梅一直很难接受,到底为什么?难道是治疗一点效果都没有?周梅拿着刘鹏吃的药去找以前给刘鹏看病的心理医生,这位心理医生对刘鹏的病情比较了解,调出了刘鹏三年来的病历,发现刘鹏自杀前一段时间自己擅自换了药,病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抑郁症渐渐发展为重度抑郁,最终导致自杀。

周梅委托的律师把警方的结案报告,刘鹏患抑郁症的诊断和三年的病历,整理出来都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希望可以说服小姑子接受面对哥哥自杀的事实,化解姑嫂间的矛盾。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姑嫂间的战争只是刚刚开始,更大的纠纷还在后面。

2016年8月的暑假即将结束,刘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嫂子和两个孩子作为原告要求分割父母留下的两套房产。两个月后,姑嫂在法庭上相见,作为被告的小姑子刘娟非常气愤,一开庭就表明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刘娟说,“父母在,不远游”,哥哥嫂子早年出国,尽管哥哥每年回来,但在国内的时间也非常有限,父母主要是自己赡养,因此,哥哥、嫂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且对于哥哥在英国的房产也应当作为遗产一并分割。哥哥刘鹏在英国先于母亲去世,母亲还在世,按中国的继承法,哥哥刘鹏在英国的房产是一套复式结构的户型,面积有180平方米,母亲也有继承权,母亲继承的份额就属于母亲的遗产,我对母亲的遗产也有继承权,所以就两抵了,两不相欠。

那么,刘娟的说法成立吗?对于英国的房产是否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呢?

对于这个问题,周梅早有准备,这次她是拿着英国的判决书回来的。她在法庭上说,英国的房产房款基本上由她一人支付,刘鹏去世后,按照英国的法律是由配偶一方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与国内的继承法有很大的区别。刘娟听明白了,合着嫂子在英国的房子已经拿到手了,现在就是来分国内父母留下的两套房子,她觉得这不公平,凭什么就适用英国的法律呢?对于涉外案件应当适用哪国的法律呢?法官在庭审中进行了释明,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法律链接

●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刘鹏死亡时住所地在英国家中,主要遗产房产所在地也在英国,因此应由英国法院管辖,适用英国法律。刘鹏去世后,该房屋经英国高等法院家事法庭的法院判决归原告周梅所有,所以不属于本案中分割的遗产范围。

周梅的代理律师提出,刘鹏的父母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去世。登记在父亲名下的两套房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刘鹏的父亲最先去世,父亲所享有的房产1/2份额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此时继承人有母亲、刘娟、刘鹏三人,三人各得1/6。对于刘鹏所得的1/6,在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有妻子周梅一半即1/12份额,剩下的一半1/12份额作为刘鹏遗产予以分割。本案中刘鹏的父亲于2014年去世,当时考虑到母亲在世,母亲还住着房子,遗产并未进行分割。刘鹏去世后,他的1/12份额作为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当时他的母亲在世,因此由配偶周梅、母亲、两个子女四人继承各得1/48。2016年刘鹏的母亲去世,刘鹏母亲本身享有两套房产1/2份额再加上从老伴那儿继承的1/6、从儿子刘鹏那儿继承的1/48总共33/48份额,母亲去世后谁来继承?刘鹏已经先于母亲去世他还有权继承吗?我国继承法上有一个代位继承的概念,那什么是代位继承?

法点释义:代为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本案,刘鹏的母亲去世时,刘鹏已经死亡,虽然刘鹏自身已经无法再继承,但是他的两个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根据上述规定计算下来,三原告继承两套房产的份额合计47/96,被告刘娟继承份额为49/96,刘娟的份额比一半多一点点。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双方都是亲人,法官尽量促成和解。平时姑嫂两个人沟通很少,猜疑记恨很多,在法庭上,刘娟第一次看到哥哥刘鹏抑郁症的诊断和三年来看病的病历。她没有想到,一向优秀、外表坚强的哥哥,其实内心早已是一潭死水,刘娟也更没有想到嫂子一家人在英国如此艰难。最近,她整理父母的遗物时也发现了哥哥写给父母的一些信件,里面的确也提到过在英国工作不稳定,曾经读书期间还跟父母借过钱,看来嫂子说的是实情。哥哥从小很优越,一向都是好学校优等生,工作分配到好单位,学习、工作、生活都一帆风顺,没有吃过苦,移民英国以后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从心里怎么能接受最底层的工作?对哥哥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折磨,他吃了太多的苦,最后看不到希望而崩溃。刘娟甚至觉得哥哥移民英国也许就是个错误的决定,如果一直在国内发展,凭哥哥的条件一定会发展得不错,不可能得什么抑郁症。嫂子周梅一再解释说,她打这场官司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儿子争取学费,因为儿子已经接到了英国名校的入学通知,但是她现在根本无力支付学费。刘娟作为姑姑,听到这儿心软了,说她一直不愿意跟嫂子分割遗产就是想等两个孩子长大成人。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和解,大房子归国内的刘娟所有,小房子归三原告(嫂子和两个子女)所有。鉴于两个房屋面积相差30平方米,刘娟同意一次性补偿三原告房屋折价款100万元。案子到这儿就结束了。

案件感言:房产继承

房子是很多家庭最主要的资产,房产的继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继承的手续还是很烦琐的,需要提供身份和财产方面诸多证明材料,包括:(1)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2)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3)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涉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5)遗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等。一旦进入继承通道的遗产,就必须要提供这些证明材料。这起继承案件因为嫂子周梅无法取得亲属关系证明、立案后申请法官调取被继承人公公婆婆的档案,调取证据的时间不在审限之内,整个案子在法院打了一年多的时间,耗时耗力伤感情。所以建议老人在生前立好遗嘱,实现定向传承,将房产给到您想给的人,照顾到您想照顾的人,一定程度上也可避免争遗产大战。同时,老人要提前准备好将来子女继承所需的证明材料,避免将来子女难以获取,房子无法办理继承,只能继续居住,无法过户,也无法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