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铺路人:罗明坚与中西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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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东奔

1.皈依

1543年,与范礼安家乡相距不远,在意大利南部小城斯品纳佐拉(Spinazzola),格拉维那(Gravina)公爵府公务员路道威高(Ludovico Ruggieri)的妻子朱莉亚·富乃拉(Giulia Fonella),生下了一个男孩,父亲给他起名“蓬皮利乌斯”(Pompilio Ruggieri)。

他就是后来的罗明坚[1]

斯品纳佐拉属于那不勒斯王国的味诺撒(Venosa)区。当时的那不勒斯,盛产小麦,是意大利的粮仓,工业主要是新兴丝织业。罗明坚在当地读完中学后,离开家乡,进入那不勒斯大学学习,攻读民法和教会法。教会法是关于天主教的法律制度,在基督教神学思想基础上,吸收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罗明坚在那不勒斯大学度过十年寒窗,最终获得了民法与教会法两个博士学位。

从那不勒斯大学毕业后,罗明坚进入那不勒斯王国宫廷工作,担任教庭法院的推事,处理法律事务。

当时的那不勒斯王国属于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1494年至1559年历时六十五年的意大利战争,使意大利大部分领土成为西班牙的领地。当时那不勒斯王国的国王为菲利普二世(Felipe II),其父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其母为伊莎贝拉(Isabella)。在查理五世于1556年宣布退位后,菲利普二世继承了哈布斯堡帝国除家族起源地奥地利和德意志之外的其余所有领地,包括西班牙、尼德兰、西西里与那不勒斯、弗朗什孔泰、米兰及全部西属美洲和非洲殖民地。

那不勒斯王国当时由以西班牙总督为首的西班牙官员统治,归属于在马德里召开的意大利事务高级委员会。在那不勒斯王国,实行的是君主专制,贵族和神职人员具有特权地位,贵族包括传统封建贵族、都会贵族、工商阶层上层、新生资产阶级,他们购买土地、爵位和称号,大公、侯爵、公爵、伯爵、男爵等爵位,按一定价格自由售卖。封爵的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取得土地的管理权,得到地方的司法和行政权力。为反抗西班牙统治和当地贵族的横行霸道,在歉收和饥荒年月,农民和市民起义风潮不断。

罗明坚的青少年时代,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外族统治、战乱频仍的不安国度。他的家庭虽算不上贵族,但父亲与自己都是政府公务员,境遇比一般平民好很多。他是少有的双料博士,有才学奠基,按部就班,完全可以成为社会精英,过上体面安定的生活。

任职时,身边发生了一件对他心灵震动很大的事件。菲利普二世的异母弟唐·胡安(Don Juan de Austria)把罗明坚的同事,一名教庭法院推事判处绞刑。他的这名同事,因为严处了一位曾参加勒滂特海战的杀人犯,触犯了唐·胡安发出的敕令:对任何参加勒滂特海战的杀人犯都要赦免。

勒滂特海战发生于1571年10月,是由西班牙殖民帝国、罗马教廷和威尼斯组成的神圣联盟舰队,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舰队在地中海勒滂特海角发生的一场大战。二十四岁的唐·胡安任神圣联盟舰队司令,率领208艘战舰,以弱胜强,将土耳其230艘战舰围困在海湾内。最后,土耳其只有30艘战舰逃脱,其余均被掳获,死伤30000多人。但神圣联盟也损失不小,16艘战舰被损毁,伤21000人、亡8000人。

罗明坚认同同事的秉公执法,认为任何人都不能有法外之权,即使他功勋盖世,唐·胡安是在以权干法,践踏了法律的基本准则,因而对哈布斯堡王朝政治非常失望[2]

这一年,罗明坚二十八岁,他毅然辞去蒸蒸日上的官职,离开那不勒斯到罗马,进入罗马学院(Roman College),攻读神学和哲学。罗马学院于1551年由耶稣会创始人罗耀拉创立,是耶稣会总会设在中央的教育机构,云集了一批优秀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以及基督教人文主义学者。

在罗明坚生活的16世纪中期,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继续在意大利激荡,意大利南部的那不勒斯成为宗教改革的中心,具有明显的反教皇和西班牙特征。而罗马是欧洲反宗教改革的中心,罗马教廷一方面设立宗教裁判所,对异教、新教支持者和具有所谓异端思想的人,以火刑等形式予以整处,并禁止文艺复兴作品发行;另一方面推进教会自身改革,其中以新生的耶稣会最具活力。耶稣会组织新颖,效率高,大力投入教育,在欧洲形成了以学院为据点的庞大网络,为当时的欧洲提供了最好的教育,适应了人文主义正在兴起的社会渴求教育的时代需要,吸引了当时意大利的一些年轻人前往求学。

1572年10月28日,罗明坚进入耶稣会创立的罗马圣德肋初学院学习。在入校陈述时,罗明坚表示愿做一位完美的耶稣会士,并将自己的名字从“蓬皮利乌斯”改为听上去更基督教化的“弥格尔”(Michele),全名Michele Ruggieri[3]

在圣德肋初学院和罗马学院学习期间,罗明坚与其他同学一样,按照罗耀拉《神操》开展灵魂操练,接受耶稣会的组织训练。《耶稣会会宪》规定,耶稣会最高领导人为总会长,每一地区设分会长一人,由总会长任命;会士入会必须经过一段严格的见习期,并发誓绝对服从一切不涉及犯罪的命令;会士必须经常向上级和总会长汇报,凡认为值得报告的,都要采用“密封寄送”的形式,给院长、省长和总长提供报告[4]

随着葡萄牙在东方的不断扩张,天主教传教士一批批走向东方,此时耶稣会总会已经向东方派出29批远征队。1576年底,耶稣会印度教省代表、葡萄牙耶稣会士马丁·达·席尔瓦(Martim da Silva),来到罗马筹集经费并招募赴东方的传教士。为此,次年初,耶稣会总会长墨丘里安决定,从罗马学院遴选学生,组成新一批远征队。此时罗明坚已在罗马学院学习了四年,还没有完成所有的神学课程,却向墨丘里安提出了申请,说自己适合于“传道远方”。结果,他与利玛窦(Matteo Ricci)、巴范济(Francesco Pasio)、鲁道夫·阿桂委瓦(Rodolfo Acquaviva)等八人一同被选上[5]

利玛窦,1552年10月6日出生于意大利东部马尔凯州的马切拉塔。其父乔瓦尼·巴蒂斯塔·利奇(Giovanni Battista Ricci)是一名药剂师,在教皇领地内和别处经营几处产业,家道殷实。利玛窦九岁进入当地由耶稣会士开办的学校,读完了高小、初中。十六岁时,其父将他送往罗马攻读法学,对他寄予厚望。在校期间,他通过故乡老师的介绍,结识了一些耶稣会神父。三年后(1571年8月15日),他背着家人,敲开罗马圣德肋初学院的校门,早罗明坚一年多进入该校学习,皈依耶稣会。其父闻讯后,急忙赶往罗马,想阻止他,不料途中突发高烧,不能及时赶到,自叹这是天意安排,只得抱病折返。利玛窦在圣德肋初学院学习十三个月之后,于1572年9月15日进入罗马学院,与罗明坚一同学习。在罗马学院求学期间,利玛窦与罗马教会上层人士建立了良好的私人感情联系。

巴范济(1554—1612),意大利博洛尼亚人,是一位法学博士、教皇国司法牧师的儿子,1572年10月加入耶稣会,当时是罗马学院学生。

鲁道夫·阿桂委瓦,其父为意大利阿特里公爵,叔父克劳迪奥·阿桂委瓦是耶稣会士,1581年继墨丘里安之后成为耶稣会总会长。

利玛窦、巴范济此时均已完成学业,1577年5月18日,他们在席尔瓦带领下离开罗马前往葡萄牙,7月到达里斯本。罗马教皇“保教权”规定,从欧洲派到东方的传教士,必须由享有远东传教权的葡萄牙国王批准并负责相关费用,他们要一律从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出发。


[1] 一般认为,罗明坚的华文姓名之“罗”来自它的意大利文姓Ruggieri,“明坚”则出自他的洗名Michele。

[2] 澳门皮来资神父介绍了罗明坚的一桩陈年往事:“我们于此(澳门,即在1581年7月24日到达时)遇到了中国传教区的那不勒斯人罗明坚神父。他曾是那不勒斯教庭法院的推事。当时发生了奥地利的唐·胡安把罗明坚的教友——一名教庭法院推事判处绞刑一事,因为他制止了一次杀人,这样就触犯了由唐·胡安发出的对任何接受参加勒滂特海战的杀人犯都要赦免的诏令。罗明坚受到了这种表率行为的感动,放弃了世俗生活而进入修会。他在那里研究了神学,耶稣会士埃韦拉尔多神父为他谋得为从事一种推事职务的费用。”〔法〕舒特(J. F. Schütte)著,耿昇译:《耶稣会士进入中国的过程》,《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

[3] 关于罗明坚进罗马圣德肋初学院和罗马学院学习的时间顺序,有不同的说法,一说他先进罗马学院学习一年,再去圣德肋初学院,学习一年后又去了罗马学院。他于1572年10月28日进入圣德肋初学院,当时对他自己所做陈述的记录如下:“邦皮利伍士·罗明坚1572年10月28日进入本初学院。升神父否无所谓。经调查,并无人会阻碍;时年29岁,生在拿波里王国威诺沙教区斯皮拿卓拉镇(Spinazzola)。罗氏曾在拿波里攻读民法与教法十年之久,曾获上两法学博士学位。后在罗马学院修神学一年。借天主的圣宠之助立志要遵守本会所有规则与会宪,愿做一位完美的耶稣会士,升神父与否,他本人无所谓,但全听长上的安排,目前准备晋升铎品。他亲手签名,以示负责。”参见〔意〕利玛窦著,罗渔译:《利玛窦书信集·序》,台北光启出版社1986年版,第16—17页。

[4] 参见戚印平:《远东耶稣会史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41—442页。

[5] 参见〔法〕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3页。